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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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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5832 二、项目编号:GHCZ21090C 三、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青麦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南路50号三栋 投标综合折扣:92.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207,776.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肖丹丹 唐晓妍 林冬平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4.36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青麦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33 40.00 9.14 90.47 1 1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67 40.00 9.52 87.19 2 2
粤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00 34.00 10.00 82.00 3 3
庄稼汉(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00 40.00 8.85 80.85 4
广州启润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67 38.00 9.14 80.81 5
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洲中路203号

联系方式:020-3990660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联系方式:020-3912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39128809

十一、附件

1、090C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发售稿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3日

相关附件:
090C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发售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特别提醒:响应供应商注意事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到,本代理机构不接收响应供应商的任何响应文件、相关资料。为此, 请适当提前到达。 2.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 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 4.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如有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跟包组内容必须一致。 5. 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之处。响应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当事人亲笔签署。 6.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7.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8.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9.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 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2 日前,按《磋商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 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磋 商 邀 请 函 .................................. 3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9 第三章 磋 商 须 知 .................................... 30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 5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9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第一章 磋 商 邀 请 函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磋 商 邀 请 函 项目概况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9月 6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777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1(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7776.00元 品目 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 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 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其他服务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 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3207776.00 3207776.00 其他: (1)详细要求请参阅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 行响应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3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均视为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 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 诺内容);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2.响应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 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 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 ①响应供应商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 目有关的一切损失。 ②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 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8 月 27 日至 2021年 9 月 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 9月 6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邮箱:guohongcg@163.com。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39128809。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账号:9550880222127500179,开户银行:广发银行 广州陈涌支行。)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购买文件登记 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前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 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hcgzx.com)上公布, 并视为有效送达。 4、响应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9月 6日 14:00-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磋商会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洲中路 203号 联系方式: 020-3990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楼 联系方式:吴小姐; 020-3912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电 话: 020-3912880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26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特 特别提醒 如响应供应商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必须在开标前登 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进 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 部,联系电话:400-183-2999。 项目编号:GHCZ21090C 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用户需求书 一、 采购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招标。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质 量、品种等以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为准。目前采购人在校用餐人数约 208人。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3207776元。服务期内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为准。 二、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采购及配送内容包括肉 类、蔬菜、水果、干货、副食品等。 三、 采购项目要求 (一)选取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提供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 (二)报价方式 1.本项目以投标综合折扣进行报价,以百分比表示。凡超出(0%<投标综合折扣≤100%)的投标, 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投标综合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 9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2~98%),采 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综合折扣不能为负数,否则被视为 无效投标。 2.报价包含了所有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加工、清洗、检测、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 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一切费用, 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食品(食材)的售出,采购人在任何情况 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中标单位保证每月采购的数量及采购的金额,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因原材料、人 员工资、运输等成本上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四、 采购项目需求描述 (一)、总体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 要求。 2.本次采购食材为非进口食材(进口食材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食 材)。 3.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专业服务团队服务于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8人,其中指定 1 名为项目负 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与服务,认真抓好采购质量、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与采购人 协调与沟通的工作,以采购人的需要为出发点,以最合理的方式满足客户需求,从而缩短配送在途时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间,减少产品周转过程的费用和损失;负责抓好安全生产,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维护各 项安全防范和措施落实。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把服务团队成员报采购人备案。如需调整服 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服务团队成员。 4.成交供应商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 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无偿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所供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内 部安全、保密等各项规定。 8.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等重大原因外,不得延迟送货。采购人确因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须 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延误约定交货日期和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9.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供应食材,应严格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包括商标、名称、产地、 规格和重量等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 人申请。 10.采购人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食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 件退货,由于产品质量而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 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对该情况记录在案, 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成交供应商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成交 供应商供应资格,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11.成交供应商须具备运输车辆,具备足够运输能力确保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1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国家正式、有效的发票,发票品目需与配送的食材品种保持一致,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发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响应供应商需承诺在中标后购买企业经营风险类相关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 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 引发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4.成交供应商团队配送人员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 15.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列出的各类食材品种仅供参考,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16.采购人每天下午 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微信等方式给成交供应商发送第二天的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食材采购订货清单,成交供应商须在一小时内响应并按照采购人的订货清单配货备货,并于第二天上 午 5:30前将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 时内重新送货上门。 17.如遇采购人有紧急食材配送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将食材配 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物品的称重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每次供货时,采购人根据订购品种 和数量,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进行验收过秤,并作记录,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 和检测报告,经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货、收货及结算的凭证。 19.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成交供应商每天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运送 的材料包括各种肉类、蔬菜,其来源须为广东地区范围内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 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且每天早上六点半之前必须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A、肉类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 变 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广州地区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 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广州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 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 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 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 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 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6.产品配送要求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 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 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 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时内的用保温箱或专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 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 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8.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8.1 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 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 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8.2 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 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认证等。 8.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 板备案,可送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 减。 9、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9.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9.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 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 及响应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9.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9.3.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9.3.2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 9 查数 50% 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 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9.3.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 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 货物退货; 9.3.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 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 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0.货物重量验收: 10.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 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 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0.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 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 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0.3 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B、蔬菜类要求: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 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 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 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 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 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 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 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 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 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2.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2.1.1 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2.1.2 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 2次, 6-9月叶菜类不少于 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 50%。 2.2 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 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 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2.3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 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 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 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 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4 管理要求:菜地设有固定的农资存放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施用 农药有详尽记录,规定施药间隔期后采收;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2.5 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 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2.6 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 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次监测。 2.7 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 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 响应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备注 甲胺磷 不得检出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4.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4.1 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2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 水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 及响应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5.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有限 度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 " 三致 " (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1)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有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 (高残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 磺、甲胺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克百威、涕灭威、灭多 威(均 属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2)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 、白僵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 霉素、 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昆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 乳 油、腐必清以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 拉硫 磷、辛硫磷、敌百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锌类(喷克、大 生 M- 45)、新星、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3)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 夫、歼灭、杀灭菊酯、氰戊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 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 以外,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 药剂的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要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 药质量方面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 另外,在采果前 20 天应停止喷洒农药,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 或虽有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C、干货类 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 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2.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投标报价供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用。 1.3. 响应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 后确属响应供应商责任,响应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 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干货类质量要求: 2.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 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 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 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受。 2.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 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 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项目编号:GHCZ21090C 1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 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 下三 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 量 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 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 基部 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 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 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 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 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 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 淡 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 而 宽、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 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形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形大、肉质 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14)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 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15)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 反之则劣。 (16)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 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D、副食品的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 1.1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 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 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1.2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 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3咸蛋 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 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 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4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1.5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 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6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 饲料豆(秣食豆)五类。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 无杂质,无霉变。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1.7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 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 任何异味。 1.8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 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 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 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 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 或其他外来异味。 1.9馒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118—2007(国家标准委关于《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供 应。 1.10调配料 (1)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 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3)质量要求 酱油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味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道鲜美。 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红褐色或红棕色, 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其它异味。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包"现象。色泽应为 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 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 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 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 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 霉味或其他异味。 2.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 2.1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供应和管理要求 3.1 副食品供应必须保持市场同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品价格在广州地区市场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价格与当地市场零售价一致或略低。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 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 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2 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 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认证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 锋利的有伤害性的材质。 3.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标志,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3.4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 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 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 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3.5 中标候选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 E、水果类 1.所有水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水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成交供应商需随送货单向采购人提 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 3.所有水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9%以上。 4.水果种类为苹果、梨子、香蕉、橙子、柑桔、大蕉、火龙果、柚类、葡萄、桃类、布林、瓜类 等时令水果。 F、粮油类 1.大米 1.1.大米采购清单(此表仅供参考)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优质杂优米 2. 晚米 3. 油粘米 4. 东北大米 5. 籼米 6. / 1.2.大米执行标准: (1)米类执行标准:GB 1354-2009(本标准中的真菌毒素限量指标被 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的相应指标代替。本标准中的 4.3.3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部分被 GB 276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相应指标替代)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一等大米要求 2 不完善粒% ≤3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3 最大限度 总量% ≤0.4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粒 粒/1kg ≤5 7 稻谷粒 粒/1kg ≤6 8 碎米总量% ≤15.0 9 小碎米% ≤1.0 10 黄粒米% 按国家标准执行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3 滴滴滴(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4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10 15 汞(以 Hg计) mg/kg ≤0.02 16 镉(以 Cd计) mg/kg ≤0.2 17 色泽 气味 口味 正常 18 标签检验 符合 GB7718-2011要求 (2)有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 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3)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4)大米配送要求的证明:成交供应商每次供货需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出厂(库)的检验合格报 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此外还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 告》。 2.食用油 2.1.食用油采购清单附表(此表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食用调和油 2. 花生油 3. 油茶籽油 4. 色拉油 5. 大豆油 6. 葵花籽油 7. 米糠油 8. 棉籽油 2.2.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3.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2.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7.执行标准 (1)油类执行标准: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内容 质量标准 1 色拉油 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 GB 1534-2003 2 大豆油 GB 1535-2003 葵花籽油 GB10464-2003 3 棉籽油 GB 1537-2003 油茶籽油 GB 11765-2003 4 玉米油 GB 19111-2003 米糠油 GB19112-2003 (2)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 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 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 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 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采购人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工商注册的食用油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 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执行标准,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 的)和使用非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 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3)部分食用油质量指标内容: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项 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不溶性杂质/(%) ≤ 0.20 酸值(KOH)/(mg/g) ≤ 4.0 过氧化值/(mmol/kg) ≤ 7.5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极 (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 — 黄 25红 4.0 黄 25红 4.0 (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黄 25 红 1.5 黄 25 红 2.0 — — 气味 无气味、口感好,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g) ≤ 5.0 5.0 7.5 7.5 加热试验(280℃) — — 无析出物,罗维 朋比色:黄色值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 比色:黄色值不变,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黄 15红 1.5 黄 25红 4.0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 味,无异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 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酸值(KOH)/(mg/g) ≤ 1.0 2.5 过氧化值/(mmol/g) ≤ 6.0 7.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 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 0.4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 变,红色值增加小于 4.0,蓝色值增 加小于 0.5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不变,红色值增 加小于 0.4 红色值增加小于 4.0,蓝色值增加小 于 0.5 含皂量/(%) ≤ — — 0.03 — 烟点/℃ ≥ 215 205 — —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0 ≤50 注:划有“—”者不做检验。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 10mg/kg 时,视 为未检出。 2.8.成交供应商每次供货需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出厂(库)的检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 单(送货单),此外还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五、 采购项目验收要求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 进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 序完成验收; 三是必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 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 时报告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 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响应供应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3.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 名字及日期。 六、 采购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一)食材退换要求 1.凡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而未能提供,或食材质量未达到要求,如假冒伪劣、以次 充好、变质、异味、发霉、过期等,采购人均可拒收和要求重新补货。如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质量或 规格未能完全符合要求或货不对板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对当次不良记录存档备案。如有上述情况发 生,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该批食材货款 20%作为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 2次或者 2次以上此 类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该月货款 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采购人在该月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如因成交供应商上述原因造成退换货且无法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配送食材至采购人指定地 点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食材,采购人自行采购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除全部退货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成 交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 (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 3.采购人在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中,发现成交供应商的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不符 合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采购人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的人员到场进行确认,对食材进行拍 照、固定证据、封存,并在 1 小时内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卫 生标准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不能履行 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七、 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 1.定价、结算方式 (1)每月 1 日(负责 1-15 日)、16 日(负责 16 日-当月最后一天)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 作为每一期的结算基准价,如 15号采购的品种,按 1号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广州市发展与 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州市城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 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货物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采购人负责核对。按以下公式进行结算: 结算公式:各货物货款=对应各品种货物的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 (2)如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城区菜篮子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 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 价格为基准。 (3)合同执行期内,货物价款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加工、清洗、检测、包装、配送、 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 项目编号:GHCZ21090C 2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不可预见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行 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单位须在当月 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的有效资料进行办理付 款手续,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逐月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 无误。按照支付流程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 3.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材料以便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1)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1.发票需注明所涵盖的时间范围;2.含税); (2)上月供货清单及不同种类的食材明细单; (3)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 (4)付款申请单(由采购人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中标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 4.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采购人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 按期支付。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第三章 磋 商 须 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磋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类 别 内 容 1 1.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 2.1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 3 2.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4 5.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 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 代理机构交纳。 2、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转账等方式支付到以下账号: 账户: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22127500179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陈涌支行 5 10.1 踏勘现场 不举行 6 15.2 多个包(组)响应 文件的装订和封装 响应文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7 17 备选方案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18.1 联合体响应 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9 21.2 磋商有效期 90天 10 20.4 20.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22.1 响应文件数量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报价信封 1份(内含报价一览表 1份、响 应文件电子文件 1份【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 U盘或光盘的电子文件:按 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 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1份】) 12 29.1 磋商小组组建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 3人组成,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13 30.13 成交候选人 推荐数量 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名成交候 选人。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1.2 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人、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适应本须知。 2、 定 义 2.1 “采购人”: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3 “监管部门”是指: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4 “响应供应商”: 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 符合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指经法定程序确定成交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2.7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 性响应文件。 3、 遵循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 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 购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 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实 行审核管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 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5、 磋商费用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招标代理费用 (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交纳人及交纳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性交纳。 (2) 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人民币。 6、 知识产权 6.1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 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6.2 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6.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 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7、 纪律与保密事项 7.1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 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7.2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响应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磋商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 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7.3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响应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7.4 获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 磋商后,响应供应商应归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7.5 由采购人向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 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磋商 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 关于关联企业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8.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关于分公司磋商 分公司磋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 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 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踏勘现场 10.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自行对项目现场 进行踏勘。 10.2 响应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响应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 以便响应供应商获取那些须响应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 场所有的资料。一旦成交,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响应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 场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10.3 采购人若向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供应商利用 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0.4 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响应供应 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响应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 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二、磋 商 文 件 1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1.1 磋商文件包括: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2)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 第三章 磋商须知 (4)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5)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6) 其它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1.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补充、修改内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 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 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 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2.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 异议。 12.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4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响应供 应商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当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回 复至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修改文件内 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磋商响应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 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 译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14、 响应文件的构成 14.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14.2 响应供应商编排响应文件应包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内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容。 15、 响应文件的编制 15.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某包组其中一部分标的进行的响应 都被视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5.2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响应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 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其要求进行编制。响应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响应文件承担。 1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 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 实的要求。 15.4 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 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6、 磋商报价 16.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按照“磋商报价说明”进行报价。 16.2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报价和分项价格。对 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 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6.3 《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响应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响 应供应商提交的总报价中; (3) 应包含货物的制造、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6.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 备选方案 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有一个磋商方案,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有备选方案的 除外。 18、 联合体磋商 18.1 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响应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 效。 18.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18.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18.4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5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8.6 组成联合体响应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9、 响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9.1 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 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 资格证明文件、共同响应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 应无效。 19.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供应商。 20、 磋商保证金 20.1 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 效。 20.2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0.3 响应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0.4 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在磋商时与 报价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1) 从响应供应商帐户将磋商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响应供应商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组(若有)汇缴,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 汇缴。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2)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项目编号和包组号(若有)。 (2) 用“保函”形式提交: (3)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财政部选定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 2)磋商担保函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20.5 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为无效磋商响应。 20.6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20.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 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 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按磋商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8)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有效期 2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 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磋商有效期为《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 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响应供应商在原磋商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 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22、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2.1 响应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的数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2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副本可以复印并在封面及骑缝加盖公章与正本具有同等法 项目编号:GHCZ21090C 3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律效力。响应文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签字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2.3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 可由联合体主体方进行签署即可。 22.4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有页码。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 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放在《报价信封》中和其他《报价信封》要求的文 件一起密封提交。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 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4、 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 24.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 理机构。 24.2 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由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24.3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包装的封面 上写明: 响应文件(正/副本/报价信封) 项目编号: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写明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写明的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响应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意: 年 月 日 分之前不得开启) 25、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25.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响应。 25.3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磋商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磋商样板 26.1 本项目如要求提交磋商样板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取样板时没有对样板外观进行验收及性能 测试,对样板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 26.2 由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样板的空间有限,如采购人无需留存样板的情况下,请各有关响应供 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磋商样板退还通知后 7日内取回,否则视同响应供应商不再认领,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拒收 27、 磋商响应文件的拒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磋商流程 28、 磋商顺序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 28.2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如响应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 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8.3 磋商开始时,由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的推选代表(响应供应商代表产生原则:参加磋商 的响应供应商超过 5家时按照签到顺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前五名响应供应商代表作为全 体响应供应商的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 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响应供应商代表抽签决定磋商顺序。 29、 磋商小组 29.1 磋商全部过程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 购人代表人数、评审专家人数(具体组成人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 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9.2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9.3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 向财政部门报告。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29.4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9.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9.6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说明情况。 29.7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 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29.8 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活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 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 作; (4)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 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 (5) 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两名; (7)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30、 磋商步骤 30.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进行初步评审时,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初步审查表》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 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0.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30.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 的磋商机会。 30.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30.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0.7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8 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30.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0.10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 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30.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0.1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 评分及其统计: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的技术或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或商 务评分。然后,评出该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将各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 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综合得分次高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次高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综 合得分相同,名次按评标价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最后报价相同的, 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推选代表抽签确定。 (2) 分值(权重)分配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综合得分最高为 100分,商务、技术及价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100% 40% 50 % 10 % 综合得分 100分 40分 50 分 10 分 (3) 初步审查表 初步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磋商函、资格声明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相 关 主 体 信 用 记 录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4 磋商有效期:90日 5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投标综合折扣是固定唯一值且在 0%—100%范围内 7 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主要参数(带“★”号条款) 8 未出现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的情形 9 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10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4) 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评审细则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同类项目经验 响应供应商 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 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 10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中标(成交)通知 书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10 业主评价 响应供应商 2017年至今具有的同类项目业绩中,每获得一个业主好评类等 正面评价得 2分,最高 8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 得分 8 管理体系认证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 1 项得 2分,最高 6分。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6 拟派本项目人员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检 验相关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3分,最高得 6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 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未 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配送能力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 1辆冷藏车,得 1分,最高 5分。 ①车辆自有的需提供有效的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 印件、车辆的购买发票复印件(需写明车辆类型为冷藏车)、车辆正面照片 (含车牌号码)。②车辆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或《车 辆登记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写明车辆类型为冷藏 车)、车辆正面照片(含车牌号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 配送运输便利性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配送运输便利性进行评审: 有稳定的加工(分拣)配送场地,且交通便捷,1 小时内能到达采购人所 在地的,5分; 有稳定的加工(分拣)配送场地,且交通较为便捷,1.5 小时内能到达采 购人所在地的,3分; 有稳定的加工(分拣)配送场地,但交通基本便捷,2 小时内能到达采购 人所在地的,得 1分。 需同时提供导航地图中响应供应商的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地址与采购人 所在地最短距离的截图、加工(分拣)配送点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配送 5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点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配送点非自有的,须提供以响应供应 商名义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配送点场地实景照片。不提供或提供不全 不得分 合 计 40 技术评审细则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配送方案 配送方案(含产品的来源、产地环境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 具体、合理、可行性高,得 10分; 配送方案(含产品的来源、产地环境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 较为具体、可行性较高,得 5分; 配送方案(含产品的来源、产地环境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 不够具体,可行性较差,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 10 应急预案 根据响应供应商出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食物中毒、临时增加就餐人 员、突然停电、停水等方面内容的处理预案进行评审: 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服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得 10分; 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服务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 得 5分; 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服务方案不合理,或不具有可操作性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10 出现产品质量 问题退换货承 诺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时间短,退换流程简洁有效,得 8分;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时间短,退换流程较简洁有效,得 4分;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时间较短,退换流程相对简洁有效,得 2分;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时间长,退换流程复杂繁琐,得 0.5分; 需提供退换货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8 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完善,得 8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合理完善,得 4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合理完善,得 2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不够合理完善,得 0.5分; 不提供不得分 8 加工配送场地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加工(分拣)配送场地: 面积≥500㎡,得 6分; 300㎡≤面积<500㎡,得 3分;面积<300㎡,得 1分; 场地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场地实景照片;场地非自有的, 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场地实景照片。未 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食品安全检测 能力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检测中心(检测室)的且检测中心(检测室)能 提供检测设备,得 5分。 需提供检测中心(检测室)的实景图片和检测设备的自购发票(或租赁合 同)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5 供货保障能力 响应供应商自有或有合作的种植(养殖或生产)基地(场地),得 3分。 需提供基地(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3 合 计 50 (5) 价格评审: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政策扶持(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八、关于中小企业投标”第 37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的规定)。 2) 采用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方法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九、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第 40点“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3)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修正、扣除后)最低 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修正、扣除后)】×价格权值×100 最后磋商报价(修正、扣除后)仅用于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最后磋商报价为准。 30.13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况,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名成交候 选供应商。如第二成交候选人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名成交候选人, 以此类推。),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1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15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 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 30.1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或成交候选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 磋商失败的情形: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除《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七、质疑 33、 质疑 3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33.2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部门: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质疑函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磋商邀请函》中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接收质疑函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 291号二楼 33.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3.5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33.6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7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 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8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9 供应商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 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 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3.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的规定提起投诉。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4、 合同的订立 34.1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 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 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 34.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4.5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 35、 合同的履行 3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 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 项目编号:GHCZ21090C 4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合同的订立的 34.4条规定公告和 34.5条规定备 案。 九、 关于中小企业磋商 3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6.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 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 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7、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规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7.1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7.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7.3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7.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37.5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7.7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 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8、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 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39、 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必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政策适用性说明(适用于强制采购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口 或环境标志产品)”格式要求填写和提供全部资料;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 不含 25%,下同),扣 1%;达到 25-50%的,扣 2%;达到 50%-75%的,扣 3%;达到 75%以 上的扣 4%(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3)对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指标,不再享受评审优惠。 十一、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磋商响应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合同书格式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 求进行修订)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户采购方): 乙方(成交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石壁街中心幼儿园 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HCZ21090C,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招标。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质量、品种等以 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为准。目前采购人在校用餐人数合计约 208人。 2、本项目采购预算 3207776.00元。服务期内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为准。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采购及配送内容包括肉类、蔬菜、水 果、干货、副食品等。 三、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1.乙方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要求。 2.本次采购食材为非进口食材(进口食材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食 材)。 3.乙方应指派专业服务团队服务于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8人,其中指定 1名为项目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与服务,认真抓好采购质量、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与甲方协调与沟 通的工作,以甲方的需要为出发点,以最合理的方式满足客户需求,从而缩短配送在途时间,减少产 品周转过程的费用和损失;负责抓好安全生产,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维护各项安全防范 和措施落实。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把服务团队成员报甲方备案。如需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 向甲方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服务团队成员。 4.乙方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 的质量标准,必须无偿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所供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6.乙方不得将本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7.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内部安全、保 密等各项规定。 8.乙方除不可抗力等重大原因外,不得延迟送货。甲方确因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须提前通知 乙方。因乙方的原因延误约定交货日期和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乙方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9.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食材,应严格按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包括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 重量等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10.甲方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 由于产品质量而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 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食材,甲方退货后将对该情况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乙 方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11.乙方须具备运输车辆,具备足够运输能力确保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12.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国家正式、有效的发票,发票品目需与配送的食材品种保持一致,否则甲 方有权拒收发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需购买企业经营风险类相关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 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甲方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乙方 负责。 14.乙方团队配送人员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 15.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列出的各类食材品种仅供参考,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 16.甲方每天下午 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微信等方式给乙方发送第二天的食材采购 订货清单,乙方须在一小时内响应并按照甲方的订货清单配货备货,并于第二天上午 5:30 前将所订 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因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 17.如遇甲方有紧急食材配送服务通知,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将食材配送至甲方指 定地点。 18.乙方须保证配送物品的称重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每次供货时,甲方根据订购品种和数量, 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进行验收过秤,并作记录,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和检测报告,经 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货、收货及结算的凭证。 19.配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四、配送食品要求 (一)质量保证 1.蔬菜类: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没有腐烂、泥沙和农药等化学物超标现象,并附有农药残 留检测报告书; 2.有机蔬菜类:提供有机蔬菜基地认证证书,并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 3.冷冻品:按甲方要求提供优质产品;包装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 QS标志; 4.干货类:属一级以上的正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为定型包装食品,需提供生 产厂家的三证及该批次的产品合格证; 5.海鲜河鲜类:属鲜活类,鲜活产品是新鲜、成活,氧袋打氧气运输,如要加工处理需按甲方要 求宰杀好; 6.鲜肉类:保证是来源于广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且为当日新鲜肉,牛肉、禽鸟类附有动物产品 检疫合格证明; 7.粮油调料类:保证新产并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并且都在 1/2以上的保质期内。食盐、食用 油、酱油、米、面粉、罐头食品、饮料等定型包装食品要附有生产厂家的三证及该批次的产品合格证。 (二)数量保证 乙方配送农产品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 两联或三联电脑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货凭证和结算依据。 五、验收要求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 进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 序完成验收; 三是必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 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 时报告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 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3.验收记录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 名字及日期。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食材退换要求 1.凡要求乙方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而未能提供,或食材质量未达到要求,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变质、异味、发霉、过期等,甲方均可拒收和要求重新补货。如乙方所供食材质量或规格未能完全符 合要求或货不对板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对当次不良记录存档备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需向甲方 支付该批食材货款 20%作为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 2次或者 2次以上此类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该月货款 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在该月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如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退换货且无法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配送食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 有权自行采购食材,甲方自行采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除全部退货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 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 (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食材中,发现乙方的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食品质量、 卫生安全标准的,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的人员到场进行确认,对食材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封存,并在 1小时内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乙方 承担,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付款方式 1.定价、结算方式 (1)每月 1 日(负责 1-15 日)、16 日(负责 16 日-当月最后一天)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 作为每一期的结算基准价,如 15号采购的品种,按 1号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广州市发展与 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州市城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 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货物价格由乙方提供,甲方负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责核对。按以下公式进行结算: 结算公式:各货物货款=对应各品种货物的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 (2)如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城区菜篮子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 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甲方双方共同调研的价 格为基准。 (3)合同执行期内,货物价款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加工、清洗、检测、包装、配送、 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 不可预见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乙方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 任何风险。 2.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单位须在当月 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有效资料进行办理付款 手续,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逐月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 误。按照支付流程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 3.中标单位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甲方办理付款手续: (1)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1.发票需注明所涵盖的时间范围;2.含税); (2)上月供货清单及不同种类的食材明细单; (3)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 (4)付款申请单(由甲方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中标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 4.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 支付 八、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订购农产品须在前一天下午 18:00时前以电话、传真、微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下订菜 单,订单的内容应清楚说明订购农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以及其他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送 货,如乙方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天总菜款的 5%,如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按损失额要求乙方补扣; 2. 做好乙方配送食品的入库清点工作,并作好书面记录,以供查阅; 3. 如乙方配送的农产品、干货等发生货不对版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或多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 无条件退货或无偿换货,需在 1小时内配送到。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4. 甲方在收货时应该仔细查验产品,乙方送货的食品原料与订单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或质 量不符的,甲方有权退货或及时补货、换货,但必须在乙方送货凭证上注明;乙方必须保证自甲方提 出上述要求之时起,1.5个小时内补充或更换相关原材料,以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工作进度。如乙方送 货迟到超过 1小时,或者超过 1小时乙方仍不能补充或更换相关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除上述原因 外,甲方不得无故拒收或退换货物;。 5. 6.甲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双方于每月 5日前确定上一个月的货款,乙方先向甲方开具发票, 甲方收到发票后当月 20号前 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清上月货款,不得随意 拖欠货款。如因甲方没及时结清货款而导致乙方资金周转不灵的,乙方有权终止合作,要求甲方一次 性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以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由乙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未 能及时结清货款的情况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保证拥有配送农产品、食品的经营资质,取得相关证件,保证其上岗操作的从业人员具有 有效健康证明,并保证固定配送人员为甲方服务; 2.配送的农产品、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储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防止农产品交叉污染; 4.每次配送食品时应附送一式二联的送货清单,甲方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配送凭据和结算依据; 5.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早上 5:30分前将甲方所订农产品、食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接甲方订单后,应按甲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农产品并按甲方要求加工和斩件,极个别和极少 量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协商调整,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准时到达。 7.甲方临时增加配送农产品、食品的数量和品种且需乙方快速将农产品、食品送到的情况,乙方 应保证派专人负责全天候跟踪服务,确保甲方正常操作。 8. 在配送农产品的过程中,设置专门渠道,实行“一对一”服务,听取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意见和 建议,并及时回复和解决。 9.如乙方月累计 3次配送的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月累计 3次不准时,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九、法律责任 由于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食品,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由于乙方供应的 农产品质量达不到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造成甲方食用人员出现不良的反应或食物中毒的,经卫生 防疫部门鉴定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十、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 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 地址 :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项目编号:GHCZ21090C 5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响应文件目录表 文件类型 序 号 文件名称 提交情况 页码 备注 有 无 初步审查 1 磋商函(格式1) 2 资格声明函(格式2)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格式3)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 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5) 4.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 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6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格式6) 7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7) 商务部分 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8) 2 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9) 3 用户需求响应表(格式10) 4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11) 5 业主评价 6 管理体系认证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7 本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格式 12) 8 配送能力 9 配送运输便利性 10 其它商务部分文件 技术部分 文件 1 配送方案 2 应急预案 3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4 食品质量保障 5 加工配送场地 6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7 供货保障能力 8 其它技术部分文件 其他文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格式 13)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4)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5) 5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 16) 6 其它文件 注:1. 响应供应商以上所递交的资料都垵规定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 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可自行增加表格栏目,以上响应文件提交时必须严格按 照《响应文件目录表》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初步审查自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磋商函、资格声明函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 关 主 体 信 用 记 录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8、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磋商有效期:90日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5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6 投标综合折扣是固定唯一值且在 0%—100%范围内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7 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主要参数(带“★”号条款) 通过或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8 未出现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的情形 通过或不通过 9 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通过或不通过 10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通过或不通过 注:1、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资格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 2、响应供应商须在“自查结论”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在“证明资料”栏真写页码。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 )页 2 见响应文件( )页 3 见响应文件( )页 4 见响应文件( )页 5 见响应文件( )页 … 注: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 )页 2 见响应文件( )页 3 见响应文件( )页 … 注: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技术(服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 磋商函 磋 商 函 致: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的项目名称: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 号:GHCZ21090C)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 响应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的名义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 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我方同意响应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天。如果我方的响应成交,磋商有效期延长 至合同验收之日。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修改(如有)和所有 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 排斥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 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 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 7. 如果我方在成交后未能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其磋商保证金 将被贵方没收。 8. 如果我方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 9.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 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10. 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2 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中心幼儿园/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HCZ21090C)磋商邀请,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 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八)本公司(企业)及附属机构,非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 承担。 (九)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是准确、真实、有效的。 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 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注:本资格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标注的磋商有效期一致。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项目编号:GHCZ21090C 6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响应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广州国宏 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编号为:GHCZ21090C 的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活动,提交响 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 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响应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5 公平竞争承诺书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 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 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6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实质性用户需求内容 响应详细内容 正/负/无偏离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 响应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中有关“★”号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响应详细内 容和页码填写此表。 备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中标有“★”的指标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指标,响应供应商如有一 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上无标有“★”实质性响应指标的,可不填此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7 初次报价一览表 初 次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投标综合折扣(%) 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 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3个月或累计结算金 额达到预算金额均视为合同终止。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投标报价包含的内容及要求按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及第三章投标须知中的相关条款及要求。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3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8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 率 证书情况 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 发证单位 证书有效期 公司简介 注:1.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等; 3.如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4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9 合同条款响应表 合同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合同条款条目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说明: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此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 并简述偏离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5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0 用户需求响应表 用户需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用户需求书内容 响应详细内容 正/负/无偏离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 响应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本表根据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除带“★”和“▲”条款之外,响应供应商须逐条详细 响应并作出标注“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正/负偏离”的请在偏离说明栏目中具体说明及填写页 码。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6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1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签约日期及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依据评审中对业绩的要求填写本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7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2 本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 本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 项目编号:GHCZ21090C 项目名称:石壁街中心幼儿园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经验年限 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及职责 备注:依据评审中的人员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8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响应供应商认为其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 的价格扣除。 2. 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 填写此表时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是否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7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填写此表时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要求确定是否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编号:GHCZ21090C 80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货 物及服务采购活动中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 身份证原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我公司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采购人根据成 交合同约定支付给我公司的合同款中扣付,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GHCZ21090C 81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16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GHCZ21090C 82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声 明 本文件任何部分之文字、图片及电子文档,如未经本公司同意, 不得用任何方式抄袭、刻录或翻印。凡未经本公司同意擅自违反此规定 者,将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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