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983-2021-04223
项目编号:440983-2021-04223
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6)信用记录: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 tdsourcetag=s_pcqq_aiomsg)、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 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 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 tdsourcetag=s_pcqq_aiomsg)、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 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 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为复印件需备原件核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二、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10%,则供货价为90%)。
三、投标报价下浮率须为固定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肉类下浮率必须高于10.5% 、蔬菜类下浮率必须高于10.15%、食用油的下浮率必须高于13% ,食用大米的下浮率必须高于3.0% ,杂项类的下浮率必须高于3% 。其它类的下浮率必须高于11%。 若肉类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25%,食用油、杂项类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第三方出具有效的依据,内容必须包含:投标人的成本及利润分析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信宜市银湖路与银湖三路交汇处附近
联系方式: 0668-88801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地 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联系方式:0668-89095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668-8909502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2021年09月15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信封或外包装格式参考
项目编号: 440983-2021-04223 项目名称: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口 保证金信封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地址: 收件人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参考
项目编号:440983-2021-04223
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地址:
第一章 目录
类型名称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备注 |
索引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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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要素响应资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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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 |
资格声明函(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1.1 |
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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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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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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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
1.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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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1.8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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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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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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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报价函(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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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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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价一览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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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价详细报价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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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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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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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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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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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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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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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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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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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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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退还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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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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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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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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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交授权书时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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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需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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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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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
第二章 索引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评审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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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检查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按磋商公告中所列供应商资格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
金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转账、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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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报价函(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为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合格 |
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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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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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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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价一览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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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价详细报价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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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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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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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最终报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
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其他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无效!请在对应的 □ 打“√”。
评审要素响应资料表
商务评审分项 |
商务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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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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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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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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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分项 |
技术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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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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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响应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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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注:1、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和《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表格可延长。
2、按评审项的顺序填写。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3-1 资格声明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的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440983-2021-04223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磋商,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现承诺如下:
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清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附件:
1)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附件:
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一、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名称如下:
二、我方的控股股东名称如下(我方的母公司、对我方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投资单位):
三、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名称如下(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
四、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五、与我方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名称如下:
我方承诺上述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如有参与磋商,我方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有以上情况的单位名称请应列尽列,若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
3-2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1: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如已经成功领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报价函
致: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440983-2021-0422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人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郑重承诺:磋商总报价包含用户需求说明的所有产品功能和服务内容,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磋商总报价中,成交后不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供应商的报价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如果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贵方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代表人,需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或盖印鉴)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就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印鉴)生效,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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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标下浮率(%) |
服务期 |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肉类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
蔬菜类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
食用油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
食用大米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
杂项类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
其他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注:1.本表格中的报价应等于详细报价表中的总报价。
2.此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附在正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一览表”信封中。
3.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招标需求》要求的全部内容。
4.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乙方货物采购、初加工自然损耗费用、市场调查、包装、配送运输费、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 交通费、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6.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10%,则供货价为90%)。
7.投标报价下浮率须为固定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肉类下浮率必须高于10.5% 、蔬菜类下浮率必须高于10.15%、食用油的下浮率必须高于13% ,食用大米的下浮率必须高于3.0% ,杂项类的下浮率必须高于3% 。其它类的下浮率必须高于11%。 若肉类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25%,食用油、杂项类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第三方出具有效的依据,内容必须包含:投标人的成本及利润分析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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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详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配置及性能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分项报价 |
…… |
|||||||
总报价: |
(此表可延长)
注:
总报价中必须包含乙方货物采购、初加工自然损耗费用、市场调查、包装、配送运输费、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人工费(社保、节假日慰问金等)、 交通费、运营、保险、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如果分项报价的汇总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汇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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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政策适用性说明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节能产品 |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强制/优先采购品目 |
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强制品目 |
|||||
优先品目 |
|||||
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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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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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第 至 页。 |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品目范围内,且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需附上相关认证证书)
3、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无法获得相关政策优惠。
4、政策优惠得分按照下浮率b%对首次报价的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中的单价进行统一下浮。
下浮率b%的计算方法=1-最终报价总价/首次报价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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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附表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适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磋商的,其本身不作为扶持对象)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组成联合体报价,且承担合同总金额30%或以上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企业情况,请务必在以上声明函中体现。同时,需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一致。如两份资料内容信息不一致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判断的,则不享受政策优惠。
温馨提醒:
1、供应商应查询具体政策规定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判断,如不属于法规规定的小微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测。亦可参考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中的相关数据信息。
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如被发现提供虚假声明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温馨提醒: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以上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应查询具体政策规定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判断,如不属于法规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如被发现提供虚假声明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情况描述 |
供应商应答(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
对应响应文件位置及页码 |
1 |
磋商保证金: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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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详见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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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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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磋商文件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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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
|||
6 |
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
注:如磋商文件中标有“★”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并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 “▲”标注条款的响应情况
序号 |
磋商文件中 “▲”标注的内容 |
供应商响应情况描述 |
对采购文件的偏离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对应响应文件位置及页码 |
…… |
说明:
1.请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 “▲”标注的相关要求的响应情况按顺序逐条列入此表。
2.此表可延长。
3.磋商文件若无“▲”标注的条款,则上表留空。
供应商对用户需求的响应情况(标 “▲”的条款除外)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情况描述 |
对采购文件的偏离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对应响应文件位置及页码 |
…… |
说明:
1.把用户需求相关要求的响应情况逐条列入此表。
2.按用户需求的顺序填写。
3.此表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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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供应商开户账号资料
银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地址:
二、供应商简介
(自行描述)
三、供应商获得的资质和获奖证明文件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时 间 |
受处理的原因 (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全国范围内某种项目的采购活动的,同时说明解禁时间) |
备 注 |
2、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资质材料,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标记样本 供应商公章样本
(即LOGO,如无,无须标记)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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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职称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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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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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负责人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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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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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过的项目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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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日期 |
项目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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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获得有关的资质证书 |
经验年限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 |
注: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验收情况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此表可延长)
注:涉及评分需要,投标单位需提供2016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用餐人数不少于800人的食堂食品配送业绩证明。(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期须覆盖2016年或以后,若合同中未能体现用餐人数的还须出具采购单位的书面证明。)不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分。生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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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