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建省仓山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福建省仓山监狱关于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福建省仓山监狱关于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仓山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ZMGC[GK]2021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92790-6051(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仓山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敖山工业小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仓山监狱生卫科0591-63063976(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工0591-87892790-6051(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或专家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仓山监狱委托,对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0]ZMGC[GK]2021007,备案编号:K-CSJY-GK-202109-B1776-IDN)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的,请于预公告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并提交书面修改建议,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下午18:00止(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18: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内所提及的开标时间即为: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仓山监狱

2021年09月14日

附件下载:
  • 0913预公告稿-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pdf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预公告稿 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K-CSJY-GK-202109-B1776-IDN 招标编号:[3500]ZMGC[GK]2021007 采购人: 福建省仓山监狱 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 1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 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K-CSJY-GK-202109-B1776-IDN。 2、招标编号:[3500]ZMGC[GK]202100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 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 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 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 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 记录(前述两个网址打印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 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 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 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 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 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 标无效。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 标无效。 - 2 - 包:3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 标无效。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 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 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 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 有)为准。 8.2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 元。 9、投标截止 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 为准。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 CA 证书连同密封 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 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 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 11.1 条 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仓山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敖山工业小区 联系方法:0591-63063976(工作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5:00-17:00) 13、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 188 号闽台 AD 创意产业园内 3号楼 2层 - 3 - 联系方法:0591-87892790-6051(工作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00)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 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 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 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 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 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 算 投标保证 金 1 1-1 蔬菜 否 1(年) 1,000,000.0000 1000000 10000 2 2-1 畜禽肉 否 1(年) 1,600,000.0000 2-2 海水养殖产品 否 1(年) 1,000,000.0000 2600000 20000 3 3-1 其他农副食品 否 1(年) 1,200,000.0000 1200000 12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表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 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 1份、副 本 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份。 - 4 -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 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 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合同包 3中标候选人数为 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 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 1中标人数为 1家,合同包 2中标人数为 1家,合 同包 3中标人数为 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 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 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 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 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 目)。 - 5 -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 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zfcg.czt.f 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1.1 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 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 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9.1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合同包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 主定价。19.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 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 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 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19.3 根据《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 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 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4 质疑与投诉 19.4. 1 质疑 19.4.1.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 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 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 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4)其他:潜在投标人提交质疑书的补充材料:提供招标文件首 次下载时间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首次下载之日以福建政府采购网 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19.4.1.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 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9.4.1.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 系部门、联系电话和提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 188 号闽台 AD 创意 - 6 - 园 3号楼二层(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书面提交;(2)接收质疑函的联 系部门:招标代理部 0591-87892790-6051(工作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00);(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详见采购公告。19.4. 2 投诉 19.4.2.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 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 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 本”。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条规 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 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9.5 招标代理费:19.5.1 收费标准以预算金 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按照福建省监狱 管理局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 标服务费,以单个合同包的采购预算合计金额为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 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0,50]万元 1.00% (50,100]万元 0.9% (100,500]万元 0.5%,【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供货单位的代理 服务费也按上述标准执行】;19.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代理 服务费支付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 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正茂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帐号:734101018 2600078610。19.6 无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 管理等服务。 备注 后有表 2,请勿遗漏。 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 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 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 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 电子投标文件 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 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 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 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 - 7 - 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 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 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 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 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 (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 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 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 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 则投标无效。 c3 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 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 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 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 CA 证书完成,否则 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 b 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 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a.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 CA 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 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 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 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 - 8 - 识别码; b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 人的账户转出; b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 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 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3.1 条规定,同 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 9 -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 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 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 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 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 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 若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 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 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 10 - 四、投标 9、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 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责任。 10.2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 11 -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 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 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 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 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 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 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 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 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 10.5 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 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 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 得超出预算金额。 - 12 -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 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 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 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 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 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 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 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 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 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 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正茂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 13 -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 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 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 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 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 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 知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 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14 -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 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 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 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 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 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 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 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正茂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 束,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 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 中标公告 - 15 -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 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 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 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 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 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 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 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 16 -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正 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 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 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 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 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 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 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 17 -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 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 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 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投标。 17.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 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 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 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 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 (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 18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 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 19 -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 的组织。 1.1 资格审查小组由 3 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 1人,由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 1人,其余 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 或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 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 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 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 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 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 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 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 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 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 - 20 - 明细 描述 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 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 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 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 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 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 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 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 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 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 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 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3、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 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 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 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 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 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 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 定: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 - 21 - 明细 描述 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 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 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 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 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 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 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 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 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 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 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 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 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 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 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 知》(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 - 22 - 明细 描述 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 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 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 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 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 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 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 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 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的,应在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 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 标无效。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 标无效。 - 23 - 包:3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 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1.5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 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正茂工 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 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 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 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 4人。 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 项目质量。 - 24 -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 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 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 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 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 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 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 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 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 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0.1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25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6、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26 - 明细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6、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3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6、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 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 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 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 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 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7 -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 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 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执 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 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 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 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 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 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 7 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 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 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 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 6.4 条第(2) 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 28 -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 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 6.6 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 换等。 6.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 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 处理。 6.8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 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 评标方法:合同包 1,合同包 2,合同包 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2 评标标准 合同包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29 -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含 10%) 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30%(含 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每个单项报价 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 价总金额 30%-50%(含 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8%的价格扣除;若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将给予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10%的价格扣除。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 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c.其他:无 ※除本章第 6.3 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 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 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含 10%) 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30%(含 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每个单项报价 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 价总金额 30%-50%(含 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8%的价格扣除;若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将给予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10%的价格扣除。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 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 30 -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c.其他:无 ※除本章第 6.3 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 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 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含 10%) 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30%(含 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每个单项报价 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 价总金额 30%-50%(含 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8%的价格扣除;若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将给予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10%的价格扣除。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 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c.其他:无 - 31 - ※除本章第 6.3 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 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 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 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是福建省仓山监狱和所属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联合采购,其中仓山监狱预算金 额 480 万;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271.9 万元,项目实际金额 751.9 万元,供货期 为一年。 2.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 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 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 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 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冷冻品、猪肉等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实行可追溯制度。 3.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售 后服务、税收等。 5.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供货计划通知为准。结算时,按投标人投标单价为计价基准,数 量按实结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采购物资明细清单 合同包 1 1-1:蔬菜(其中福建省仓山监狱采购预算为 100 万元、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蔬菜类采购预 算为 20 万元) - 32 - 大白菜、包菜、花菜、茄子、西红柿、白萝卜、红萝卜、冬瓜、苦瓜、丝瓜、菜瓜、四季 豆、上海青、菠菜、空心菜、春菜、芥菜、菜心、苋菜、快白、小瓜、奶白菜、南瓜、香葱、 芹菜、蒜头、生姜等 合同包 2 ◆2-1(福建省仓山监狱采购预算 160 万元):鲜猪肉(去头半边猪) 序 号 货物 名 称 月耗量预 计(斤) 年耗量预 计(斤) 备注 1 鲜猪 肉 10000 120000 所购去头半边猪,中标人需要在招标方的净菜车间进 行现场加工,并按照 1元/公 斤向中标人支付加工费。 ◆2-2(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鲜猪肉采购预算 53.8 万元):鲜猪肉(去头半边猪) 序 号 货物 名 称 月耗量预 计(斤) 年耗量预 计(斤) 备注 1 鲜猪 肉 3300 40350 所购去头半边猪,中标人需要在招标方的净菜车间进行 现场加工,并按照 1元/公 斤向中标人支付加工费。 2-3(福建省仓山监狱采购预算 100 万元):冷冻食品(注:疫情期间冷冻食品视情况决定是 否采购) 序号 名 称 年耗量预计(斤) 备注 1 冻猪蹄 4000 切割 2 冻猪肚 1000 切割 3 冻猪舌头 1000 切割 4 冻牛腩 2000 切割 5 冻羊肚 1000 切割 6 冻鸭珍 2000 / 7 冻鸭翅 7500 / 8 冻鸭腿排 3000 / 9 冻鸭边腿 2000 / 10 冻鸡爪 3000 / 11 冻鸡翅 5050 / 12 冻鸡腿 5000 / 13 冻肉鲳鱼 15000 / 14 冻带鱼段 9000 / 15 熟鱼 25000 / - 33 - 16 冻提鱼 1000 / 17 冻小黄鱼 13000 / 18 冻鳗鱼 1000 切割 19 冻鱿鱼 3000 切割 20 香肠 5000 / 21 福州鱼丸 4000 / 22 牛肉丸 4000 / 23 花枝丸 2000 / 24 贡丸 1000 / 25 冻肉燕 2000 / 26 水饺 5000 / 27 汤圆 1000 / 2-4(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冷冻食品采购预算为 32.2 万元):冷冻食品(注:疫情期间冷 冻食品视情况决定是否采购) 序号 名 称 年耗量预计(斤) 备注 1 冻猪蹄 1280 切割 2 冻猪肚 320 切割 3 冻猪舌头 320 切割 4 冻牛腩 640 切割 5 冻羊肚 320 切割 6 冻鸭珍 640 / 7 冻鸭翅 2400 / 8 冻鸭腿排 960 / 9 冻鸭边腿 640 / 10 冻鸡爪 960 / 11 冻鸡翅 1616 / 12 冻鸡腿 1600 / 13 冻肉鲳鱼 4800 / 14 冻带鱼段 2880 / - 34 - 15 熟鱼 8000 / 16 冻提鱼 320 / 17 冻小黄鱼 4160 / 18 冻鳗鱼 320 切割 19 冻鱿鱼 960 切割 20 香肠 1600 / 21 福州鱼丸 1280 / 22 牛肉丸 1280 / 23 花枝丸 640 / 24 贡丸 320 / 25 冻肉燕 640 / 26 水饺 1600 / 27 汤圆 320 / 合同包 3 3-1(福建省仓山监狱采购预算 120 万元):副食品(干货、调味品、面、鲜禽鱼类) 序号货物名 称 规格 预测年耗量 备注 1 白糖 斤 16000 / 2 红糖 斤 3000 / 3 盐 400 克/包 30000 国家标准碘盐 4 味精 400 克/包 14000 / 5 老抽 400ml/包 10000 / 6 醋 400ml/包 1000 / 7 桂皮 斤 600 / 8 胡椒粉 斤 1000 / 9 酵母 500 克/包 1000 / 10 番茄酱 斤 500 / 11 香菇干 斤 2000 / 12 炸豆腐 斤 10000 / - 35 - 13 腐竹 斤 1000 / 14 面筋 斤 6000 / 15 冻豆腐 斤 35000 / 16 虾米 斤 6000 / 17 紫菜 斤 2000 / 18 绿豆 斤 3500 / 19 花生 斤 15000 / 20 黄豆 斤 6000 / 21 炸肉皮 斤 500 / 22 海带结(湿) 斤 14000 / 23 糯米 斤 2000 / 24 黑木耳(干) 斤 2500 / 25 枸杞 斤 100 / 26 当归 斤 100 / 27 酒糟 斤 2000 / 28 红辣椒干 斤 1000 / 29 红豆 斤 600 / 30 去皮花生 斤 600 / 31 地瓜粉 斤 38000 / 32 食用碱 斤 3000 / 33 糖浆 斤 50 / 34 吉士粉 斤 50 / 35 枧水 斤 20 / 36 芙蓉馅 斤 200 / 37 豆沙馅 斤 200 / 38 火腿馅 斤 100 / 39 去核红枣 斤 300 / - 36 - 40 葡萄干 斤 300 / 41 酸菜 斤 21000 / 42 脆瓜 斤 4000 / 43 榨菜 斤 20000 / 44 香菜心 斤 4000 / 45 萝卜干 斤 12000 / 46 粉干(湿) 斤 6000 / 47 白馃 斤 6000 / 48 年糖年饼 250g/包 3000 / 49 干菊花 斤 300 / 50 甘草 斤 50 / 51 钢丝球 个 1000 / 52 洗洁精 50 斤/桶 50 / 53 鸡蛋 斤 30000 / 54 鸭蛋 斤 2000 / 55 熟咸鸭蛋 粒 10000 真空独立包装 56 卤蛋(粒) 粒 10000 真空独立包装 57 草鱼 斤 30000 刨肚、切割 58 鲢鱼 斤 30000 刨肚、切割 59 鲜鸡肉 斤 5000 刨肚、切割 60 鲜鸭肉 斤 30000 刨肚、切割 61 食品袋(大的 28*52CM;小的 21*35CM)斤 800 / 62 糖年糕 斤 1500 / 63 猪血 斤 15000 / 64 猪肺(净、切) 斤 25000 / 65 千叶豆腐 斤 20000 / - 37 - 66 糯米粉 斤 500 / 67 香干 斤 5000 / 68 豆豉 斤 200 / 69 白胡椒粒 斤 100 / 70 香叶 斤 150 / 71 花椒 斤 150 / 72 小茴香 斤 100 / 73 香茅 斤 100 / 74 番茄酱 斤 500 / 75 工业碱 斤 3000 / 76 凤梨馅 斤 800 / 77 光阳蛋黄 个 8000 / 78 月饼托 个 6000 / 79 月饼袋 个 6000 / 80 脱氧剂 包 18000 / 81 礼袋 个 800 / 82 保鲜膜 捆 2 / 83 喷壶 个 3 / 84 孜然粉 斤 100 / 3-2(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副食品采购预算为 165.9 万元):副食品(干货、调味品、面、 鲜禽鱼类) 序号货物名 称 规格 预测年耗量 备注 1 白糖 斤 10080 / 2 红糖 斤 1890 / 3 盐 400 克/包 18900 国家标准碘盐 4 味精 400 克/包 8820 / 5 老抽 400ml/包 6300 / 6 醋 400ml/包 630 / - 38 - 7 桂皮 斤 378 / 8 胡椒粉 斤 630 / 9 酵母 500 克/包 630 / 10 番茄酱 斤 315 / 11 香菇干 斤 1260 / 12 炸豆腐 斤 6300 / 13 腐竹 斤 630 / 14 面筋 斤 3780 / 15 冻豆腐 斤 22050 / 16 虾米 斤 3780 / 17 紫菜 斤 1260 / 18 绿豆 斤 2205 / 19 花生 斤 9450 / 20 黄豆 斤 3780 / 21 炸肉皮 斤 315 / 22 海带结(湿) 斤 8820 / 23 糯米 斤 1260 / 24 黑木耳(干) 斤 1575 / 25 枸杞 斤 63 / 26 当归 斤 63 / 27 酒糟 斤 1260 / 28 红辣椒干 斤 630 / 29 红豆 斤 378 / 30 去皮花生 斤 378 / 31 地瓜粉 斤 23940 / 32 食用碱 斤 1890 / 33 糖浆 斤 31.5 / - 39 - 34 吉士粉 斤 31.5 / 35 枧水 斤 12.6 / 36 芙蓉馅 斤 126 / 37 豆沙馅 斤 126 / 38 火腿馅 斤 63 / 39 去核红枣 斤 189 / 40 葡萄干 斤 189 / 41 酸菜 斤 13230 / 42 脆瓜 斤 2520 / 43 榨菜 斤 12600 / 44 香菜心 斤 2520 / 45 萝卜干 斤 7560 / 46 粉干(湿) 斤 3780 / 47 白馃 斤 3780 / 48 年糖年饼 250g/包 1890 / 49 干菊花 斤 189 / 50 甘草 斤 31.5 / 51 钢丝球 个 630 / 52 洗洁精 50 斤/桶 31.5 / 53 鸡蛋 斤 180000 / 54 鸭蛋 斤 1260 / 55 熟咸鸭蛋 粒 6300 真空独立包装 56 卤蛋(粒) 粒 6300 真空独立包装 57 草鱼 斤 18900 刨肚、切割 58 鲢鱼 斤 18900 刨肚、切割 59 鲜鸡肉 斤 3150 刨肚、切割 60 鲜鸭肉 斤 18900 刨肚、切割 - 40 - 61 食品袋(大的 28*52CM;小的 21*35CM)斤 504 / 62 糖年糕 斤 945 / 63 猪血 斤 9450 / 64 猪肺(净、切) 斤 15750 / 65 千叶豆腐 斤 12600 / 66 糯米粉 斤 315 / 67 香干 斤 3150 / 68 豆豉 斤 126 / 69 白胡椒粒 斤 63 / 70 香叶 斤 94.5 / 71 花椒 斤 94.5 / 72 小茴香 斤 63 / 73 香茅 斤 63 / 74 番茄酱 斤 315 / 75 工业碱 斤 1890 / 76 凤梨馅 斤 504 / 77 光阳蛋黄 个 5040 / 78 月饼托 个 3780 / 79 月饼袋 个 3780 / 80 脱氧剂 包 11340 / 81 礼袋 个 504 / 82 保鲜膜 捆 1 / 83 喷壶 个 2 / 84 孜然粉 斤 63 / 2.物资报价内容 2.1.报价依据及方式 - 41 - 2.1.1 合同包 1中 1-1 的蔬菜价格以“福建省福州市海峡蔬菜批发市场蔬菜价格”当日同 种蔬菜均价作为依据。 2.1.2 合同包 2中 2-1、2-2 的鲜猪肉报价以福州市贸发局“福州市副食品生产供应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白条肉(带皮头)批发参 考价”中“一级等级”的价格为依据; 中标之后,鲜猪肉根据每月贸发局公布的“白条肉(带皮头)批发参 考价”的平均价格为结 算依据(若当月未公布的,可参 考上一个月的平均价格)。 2.1.3 合同包 2中 2-3、2-4 的冷冻食品采取浮动价格方式以采购物资明细清单所列货物 及对应数量为参 考依据进行报价。 冷冻食品合同定价标准:以福州市仓山区超市(以仓山区“永辉”仓储超市奥体中心商业 广场店为主,“沃尔玛”则徐路店超市、“大润发”金山店为辅)每月 23 日或指 定日期市 调的同种商品实时货架的价格(超市小票为准)下浮 15%作为基准价,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 率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 ①如市调当天超市未销售相应商品或恰逢节假日,市调价格以往后顺延一日或节后第一个 工作日销售价格为准,并以此类推或以上月市调价格为准。 ②如当月急需采购的物资,经采购人审批,可临时指 定日期补充市调。 ③促销价、活动价不作为参 考。 ④若中标人为永辉仓储超市,市调的超市则排除“永辉”仓储超市。 2.1.4 合同包 3中 3-1、3-2 的副食品采取全年固定价格方式以采购物资明细清单所提供 的货物及对应数量为参 考依据进行报价。 注: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如投标人不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将按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出统一下浮率,按统一下浮率计算出各食品的投标单价。各投标人需按 以下公式计算出所投各合同包的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报价含运送至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的采购、运输、加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等),不得高于预计采购总价。 统一下浮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预计采购总价-投标总价)/预计采购总价。 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注明统一下浮率。 2.2 报价要求 2.2.1 所投蔬菜合同包、鲜猪肉合同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专项承诺:若成为该合 同包的中标人,该合同包的下浮率保持全年不变。(未提供专项承诺函的,视为投标无效) 2.2.2 蔬菜合同、鲜猪肉及冷冻食品合同的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进行统一下浮率报价,故 各投标人在系统上填写的投标总价=该合同包预算金额×(1-统一下浮率)。 举例说明:以蔬菜合同包为例,若投标人所报统一下浮率为 15%,系统上填写的投标总价 =1000000*(1-15%)=850000 元;各投标人应在其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注明其所报统一下 浮率。 2.2.3 本项目是福建省仓山监狱和所属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联合采购,中标人在合同履 约期内,应主动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物价信息报备,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必要的报备规划。 - 42 - 2.2.4 副食品合同的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的供应价格必须服从合同所定价格,不能以任 何理由调整价格、拒送物资,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2.3.最高限价: 2.3.1 本次招标货物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报价超过最 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3.2 合同包 1的蔬菜报价需下浮率>10%;合同包 2的鲜猪肉报价需下浮率>2%,冷冻 食品报价需下浮率>5%,投标人报价必须在此要求下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3.3 副食品采购人未设定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3.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3.1.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后,按 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 3.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 3.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 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 合适的温度范围。 3.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 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5.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 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 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6.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4.产品质量及要求 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 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蔬菜类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禽类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实行可追溯制度。 4.2.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 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动物产品:⑴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 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⑵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 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 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⑶鲜鱼:眼 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 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以上产品均不得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 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 43 - 4.3.冷冻食品:本项目所供应的冻肉类均要求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不接受进 口产 品。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 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 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冷冻畜、禽类物资表面要新鲜、肌肉有光 泽,呈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无黑点或褐色状等;冻鱼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冷冻食品 大小规格要尽量统一,特别是鸡腿、鸡翅、冻鳀鱼等供单人食用的产品,不能有明显差别;冷 冻品失水率按 6%计算,多余的冰水重量全部予以扣除,失水率随机抽样检测,以投标人通知 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冻品解冻后验收。 4.4.副食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 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 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 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面粉等级不低于标 准粉等级,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 GB1355-2005;蛋品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 准。 4.5.质量保障:投标人应针对所投食品的特殊情况,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保 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确保食用质量。 5.供货要求 5.1.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人的指 定地点。 5.2.蔬菜中标人供应要尽可能多样化,根据季节特点,合理搭配叶类蔬菜、瓜类蔬菜和根 茎类蔬菜供应比例。每周供应的蔬菜品种不少于 4种(不含作为配料、调味的葱、蒜、芹菜等 蔬菜),且 3天之内不能连续供应同一个品种蔬菜。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方每天蔬菜供应量要求 供应蔬菜,不能以任何理由拒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5.3.对于新鲜调味品如辣椒、大蒜、芹菜、葱等,每周不少于 200 斤,在节假日期间必须 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采购量及时供应,如有少送或拒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5.4.生鲜猪肉以半边猪(除开猪头)进行供应;生鲜鱼、鲜禽类以剖肚,并按采购人要求切 割标准加工进行招标;冷冻品供货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切割至烹饪标准。 5.5.到位后的物资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 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 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 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5.6.在验收上,要求进行索证制度(必须检验物理化学性有害物限量要求、微生物要求两 项),对必要物资要求有进货检疫检测报告,这样保证物资的质量安全性。有必要时到检疫所 进行抽样检查。 5.7.采购人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采购人提取样品(150 克/48 小时)到福州市检疫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8.食品到达目的地是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 状态。 - 44 - 5.9.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 必须使用原 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 称和厂址、食品名 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书。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 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合同(每)天交货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福建省仓山监狱缴交中标金额的 3%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该履约 保证金于合同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行为依据物资采购合同之条款,并向中标人下达 《违约扣款通知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合同规定执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福建省仓山监狱和所属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按合同规 定分别配送结算。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 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合同(每)天交货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福建省仓山监狱缴交中标金额的 3%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该履约 保证金于合同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行为依据物资采购合同之条款,并向中标人下达 《违约扣款通知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合同规定执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福建省仓山监狱和所属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按合同规 定分别配送结算。 包:3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 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合同(每)天交货 - 45 -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福建省仓山监狱缴交中标金额的 3%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该履约 保证金于合同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行为依据物资采购合同之条款,并向中标人下达 《违约扣款通知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合同规定执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福建省仓山监狱和所属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按合同规 定分别配送结算。 合同包 1、合同包 2、合同包 3 商务条件补充说明 8.售 后服务要求 8.1 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8.2 中标人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8.3 中标人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8.4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5 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9.结算方式 物资配送资金每月结算一次,经双方对帐确认后 20 日内结清货款。如果中标人有违约记 录,采购人可以延期 1-3 个月付款。 10.违约责任 10.1.采购人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中 标人必须依合同按采购人的要求供应物资,特别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以仓山汇达永辉超 市当日价格下浮 20%为参 考标准)的中标货源,中标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没货甚至拒绝 送货,否则,按未送物资价值的 3倍处罚;中标人少送的,影响服刑人员物资食用保障的,按 少送物资合同价 1倍给予处罚。 10.2.中标人不按采购人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物资采购计划量允许误差 5%)供货或 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造成采购人没有物资食用,中标人按合同 价赔偿采购人所购物资(本批次少来部分)价值的 3倍。 10.3.中标人未经招标方批准,擅自调整配送物资品种、数量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 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份)价值的 3倍。 10.4.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 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收,因此造成采购人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 值的 3倍给予处罚。 10.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采购人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中标人应按合 同价赔偿采购人本批次损失物资价值的 1-3倍。 10.6.中标人向采购人指 定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违约或外协人员违反监管 规定的罚没金。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采购人保密、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中标人的送货、 - 46 - 安装人员、施工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在监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 指 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否 则一经查实,一律终止合同,并取消第二年投标资格。 10.7.中标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形,造成采购人对罪犯生活保障困难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0.8.采购人的内部管理制度《罪犯食堂、物资供应站商品供应信用月评估机制》是中标 人履行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9.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中标人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 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11.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能部 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 部门认定后,中标人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 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1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 何其它义务,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 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 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 担赔偿责任。 10.1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其它要求 11.1.本项目是福建省仓山监狱和所属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联合采购,不允许中标人以 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 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2.中标人与任何第三人(主要指生产商或供 应商)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1.3.中标人以违法违规方式中标,或中标人有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在招投标过程中 发现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在签订合同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 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监狱系统组织的罪犯生活物资采购。 11.4.中标人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或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按照情节轻重明确承担相应 的责任,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采购人将 其信息上报上级机关,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在三年内不得参与监狱系统组织的物资采购。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 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 47 - 2、其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约定 2.1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不得配送来自国(境)外的食材、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含 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不含福州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材,以及来源不明的食材, 若福州市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则不得配送来自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镇、 街道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中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被发现一次,将扣罚 履约保证金壹万元,造成后果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况追究 法律责任。 2.2 中标人供应食材时须事先向采购人说明货物的生产地及来源地,必须随货提供与实物 对应的检验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能证明物资产地、来源地的票证。中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 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此造成后果的,将对中标人按本批次物资合同价值 的三倍给予处罚。 2.3 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告确定。 2.4 中标人送货车辆应相对固定,保持清洁,定期消毒(疫情期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落实 消毒工作),车厢内无异味,进监时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停放在指 定 位置,熄火、关车窗、锁车门。 2.5 中标人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 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 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 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 48 -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 4.2 交付地点: ; 4.3 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 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 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 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 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 49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 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 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 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 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 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 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 50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 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 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 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 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 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 2.1 条规定提 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 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 - 51 - 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 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 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 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 52 -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 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 (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 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 53 -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 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 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 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 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 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 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 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 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 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 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 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 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 址: 邮 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54 -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 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 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 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 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 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 55 -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 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 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 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 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 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 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 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 56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 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 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 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 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 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 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 务报告。 - 57 -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 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 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 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 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 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58 -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 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 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 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 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 负全部责任。 ★注意: - 59 -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 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 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 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 60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 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 61 -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 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 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 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 62 -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 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 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 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 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 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 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 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 63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64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 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 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65 -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 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66 -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 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 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 67 -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 68 -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 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a.投标报 价的明细: 详见《投标 分项报价 表》。 b.招标文 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 证明材料 (若有): 详见报价 部分。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 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 “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 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 69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 同 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 “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 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 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 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 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 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 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 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 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 70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 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 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 71 -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72 - * *-1 …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 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73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 74 -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 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 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 75 -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 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 76 -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 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77 -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 78 -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 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 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 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 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 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 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 79 -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 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 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 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 80 -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 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 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 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 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 下提交。 ? ? ? ? ? ? ? ?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