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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平度开发区小学配餐实施方案(需求公示).docx
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小学配餐工作实施方案
(需求公示)
因平度市开发区小学改扩建项目实施,新学期三、五年级部分学生到香店中学的过渡教学区就读。因距家较远,中午需要在学校就餐,且过渡教学区没有食堂,根据平度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配餐工作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家长后顾之忧。本项目为开发区小学过渡就读学生进行午餐配送招标。通过外购配餐的方式,解决我市经济开发区小学学生中午就餐问题,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留校就餐。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方案说明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综合服务范围: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小学三、五年级部分学生。综合服务要求:本次为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小学过渡校区学生提供配送餐服务、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教育、食药监等部门的监管要求。 ★开标时需提供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单位与相关部门核实一旦承诺不属实,取消供应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配餐要求
餐费标准为10.5元/每餐,其中上级财政补助2.5元/每餐,用于购买服务,学生自费8元/每餐,全部用于学生餐费。要求2荤2素或三荤,最终按招标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如不按照此餐标条款执行,将取消投标资格)
服务企业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制订食谱,提供菜品,每周四向学校提供下一周带量食谱。食谱搭配合理,符合《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要求并附有营养师建议,花色品种多样,保质保量、成本适合。
严格制定食品原料采购计划,确定所需食品原料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得到招标单位确认,招标单位可随时要求服务商提供当前配餐使用的各项原材料原始单据进行查验。
服务企业所用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持健康证上岗,并能提供员工在企业内的社保依据。服务企业要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送餐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符合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符合食品安全送餐要求,具有接送餐管理服务能力、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服务企业需提供合格餐盒的检验报告,送餐所用的相关产品(筷子、餐巾纸、周转箱等)必须提供相应的卫生合格证明。供应商未提供的餐具,而采购人在实际用餐过程中有需要的,由供应商解决,免费提供。配餐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供应商应使用专用食品配送车,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保温设备装置,车辆的密封性能要好,数量与送餐的数量要相适应。车辆、周转箱须定期消毒。并须提供教体局学校可以随时通过手机监控的平台。
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以及送餐形式,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的监督、检查。服务企业必须确保无责任事故。一旦出现由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该企业立刻取消配餐资格,并承担全部的赔偿及法律责任,今后不得参与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任何形式的配餐招标项目。
三、服务要求:
(一)费用标准: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每人每餐2.5 元标准支付服务企业,用于购买服务。经济开发区小学午餐配餐项目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
1.承担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等法规制度,要严格执行服务学校的管理规定及供餐形式,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配餐企业要主动接受服务学校及各级各类专业部门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2.配餐服务企业要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并保证服务期内健康证有效。用工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品质、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职业道德等专业培训。要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到位,服务态度良好,具备符合食品卫生供餐要求和处理现场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3.服务期间,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要求:
①出现由权威部门认定的食物中毒事件,该企业立即取消配餐资格,今后不得参与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任何形式的配餐招标项目;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经权威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责任方的,即中止服务。凡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或之一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同时,以100倍当月服务费对服务的学校进行经济赔偿。
②若在服务期间因服务单位过失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况严重的则立刻终止服务协议,取消其服务资格,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由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今后不得参与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任何形式的配餐招标项目。
③服务企业应与服务的学校签定《安全生产无事故协议书》,确保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出现一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④若配餐过程中因服务企业过失出现配餐延误,或使用腐烂变质及不符合要求食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服务企业承担,同时以当天所有用餐人数10倍的餐费对服务学校进行经济赔偿。
(二)食材采购各品种要求:
序号 |
品种 |
要求 |
1 |
蔬菜:叶菜、根茎类、花菜类、 瓜果类、菌类等 |
(1)当季新鲜且经过初步处理的干净蔬菜,符合现行农残国家标准; (2)每学期提供一份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两个月内黄瓜、芹菜、白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
2 |
粮食类:米、面、杂粮、湿质面 制品等 |
(1)同类产品一级质量;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3)包装 选用透气性良好的无色塑料编制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46《塑料编制袋》中的有关规定),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3 |
畜肉类及其调理肉质品(肉串、 肉丸等) |
(1)根据实际要求操作加工;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标准及有关规定; (3)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不少于 3 种常规瘦肉精最新肉类检测合格报告。 |
4 |
禽肉类及其调理肉质品(肉串、 鸡柳、鸡块、鸡排等) |
(1)根据实际要求操作加工;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每学期须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动物防疫合格证。 |
5 |
食用油类:压榨一级花生油、玉 米油、香油等。 |
(1)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品牌产品;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最新的相关食用油合格检测报告。 |
6 |
豆制品类:豆腐类、豆制品类、 豆芽类。 |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感官好、无异味、无变质、不粘、不红; (2)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豆制品合格检测报告。 |
7 |
水产:鱼类、虾类、贝类、藻类 等水产品(海带属于水产品) |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产品兽药残留合格检测报告; |
8 |
蛋类 |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9 |
调味料:食用盐、味精、鸡精、 酱油(老抽、生抽、味极鲜等)、 食用醋、糖、酱类等 |
(1)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品牌产品;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0 |
其他类:木耳、银耳、八角、花 椒、桂皮等 |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感官性状合格。 |
★供应商须具备采购溯源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以上所投品牌产品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包括:蔬菜产地证明、所投产品的厂家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畜肉类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禽肉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每类产品其中1-2种两个月内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志检测合格报告(蔬菜、生鲜食材为近两个月内的、其它类食材为有效期内的),合格检测报告均为书面材料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全部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服务方案:
投标企业须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针对配送餐给出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应体现企业:配送优势(专用食品配送车辆图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专业设施设备优势(加工设备、分装设备、质检设备等)、管理优势(餐饮安全、培训、管理经验等),以及人员安排、经营场地(提供经营场地的图片、照片、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应急预案、售后服务等具体服务安排。
1.投标时须提供一个月的食谱,包括每天每餐的菜品名称及克重,每月循环,中标后要在所服务的第一个月实施(未经教体局及学校允许不得随意调整菜谱);2.配餐服务响应时间:中标单位配餐送达时间为每天中午11时10分,不得出现延误情况。3.服务企业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一人以上(含 1 人)持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公共营养师(或美食师)资格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4.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不允许将该服务进行转包,一经查出终止服务协议,企业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将对供应商配送服务,或者用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服务态度等进行满意度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中止服务协议,要求服务企业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终止服务协议。
2.由于中标企业自身经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采购人考核认为其不再适合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服务期内遇管理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次采购服务期:
因学生到香店中学的过渡教学区就读时间不定,合同半年一签,视具体情况可续签。
(一)服务地点:平度实验中学香店校区。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
(二)服务成果验收。1.学校和配送企业分别建立供应台帐,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对食材数量、质量、规格、价格等进行检验。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或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用产品,否则按照当天所有用餐人数10倍餐费进行经济赔偿,并且立即取消配餐资格。对于不符规格要求、以次充好、质量问题及价格虚高等现象,学校有权退货,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单位安排专人验收并签字,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2.采购人定期对配餐质量满意度,配送用具的消毒,车辆配备,现场服务的送餐人员等进行测评,是否符合食品安全送餐要求,能否确保服务过程顺畅,经发现满意度不到60%的立即更换。配餐质量无任何问题,由学校安排专人验收并签字,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退换机制:配餐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供应商须在45分钟内退换完成;须保证师生按时用餐的需要。
(三) 监督管理 。1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手段。 2.建立中标企业评议制度。由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学校对中标企业进行评议,主要从配餐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企业执行退出机制。 3.货款支付管理。实行银行转帐支付管理,由财政局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实行定期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四) 服务保障 考核退出机制:中标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视为非正常情况退出: 1.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限期整改不力的;2.供餐期间,出现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3.饭菜质量不高,师生投诉多,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4.供餐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5.在供餐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6.在供餐期间无故停止营业的;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药、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违规、违约行为;8.供餐企业退出后,均自行承担其在校经营期间的盈亏。9.中标企业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0.擅自更换采购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配餐时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餐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餐。11.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帐资料与学校台帐不符。12.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向监督管理部门、学校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和税务发票。 13.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行为的。14.以上由中标企业造成的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及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后勤保障科,联系电话88366518.
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