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107065-2
二、项目名称:光明南苑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权(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春华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六安市毛坦厂中学东部新城校区内)
成交金额:营业额的7.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光明南苑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权(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世树、高梅、苏林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望城岗派出所旁)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皋城小学
地址:六安市梅山中路
联系方式:喻校长 13865756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十楼A座
联系方式:陈工 0564-338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3383511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3、二轮报价表
六安市皋城小学
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