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08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NCG-2021-(22)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在线远程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265577
质疑联系人:范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86726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国际商务大厦6楼总师办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敖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25520
质疑联系人:周红
质疑联系方式:189692612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佘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定稿).doc
621.3K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ZJNCG-2021-22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需求 1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7
第五章 合 同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NCG-2021-22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
1 |
项 |
70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投标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4、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投标单位。(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单位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单位应当在政采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在2021年10月8日中午12:00时前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6楼总师办,收件人:敖工,电话15268223621),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范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265577
质疑联系人:范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1386726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敖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25520
E-mail:994419004@qq.com
质疑联系人:周红
质疑联系方式:189692612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联系人 :佘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 |
2 |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2021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 |
3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zjcx.gov.cn/cxweb/#) |
4 |
电子交 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5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折扣率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6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 |
7 |
样品 |
无 |
8 |
演示 |
□ 要求(详细内容) 不要求 |
9 |
招标文 件澄清 |
投标单位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
10 |
投标文件 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11 |
投标文件 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12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13 |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单位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14 |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递交至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详见四楼场地安排显示屏)。 邮寄地址: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6楼总师办,收件人:敖工,电话15268223621)。 |
15 |
开标时间 和地址 |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https://www.zcygov.cn 投标单位在线参加开标。 |
16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投标单位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单位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投标单位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单位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8 |
投标文件 有效期 |
90天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20 |
环境标 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21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单位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简称中小型企业)投标:中小型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单位,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型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投标单位提供其他中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中小型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投标单位(包括联合体),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22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人民币10000元。结算方式时间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 。 3、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7237050000650 4、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23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4 |
其他 |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如需在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保障解密成功。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单位: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投标单位。
3.投标单位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单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标单位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
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单位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单位的风险
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单位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单位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单位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资产或存款证明、采购设备发票、代理证明、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资质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 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4.2) 提供社保登记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3) 新成立不满 3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函;
(3)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4)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
(5)投标单位相关基地、相关食品的配送车间、仓储能力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仓储图片等复印件);
(6)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能力和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7)投标单位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案例;
(8)企业信誉、荣誉、认证证书等;
(9)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0)需求响应差异表(格式见附件);
(11)投标单位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12)投标单位的配送方案;
(13)投标单位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14)磋商投标单位承诺的现场响应时间;
(15)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售后服务承诺;
(16)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3.1)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单位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单位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均需提供);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3)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单位为监狱企业):
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单位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单位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单位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投标单位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单位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投标单位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投标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投标单位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投标单位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单位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单位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单位应当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经投标单位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单位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单位产生约束力。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单位接触。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票数多的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编号:HZJNCG-2021-22
二、采购单位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的货物是食堂年度食用米、油、面粉及调味品供应,要求投标单位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食堂食材供货清单及价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最低储 存年份 |
金额(元) |
1 |
米 |
老娘舅香稻米 (25公斤/包) |
斤 |
6 个月 |
3.5 |
宜兴香米 (25公斤/包) |
斤 |
6 个月 |
2.9 |
||
百乐东北大米秋田小町(25公斤/包) |
斤 |
6 个月 |
3.6 |
||
2 |
糯米 |
/ |
斤 |
6 个月 |
3 |
3 |
面粉 |
/ |
斤 |
6 个月 |
2.3 |
4 |
黄豆 |
东北老黄豆 |
斤 |
12个月 |
4.8 |
5 |
米线 |
/ |
斤 |
12个月 |
5.2 |
6 |
水磨粉 |
/ |
斤 |
12 个月 |
4.4 |
7 |
一级菜籽油 |
南湖牌非转基因5L |
桶 |
18 个月 |
70 |
金龙鱼压榨非转5L |
桶 |
18 个月 |
79 |
||
冉龙牌非转基因5L |
桶 |
18 个月 |
72 |
||
8 |
蒸鱼油 |
李锦记蒸鱼油410ml |
瓶 |
24 个月 |
11.6 |
海天450ml蒸鱼油 |
瓶 |
24 个月 |
9.7 |
||
粤师傅410ml蒸鱼油 |
瓶 |
24 个月 |
10 |
||
9 |
盐 |
雪涛食盐300g |
包 |
5 年 |
2.1 |
鲁晶晶食盐500 |
包 |
5 年 |
1.5 |
||
江西精制盐500g |
包 |
5 年 |
1.4 |
||
10 |
耗油 |
海天耗油700g |
瓶 |
24 个月 |
7.7 |
东古耗油700g |
瓶 |
24 个月 |
6.2 |
||
三井耗油465g |
瓶 |
24 个月 |
8.6 |
||
11 |
十三香 |
王守义十三香45g |
盒 |
24 个月 |
4.6 |
王守义袋装十三香102g |
包 |
24 个月 |
6.30 |
||
王守义十三香227g |
袋 |
24 个月 |
23.00 |
||
12 |
一品鲜 |
东古一品鲜酱油1.6升 |
桶 |
18 个月 |
31 |
东古一品鲜酱油500ml |
瓶 |
18 个月 |
9.9 |
||
海天酱油1.9升 |
桶 |
18 个月 |
27.5 |
||
13 |
麻油 |
一滴香麻油350ml |
瓶 |
18 个月 |
8.6 |
老榨坊麻油350ml |
瓶 |
18 个月 |
9.1 |
||
崔字牌麻油500ml |
瓶 |
18 个月 |
26.80 |
||
14 |
鸡精 |
太太乐三鲜鸡精1kg |
包 |
20 个月 |
40 |
888天天旺鸡精1kg |
包 |
20 个月 |
22 |
||
福花一品鲜鸡精1kg |
包 |
20 个月 |
15.8 |
||
15 |
麻辣鲜 |
王守义麻辣鲜200g |
包 |
18 个月 |
6.9 |
王守义麻辣鲜102g |
包 |
18 个月 |
5.80 |
||
名玉麻辣鲜908g |
包 |
18 个月 |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湖州市中心血站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1
湖州市中医院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03
湖州市中心医院食堂咖啡吧物料采购项目市场咨询公告
2025-04-01
关于安吉县人民医院停车综合楼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工程的质疑答复公告
2025-04-01
微波炉投放服务项目院内询标的公告
2025-03-24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院内谈判公告
2025-03-24
关于安吉县人民医院职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7
长兴县人民医院2025年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慰问品采购询价(第二轮)
2025-03-10
长兴县人民医院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慰问品采购询价
2025-03-03
湖州市中心医院食堂自助早餐牛奶、酸奶采购项目市场咨询公告
2025-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