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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彭阳农商行机关餐厅外包服务要求.doc
附件: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机关餐厅
外包服务说明
彭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为提升餐厅餐饮及管理水平,对机关餐厅日常管理、食材采购、餐具管理、餐厅保洁等服务项目整体外包,现对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服务说明
(一)地理位置:彭阳农商行机关餐厅位于浙商国际商业广场三号楼2楼,含厨房一间、餐厅2间、储物室1间。
(二)服务人数:机关餐厅面向我行机关及县域支行所有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日平均就餐人数90人左右。
(三)服务范围:正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周末加餐另行通知)提供三餐餐饮、食材采购、餐厅保洁、餐具消毒、配套管理等服务,菜品以家常菜为主;
其中:
早餐:工作日内包括主食、汤饮、辅菜等进行搭配,包括但不限于稀饭(黑米、小米、杂粮等)、拉面、粥、牛奶、豆浆、鸡蛋(煮蛋、煎蛋等)、面点(花卷、饼子、包子、馒头、油条、面包、糕点等)、牛奶、小菜(最少两样)等;
午餐:工作日内以米饭为主食,每顿饭保证四菜一汤,含两荤两素,其中荤菜包括但不限于牛肉、羊肉、鸡肉、鱼等,素菜已以当季新鲜季节蔬菜为主,汤水应兼顾营养美味。
晚餐:工作日内以面食为主,各类面食均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面食、杂粮饭等,每顿需搭配下饭菜(最少两样)。
二、服务人员要求
1.清真餐厅,派遣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主厨、面点师、帮工各1名,回族,年龄50岁(含)以内。
2.具备所从事餐厅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主厨必须持有厨师证、有效健康证等,其他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有在餐厅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和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4.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5.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费用说明
餐厅承包服务费:分为月承包费用及每人每日餐费两部分。
其中:
月承包费用:主要包括服务费、管理费、派遣人员工资、税费等管理费用,按月支付,合同期内不予变更。
每人每日餐费:主要为每日早、中、晚餐饮制作的食材材料成本费用;按当月实际就餐人数消费额汇总据实支付。(依据实刷实付原则,由中标承包商负责就餐刷卡操作,我行每月按实际就餐刷卡消费汇总费用与中标服务商核对后付款。刷卡机由我行负责配置,按中标服务商报价确定的早、中、晚三餐餐费标准进行定额设置)。
四、其他
餐厅外包后我行不承担双方约定事宜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及水、电、气费用由我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