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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久龄养老院、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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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09-14 14:11:44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元整(¥1530000.00)

其中堂食: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元)

社区助餐点送餐: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1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东方大道南、松涛街东,其中厨房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分上下两层位于地下一楼至一楼,餐厅位于二楼,可容纳150人就餐。厨房分区完整,设置蔬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冷藏库、冷冻库、洗消间等必要条件,且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满足日常使用要求。

(二)食堂膳食服务内容及要求

1.堂食实行一日三餐,早餐时间:6 :00 — 7 :00 ,餐数约 50 餐;午餐时间:11:00— 12 :00 ,餐数约 100餐;晚餐时间:17 :00 — 18 : 00 ,餐数约 50 餐。全年运营,法定节假日照常运营。

2.社区助餐点送餐实行一日一餐,午餐时间:11 :00 — 12 :00 ,餐数约 500 餐;周一至周六运营,除法定节假日。

3.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4.每周菜单应于前一周周五10点前报至采购方,经采购方管理人员审核后予以公布。

5.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6.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9日

2.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3.如供应商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4.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的整体安排,该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采购。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东方大道南、松涛街东

联 系 人:祁亮

联系方式:0512-66685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联 系 人:帅菊丽、沈青青

联系方式:0512-6855725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帅菊丽、沈青青

电 话:0512-68557251-631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附件 SZCD2021-Y-C-014-001.J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xml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 号 采购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 务 采购类别:服务类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 中央厨房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D2021-Y-C-014-001 号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元整(¥1530000.00) 其中堂食: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元) 社区助餐点送餐: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10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东方大道南、松涛街东,其中厨房建筑面积 1000 多 平方,分上下两层位于地下一楼至一楼,餐厅位于二楼,可容纳 150 人就餐。厨 房分区完整,设置蔬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冷藏库、冷冻库、洗消间等必要条 件,且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满足日常使用要求。 (二)食堂膳食服务内容及要求 1.堂食实行一日三餐,早餐时间:6 :00 — 7 :00 ,餐数约 50 餐;午 餐时间:11:00— 12 :00 ,餐数约 100 餐;晚餐时间:17 :00 — 18 : 00 , 餐数约 50 餐。全年运营,法定节假日照常运营。 2.社区助餐点送餐实行一日一餐,午餐时间:11 :00 — 12 :00 ,餐数 约 500 餐;周一至周六运营,除法定节假日。 3.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4.每周菜单应于前一周周五 10 点前报至采购方,经采购方管理人员审核后 予以公布。 5.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6.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提供服 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 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9 日 2.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 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 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3.如供应商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 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 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 CA 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 “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考虑到熟 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 CA 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提 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 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 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 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 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 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 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 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投标(响应)须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 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 统 4.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4 - 时间:2021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的整体安排,该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障项目顺 利推进,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采购。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做好疫情防 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 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 留意。 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东方大道南、松涛街东 联 系 人:祁亮 联系方式:0512-66685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 256 号四楼 联 系 人:帅菊丽、沈青青 联系方式:0512-6855725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帅菊丽、沈青青 电 话:0512-68557251-631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5 -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采购文件 受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 购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 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园区东方大道南、松涛街东,其中厨房建筑面积 1000 多平方, 分上下两层位于地下一楼至一楼,餐厅位于二楼,可容纳 150 人就餐。厨房分区完整,设置 蔬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冷藏库、冷冻库、洗消间等必要条件,且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满 足日常使用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堂食实行一日三餐,早餐时间:6 :00 — 7 :00 ,餐数约 50 餐;午餐时间:11: 00— 12 :00 ,餐数约 100 餐;晚餐时间:17 :00 — 18 : 00 ,餐数约 50 餐。全年 运营,法定节假日照常运营。 2.社区助餐点送餐实行一日一餐,午餐时间:11 :00 — 12 :00 ,餐数约 500 餐; 周一至周六运营,除法定节假日。 3.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4.每周菜单应于前一周周五 10 点前报至采购方,经采购方管理人员审核后予以公布。 5.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6.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三)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方工作人员就餐要求,包括厨房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管理等。每日堂食就餐 人员餐数约 200 餐,社区助餐点送餐人员餐数约 500 餐。 (四)餐菜要求 1.就餐范围: 堂食: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及入住人员;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6 - 社区助餐点送餐:社区老人。 2.午餐采用套餐模式。 堂食: 早餐:自选套餐(粥、豆浆、小菜、蛋类、点心、粗粮); 午餐:自选套餐(大荤 2选 1、1 小荤、蔬菜 2 选 1,1 汤、1主食); 晚餐:自选套餐(1半荤、1 小荤、1 蔬菜、1 汤、1点心、1 粥) 社区助餐点送餐: 午餐:中式套餐(1大荤、1 小荤、1 蔬菜、1 汤、1主食) 4、成交单位每天应按计划申报的就餐人次配餐,每周各天用餐人次于前一周周五中午 前采购方报至成交单位。 5、以上就餐人数和餐菜种类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增减,以采购方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6、若有上级或同级来访,需提供工作餐的,统一到办公室办理临时就餐卡(或工作就 餐券)。 (五)人员要求 1、厨房工作人员要求不少于 15 人,其中负责人 1 人,服务人员 1人,厨师 3 人及厨 工 10 人,厨师有厨师证。堂食配置人员 5 人,社区助餐点送餐配置人员 10 人。所有人员必 须持有健康上岗证。承包方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 的社会保险等;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 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2、人员一般要求: (1)负责人:有 5 年以上的厨师工作经验,指挥所有厨房工作经验,管理厨房职工; 负责保持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餐饮特色;负责食品和劳力成本控制;负责训练和激励厨房 职工。 (2)厨师:有 3 年以上的厨师工作经验;能配合负责人工作计划和岗位安排,重点对 菜品质量、品种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 (3)厨工:身体健康,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有责任心,有亲和力、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和沟通的能力。 (六)管理模式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7 - 1、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膳食服务,规 范经营。在对所有厨房设备、设施及餐具书面列清单且经双方确认后,交给成交供应商使用, 承包期间,厨房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成交供应商管理范围。 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要对采购方所提供设备实施进行日常的维护,如涉及人为 损坏要照价赔偿。如正常耗损,或确实需要添置的餐具、厨房设备设施等,报采购方确认同 意后,由采购方负责添置。 3、厨房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气、水、电费均由采购方承担;厨房经营所需所有食材以 及调味品、粮油等费用均由采购方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 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 5、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 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 交供应商自理。 6、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 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 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食堂正 常的饭菜供应。 (七)工作流程管理 1、制定菜单。成交供应商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方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 谱及菜单同时报送采购方备案。 2、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 10 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3、就餐服务。就餐期间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 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 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4、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 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5、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八)工作制度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8 - 1、厨房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厨房工 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方备案,提供健康证明。 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 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 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 细致。 4、做好厨房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 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厨房管理人员请假,离开厨房工 作岗位。 5、厨房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打闹、不与员工争吵。 (九)卫生制度 1、禁止使用不新鲜食品,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 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1)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 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2)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厨房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 离地,隔墙,分类。 3)对厨房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3)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 工作服。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9 -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 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十)监督与管理 1、采购方协助成交供应商维持厨房治安和用餐秩序,营造良好的用餐区域卫生环境, 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工作便利,同时定期对厨房卫生、食材、配菜、服务水准、营养搭配及饭 菜质量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及时督促成交供应商整改。 2、采购方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 见,汇总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成交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后勤主 管监督执行。 3、成交供应商需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管理服务标准、 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 4、采购方积极协助成交供应商对每天用餐人数进行确认,每月对实际用餐数量进行统 计汇总,并及时签字予以确认。 5、成交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未 经采购方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携带物品出采购单位。 6、法定公信部门将不定期对“卫生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的人员报价中须包含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等,其中人员工资部 分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行政区域 社保管理部门规定的当前最低缴费标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积 极接受采购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如经当地卫生部门鉴定认为因加工不 当等原因,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后果,采购方有权立即取消和终止成交供应商食堂经营资格。 3、成交供应商出现较大失误时(如不能及时供应超过规定时间 20 分钟及以上,人事、 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制度不健全,餐具消毒不达标等),采购方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 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损失。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0 - 4、在厨房经营过程中,如果菜品翻新、菜品品种、口感、味道不达采购方满意度,采 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改进,如改进效果不佳,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厨师 团队,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 5、厨房类的非承包方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承包方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①如因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员工对承包方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有关规定。 7、如遇采购人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完成一些突发工作,费用由双方另 行协商结算。 8、厨房用餐餐具、洗涤用品、卫生用品等易耗品由(除油、盐、酱、醋、米等佐料、 食料除外)采购人提供。 9、成交供应商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 10、厨房服务人员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若工作人员在服 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3、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磋商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 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总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补贴、保险、运费、劳保、 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采购单位除以上服务费用外不再 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工作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加班费、医疗费用等均由成交单 位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5、磋商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磋商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它单位更正,所发生的 费用在服务费用中扣除。 6、因疫情防控要求,如需现场踏勘,供应商应根据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7、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1 -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组成: 1、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格式); 2、磋商响应承诺函资料(见附件格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磋商供应商证明其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 件等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6.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 收的凭据,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 拟)。 7、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8、磋商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9、服务方案; 10、服务要求偏离表; 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及人员相应证书; 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附件资料;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未提供视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此项上传的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否 则响应无效】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此项上传的资料必须为盖 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 1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 【此项上传的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否则响应 无效】 16、采购要求、评分标准及格式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7、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文件要求: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2 -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 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 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电 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 (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 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 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 制作,如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 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后,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会制作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 (*.JSTF)和非加密文件(*. nJSTF),园区采购系统中需上传加密文件(*.JSTF)。 4、招标(采购)文件补充(更正)后的修订操作:供应商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 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文件(*.JSCF)后,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中打开之前已经做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浏览招标(采购)文件”页面上点击导 入“导入答疑文件”后,按照更正(补充)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调 整,生成最终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JSTF)并上传园区采购系统。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 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 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 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 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 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 定为无效。 6、因文件组成部分 13-15 项要求的文件需在成交公告时对外公示,故供应商如涉及需 要提供 13-15 项的文件时,必须为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至电子投 标(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无效。 7、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 “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 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 8、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3 -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三)响应文件开启、评标(评审) 1.供应商应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评标(评审)活动,未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视同认可 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开启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园区交易中心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CA 证书解密。如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被解密或导入的,则视为该供应 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和园区交易中心的 CA 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采购失败,全部投标 (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响应文件重新开 启时间。 3.澄清、二次报价 采用线下纸质二次报价: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和二次报价时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否则视为放弃澄清和二次报价: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供应商的澄清和二次报价采用纸质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上述授权委托书明确的 授权代表签字。 七、磋商时间、地点安排: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30 整(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 9:30 整(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磋商采购程序及方式: 1、供应商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4 -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只有通过磋商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审查(即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 商才可进入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有关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 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 9、由采购人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讨论决定。 九、评审方法 (一)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 交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 号)文件的规定: 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清单中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 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的,则投标文件中须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5 - 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 若本次采购清单中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 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的,则投标文件中须 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具体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1)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 (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信用记录评审: 在磋商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供应商信用查询”系 统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以下简称《搜索结果》),并将《搜 索结果》递交给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搜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的失信信息: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6 - (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 未满三年的。 上述的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 上述的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的“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 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 信息,按规定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其他有关“供应商信用查询”的规定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 号)。 十、评分标准: (一)报价得分(20 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未超 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本项目为 20%)×100 2、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 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 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供应 商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磋商供应商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 3、中小企业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7 -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 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企业。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 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服务方案(50 分) 1.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方案比较:最高 10 分。 方案内容最详细、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0 分;方案较详细、较合理,较能 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7 分;方案详细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4 分; 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 针对本项目的客户服务计划,最高 10 分 内容详细合理,计划详实,可行性强的得 10 分;内容较详细合理,计划较合理,可行 性较强的得 7 分;内容详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响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方案(18 分) (1)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最高 6 分 各项管理规章制定完善,制度架构科学合理,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的得 6 分; 具备一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3 分;规章制度较为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 实施需要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响应单位的内部员工管理及奖惩激励机制,最高 6分 管理及奖惩激励机制制定完善,制度架构科学合理,措施有效扎实的得 6 分;具备一定 管理及奖惩激励机制,制度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3分;管理及奖惩激励机制较为简单,基 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最高 6 分 方案内容详细,方案考虑周全得 6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考虑比较细致,能满足项目 实施需要的得 3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8 - 4.危机状况处理;最高 8分 根据响应单位制定的危机状况处理应对预案进行评价,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8分;方案详细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5分;方案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 服务承诺:最高 4 分 响应单位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提供公众责任险,保障甲方财产及人员损失。提供响应单 位其余在营项目保险单。 (三) 响应单位综合实力比较(11 分) 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2 分。 3.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注:1-3 项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响应单位具有农残、毒物、细菌的快速检测能力(5 分) 具有农残检测,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检测,黄曲霉毒素 B1 检测,致病菌检测能力, 提供近三个月内自有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每一项 1 分,最高 5分。 (四)人员配备(9 分) 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食品或卫生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 3分;具有食品或卫生行业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的得 2分;具有食品或卫生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 1分;响应文 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每提供一位营养师得 1分,最高 2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4.每提供一位三级及以上烹饪师得 1 分,每提供一位三级以下烹饪师的得 0.5 分,最高 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类似项目经验(10 分) 响应单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有 1 个得 2分,最高得 10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 复印件) 十、关于磋商的有关说明: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保证金。 2、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含在响应报价中), 按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19 - 预算金额 100 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1.5%计算; 预算金额 100(含)~500 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1.1%计算; 本项目服务费具体收费金额为 15550 元。 账户名: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217050900815687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新城支行 注:转账时须注明采购编号。 3、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磋商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 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 5、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6、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 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为准。 十一、质疑与投诉 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规定执行。 2、质疑的提出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本项 目招标公告规定登记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提出 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 出。 2.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0 -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 2.6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 3.1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 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3.2 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 3.3 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 接收单位: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邮编:215128 联系人:帅菊丽、孙清武 电话:0512-68557251-631 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 4、投诉的提起 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1 -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 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2 - 附件 1 :磋商响应承诺函 磋商响应承诺函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SZCD2021-Y-C-014-001 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 参加磋商。同时我公司承诺: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内容,我公司的 响应报价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服务所需要的所需的人工、管理、维护、保险、利润、 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60 天。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愿意遵守磋商邀请函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们承诺该项磋商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我单位保证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未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我方承诺如有第三方对相关 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和索赔由我单位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9、我单位承诺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资料及相关数据均为真实的,非虚假的;否 则,我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3 -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 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 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 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备注:如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电子营业执照中的授权委托人视为具有法定代表人 的合法授权,本授权委托书可不填写; 如本采购活动中多份授权书填写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电子营业执照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 采购人接受其授权委托多人的事实,并对任一委托人的委托均予以认可。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4 - 附件 3: 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 号 供应商(盖章): 注:以上两部分须分别报价,均不得超过分项预算。 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报价(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堂食 2 社区助餐点送餐 合计 磋商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 ¥: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5 - 附件 4: 响应报价明细表 注:表格中人员数量、岗位设置由响应单位自行配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表 格,但合计总价须与磋商响应报价表一致,堂食及社区助餐点送餐配置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且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预算。 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内容 人数 综合单价(元 /人*月) 响应总价 (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服务时间(年) 一 堂食 1 负责人 2 厨师 3 厨工 二 社区助餐点送餐 4 厨师 5 厨工 6 ... 合计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6 - 附件 5: 服务要求偏离表 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序号 项目 采购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7 -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注: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除服务条款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 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 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采购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8 - 附件 7: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须提供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项目 名称 规模 金额 完成 日期 获奖 情况 业主单位 名称 业主方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可加行)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29 - 附件 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 号 注:须提供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承当过同类 项目 在本项目拟 任职务 (可加行)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0 - 附件9: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 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1 - (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1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日期 2 总部地址 3 本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单位职工 人数 人 单位 2019 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单位 2020 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8 办公场所的面积: 9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最近 3 年内在经营过程 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11 企业所属规模: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我公司属于 企业(如实填写如下选项: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2 -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属于 餐饮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属于 餐饮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3 -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4 - (5)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注: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5 - 附件 12: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甲方(需方):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供方): 根据政府采购招标编号 SZCD2021-Y-C-014-001 号采购文件及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和成 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甲方采购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项 目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采购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工作。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②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③乙方在磋商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成交通知书。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园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园区东方大道南、松涛街东,其中厨房建筑面积 1000 多平方,分 上下两层位于地下一楼至一楼,餐厅位于二楼,可容纳 150 人就餐。厨房分区完整,设置蔬 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冷藏库、冷冻库、洗消间等必要条件,且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满足 日常使用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 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一年)。 三、价格与支付 1、价格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元),合同总金额包括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 福利中心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所需要的人工、管理、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 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 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需要具备以下要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6 - 求:①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②原合同金额 10%以内的追加费用,仅限于 原合同内采购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项目费用,原合同外采购内容不得计入。 2、付款 (1)付款进度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按月度付款,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在每月服务结束后的两周内 支付,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2 个月); 注: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开具发票,并将相关资料和发票提交给 甲方确认,该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的要求,甲方对该项付款是否符合各项要求和条件 进行审核并提请付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4、若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四、服务质量与考核: 乙方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中所列全部要求和乙方承 诺的其它指标,并由甲方按照具体项目要求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或者部分服务不 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 。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工作方案、管理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制订工作方案、管理制度。 2.乙方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履行承诺,保证质量。 3.乙方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和评估,并向第三方提交监 管和评估所需的所有项目信息和资料。 4.按合同约定,对使用人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置,对违反国家法规、规章的行为, 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乙方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7 - 6.乙方在实施项目中的人身安全及工伤、其它疾病或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应对 其履行本合同开展的管理或培训或其他任何活动中造成员工、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负相应法 律责任。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设备、办公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 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包括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 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员工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有关规定。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D2021-Y-C-014-001号 - 38 - 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均不得转让。 八、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九、合同的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进行网上备案。 2、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 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 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 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 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全文完) 十一、质疑与投诉 2、质疑的提出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登记报名 2.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 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3.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 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 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 2021-09-02T15:09:58+0800 1页(251,97) 041@N91320506MA1PC09B4W@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0000001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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