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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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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成交结果公示

(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TXS20210707571

二、项目名称: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泰兴市晨味早餐店

2、供应商地址:泰兴市嘉福国际城D01幢101室

3、成交折扣率: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提供早点,主要包括:包子、锅贴、蒸饺、烧麦、麻球、油条、豆花、烧饼、涨烧饼、南瓜饼、糕点、其他等及伴随的配送服务,成交服务商除提供自行烹饪制作的早点外,还必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市场口碑好、有特色的其他门店的早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军、张建国、刘富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60%计取

收费金额:1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国庆西路58-3号

联系方式:138528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770142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张建国

电 话:13852886687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 标 文 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XS20210707571

采购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574571823@qq.com,递交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0707571

2.项目名称: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轮报价)

4.预算折扣率:100%(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若全年实际结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额,超过的部分不予结算)

5.最高折扣率限价: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

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提供早点,主要包括:包子、锅贴、蒸饺、烧麦、麻球、油条、豆花、烧饼、涨烧饼、南瓜饼、糕点、其他等及伴随的配送服务,成交服务商除提供自行烹饪制作的早点外,还必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市场口碑好、有特色的其他门店的早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7.付款方式:

、本项目配送早点货款按每月结算一次,当期应付货款在下个自然月开始后的 15 个日历天内支付完成;(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日收货单明细进行汇总)

、当期结算款项根据交付早点的品种、数量、相应基准价并结合报价折扣率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当期结算款=当期交付的各产品数量×产品单价×报价折扣率;(早点结算单价参照门店价由供应商提供早点明细及单价清单,采购人每日验收校对审核,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早点单价明显高出门店价,供应商未能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视为违约)

、在结算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结算发票。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殊说明:本批次食堂服务采购共三个项目,分别是:延令街道机关食堂净菜配送及食材采购项目、延令街道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三个项目同时发布采购公告且截止时间相同,开标评标依次按照延令街道机关食堂净菜配送及食材采购项目、延令街道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述三个项目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工作人员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供应商需有在经营的早点门店(或饭店门店),同时实际正常从事早点经营。(提供有店名的现场照片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9日起,2021年8月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请转微信17701421886,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2021 年8月10日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2021 年8月10日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86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574571823@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7、疫情防控阶段,为有效遏制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请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提前注册“健康码”(更新日期必须是开标当天),且健康码状态为绿色方可进入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大楼。

(2)请各投标单位拟派的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自觉做好防疫防护措施,积极配合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人员之间保持距离,开标结束后不逗留现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国庆西路58-3号

联系方式:1385288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770142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张建国

电 话:13852886687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 话:17701421886


附件: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XS20210707571)的采购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法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日至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国庆西路58-3号

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方式:13852886687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刘雪芬

电话:17701421886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XS20210707571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资金来源:财政

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3

付款方式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1

采购内容及范围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2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9

分包

不允许

1.10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8月5日17时3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0日9时00分

2.4.1

采购预算

100%(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若全年实际结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额,超过的部分不予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磋商保证金

3.6.1

响应文件的份数

正本

副本

3.7.3

封袋标记的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延令街道机关食堂早点采购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

本项目开标前之前不得启封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6.1.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人数:3人

7.2

成交公告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9.1.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

(2)金额:1万元

(3)缴纳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签订采购合同前。

(4)退还时间:合同履约结束无息退还。

9.2.1

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天内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60%收取。

2.评审费:按苏财购〔2016〕48号规定,外加路费补贴。

3.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有关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与合同工期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②、工作人员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1.10 偏离

1.10.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高于或者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低于的偏离为负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高于的为正偏离,即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

1.10.2偏离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

(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未按澄清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修改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采购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有无补充文件信息。因潜在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及时获知补充文件信息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潜在供应商未按修改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4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具体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构成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4)早点配送服务及组织实施方案

(5)供应商认为应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3.2.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2.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2.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3.2.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须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产品是由供应商制造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投标产品是由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供应商提供其他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响应文件的编制

3.4.1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需另行增加的,应将相关内容和材料编入响应文件相应章节,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关的资质、资格、业绩等材料,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和格式”规定的方式编入响应文件。相关原件资料应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3.5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3.5.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5.2 响应文件正本中需要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的,须在规定内容处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时,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3.5.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的签章或签字。

3.6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3.6.1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出现掉页或者漏页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

3.6.3 封袋上应当注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5.1.1项规定的开标地点。

4.1.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3.7条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记录人、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6)各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及时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5.2.3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2.4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3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不得以此为由阻挠开标会议的正常进行。

6. 评标

6.1 磋商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如有时),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如发现磋商小组的工作明显偏离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监督委员会同意,磋商主持人有权解散磋商小组,重新组织磋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3 评标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 定标

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邀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复会,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并进行第二轮现场书面报价( 供应商第二次报价应在货物数量、配置、服务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事先准备好的空白投标函(加盖供应商的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中填写价格后递交给采购人。

第二轮报价截止后,采购人公布递交了二轮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和价格,并参与综合评审。按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

8.质疑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

8.3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出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非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的;

(2)非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提出的;

(3)非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4)质疑函的内容不符合本章8.3条规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5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6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9. 合同

9.1 履约保证金

9.1.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9.1.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9.2签订合同

9.2.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9.2.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0.废标

出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除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 纪律和监督

11.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1.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开、评标工作。

11.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财政部门投诉。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初审

1.1.1

资格性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函加盖了供应商的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供应商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或“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栏的截图,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信息进行核实;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

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2

符合性检查

响应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2项和3.6.3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合同工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报价

投标折扣率唯一;未超过采购预算;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规定。

偏离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0项规定


2.2详细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并采取打分的方法衡量响应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标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30分)

在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中,以折扣率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

商务部分(70分)

1、根据供应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机关食堂等早点供应)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 4 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同类项目业绩中,每个获得采购人(用户)满意或优秀评价的对应项目加 2分,本项最多加10 分(须提供对应项目的采购人(用户)满意或优秀评价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加分);

以上两项合计最高得30 分。

说明:同一整体项目项下签订有一个或多个分项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30

供应商具有保温、保鲜或冷藏功能的货物运输车的,得 10 分。

说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车辆为投标单位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记载为投标单位的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正、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且合同的乙方或承租方载明为投标单位的、车辆租用期有效以及对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正、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能按配送通知并在45分钟范围内能及时配送到位的,得10分,本项共计10分

说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供应商需对配送路线进行描述,并附路径地图以及按时到货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编制的早点方案和服务内容及承诺(根据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自行编制)进行评价:

1、方案内容全面、措施完善细致、合理可行的得 14-20分;

2、方案内容全面、措施完善、基本可行的得 9-14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措施欠完善、可行一般的得 1-9 分;

4、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0

合计

100

注:需要携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内容,需携带原件(密封)至开标现场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递交及未提供的均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

二、磋商、评审及成交

1、对响应文件响应性的审查和确定

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询问、评估、比较和评定。

1.2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确定是否符合参加磋商的资格和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3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

1.4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及与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条款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定出现重大负偏离的情形。

2、响应文件内容的澄清和修改

2.1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将会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2供应商所作的重要承诺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2.3供应商必须对磋商小组的澄清和修改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4除非磋商小组主动要求,磋商以外的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得就磋商事宜与磋商小组联系。

3、成交原则

3.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

3.2 磋商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成交的依据。磋商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3 供应商后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应在货物数量、配置、服务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3.4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论是否已经参加了后续磋商报价,均不得授予成交资格。本次采购,只要供应商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视同“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5磋商后,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6定标

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邀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复会,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并进行第二轮现场书面报价( 供应商第二次报价应在货物数量、配置、服务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事先准备好的空白投标函(加盖供应商的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中填写价格后递交给采购人。

第二轮报价截止后,采购人公布递交了二轮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和价格,并参与综合评审。按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配送服务地点:

时间为:每工作日上午6:30之前,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项目配送服务地点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提供早点,主要包括:包子、锅贴、蒸饺、烧麦、麻球、油条、豆花、烧饼、涨烧饼、南瓜饼、糕点、其他等及伴随的配送服务,成交服务商除提供自行烹饪制作的早点外,还必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市场口碑好、有特色的其他门店的早点。

三、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供应商在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根据采购人需求,将未来一周每天早餐所需的早点品种、数量、规格向采购人发出《周报早餐配送单》(见下表),采购人在当天予以确认,供应商根据配送单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产品配置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方式如下:

1、本项目所采购的早餐每工作日采购(配送)一次,具体的供货要求以采购人确认的通知单为准;

2、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或追加配送内容的,可在每晚 9 点前向供应商发出第二天需要配送变更通知单,对此,供应商应积极予以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商在收到配送通知后,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配送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以便采购人及时调整配送方案。

备注:投标单位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响应表,一旦发现成交后提供的实物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不相符合,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要求其赔偿损失,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予以公示。


周报早餐配送单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品类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类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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