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选聘机关餐厅外包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选聘机关餐厅外包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选聘机关餐厅外包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5 16:39:49

为确保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选聘机关餐厅外包服务商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选聘机关餐厅外包服务商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负责彭阳农商行机关及县城支行职工(约90人)三餐烹饪,负责机关餐厅日常管理、食材采购、餐厅保洁、消毒等服务。
2.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彭阳农商行机关餐厅外包服务说明》。
(三)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袁真 0954-7012048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清真食品准营证》;宁夏地区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有餐饮从业经验,具有餐饮服务资质或餐厅管理经营相关资质许可证;拟派人员具有厨师证、健康证等;有完善的厨房后勤人员及食材采购、检验、配送管理体系,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餐饮服务资质或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拟派厨师等劳务人员的厨师证、健康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提供食材采购、检验、配送情况说明及拟定食材供应商《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
(五)企业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有关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胶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17:00前将企业报名资料送交彭阳农村商业银行招标办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审核人:马斌
电话:0954-7012048
报名监督电话:0954-7012451
报名地点:彭阳县浙商国际商业广场三楼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开标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回。
投标保证金缴费账户信息:
户名:彭阳农村商业银行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90001900028016346400006
开户行:彭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402874600016
注:投标保证金至少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缴、迟缴、以现金方式或个人账户缴纳的,无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资质审核完成后,彭阳农村商业银行招标办公室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预算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低价中标原则。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需缴纳约年度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议且未能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议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如果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以赔偿其实际损失。
九、付款说明
(一)计划招标合同期为24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本次招标将餐厅管理、食材采购、餐厅保洁等服务整体进行外包,费用包括餐厅运行期间所有费用。我行不承担双方约定事宜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及水、电、气费用由我行负责。
(三)合同期内,费用按月支付,我行于次月20日前按实际刷卡消费汇总额据实列支,中标人出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以转账形式支付。
十、其他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不分担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人后,彭阳农村商业银行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彭阳农村商业银行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彭阳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彭阳农村商业银行。
附件:《彭阳农商行机关餐厅外包服务说明》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
2021年9月15日

4附件:彭阳农商行机关餐厅外包服务要求.doc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选聘机关餐厅

附件: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机关餐厅

外包服务说明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为提升餐厅餐饮及管理水平,对机关餐厅日常管理、食材采购、餐具管理、餐厅保洁等服务项目整体外包,现对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服务说明

(一)地理位置:彭阳农商行机关餐厅位于浙商国际商业广场三号楼2楼,含厨房一间、餐厅2间、储物室1间。

(二)服务人数:机关餐厅面向我行机关及县域支行所有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日平均就餐人数90人左右。

(三)服务范围:正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周末加餐另行通知)提供三餐餐饮、食材采购、餐厅保洁、餐具消毒、配套管理等服务,菜品以家常菜为主;

其中:

早餐:工作日内包括主食、汤饮、辅菜等进行搭配,包括但不限于稀饭(黑米、小米、杂粮等)、拉面、粥、牛奶、豆浆、鸡蛋(煮蛋、煎蛋等)、面点(花卷、饼子、包子、馒头、油条、面包、糕点等)、牛奶、小菜(最少两样)等;

午餐:工作日内以米饭为主食,每顿饭保证四菜一汤,含两荤两素,其中荤菜包括但不限于牛肉、羊肉、鸡肉、鱼等,素菜已以当季新鲜季节蔬菜为主,汤水应兼顾营养美味。

晚餐:工作日内以面食为主,各类面食均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面食、杂粮饭等,每顿需搭配下饭菜(最少两样)。

二、服务人员要求

1.清真餐厅,派遣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主厨、面点师、帮工各1名,回族,年龄50岁(含)以内。

2.具备所从事餐厅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主厨必须持有厨师证、有效健康证等,其他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有在餐厅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和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4.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5.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费用说明

餐厅承包服务费:分为月承包费用每人每日餐费两部分。

其中:

月承包费用:主要包括服务费、管理费、派遣人员工资、税费等管理费用,按月支付,合同期内不予变更。

每人每日餐费:主要为每日早、中、晚餐饮制作的食材材料成本费用;按当月实际就餐人数消费额汇总据实支付。(依据实刷实付原则,由中标承包商负责就餐刷卡操作,我行每月按实际就餐刷卡消费汇总费用与中标服务商核对后付款。刷卡机由我行负责配置,按中标服务商报价确定的早、中、晚三餐餐费标准进行定额设置)。

四、其他

餐厅外包后我行不承担双方约定事宜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及水、电、气费用由我行承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