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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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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战保分队、东盛西路特勤站食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战保分队、东盛西路特勤站食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3

项目概况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战保分队、东盛西路特勤站食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年华招字第ZB-026号

项目名称: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机关、战保分队、东盛西路特勤站食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食品配送1宗,采购范围:

  • 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2)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3)蔬菜类:生鲜蔬菜;(4) 粮食及制品类:大米、面粉、面条、米线、卷粉、其他等;(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等;(8)海鲜类:海鲜类产品;(9)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2 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1 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6.2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3.7.2 投标人须具有租用或自有配送点(门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等); 3.7.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 年至今)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如机关单位、学校等餐饮物资供货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至 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周师/18787878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珑曦苑B—5幢

    联系方式:许工/13577832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1357783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