招标详情
2021-09-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WCGDLG-202106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学校食堂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R采购文件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采购文件作出有关调整: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
2、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按招标文件原相关要求)或邮寄递交,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收件联系人:缪晓庆,收件联系方式:0514-87982240。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前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快递寄出后,应及时主动将详细寄件信息(包含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寄件人姓名、寄件人联系方式、快递公司名称、寄件物流单号等相关内容)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主动跟踪寄件进程,并与收件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代理机构收到邮寄的投标文件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寄件人签收情况(以收件照片为准),投标人应予以确认。送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的收件照片回复时间为准。
3、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如有关于各项“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现调整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若中标,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原件审核,签订合同前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本次递交的彩色扫描件不符、存在虚假响应,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为严格执行好国家、省、市及本单位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及与之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应使用邮寄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开评标;其他选择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持本人行程码、苏康码(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核对无误及体温测量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由1人进入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如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出台,按最新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执行)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实时观看,请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并通过以下方式进入远程会议: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3:30;会议号:8871802970;入会密码:123456;如直播过程中对开标环节有异议的,请于直播过程中提出,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
6、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投标人授权代表手机未接听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更正日期:2021年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如招标文件中存在现场答辩、样品等,请投标人参照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进行。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递交方式,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119—2020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4-8736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缪晓庆
电 话: 0514-87982240
五、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