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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卫生健康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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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09(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湖北省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09(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1-09-10 17:38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09(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96

2021-10

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湖北省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09月10日

  •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采购要求及说明_20210910173134.pdf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 采购要求及说明 一、项目概况 1、医院简介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 1958 年,是全市唯一一所集保健、临床、基层指 导、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现位于交通便利的老东街 9号。 2、内容概况 食堂仅由一家餐饮企业负责全面经营,食堂位于院区住院楼一楼,经营面积 约 200 余平方米,经营职工和病人营养食堂两部分,餐厅装饰装修、水、电、厨 房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可为全院医护人员和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提供餐饮服务。 3、服务人数:约为 330 人 4、项目控制价:职工每餐 11 元标准 5、服务期:一年(到妇幼搬迁至新院区为止) 二、服务要求 1、质检条款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 成交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建立固定的监督 和管理制度。成交供应商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 现的问题及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 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1.1 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1.1.1 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 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 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采购的其它类食品, 如:酒、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定量包装食品,调味品等,必须符合食品 应有的品名、厂名、厂址等,不得为三无产品;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开, 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食品等,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1.1.2 食品加工和销售: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 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1.2 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规范; 1.3 营养:荤素、主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 1.4 供餐: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制作方法多样,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 1.5 价格:合理; 1.6 质量:质量优良,均衡无差异; 2、食品质量要求 2.1 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2 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2.3 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2.4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5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6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7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2.8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 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 补救。 3.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 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 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 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 可实施。 4、食堂配餐、送餐和点餐服务 4.1 食堂配有独立专用配餐间。 4.2 营养送餐配备专用保温餐车(按病床数量的比例配备餐车)。 4.3 成交供应商应创建本公司的服务平台,对医院的职工和病友提供网络订 餐,准确快捷订餐送餐,有效的提高就餐率和满意率。 5、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5.1 提供至少 1名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 5.2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职工服务的意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6、其他要求: 6.1 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 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 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 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 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 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 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 购人将扣除其本月营业额的 10%,并保留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6.2 食品储存、保管、运输、原料加工、制作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餐 饮服务许可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6.3 成交供应商应公平竞争,不得出现恶意竞争。如采购人发现恶意竞争情 况,第一次将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处以罚款,第三次将责令停业整改,拒不 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采购人将直接终止合同。 6.4 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统一着装。 7、合作期间,水、电、中央空调、蒸汽等消耗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 按照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核定的收费类型及收费价格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 按甲方核定成本执行),如遇政府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收费标准实时调整。每 月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用量收取。 三、设施设备管理 1、食堂房屋装饰装修由甲方承担。 2、食堂所需设备(厨房餐桌椅、厨房 2000 元以上五金设备、收银系统等) 由甲方投入,其它设备及厨房餐用具由乙方负责购置。 3、合作期间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如损坏 或丢失,乙方负责照价重新添置。 4、中途解除合同或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解除合同或期满后 24 小时内带走其投入设备设施,逾期未清退设备交还房屋、视乙方自愿放弃, 甲方有权随时予以处置,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逾期一天未交还房屋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天,签订续约合同的乙方无条件退出,所有设施所 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供餐时间 夏季:早餐 6:00-9:00 中餐 10:30-13:00 晚餐 17:00-19:00 冬季:早餐 6:30-9:30 中餐 10:30-13:00 晚餐 17:00-19:00 注:节假日期间不得停止供餐服务,具体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 五、食堂经营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供餐模式: ①套餐服务(仅限送餐):乙方提供适应甲方各类需求的营养套餐供甲方职 工、医院病人及家属自由选择。甲乙双方确定每份菜品重量后乙方严格按照此重 量标准售卖。(菜品重量标准:大荤:150 克,小荤:200 克,蔬菜:200 克,豆 制品:200 克)午餐、晚餐营养套餐的餐费标准为每人每餐 7-12 元的标准套餐: (7元套餐:一小荤二素;10 元套餐:二小荤一素;12 元套餐:一大荤一小荤 二素;)其他营养套餐:(15 元套餐:二大荤二素+煎鸡蛋/咸鸭蛋;20 元套餐: 三荤二素),如遇价格或人力大幅上涨或下跌连续三个月超百分之十,双方可另 行协商价格。 ②小炒服务:乙方提供特色小炒点餐服务,并公示小炒菜品价目表。 ③病人营养餐:根据患者疾病的病理生理特点,为病人制订不同的膳食配方, 以达到辅助治疗及辅助诊断的目的,藉以增强肌体的抵抗力,促进组织康复。 2、甲方员工工作餐标准:一小荤二素带例汤(包括米饭),甲方职工标准食 材成本必须达到 55%,必须保证每餐肉量(含蛋类)不得低于 100 克;每份菜(素) 的份量不得低于 150 克;油类不得低于 30 克;乙方应严格按照荤素比例投料, 依照主材料及调料配比克数,严格按照产品出品率和菜品成品质量之间的比例关 系确定投料量并严格执行。 3、夏季提供凉茶或绿豆汤,冬季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热汤;每份米饭,汤均 要满足员工所需,但不得浪费。 4、餐具原则上选用食品级不锈钢,每次都要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 毒。 5、特色经营品种:在提供标准餐的同时,在甲方条件许可的前提下,提供 现场小炒及围餐服务,为广大职工、病人和家属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 问题; 2、成交供应商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做好全员持有效 健康证明上岗; 3、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 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 购人的书面批准。如成交供应商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经发现,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每人次 5000 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4、对于供应商计算错误或违反菜单标价而多收的就餐人员价款,成交供应 商同意就餐人员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多收部分; 5、成交供应商须确保节假日供餐,提供院内点餐和送餐业务,配合医院各 科室给病人配送营养餐; 6、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 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7、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体现以人为中心,做到内容明确、真实可信 可行,努力让职工和病人满意; 8、成交供应商应提升服务质量,不搞恶意竞争,并作出服务承诺; 9、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 9 月 10 日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 采购要求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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