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一、项目编号:JQJC-2021FH-055
二、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
三、采购内容: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对本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并出具相应检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其它消防检测有关的工作。
四、采购预算:138万元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七、其它要求:
7.1根据住建局(荆建发【2021】5号)规定:工程检测环节,建设单位应聘请与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合规开展检测。为本项目提供消防施工及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2根据应急部(应急【2019】88号)文及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的企业及人员信息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为准。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2日9点30分
磋商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 号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布媒体
荆州区人民政府网 :www.jingzhouqu.gov.cn
十一、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16-8800159
地 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南路号12号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芦安
联系方式:18986709172
地 址:沙市区长港路未来馨居
项目编号:JQJC-2021FH-055
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01
第二章 磋商须知···········································································04
第三章 项目需求···········································································13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16
第五章 合同书式···········································································1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3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项目编号:JQJC-2021FH-055
二、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
三、采购内容: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对本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并出具相应检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其它消防检测有关的工作。
四、采购预算:138万元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七、其它要求:
7.1根据住建局(荆建发【2021】5号)规定:工程检测环节,建设单位应聘请与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合规开展检测。为本项目提供消防施工及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2根据应急部(应急【2019】88号)文及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的企业及人员信息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为准。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2日9点30分
磋商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号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布媒体
荆州区人民政府网 :www.jingzhouqu.gov.cn
十一、质疑: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16-8800159
地 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南路号12号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芦安
联系方式:18986709172
地 址:沙市区长港路未来馨居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JQJC-2021FH-055 |
3 |
采购人 |
名称: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16-8800159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南路12号 |
4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本磋商文件中所涉及保证金规定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 |
5 |
账户信息 |
/ |
6 |
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芦安 联系电话:18986709172 地址:沙市区长港路未来馨居 |
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价格扣除比例 |
10% |
|
8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3% |
9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工程”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建设工程。
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获取磋商文件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期间的网站截图);
3.3本文件第一章 第五条 供应商资格条件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0.54万元。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并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承担,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表(附件2) ;
3)已标价项目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5);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6);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声明(附件7);
8)技术方案(附件8)
9)项目管理结构(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获取磋商文件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期间的网站截图)(附件12);
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的承诺书(附件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4);
15)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6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供纸质文件)
12.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胶装成册。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到代理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6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 综合评议
2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2.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书面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提起质疑的日期。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1.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照签订的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十二、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
2、项目概况:
①白荷二期还建小区,项目建设地址:李埠镇白荷村,东至新港大道、南至凤凰路、西至白荷还建小区一期、北至港南渠,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646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6194平方米,住宅面积约200266平方米)。
②三红还建小区,项目建设地址:荆州区三红村复兴大道北侧,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980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6594平方米,住宅面积约213200平方米)。
③太晖还建小区A区,项目建设地址:荆州区北环路北侧(郢城镇太晖村1、7组),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39594.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150.82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6042.91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1445.55平方米,住宅面积102662.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443.86平方米。
太晖还建小区B区,项目建设地址:荆州区北环路北侧(郢城镇太晖村1、7组),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23320.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083.79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7317.54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5295.04平方米,住宅面积162471.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237.08平方米。
④五台还建小区二期A区,项目建设地址:荆州区郢城镇五台村,东至延庆路、南至天鑫路、西至五台路、北至高阳路,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计容)94244.16平方米。
五台还建小区二期B区,项目建设地址:荆州区郢城镇五台村,东至延庆路、南至天鑫路、西至五台路、北至高阳路,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计容)87190.46平方米。
⑤新生还建小区,项目建设地址:荆州区荆马路东侧(郢城镇新生村1、2组),东至新生路、南至新北路、西至荆马路、北至少康路,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649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5295平方米,住宅面积约171195平方米)。
3、采购预算:138万元
本项目工程量以总建筑面积1380000㎡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价为经审核的工程量×中标单价。
4、服务期:30日历天。
采购清单
1、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对本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并出具相应检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其它消防检测有关的工作。
2、服务要求:
(1)自我约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计量计价。
(2)保证提供的消防检测服务质量复核,不得与被管控单位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
(3)对采购人委托的业务不得推诿,保质保量在合理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3、成交供应商成交价包含供应商提供服务相关全部费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工费、水电费、设备进出场及场内外转运、检测堆载、材料、工器具使用费、差旅费(含考察费)、交通费、现场配合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及税金。成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三、项目产品质量要求
1、本磋商项目的服务质量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质量予以承诺,成交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2、消防检测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规范规程。
3、检测过程应留存影音资料,检测关键材料应达到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应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结论明确,参建五方主体责任人必须到场参与验收,并对评定结果现场签认。
4、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消防检测成果文件为成果电子版1份和报告书5份。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消防设施操作员:2人。
仪器、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秒表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15min;精度:0.1s |
2 |
卷尺 |
个 |
4 |
量程不小于30m;精度:1mm;2个。量程不小于5m;精度:1mm;2个 |
3 |
游标卡尺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150mm;精度:0.02mm |
4 |
钢直尺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50cm;精度:1mm |
5 |
直角尺 |
个 |
3 |
主要用于对消防软管卷盘的检查 |
6 |
电子秤 |
个 |
1 |
量程不小于30kg; |
7 |
测力计 |
个 |
1 |
量程:50n~500n;精度:±0.5% |
8 |
强光手电 |
个 |
4 |
警用充电式,LED冷光源 |
9 |
激光测距仪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50m;精度:3mm |
10 |
数字照度计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2000LX;精度:±5% |
11 |
数字声级计 |
个 |
3 |
量程:30dB~130dB;精度:1.5dB |
12 |
数字风速计 |
个 |
3 |
量程:0m/s~45m/s;精度:±3% |
13 |
数字微压计 |
个 |
1 |
量程:0Pa~3000Pa;精度:±3%,具有清零功能,并配有检测软管 |
14 |
数字温湿度计 |
个 |
1 |
用于环境温湿度检测 |
15 |
超声波流量计 |
个 |
1 |
测量管径范围:0mm~300mm;精度:±1% |
16 |
数字坡度仪 |
个 |
1 |
量程:0°~±90°;精度:±0.1° |
17 |
垂直度测定仪 |
个 |
1 |
量程:0mm~500mm;精度:±0.2?m |
18 |
消火栓测压接头 |
套 |
3 |
压力表量程:0Mpa~1.6Mpa;精度:1.6级 |
19 |
喷水末端试水接头 |
套 |
3 |
压力表量程:0Mpa~0.6Mpa;精度:1.6级 |
20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个 |
2 |
量程:0Ω~1000Ω;精度:±2% |
21 |
绝缘电阻测量仪 |
个 |
2 |
量程:1MΩ~2000MΩ;精度:±2% |
22 |
数字万用表 |
个 |
3 |
可测量交直流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 |
23 |
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个 |
3 |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m,加配聚烟罩,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2h |
24 |
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个 |
3 |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m,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2h |
25 |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 |
套 |
1 |
减光值分别为0.4dB和10.0dB各一片:具备手持功能 |
26 |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套 |
1 |
红外线波长大于或等于850nm,紫外线波长小于或等于280nm。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m |
27 |
漏电电流检测仪 |
个 |
1 |
量程:0A~2A;精度:0.1MA |
28 |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
个 |
1 |
可检测一氧化碳、氢气、氨气、液化石油气、甲烷等可燃气体浓度 |
29 |
数字压力表 |
个 |
1 |
量程:0Mpa~20Mpa;精度0.4级;具有清零功能 |
30 |
细水雾末端试水装置 |
套 |
1 |
压力表量程:0Mpa~20Mpa;精度:0.4级 |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30分。
2. 报价部分(20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因素所占的权重(0.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技术部分(50分)
技术与服务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三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项目响应程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项目技术实施具体措施;
(3)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
4. 商务部分(30分)
资质和实力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响应、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经营实力、资质、类似规模案例经验及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评分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数 |
评分要求 |
评委评分 |
价格部分(20分) |
投标报价 |
2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位满分20分,其他磋商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因素所占的权重(0.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解读 |
3分 |
提供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重难点分析、项目需求情况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3分 |
提供劳动力安排计划满足项目进度需要的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检测 组织措施 |
9分 |
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安全教育方案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安全培训计划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工程检测 方案 |
12分 |
提供编制的依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检测的目的、要求及手段、方法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提供对检测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的技术问题分析全面、准确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3、提供主要检测方法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4、提供拟投入的检测仪器设备及进出场计划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工程检测 保证措施 |
15分 |
提供进度保证措施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供应商承诺及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且有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得3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提供承诺人员按时到位进行检测且有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得3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
||
项目人员 结构及岗 位职责 |
3分 |
提供拟投入的项目人员结构、专业配套、岗位职责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2分 |
提出建议后有可执行方案且满足采购要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相关配合措施 |
3分 |
提供与采购人和审查部门的配合、对项目的后续服务配合有措施方案且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30)分 |
企业业绩 |
15分 |
提供近3年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累计最多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及合同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 |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消防师资格得2分。(提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项目团队 |
13分 |
1、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有效期内国家消防师资格,每有一个得2分,累计最多得6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期内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每有一个得1分,四级及以上每有一个得2分,累计最多得7分。 (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合计 |
100分 |
注:1、技术部分中各项方案、计划及措施等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在施工期间违反承诺事项,经核实后,将列入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档案。
第五章 合同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消防检测委托合同
甲方: (委托人)
乙方: (检测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荆州市荆州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工程消防检测项目
工程规模: 。
第二条 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项目包括:
。
第三条 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现行检测标准、检验方法、试验规程、验收标准等。检测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第四条 委托检测费用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元。
(一)委托检测费用按市场价询价计算。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最终结算价为经审核的工程量×中标单价。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合同总金额。
(二)本委托检测合同无预付款。检测费用支付申请条件和时间:
1.单个还建小区检测完成,出具正式成果后支付至各小区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累计付至合同价的80%;
2.通过消防工程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最终结算价为经审核的工程量*中标单价)
第五条 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肆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甲方负责在乙方处领取报告并整理归档。
第六条 检测样品的运输
。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本合同签订后,开展检测活动之前,甲方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方授权 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负责于检测活动开始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五)甲方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四)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五)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出具检测结果后当日内通知甲方。
第九条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重新委托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否则,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另行约定。
(二)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在本单位注册,还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乙方承诺项目人员按时全部到位,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否则视同违约,一旦我方违约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具备同等或更高资历条件,且满足成交文件要求。若我方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荆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荆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荆州区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目 录
(自拟)
附件1
磋 商 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表(附件2) ;
3)已标价项目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5);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6);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声明(附件7);
8)技术方案(附件8)
9)项目管理结构(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获取磋商文件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期间的网站截图)(附件12);
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的承诺书(附件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4);
15)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函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格 |
服务期 |
磋商 申明 |
1 |
||||
合计大写: |
单价为 元/㎡ |
小写: 单价为 元/㎡ |
附件3
已标价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详列各项清单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备注 |
|
1 |
资 |
营业执照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供应商的企业及人员信息 |
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消防施工及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书面承诺(依据荆政发(2020)12号文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纳税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提供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书面承诺(依据荆政发(2020)12号文件)。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信用记录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获取磋商文件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期间的网站截图) |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格式见附件 |
|||
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的承诺书 |
|||
2 |
符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
|||
采购要求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要求 |
|||
报价是否有效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
交货时间、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 |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说明:
1.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