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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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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外包需求公告

招标详情

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外包需求公告

2021年09月15日 18:2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外包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15日 18:20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30日 09:30
预算金额 ¥119.8954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261225
采购单位 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工0898-28810823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0号蔚蓝海语印象初阳阁A-2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0898-66261225
附件:
附件1 附件: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doc

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受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外包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外包

项目编号:HNZL-2021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261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工0898-288108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898-6626122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0号蔚蓝海语印象初阳阁A-22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2021-9-15至2021-9-23止

意见反馈: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告开标日期为预计时间,以实际采购开标时间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9.8954350 万元(人民币)

洋浦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外包

2.基本概况:共有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高山特勤站、海陆特勤站、保税港区消防站4个食堂。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

4.服务地点: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对面、高山特勤站食堂位于海南炼化石化功能区周边、海陆特勤站食堂位于原油码头周边、保税港区消防站食堂位于开发区保税港内。

5.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双方商定的结算方式付款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4个食堂提供早、中、晚的工作餐服务、接待餐以及临时夜宵服务,全年无休,人员休息需调换人替班。

(二)用餐人数

消防支队机关食堂用餐人数为100人左右;高山特勤站食堂用餐人数为40人左右;海陆特勤站食堂用餐人数为60人左右;保税区消防救援站食堂用餐人数约20人左右。(人数每年随招录、退出及调动有变动)

(三)供应餐标准

1.职工餐:采用自助选餐方式。

2.早餐提供各类面食、糕点、粗粮、各类粥、小菜等。

3.中、晚餐提供六菜一汤(主荤、半荤、青菜等)、面食、水果等。

4.夜宵与接待餐:根据采购人单位需求准备。

5.每日饭菜品种预先按周安排,出具食谱清单,经食采购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预先计划安排,出具计划采购清单,并报业主单位(食材费用由单位自行结 算)。

6.每日饭菜按时按需供应,保质保量、搭配合理。

7.烹饪的口味合众,每天品种不断翻新,保证每天50%以上菜品不重样。

8.供应商所烹饪的食材质量应满足国家对烹饪食材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偷工减料。

(四)食堂人员基本要求

1.人员配置:主炒厨师6名,面点厨师1名,配菜厨师3名,服务员1名,洗碗工2名,共计13人。

2.早餐厨师为专业白案厨师,午、晚餐厨师为专业红案厨师,具有从事食堂烹饪工作 经验应五年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持有厨师证件。

3.其他岗位人员从事餐饮行业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二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

4.所有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三、经费管理

(一)采购预算

一年1198954.35元(即一年经费结算的最高限额,任何超过该预算的报价均视无效报价)。

(二)结算方式

每月十日前乙方将上月费用通知单送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费用进行审核,在月底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供应商支付。

(三)服务费用构成

1.人员费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保用品及福利费(工会经费、福利、服装费等费用)。

2.管理费:食堂管理企业提供食堂管理及服务,合理收取的管理费。

3.税费:按照食堂管理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所缴纳税金。

4.费用调整:如遇到洋浦经济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和社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导致五险一金缴费提高造成服务成本的增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实 际调整的情况,可商议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中标价的物业服务费。

5.其他方面费用

2)食材、设施设备采购、厨具与餐具采购、清洁洗涤与消毒材料、餐纸、水、电、气等费用、抽油烟机清洗费;化油池清洗费;水箱清洗费;四害消杀等费用均不列入服务费列支范围,由采购人提供另行结算支付。

2)食堂水电设备设施维护、更新以及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提出应由采购人负责的维修事项,采购人应及时维修,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采购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服务场所(包括餐厅、工作间、办公室、仓库及相关辅助用房)以及食堂全部厨具设备和其他配套餐具,所有提供的场地及全部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采购人。

4)供应商的员工上、下班交通与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四、服务管理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范围内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2.供应商负责员工管理,遵守采购人的规定制度。

3.供应商负责编制食堂物耗与其他工作相关的需求计划,报采购人审核后采购。

4.供应商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遇到重大事故或事件应及时通报采购人。

5.供应商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如因供应商缘故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属采购人的餐饮设备及办公设备。

7.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等,供应商必须专人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8.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统一着装,衣帽整齐,佩戴工作证。

五、服务要求

(一)卫生要求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厨房、餐厅、包厢及周边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人、定岗、定标准、并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对食堂内工作检查与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二)食堂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严禁用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三)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基本要求

1.正确使用采购人配备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具,并定期对大型的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保障大型的食堂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妥善保管好食堂设施设备、用具、餐具、炊具,如有遗失、损坏,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职工损坏等,应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四)食堂主副食管理基本要求

1.米、面、油、调料、冻品及凡是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杜绝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不得采购转基因油。

2.采购的肉类、菜品需保证其新鲜,杜绝变质食材。

3.餐饮制作所需原材料可由供应商负责提供,费用另行协商,但应符合采购方关于货品品牌、型号、规格、标准等要求,采购方也可自行采购所需原材料。

4.所有主副食品严格遵守出入库规定,做好详细记录。

(五)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要求标准提供服务。

2.采购方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反馈供应商。

3.连续二次考评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供应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