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2021-ZJJS-041-3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10910-001206-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9-13 16:34:23 |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2、项目名称:清水河学校第三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2021-ZJJS-041-3)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六安市清水河学校拟就清水河学校第三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为了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本园学生食堂经营权实行对外采购承包经营,清水河学校第三小学幼儿园,入园人数约240人,提供二餐二点,自愿就餐,本项目价格平抑基金报价为营业额的7.00%。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5、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 万元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仅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潜在供应商具有唯一性。且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供应商尽快入场做好新园区新生入学准备工作,现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六安市春华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毛坦厂中学东部新城校区内)
三、公示期限
2021年 9 月 13日至2021年 9月22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同时抄送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注: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10-86483801;
2、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3、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四、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周集路与梅山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电话:18075088085
2.财政部门: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
联 系 人:韩主任
联系地址: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联系电话:0564-3368135
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6楼1621室
联系电话:0564-3682199
六、附件
1、项目采购需求
2、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3、《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项目采购需求(1).docx
附件:图纸清单、操作手册等其他附件(2).pdf
附件:公告.pdf
附件:图纸清单、操作手册等其他附件(1).pdf
项目名称:清水河学校第三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2021-ZJJS-041-3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
厨师: 1 名(持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面点师: 1名(持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服务员:2名
勤杂工: 2 名
案板:1 名
(二)服务行为
1、 任命一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校的监督,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2、按合同规范管理,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采购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采购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乱放。食堂的泔水处理,必须与收集人签有协议,日产日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 服务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招标人代为缴纳。
5、采购人提供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厨具等设备。如因被盗、人为损坏等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坏、损失,其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6、 服务期间,中标人派遣的劳务人员不得少于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数。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在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并将其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务用工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
7、食品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1)中标人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持续加强培训与考核。
(2)提供各种食材的经销商必须要具备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4)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
(5)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
(6)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7)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
(8)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9)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10)操作间和学生餐厅需及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11)每餐的各品种餐熟食必须留样(48小时),以备检查。
(12)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饮酒。
(1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产生任何债务由中标人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14)中标人在服务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满后 10 日内,撤走承包经营者剩余商品、自购设备,把场所交给学校,否则所留物品学校有权处理。
8、 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 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
(2) 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增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须报采购人同意。
(3) 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学校监督。
9、食堂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2)“校园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 招标人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安装、管理与维护。中标人在营业时,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否则视为违约,学校每发现一
次收取现金现象,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一学期内发现收取现金现象达 3 次以上,学校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营业额由中标人管理。
10、其他
中标人为学校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消防器材过期、 失效须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 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 主要副食品等必须从学校统一招标供货商目录中进行采购; 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接受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学校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 中标人必须接受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伙食管
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
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二、采购人监管事项
(1)主要内容:监管合同执行情况;履行考核职责;监督经营者是否存在分包、转包等现象;其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中标人如受到工商、税务、食药监、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学校将对承包人处以同样数额的处罚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乙方如果日常工作有不到位、不达标现象,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做出相应违约处理和处罚。
三、经营期限: 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四、其他
中标人为学校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 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消防器材过期、 失效须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 ,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 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从学校统一招标供货商目录中进行采购;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 食品检验合格证、 产地来源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
(4) 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学校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 中标人必须接受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中标企业取得承包经营权后,必须由该企业自营,不得转包。一经发现,视为违约,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企业承担。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