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武警汕尾支队城区片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信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汕尾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警汕尾支队城区片单位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XY20210830
二、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汕尾支队城区片单位副食品采购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估算金额为200万元(下浮10%以上作为本次投标报价),实际支付总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为准。
四、 采购数量:1 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或者其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注册公司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武警汕尾支队城区片单位副食品采购报名资料”及供应商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区品清湖西侧滨湖路泰濠世纪豪庭一梯19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15时00分(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信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区品清湖西侧滨湖路泰濠世纪豪庭一梯1903)。
十、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信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区品清湖西侧滨湖路泰濠世纪豪庭一梯190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发布公告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柳瑶瑶
联系电话: 0660-3372398
地址:汕尾市区品清湖西侧滨湖路泰濠世纪豪庭一梯1903
邮编:516600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汕尾支队
联系人:彭俊超
联系电话:13421587952
地址:汕尾市城区荷苞岭武警支队
邮编:516600
发布人:广东信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