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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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市级:SZBM-2021-S0131
省级:SDGP370800202102000449
采 购 人:济宁市公安局(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 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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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7
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3
第四章采购合同 ......................................................................................................................................42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46
第六章评分办法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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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 及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09月 24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SZBM-2021-S0131
(省网):SDGP370800202102000449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开)
4、预算金额:¥75.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
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
1.1、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
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了;
1.2、须提供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段内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3、须提供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
4
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
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
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2.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
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山东企业)等网站查询);
3.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1 年 09月 13日至 2021 年 09月 24日 14:30时前(北京时间)
2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及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均可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凡 未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8/site/index.jsp),须先进行
注册,注册后登陆点击报名,报名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
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新))。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
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 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
5
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技术支持电话 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
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 2021 年 09 月 24 日
14: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新),
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 09月 24日 14:30(北京时间)
五、解密时间
时间:2021年 09月 24日 14:30分之后
操作: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
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ca 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
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
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或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
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
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
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注:供应商须同时在以上两个网站同时报名,否则将无法进行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韩秀丽 联系电话:1865376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6
名称:济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圣源大厦 1404室
联系方式:李小娜 0537-7386577 18753764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娜
电话:0537-7386577 18753764821
2021 年 09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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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
项目编号:市交易网:SZBM-2021-S0131
省采购网:SDGP3708002021020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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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韩秀丽
联系电话:18653766669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名称:济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圣源大厦 1404室
联系方式:李小娜
联系电话:0537-7386577 18753764821
邮箱:13805470012@163.com
4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
准和要求。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公开)
6 采购预算
人民币:¥75.00 万元。
本项目共二次报价,第二次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两次报价均不
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 签字或盖章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
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办理电子签章详见“已有 CA数
字证书(Ukey)用户办理电子签章通知”,否则,磋商小组将否
决其投标
10 电子报价文件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
2、为保证电子报价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报价
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采购
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
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
8
统;开标时对电子报价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
致其电子报价文件无法解密,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注: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
开标时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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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出疑问
的方式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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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澄清或修
改采购文件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
息。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发送,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
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报名时所预留信息,及时查收相
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3 磋商保证金 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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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价文件
的时间、方式
时间:2021年 09月 24日 14:30前
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报价文件按
规定上传到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15 开标时间、方式
开标时间:2021年 09月 24日 14:30分
方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
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
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16 报价文件解密时间
2021年 09月 24日 14:30以后(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网不见面开标大
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
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5 日内付合同价款的 50%,半年后支付合同价
款的 40%,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8 服务期限 1年
19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
1.1、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
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
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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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了。
1.2、须提供公开报价前 6个月任一时段内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3、须提供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
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
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
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
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报价: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2.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
司;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
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
明);
3.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
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山东企业)等网站
查询);
3.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0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2
电子磋商文件的
下载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电
子化运行供应 商 登 录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化 运 行 管 理
系 统。(http://jnggzy.jnzbtb.cn/JiNing)后,下载对应项目
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电子唱标
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报价文件内容
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报价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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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证件及业
绩的提交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需包含以下
内容原件扫描件(有特殊要求除外),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
审。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2)公开报价前 6个月任一时间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公开报价前 6个月任一时间段内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供应
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
可(需加盖所在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了;
(5)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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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本项目报价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有
虚假, 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报价,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如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中有相关要求的,应按要求上
传到响应文件一份。
注: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相关材料必须将上述资料
上传到响应文件一份,否则不予认可。
2、由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扫描件与原件扫描件同等效
力;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
25 信用查询及使用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信 用 山 东”(山东企业) 网
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
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7 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
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
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
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
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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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
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
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
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
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的价
格扣除优惠。供应商须在报价系统内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 号》文件,属
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报价系统内上传《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28
强制采购和优先
采购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
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10%的
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
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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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
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9 履约保证金 无
30 质疑
供应商如有质疑,可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
疑。
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韩秀丽
联系电话:18653766669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娜
联系电话:0537-738657718753764821
邮箱:13805470012@163.com
联系地址:济宁市圣源大厦 1404室
31 投诉
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第 94号令)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鲁财库[2007]39号)规定投诉。
32
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3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
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
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
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 进口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
的产品。
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4
(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
35
供应商提报虚假
材料应承担的责
任
供应商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技术标准的相关参数和所
有证书、文件、经营业绩、合同、财务报表以及售后服务机构的
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确定成交人之后,采购人仍保留对上述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
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取消该供应商两年会员资格,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7 备注
1、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指的是公章,拒绝投标专用章,否
则按“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署”执行。
38
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的,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本项目暂停采购。
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提出。
15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1.2.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服务期、质量要求
1.3.1本项目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采购代理费:按照财政部文件财库〔2018〕2 号文,执行市场调节价,
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2000 元,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报价
时应充分考虑。
1.6 保密
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
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1.10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
16
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自主报价,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报价文件格式
(6)评分标准
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是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仔
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磋商文件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中国山东
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发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
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nggzy.jnzbtb.cn/JiNing)提出,要求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 5 天前通过济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nggzy.jnzbtb.cn/JiNing)、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发放。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
间不足 5天,相应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在报价截止时间 5 天前,采购人可以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shandong.gov.cn)修改磋商文件。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报价截
止时间不足 5天,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
的内容为准。
3. 报价文件
17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总分项价格表;
4)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5)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1.2 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扫描件;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所获荣誉;
5)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
6)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段内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证书、资质、资格证书
等原件扫描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1.3 技术部分(服务方案)
(1) 格式自拟
3.1.4商务部分
1)人员配备;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1.5业绩部分
1)供应商同类产品经营业绩一览表;合同原件扫描件需在报价系统内上传。
3.1.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8
3.2 报价
(1)本次报价共二次报价,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须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点击二次报
价。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
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
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如有中间报价,按照最后报价条款执行。
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
购。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响应报价将在不见面开标仪式时公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电子
显示系统显示出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
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供应商
报价时遗漏的部分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采购人不予调整。
3.3 报价有效期
3.3.1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
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
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3.3.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3.4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前附表。
3.5 电子响应文件生成与上传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合同、技术
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1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
制作。
3.5.2 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
商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
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
19
响应文件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
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5.3 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
2021年 09 月 24 日 14: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
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
公开唱标及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政
府采购(新)”,点击采购项目,上传响应文件。
3.5.4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时间:2021 年 09 月 24 日 14:30 之后(北京
时间)(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
标及评审)。
3.5.5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共分为以下部分:报价部分,资格审查文
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业绩部分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
生成响应文件(zbd格式)后上传。
4.响应文件提交
4.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4.1.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完成,并在开
标时间前 1 小时内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投标截止日
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4.1.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
文件。
4.1.4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
4.1.5电子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签收
4.2.1采购人通过交易平台接收电子响应文件,交易平台收到供应商送达的
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2.3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
应文件。
4.2.3供应商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撤
20
回,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供应商的撤
回修改情况。
4.2.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4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至投标有效期满
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修改与撤回其响应文件。
4.3电子标书的上传
4.3.1电子响应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
5.不见面开标
5.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5.2 到报价截止时间,工作人员宣布报价截止等有关事项;
5.3在解密截止时间内,供应商远程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解密标书,自主
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 15 分钟内,供应商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报价文件。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报价文件;
5.4开启开标程序;
5.5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自主持人启动开标结果确认开始 4分钟内,各
供应商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系统默认该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5.6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
6. 磋商
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磋商小组;
2)评标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
5)磋商小组解散。
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不得
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分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
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内相关专业的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
21
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
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 磋商准备
6.1.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
磋商小组成员到达磋商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
6.1.2磋商小组的分工
磋商小组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负责人,负责主持磋商会议。
6.1.3熟悉文件资料
(1) 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
主要合同条件、工期、免费质保期等,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评
标表格的使用。未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
据。
(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采购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
括磋商文件、报价文件、开标会记录、采购预算价以及磋商小组认为
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6.2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6.2.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
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
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
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
22
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
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
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成员出具的意见由个人负责,
评标结果由磋商小组共同负责。
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6.2.2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供应商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通过资格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2)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
报价,而没有负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
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负偏离或保留。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
照无效报价处理。
a) 报价文件不完整;
b) 未按规定报价;
c) 报价有计算错误;
d) 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
e) 供应商未按要求参加电子远程开标仪式;
f) 报价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磋商文件
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23
g)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 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相应文件中不构成负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相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3)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报价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
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
(4)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高于项目预算控制价
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 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合格
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3)磋商及最终报价文件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最终报价
(1)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报
价截止时间,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开、
评标系统中上传,既不说明原因又不上传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最终报价,
按“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不予评审。
(2)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及撤回最终报价
24
文件,否则不予评审。
3)详细评审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
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具体
评审办法详见“评分标准”。
(2) 各供应商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
<1>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
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
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
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
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
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25
<2>监狱企业价格折减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给予 10%价格扣
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
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1>-<3>同一供应商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4>、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5>、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10%的价格
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
定。
(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
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②同一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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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折减;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
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
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磋商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
件)。
<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
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
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
数量的证明的扫描件。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7、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高于项目
预算金额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
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无效报价
8.1 所投价格高于预算或低于磋商小组认可的成本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不予评审。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8.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给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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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
料;
2)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
4) 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电子远程开标仪式;
6)供应商串标(指供应商之间私下串通,共同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
商的利益,或者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
民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3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8.3.1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高于项目控制价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3.2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
有供应商。
28
9、定标
9.1 磋商小组依据评分办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
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
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
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并编写评审报告。
9.2 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以上几项情况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记名投
票,按得票多少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9.3 编制评标报告
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
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报
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报价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如有);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 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
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 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9)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4 评标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标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排名。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
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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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9.5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
9.6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
决所有报价。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9.7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9.7.1 关于投标活动暂停
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
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
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
9.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
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
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9.7.3 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0. 成交通知书
10.1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成交通知书。
1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11. 履约保证金
无
30
12. 签订合同
12.1 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2.2 成交单位如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
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3、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3 除特殊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
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4、纪律和监督
14.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14.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
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4.3 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
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14.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
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
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5、质疑和投诉
1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
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15.2 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
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5.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热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
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
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2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5.4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5.6 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
16、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
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
据。
33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项目规模:就餐人数约 400人
(二)供餐时间及品种要求
1、提供全年 365 天,每天早、中、晚三餐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夜宵。
2、早餐粥汤不得少于 6 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 10 种;午餐菜品不得少于
10 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 5 种,汤粥 2 种;晚餐菜品不得少于 4 种,面食花样
不得少于 2种,汤粥 2种。
3、人员配备:厨师长 1 人,厨师 2人,明档 1人,配菜 2人,面点师 4人,
服务员 3人,洗刷 3人,包括三楼包间配备的服务员。
二、食堂委托管理要求
(一)本餐厅采取委托管理运营模式:
1、采购人无偿向中标方提供地食堂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水、电、暖、燃气。
2、采购人负责原材料采购。
3、采购人支付中标人人工费用【包含工资(各岗位工资不能低于目前济宁
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福利、教育培训、劳保等】,同时支付中标方一定的管
理费用、公众责任险、结算税金和管理利润等。
(二)饭菜必须按成本价销售,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和要求,对饭菜成
本进行初步核算,报采购人审核批准,售卖价格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配合采购
人每月进行一次食堂成本核算。
(三)餐卡为指定的餐饮消费支付方式,不得收取就餐人员现金。
(四)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餐饮服务的各项规章制
度和要求,特别是做好色标管理制度、索证索票、留样制度等方面内容。
1、厨房选料保证加工精细,粗料细做,杜绝浪费;按照人员需求表进行配
备,不得无故缺岗,人员配备如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需提前申请;各项服
务制定具体量化指标,督导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力争服务水平维持在一个较高的
层面上;确保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及时了解客人意见反馈与餐厅食品咨询;
规范食品库房的管理等,确保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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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采购验收入库要求:主要食材证件齐全,并留存备查。由中标人
负责验货,并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货品立即退货,不得入库。
3、厨房的粗加工、切配按厨师长的要求对食品进行加工。由切配班长把当
天须用的食品分配给切配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加工,如发现食品有变质情况,立
刻汇报,了解此食品为何变质,然后汇报厨师长。一经发现有不洁、不保质的食
品时,必须处理,杜绝发生更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4、厨师、面点师严格按每日菜单进行烹饪食品。每天烹饪的每道菜,填写
“品尝记录”,每一道菜由主烹人员签字。
5、后厨加工区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6、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
(1)厨房内防蝇、防鼠措施和设施。
(2)连接餐厅的通道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和油腻,有隔音、隔气装置,
设施完好有效。
(3)灶台和橱柜清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无垃圾,橱柜内各种用具用
品摆放有序,无私人用品。
(4)排烟罩清洁完好,罩面、滤油网以及里面的照明灯具均无油垢,有定
期擦排烟罩和清洗滤油网的措施。
(5)调料缸干净整洁,各种调料充足,不变质,开餐工作结束时坚持加盖
盖好。
(6)砧板清洁,无霉斑积垢,开餐工作结束时,要竖放或置于两面通风处。
(7)刀具清洁无锈迹,有安全的存放刀架,并实行个人保管制度。
(8)冰箱(冰柜、冷藏柜、保鲜柜)清洁完好,有定期的清理和除霜制度,
表面无锈迹,无油垢,无破损;冰箱内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摆放整齐,严格
做到鱼肉分开、荤素分开、生热分开、成品和半成品分开;无私人物品,并由专
人管理。
(9)冷拼间、面点间坚持做到“三专”(专间、专人、专用具)、“三严”(严
格检查进货、严格分开生熟食品、严格消毒各种用具)、“三不入”(未经洗净的
生食品不准入内、非有关的人员不准入内、私人的物品不得带入),专间内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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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消毒水、洗涤水、清水),进入专间实行两次更衣。
(10)所有炊具、盛器、餐具清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
(11)食品加工设备完好,无残留垃圾、碎屑,无油腻积垢。
(12)厨房的四壁、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破损,地面、排水沟、无积水、无
油垢、无积尘、无垃圾、无破损。
(13)厨房门窗清洁完好,无油垢、无积尘、无破损。
(14)脚踏式垃圾箱(桶)加盖盖好,四周无散积垃圾,及时清运。
(15)厨房内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要求内,有定期的除害打药措施。
7、意见反馈与餐厅食品咨询
(1)就餐人员反映的意见,由前厅主管记录在册,记录客人姓名、部门、
联系方法、意见内容。解决后必须回复就餐人员。
(2)每季度对所有在餐厅用餐的客人进行食品、卫生、服务及其他方面的
调查,然后收集、分析,指导餐厅工作。
8、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保障
(1)每月各职能部门对厨房进行联合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下次
的检查时,对整改单上的问题进行复查,如没改正须立即改正。
(2)在下班前,厨房的抹布及所有日用品必须要“消毒液”浸泡清洗。
(3)冷库每日清洁,每周大清扫,叠放食品要整齐,先列食品先用。
(4)食品库房由仓管负责,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厨师长每周对此仓库进行
复检。
9、厨房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要求责任人
整改并对责任人考核到位,同时跟踪整改效果。
10、餐厅班会制度
餐厅建立每日班会制度,由餐厅经理或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对每日餐厅工作
进行点评和培训,形成记录。
每月由厨师长、主管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厨师长必须培训员工,并形
成“培训记录”,上交备案。
11、食品储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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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货控制
原料采购规格标准化,根据烹制各种菜肴的实际要求,制定各类原料的采购
规格标准,由厨师长把好验货关,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厨房。
(2)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厨师长每日查看厨房各种原材料的储存情况,并根据当日用餐需要以及市场
可供应情况,再下出库单。
(3)验收控制
1)对所有原料、物品都应计量称重后,如实登记;
2)核对交货量与订购量是否一致,交货量与发货单上数量是否一致;
3)检查原料质量是否符合规格标准要求;
4)检查价格是否与所询价格一致;
5)如发现数量、质量、价格有误差,应拒收或要求调换;
6)尽快妥善收藏处理各类已领取原料,并填写入库单。
(4)储藏控制
1)按不同原料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储藏方式;
2)一般原料与贵重原料要分别保管;
3)采购量要适当,防止长期储存、食品变质;
4)轮换食品存货,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食品有效期和入库日期;
5)定期检查,干货仓库、冷藏室、冷库、冰箱等设备的温度、湿度的通风
情况;
6)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杜绝鼠害、虫害。
12、能源管理
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水、电、气等能源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不浪费,并接受
采购人的随时监督。
13、安全生产
(1)中标人必须按技术协议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
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存放、制作和销售过
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2)中标人在食品原材料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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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食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
看货物质量、观察是否新鲜、变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3)原材料应按食品类别分类、分架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材料,做好通风换气、夏季降温、防暑、防虫等卫生防范工作。
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对于半成品或当日没有
销售完的食品,应据类别分别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4)在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中,食品原料加工存放,要符合生熟分开、荤
素分开。所有的墩、案、冰箱、保鲜台等有生熟明显标志。售饭时要用食品夹出
售直接入口食品。
(5)炊事机械、电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管理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机械
等设备进行熟知熟用。重点做好电器失火防范工作,按工作范围把电源、电线、
气源检查工作负责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中标人应保持就餐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餐厅内外每餐打扫卫生一
次,餐具使用前严把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餐具每餐消毒。服务人员必须先办理
健康证再上岗,在岗人员每年到政府指定卫生机构作一次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
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文明服务,服务人员服装整洁,
餐具清洁卫生。
(7)中标人管理期限内要经常教育从业人员,搞好服务场所卫生和个人卫
生,并划分卫生责任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设备、厨具无污渍、见本色,不
发生随意丢弃剩余饭菜(泔水)等现象。
(8)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刑事
责任。
(9)食品制作和食品出售场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餐厅设立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如需进入,登记在册。
14、设备操作管理
(1)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各岗位相关
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施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清洗消
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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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
照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
及冷藏、冷冻设施,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3)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要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
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15、餐饮食品品种与质量标准
(1)要配餐合理,营养均衡,花色品种齐全。
(2)根据季节变换,及时增加和更换菜肴品种,口味及档次搭配合理,达
到色、香、味、形俱佳。
(3)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发面制品不酸、不黄、大小均匀、量
足。
(4)米饭不软、不硬、不夹生;炸、烤、烙食品外形美观,火候均匀;菜
肴刀工整齐,做工精细,用料合理。
16、服务人员标准
(1)仪容仪表:服务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售饭时间),穿戴规
范、整洁,左胸佩戴服务标志;实行站立服务,姿势端正。
(2)语言: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礼貌,使用礼
貌用语。
(3)态度:态度诚恳,彬彬有礼,主动询问就餐人员需求,工作出现差错
及时纠正并当面向就餐人员道歉,虚心接受批评,解释问题有礼有节。
(4)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不擅自离岗,
工作时间不闲聊,不玩手机等电子产品。
(5)接受投诉:管理人员接受投诉时,态度谦和,语言文明,解释细致,
对投诉问题及时记录并限期答复;禁止发生正面冲突、激化矛盾,引发突发事件。
17、餐厅服务标准
(1)餐前适时整理、摆放好窗口工具及饭台、餐桌、餐椅,餐前 5 分钟将
饭菜摆放到位,餐中根据就餐需要及时补充。
(2)饭菜明码标价,窗口服务操作熟练,处理得当;就餐秩序井然,无插
队,无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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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餐厅服务人员站立姿势端正,微笑服务,语言文明礼貌;诚恳征求意
见,虚心接受批评,餐饮经理经常走访就餐者,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8、个人卫生
(1)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
(3)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不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
不用烹制工具直接尝味;
(4)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
19、厨房卫生
(1)厨房卫生保洁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炊具每天在工作后进行严格消毒,
消毒后加盖保管,定位摆放,防止再污染。
(2)环境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积水。
(3)下水道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
味。
(4)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
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0、餐厅卫生
(1)用餐后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污。
(2)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3)定期清洗门窗、墙壁、灯管,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蚊蝇、
老鼠、蟑螂等。
(4)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使用运转正常。
(5)专人负责回收餐具,剩饭剩菜及时运走,餐厅无异味。
21、餐具卫生
(1)用过的餐具必须清洗、消毒,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油迹、无洗洁剂
残留,每餐消毒后必须做好消毒记录。
(2)用餐前餐具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蝇叮。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
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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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食品安全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四不”
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
师)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品)、
食品与天然冰“四隔离”。
(3)熟肉制作销售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4)食品原料、添加剂、容器、工具、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实行分类存
放,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工艺流程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3、垃圾处理
及时清理餐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线路运送,并按指定地点存放,
对餐饮垃圾的处理,要符合《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24、餐厅卫生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委托方制定的
标准。规范经营,委托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
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的,由中标
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5、服务内容及要求有书面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中标人应根据餐厅管理要
求和标准提报餐厅管理方案,并提报优于管理要求和标准的方案。
26、中标人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将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
服务标准等张贴或悬挂于适当位置。
27、中标人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对采购人和就餐人员有
关需求、投诉等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8、中标人须至少提供以下投标管理方案:
(1)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人员管理及人员培训等人员管理方案;
(2)餐饮服务理念及目标;为本投标项目拟派的管理机构及生产服务管理
架构:包括生产服务管理流程、方法,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培训、岗位职责等;
(3)餐饮服务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实施及经营方案、餐饮服务内容、服
务标准、饭菜价格、日常保洁、文明服务、菜谱、主食菜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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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安全及卫生保证措施等(包含但不限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内部
岗位责任、管理运作、人员用工、食品加工、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
(5)安全运营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餐饮质量、防火防爆、食物中毒、
消防安全、卫生防疫、设备设施操作等;
(6)服务质量、菜品质量保证方案;
(7)菜品定期更新及菜品研发方案;
(8)仓库管理方案;
(9)食材采购方案;
(10)食材检测方案;
(11)卫生防疫方案;
(12)意见反馈及投诉处理解决方案;
(13)设施、设备、餐具管理方案;
(14)餐厅设施设备优化方案;
(15)餐厅应急预案;
(16)增值服务方案;
(17)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18)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5、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餐厅运营管理系统工作。
6、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节庆、有关会议用餐的场所布置等服务保障工作。
7、中标人必须直接经营,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
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
诸法律。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43
(甲方)(项目名称)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
国内以竞争性磋商(公开)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甲乙
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大写)元整(¥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5 日内付合同价款的 50%,半年后支付合
同价款的 40%,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服务期限:1 年
6、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
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2)委托乙方的管理服务应达到甲方制定的要求。如不能达到,甲方将对
此发出整改通知,连续两次通知仍不能达到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其它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
7、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质
量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服务工作;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
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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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并遵守采购人
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
得甲方同意的服务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5)建立健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
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接受服务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8)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
8、验收方式
(1)甲方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和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3)若乙方将本合同内容转包他人,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10、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
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2、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
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服务工作,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
违约金。除延期交付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
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
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
45
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构成
违约,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
对方,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
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
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3)除有争议或正在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
履行。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督部门、济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46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47
目 录
一、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总分项价格表;
4、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5、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资格审查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扫描件;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所获荣誉;
5、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
6、公开报价前 6 个月任一时段内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等;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技术部分(服务方案)
四、商务部分
1、人员配备;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业绩部分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8
附件一、报价函
: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并提交报价文件。我方完全同意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以下内容参加该项目:
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期: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同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知悉该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不见面开标,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
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要
求的扫描件,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
的后果自负。我方对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
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4、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遵守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们的报价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7、我们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你公司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9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
务或职称)为我单位参与此次项目的全权代表,全权代表在参加该项目过程中所
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全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本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日期:年月日
50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小微企业 □是□否
监狱企业 □是 □否
残疾人福利企业 □是 □否
总报价(元)
大写:元
小写:元
服务期
优惠条件及
服务承诺
对采购文件的
响应程度
备注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特别说明:
1、报价币种:人民币;
2、此表放置于报价文件的首页。
51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元)
1
2
3
4
5
6 ……………
合计
总价
大写:
小写:(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注:合计总价应与附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一致。
年月日
52
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
(1)供应商所报如果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除本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技术参数均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中的要求。
(3)本表可扩展。
年月日
序号 服务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款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格
报价文件规格
偏差
内容
53
附件六、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1、表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2、本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4
附件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
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
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55
附件八: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
号
产品名
称
品牌 型
号
总分项
报价表
序号
报价金额(总
价)
认证机构名
称
证书有效截止日
期
1
2
3
4
5
6
总 计 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属节能(强制类)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
2.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6
附件九:节能(强制类)产品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7
附件十: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
号
产品名
称
品牌 型
号
总分项
报价表
序号
报价金额(总
价)
认证机构名
称
证书有效截止日
期
1
2
3
4
5
6
总 计 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属优先采购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
2.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
3、节能(强制类产品)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8
附件十一: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9
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0
附件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61
附件十四: 技术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2、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
3、管理制度
4、质量保证措施
5、应急预案
6、服务安排
7、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
8、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9、有餐饮管理服务、智能结算刷卡信息化管理系统
10、优惠承诺
62
第六章 评分办法
第一阶段:初审
1、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报价文件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
价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文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技术标评审:
按附表所述的评审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包括磋商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的正确性,分析磋商报价
构成的合理性,经磋商小组论证为有效最终报价的商务标进入最终评审。
第二阶段:最终评审
通过初审后的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根据商务标评审细则进行审核,并将技
术标的审核情况与商务标的审核情况进行汇总。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
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6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项目 评标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价格
15 分
报价得分 15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15 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有效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15。
商务
43 分
供应商业
绩
12 分
提供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有 1 份得 3 分,
本项最多得 12 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合同内容须明确包含食堂管理服务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人员证书 8 分
烹调师具有三级及以上烹调师证书,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面点
师具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一个得 1 分,最高 4 分。本项满分 8
分;(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2020 年 09
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同一人只计取最高
级别,同一人只计取一个资格证书。)
质量体系
认证
8 分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职业健康管理安全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
个得 2 分,最多得 8 分。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荣誉证书
5 分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供应商连续两年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A 级
单位得 3 分;供应商连续三年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A 级单位得 5 分。
本项最多得 5 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真实有效的奖牌图片或其
他有效证明材料,且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否则不得分。
6 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国家机关授予的“清洁厨房”、“食品安全
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每有 1 项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注:须提
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真实有效的奖牌图片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且能体
现供应商名称,否则不得分。)
保险 4 分
自带公共责任险或其他餐饮食品类保险的得 4 分。(注:须提供保单原
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 4 分。
技术
部分
总体方案 40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横向比
较:符合项目实际、操作可行性强得 4 分;符合项目实际、操作可行性
较强得 2 分:符合项目实际、操作可行性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
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
渠道及处理机制等横向比较:科学、合理、高效得 4 分;较高效、科学、
合理性一般得 2 分;科学、合理性、效率均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管理制度(13 分):
3.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员工管理措施(含岗位责任制、上下班、值班、
个人卫生管理等)横向比较:全面、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监督制度(包含食品过磅、质检、加工、
储存、配售管理等)横向比较:全面、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
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3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制度(包含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卫生、
餐具厨房餐厅卫生、垃圾分类处理、食品留样制度等)横向比较:全面、
合理得 4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管理、节能、节电、
节水、数据统计、自查情况等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横向比较:全面、
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64
评分标准
项目 评标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管理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管理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管理成果检验评估方法,质量管理改进方
法等。)横向比较:全面、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
有不得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横
向比较:全面、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安排(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数量、
专业人员概况等)横向比较:全面、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
可行性和有效性,并要针对员工定期轮换制度建设等)横向比较:全面、
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横向比较:全面、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9、根据供应商是否有餐饮管理服务、智能结算刷卡信息化管理系统评
分,每有一项得 2 分,最多的 4 分。
优惠承诺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质性优惠承诺及履行承诺的措施每有一条被磋商
小组认可的得 1 分,本项最高的 2 分。
总分 100 分
注、1、评分标准仅针对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
4、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5、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各供应商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
7、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9、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各供应商报价按前附表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3日15时6分
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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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 地址:济宁市洸河路261号(济宁市公安局) | ||||||||||
联系方式:2960662(济宁市公安局) | ||||||||||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县(区)柳行摩天建设集团号东楼806 | ||||||||||
联系方式:15020780008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托管服务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00202102000449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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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时52分至2021年9月24日14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14日 至 2021年9月16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时53分至2021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新),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尹骁 联系方式:15020780008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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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