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9-13
2021年09月13日
招标单位 |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项目名称 |
富阳区文化中心一楼食堂、体育中心食堂及二楼餐厅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富阳区 |
招标编号 |
WGXJ202109003 |
预算价 |
100万元 |
招标代理公司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电话 |
0571-63155358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富阳区文化中心一楼食堂、体育中心食堂及二楼餐厅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供应商,包括蔬菜类、荤菜类、冷冻食品类、河鲜海鲜类、豆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主副食品全部纳入统一配送(不含服务部采购及配送),配送至区文化中心食堂、体育中心食堂。 标书售价:300元/份 |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配送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到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承诺能索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工商执照、供送近期检测报告或食品合格证、“QS”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标志等证明。 5、配送企业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发生生产或销售假冒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证明材料,时间为2019年12月(含)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需提供资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配送企业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到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提供承诺能索取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复印件、工商执照复印件、供送近期检测报告或食品合格证复印件、“QS”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标志等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配送企业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发生生产或销售假冒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时间为2019年12月(含)后)(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日期 |
2021-09-13 08:30:00至2021-09-15 16:00:00 |
报名地址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
开标日期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投标、开标地址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
投标保证金 |
0万元 |
联系方式 |
0571-63155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