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工会会员中秋节集体福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工会会员中秋节集体福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900-00362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工会会员中秋节集体福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4,040.00
最高限价(元):514,0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标准 |
备注 |
1 |
国产带鱼 |
5kg/箱 |
1810 |
每条带鱼300g-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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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纯牛奶 |
240ml times;16袋/箱 |
1810 |
生牛乳含量≧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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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国梨 |
5kg/箱 |
1810 |
9月新品上市,单个果实重50g-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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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枣 |
2.5kg/箱 |
1810 |
9月新品上市,单个果实重≧1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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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鱼要求:为国产冷冻带鱼,每条300g-500g, 生产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保质期18个月,每箱5kg独立包装。落实“人物并防”工作要求,自行储存冷藏冷冻食品的经营者,采购、贮存冷链食品,按要求分区存放,确保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对接触冷藏冷冻食品的人员,要每周到卫健部门做核酸检测。提供人员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纯牛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5190) ,生牛乳含量≧99.99%,蛋白质≧3.6g/100ml,保质期常温密闭保存≧180天,每盒(袋)≧240ml,独立包装,每箱≧16盒(袋)。中标产品保质日期不少于90天。
南国梨要求:为季节性、2021年9月上旬新品上市产品,单个果实国重50g-75g,每箱5kg独立包装。南国梨属于季节性产品,2021年九月初新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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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南果梨 |
新品上市或季节性商品 |
季节性 |
规格 |
50-75g |
产季 |
9月 |
包装方式 |
称重 |
品质描述 |
果实扁圆,果皮中厚,表面不很光亮,底色多为黄绿色,阳面带有红晕,果点较大,果肉乳白色,采收后使用,果肉稍硬,田脆可食,经10-15天后熟,果肉变黄白色,肉质细,柔软多汁。 |
验收方式 |
无腐烂发霉,无挤压伤。 |
验收标准 |
到货按10%抽 单品超过100箱抽检不低于10箱 |
贮存要求 |
正常存放 |
大枣要求:为季节性、2021年9月上旬新品上市产品,单个果实国重≧14g,每箱2.5kg独立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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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大枣 |
新品上市或季节性商品 |
季节性 |
规格 |
单果重≥14g |
产季 |
9月 |
包装方式 |
称重 |
品质描述 |
枣果面暗红色,富光泽,果实圆柱形,大小比较整齐,果点小,皮薄,酸甜适口,食用无渣。 |
验收方式 |
无腐烂发霉,无挤压伤。 |
验收标准 |
到货按10%抽 单品超过100箱抽检不低于10箱 |
贮存要求 |
正常存放 |
注:1、以上产品报价均为含运费、含税价格。
2、本次采购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拒绝现存在疫情地区的产品。
发放地点:我局职工较多,中标供应商需要在阜新市区内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发放点,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作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提供福利领取卡,卡面注明领取内容及可领取地点并加盖中标单位印鉴。
三、注意事项:为保证节前发放完毕,中标人需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过期视为放弃中标,需方有权利扣除供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发放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具体人数:1810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开始发放福利,发放时长不低于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安局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 0418-5532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
联系方式: 0418-2172666
邮箱地址: 407056612@qq.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003000002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良
电 话: 0418-217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