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492
采 购 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一、前附表............................................................. 4
二、总 则.............................................................. 6
第三章 项目说明 ......................................................... 16
第四章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 19
第五章 合同格式 .........................................................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附录:评分细则 ............................................................ 48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一、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 327 号
联系方式:0531-85665674
代理机构: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 190 号前城商务中心 1205 室
联系方式:18006403866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492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标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单
位:万元)
A
济南市槐荫
区城市管理
局食堂服务
项目
1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
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的
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
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供应商需在“信用山东”
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或企业
所在地省份的信用网站)或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
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00
2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
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9 时 0 分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在该网站注册将不具备
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因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如项目
发布澄清、变更信息,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
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疫情期间,项目后续招标工作动态请随时关注公
告)
四、公告期限: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丹
联系方式:1800640386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关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说明
一、开标现场防疫措施:
1、在开标会前,我公司会有专职工作人员对开标、评标会场以及进入会场的人员、
标书等进行全方位消毒并核查入场人员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疫情防范的措施。
2、开标现场仅允许“授权代理人”一人进入会场,非济南市人员进入会场前需提供
健康通行码,完成开标、签字确认等相关开标会程序。
3、进入会场人员应配合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测量体温、询问等相关程序。听从招标代
理公司安排,自觉佩带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得聚集喧哗并随意走动。
4、投标单位应确保授权代理人无疫情高发地区旅行或居住史、无接触过来自疫情高
发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无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
二、评标现场防疫措施:
1、评标专家应配合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测量体温、询问等相关程序,评标现场自觉佩
带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2、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 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
史的专家应自觉回避。
3、根据国家、山东省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评标现场不组
织统一就餐,请专家自行解决。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采购人
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 327 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531-85665674
2 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 190 号前城商务中心 1205 室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18006403866
电子邮箱:SDXLYGCZX@163.com
3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2、服务期: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预
算金额为人民币 46.00 万元。本项目必须整包响应,具体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供应商需在“信用山东”网站
(http://www.creditsd.gov.cn/)(或企业所在地省份的信用网
站)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的
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
5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
购项目投标。
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
9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46.00 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以及相关服
务,以及磋商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费税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 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每季度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经采购人考核,满
意度达到 9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 25%,否则按比例扣除;服务期满
且整体满意度达到 90%及以上方可全额付款。
13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答疑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 16 时前
将 加 盖 公 章 的 书 面 澄 清 要 求 扫 描 件 及 word 文 件 发 送 至
SDXLYGCZX@163.com,并电话通知查收(18006403866)。在规定
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4
响应文件
份数
1、响应文件采用 A4 纸打印,胶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副
本一起密封;
2、上述文件电子文档一份(Word 版本,电子版采用的存储介质应
为 U 盘,必须单独包装密封);
3、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包装密封)。
15
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及磋商时间
2021 年 9 月 28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
16
递交响应文件
及磋商地点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17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8
其他注意
事项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
应文件(包封封皮、响应文件密封条骑缝处、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及各
附件)、报价一览表上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
6
为无效。
②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
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发布,请供应商务必及时查阅网站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
予单独告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
商方式择优选择 1 家成交供应商。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2.2“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并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2.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
商。
3、踏勘现场
3.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供
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
费用自理。
3.2 供应商无论是否踏勘现场,都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
编制响应文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
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
负责。
3.3 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
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
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
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4 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7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录 评分标准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2.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及方
式向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
要求澄清的,代理机构将视其理解和接受,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竞争性磋商文
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4.2.2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在其认为必
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4.2.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己发出的竞争
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报 价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5日 前 , 发 布 于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井就变更后的报价截止时间发出通知。
4.2.4 代理机构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澄清或修改,即刻发生效力,并作为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己
经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2.5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发布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井获取相关资料。当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其他通知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
的内容为准。
8
5、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5.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与磋商和
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响应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5.1.1 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报价明细表;(附件五)
(4)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5.1.2 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后审):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5)完税证明材料、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2021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
*2021年中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
提供响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后的相关缴税证明材料即可】
(6)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两年(2019年度、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
方审定的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记录声明;(附件六)
(8)信用承诺书;(附件七)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八)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资格审查部分第(1)项至第(9)项资料未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均视为无效投
标。评审过程中若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有不
9
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部分证明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1.3 商务部分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九)
(2)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同类服务项目;(附件十)
(3)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管理机构表;(附件十一)
(4)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非此类型企业
无需价格扣除可不提供)
(5)供应商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 “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非环保节能产品可不提供此项)
(6)评分细则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合同复印件;(此为加分项,未提供者
该项不得分)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1.4 技术文件
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技术方案,应体现供应商的经验和能力,技术方案应详细具体、
针对性强且各项措施切实可行。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
(2)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
(3)管理制度、考核方案;
(4)人员培训保障方案;
(5)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5)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和合理化建议;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46.00 万元,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本项目要求配备的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
不得聘用退休人员,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
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办公费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
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
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10
5.2.1 采购预算价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初次报价或最终报
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2.2 本次磋商采用非一次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按照第一轮报价同比例调整进行计算,以此类推,若无其它变更,每轮报价不
得高于上一轮报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
5.2.3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
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每次报价代理机构均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
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5.2.4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有差异,以单独密封的报价
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
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5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
入总报价。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
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服务内容未发生调整,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5.2.6 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属实。任何夸张和不实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不响应。
5.2.7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 响应文件的编制
5.3.1 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
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报价有效期、服务内容、服
务标准和要求、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5.3.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响应文件商务标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
处应由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4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
览表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
11
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
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
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效投标处理。
5.3.5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
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
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
其有可能被拒绝。
5.3.6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3.7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本次采购活
动拒绝接受未胶装的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
5.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5.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包封密封处加
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5.4.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
件(包封封皮、响应文件密封条骑缝处、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授
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4.3 供应商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套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要求单独
打印三份并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现场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
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5.4.4 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等每一密封文件,在包封封面明显处注明: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
(2)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3)包封内容(正本、副本、唱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4)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前不准启封”字样。
5.4.5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
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5.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5.1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
12
5.5.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
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
间递交。
5.5.3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签到处进行签到。
5.5.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5.5.5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6.1 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5.6.2 响应文件不能在截止时间之后进行变更。
5.6.3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供应商在有效期
内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响应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
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6、合格供应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6.1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资格要求;
6.2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6.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6.4 已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6.5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投标有效期
7.1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7.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13
8、招标费用
8.1 无论招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
费用。
8.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 2002 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
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预算金额的 1.5%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本项
费用不得在报价文件中单列。(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8.3 见证费:成交供应商须向见证机关按成交金额的 1?交纳见证费(不足伍佰
元的按伍佰元收取)。
8.4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见证费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盖章之前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9、无效报价
9.1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9.1.1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的。
9.1.2 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9.1.3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9.1.4 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与投标相关事宜的。
9.1.5 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
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9.1.6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9.1.7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9.1.8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9.1.9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本项目预算的。
9.1.10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成本价的。
9.1.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9.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相应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
的,应予以赔偿。
9.2.1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9.2.2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9.2.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9.2.4 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
9.2.5 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14
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
9.2.6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9.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0.解释权
10.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为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
的书面解释为准。
10.2 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
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质疑
11.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 供应商认为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1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
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
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
名章等。
11.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
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1.5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
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
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5
11.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槐荫区财政局投诉。
12、恶意串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2.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1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12.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12.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
16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述
保障职工安全卫生的就餐质量,现招标一家餐饮服务公司对机关食堂进行餐饮管理
服务,需采购优质的米、面、肉、蛋、禽及其他副食品,合理营养搭配,提供优质的餐
饮服务。
1、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6.00 万元,报价超出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一年。
二、项目说明
1、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为单位职工提供工作日早餐及午餐的餐饮
服务,每日就餐约 105 人次,服务范围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售餐及就餐服务,餐厅
区域内的卫生管理,保障食品用具及食品安全。
2、服务要求:
2.1、食堂实行对外承包托管经营,托管承包期间不收承包费,不准对外经营。
2.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为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
包或者分包。
2.3、采购人无偿提供水、电、厨房设备及食堂场所,并配备有灶台、抽烟系统、蒸
车、消毒柜、冰箱、餐具等设备,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使用和卫生清洁工作,并承担日常
维护、维修的相关费用,及其他保障餐饮服务的相关费用。
2.4、本项目要求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 7 人,人员工资及社保不得低于项目所
在地的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不得聘用退休人员,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岗位设置及要求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要求 岗位要求
1 经理 1 人
负责餐厅管理,包括各岗位工作安排,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并负责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养护。
2 厨师长 1 人
必须持证上岗,厨艺精湛,有相关工作经验。核定每周菜谱。
负责厨房整体分配和执行菜肴制作的管 理工作,根据要求
按时提供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 理的膳食,按照供餐时间
完成膳食供应工作,并做 好后厨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
3 厨师 1 人 必须持证上岗,厨艺精湛。协助厨师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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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帮厨 1 人 负责食品初加工,配合厨师完成后厨各项工作流程。
5 面点师 1 人
必须持证上岗,技术精湛。负责每日面点主食花样 的搭配,
根据就餐人数备量供应,对本区域内的各种设备进行检查和
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施。
6 洗碗工 1 人 负责食堂内所有卫生工作,包括餐具用具的洗刷、消毒、摆
放,大厅内地面、桌椅等卫生的清理工作。
7 采购人员 1 人
以服从食堂工作需要为目的,根据采购单进行采购,确保食堂的
各类食品、用品、物品及时到位。所购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
关质量检验标准、质量可靠、不霉变、不过期,防止购入假
冒伪劣商品。
★须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的证书及所有人员的健康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
应文件中,否则报价无效。
2.5、所有主食、菜品及汤粥类均应自己制作,不得外出采购半成品或成品。所有米
面、杂粮、调料、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三证齐全标准。
2.6、成交供应商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规定,生产、
加工、 包装、运送、配送、制作过程卫生和质量可控,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过期、无
正规证照、腐 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物
的食品及原材料,按照食品药监对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的要求经营,无条件接受检查,做到
食用具和食品安全合格率 100%。
2.7、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若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堂后厨安全事故须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8、服务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工作(包括厨房操作间、餐厅及周边
等环境),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
天一清洗,每 周一大清扫。所有餐具须每餐消毒,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2.9、每周制定食交采购人审定,就餐供应严禁浪费、合理搭配控制、不超量制作、
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因搭配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浪费及不足供应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严格食品留样制度。
2.10、成交供应商主动接受采购人监督、指导,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考核。如因质
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整改后未达
标的,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11、根据季节变换,成交供应商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装。
2.12、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派驻人员调配使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2.13、职工用餐品种:
18
*早餐:汤粥类 1种,小菜不少于 2种,面食不少于 2种,牛奶或酸奶 1种,鸡蛋 1个/人;
*午餐:主荤 1种,半荤 2 种,青菜 2种,面食 4-5种,副食 1种,点心 1种,水果 1种,
汤或粥 1 种;
2.14、成交供应商结算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及结算详单。
3、报价说明: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包
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办公费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
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4、付款方式:采用按季度支付的方式:每季度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经采购人考核,
满意度达到 9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 25%,否则按比例扣除;服务期满且整体满意度达
到 90%及以上方可全额付款。
三、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
事故、劳动纠纷等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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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8988 号乐梦中心 1 号楼 502 室。
3、代理机构组织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字确认。
4、见证律师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按签到顺序进行检查,并当场
宣布检查结果。
5、唱价:工作人员当众按供应商的签到顺序开启报价一览表,唱价员宣读供应
商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由见证律师对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进行审验,
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磋商小组
1、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
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 3 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分工组织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
4、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符合性鉴定,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5、技术部分评审,参照执行评分细则。
6、商务部分评审,参照执行评分细则。
7、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
人递交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
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0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
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
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
评分办法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第一的
为成交供应商。(附评分细则)
1、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及符合性鉴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
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审查(资格
后审)要求,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符合性审查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综合评审前,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
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
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
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进入综合评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
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
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
(1)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
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
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
终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投标;磋商小
组发现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的,使其最终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综合评分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分细则
附后。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
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4、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
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
现存在上述情形,则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
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
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
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
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考虑维持原结果,评标委员会、代理
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
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有权并且
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2
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报价全部超出项目预算、
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
审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评审,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
改用其它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6、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6.1、小微企业评比相关政策
6.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审小组在
综合评分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 6%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将
以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评审;
6.1.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未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的,
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制作在报价文件中并加盖公章,由评
标委员会进行确认。
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供应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企业的不重复折扣;
6.1.3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6.1.4 联合体投标的,如果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且组成
联合体的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联合投标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则在评审过
程中评标价格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
证明材料。
6.1.5 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成
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
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6.1.6 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6.2、节能环保产品评比相关政策
6.2.1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在响
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并单独列明节能、环保产
23
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合计(详见附件),并附节能环保目
录证明材料(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扫描件、网上截图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
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加分值=(价格总分值*4%)*(所投产品、环保产品合价/其投
标总价);
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值=(技术总分值*4%)*(所投产品、环保产品合价/其投
标总价);
6.2.2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中填报,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2.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
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6.2.4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同时具有节能、环保产品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具体计算方式为:评审价格=其
投标报价-节能、环保产品扣除价格-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扣除价格。
6.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如投标单位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
同小微企业給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并按照給予价格扣除
后的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参与评审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报价中包含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身生产产品
的价格合计*6%。
投标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6.4、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24
府采购政策。
四、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
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供应商进行
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
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
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五、定标
本项目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
六、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
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
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
组成部分。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第五章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26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代理机构)
以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
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
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方式
。
六、服务周期和地点
1、服务期: 。
2、服务地点: 。
27
七、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
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
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 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后生效。
十、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份 。
甲 方:
单位名称(公章):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函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
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
愿以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按上述合同条件承
担上述项目的工作。
2、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中的每一项要
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实施本项目。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 90 日历天。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29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
条款的认同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现场签字
注:1、该表为工作人员在开标时宣读,本报价一览表除含在响应文件中,另外单独密封
(一式三份),以方便唱标。报价一览表未单独密封或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未签字盖章
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表内容尽量填写充实,但不要另加附页。
日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五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内容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5
6
7
8
??
总计
注:1.请将报价用小写数字填写;单价中包含服务项目交付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
2.请认真填写此表,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供应商必须对上表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33
附件六 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记录声明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 2018年 9 月 1日起至今,
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七 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响应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注:如报名单位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境
内,需提供同级信用网站查询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0日内供应商登陆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
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根据项目情况内容及格式可调整。
35
附件八 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技术人员数量 管理人员数量 生产人员数量
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设备数量
注:
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响应无效;
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
况填写。
36
附件九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公司性质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总经理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7
附件十 供应商近三年(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至今)同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用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队员人数 服务起止日期 备注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日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十一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管理机构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备注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日期: 年 月 日
39
其他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 年 月 日
41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厂家/
产地
中国环境标
志认证证书
编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
比例
%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认
证证书及网上截图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日期: 年 月 日
42
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厂家/
产地
节能标志认
证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有效截止
日期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节能标志产品价格合计
节能标志产品价格在
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及
网上截图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
审时不予加分。
日期: 年 月 日
43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厂家/
产地
节能标志认
证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认证证书及网上截图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报价
处理。
日期: 年 月 日
44
附录: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10分
总报价
10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 10分。其他供
应商价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商务
部分
4分
业绩信誉
4分
供应商提供的自 2018年 9月 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类似业绩,
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供应商须将合同原件扫描制作在响应文件的
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
部分
86分
食材采购质
量保证方案
12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采购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估,食材来源安全环保,生
产、加工、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卫生可控,措施有力方案合理得 12分,每
发现一处弱势项扣 1分,减完为止。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餐厅管理制
度 12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餐厅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估,满分 12分,每发现一处弱势项扣
1分,减完为止。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保障
体系 15分
对供应商制定的餐厅服务、运营管理、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保障、厨房管理优
化等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估,方案全面、完整、科学、详细、有针对性的得 15
分,每发现一处弱势项扣 1分,减完为止。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置的
合理性 15分
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对供应商拟派的人员配置,按照是否符合实际服务要求进
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实用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15分,每发现
一处弱势项扣 1分,减完为止。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整体服务方
案 15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餐饮质量保证方案、菜品定期更新及菜品研发方案、仓库
管理方案、食材采购检测方案、设施设备餐具管理方案等措施进行综合评估,有力科学合
理、实用完整、齐全、针对性强得 15分,每发现一处弱势项扣 1分,减完为止。
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10分
针对停水、停电、火灾、煤气及天然气的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人员突发紧急
情况处置方案的完善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总分 10分,每发现一处弱
势项扣 1分,减完为止。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接管措施
3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接管措施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措施切实可行、方案科学完善
得 3分,每发现一处弱势项扣 0.5分,减完为止。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优惠条款及
合理化建议
4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实质性优惠条款及合理化建议,每 1条得 1分,总分 4分。
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注:1、以上证明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2、所有加分项的证明资料须原件扫描制作在纸质版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现场提供
原件备查。
3、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中必须含有评分标准里的所有加分项的证明资料,所有加分项的证明资料
必须全部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须保证内容及公章清晰且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
致。
45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6
包封密封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电子文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5日17时16分
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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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27号(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 ||||||||||
联系方式:85665674(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槐荫县(区)腊山河西路报业大厦B座6楼号 | ||||||||||
联系方式:13969093103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4202102000492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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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9月16日9时0分至2021年9月23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在该网站注册将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因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变更信息,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疫情期间,项目后续招标工作动态请随时关注公告) | ||||||||||
4.售价:0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16日 至 2021年9月18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9月28日13时30分至2021年9月2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502室。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9月2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502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新联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69093103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附件:
城管局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城管局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