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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职中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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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备室 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帆幼儿园北园区厨房设施设备 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备室 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帆幼儿园北园区厨房设施设备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JGJZ-2021-G147

二、合同名称: 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备室的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帆幼儿园北园区厨房设施设备

三、项目编号: ZJGJZ-2021-G147

四、项目名称: 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帆幼儿园北园区厨房设施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备室

地 址: 张家港市小河坝路10号

联系方式: 051258985977

供应商(乙方): 无锡市华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江阴市顾山镇国东村国民路8号

联系方式: 15950105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376437.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9-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9-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21年09月16日

附件: 货物类.pdf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帆幼儿园北园区厨房设施设备 项目编号:ZJGJZ-2021-G147 甲方:(买方) 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备室 乙方:(卖方) 无锡市华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 帆幼儿园北园区厨房设施设备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市二职中 2 落地全封闭式移门 操作柜 1(带垃圾桶 收纳) 华宇 1800*1200*800 4 台 4020 3 落地全封闭式移门 操作柜(需要带插 座、带垃圾桶收纳 华宇 1800*1200*800 4 台 4020 4 落地全封闭式工作 柜 华宇 1200*600*600 4 台 3370 5 落地全封闭式柜式 水池(无背板) 华宇 1200*600*800 4 台 2640 6 落地全封闭式移门 操作柜 1 华宇 1200*800*800 1 台 3140 7 落地全封闭式柜式 水池 华宇 800*600*800 1 台 2250 8 全封闭电磁单眼炒 灶(无背板) 佰芯 800*800*800 1 台 3630 9 落地全封闭式平冷 工作台 诺德 1200*800*800 1 台 4550 10 双速双动和面机 恒联 770*500*740 1 台 6790 11 落地全封闭式工作 台 华宇 1200*600*600 1 台 3380 12 油烟内净化一体透 明玻璃烟罩 华宇 1200*1000*500 1.2 ㎡ 2280 13 不锈钢风管 华宇 400*400 15 ㎡ 420 14 落地全封闭储物柜 带消毒功能 伊德 欣 1200*500*1800 2 台 1950 15 毛巾砧板刀具消毒 组合柜 伊德 欣 1200*650*1850 1 台 1950 16 落地全封闭式移门 操作柜 2(带垃圾桶 收纳) 华宇 1800*1200*800 2 台 4020 17 异形落地全封闭式 调料柜 华宇 750*1000*800 1 台 2570 18 落地全封闭式四眼 煲仔炉 华宇 700*1000*800 1 台 3280 19 燃气单温单炒灶 天江 1100*1000*800 4 台 4560 20 封闭调料柜 华宇 400*100*800 1 台 2150 21 落地全封闭式移门 操作柜 2 华宇 1000*1000*800 1 台 3000 22 落地全封闭式移门 操作柜 3 华宇 500*700*800 2 台 2570 23 落地全封闭式电蒸 炉 华宇 1500*700*800 1 台 5030 24 烤箱带下醒发箱带 雾化 新麦 1325*1340*1800 2 台 19800 25 四门冰箱 诺德 1230*760*1920 1 台 6530 26 不锈钢柜底座 1 华宇 2100*1200*350 8 台 1580 27 不锈钢柜底座 2 华宇 1200*600*350 5 台 1020 28 不锈钢柜底座 3 华宇 1200*800*350 2 台 1080 29 不锈钢柜底座 4 华宇 1200*500*350 2 台 1020 30 不锈钢柜底座 5 华宇 2000*800*350 2 台 1500 31 不锈钢柜底座 6 华宇 800*1100*350 2 台 720 32 不锈钢底座 1 华宇 500*800*350 1 台 570 33 不锈钢底座 2 华宇 1200*750*350 1 台 1020 34 油烟净化一体烟罩 1 智联 裕 6300+2200*1300*110 0 11.05 ㎡ 5500 35 油烟净化一体烟罩 2 智联 裕 3200*1300*1100 4.16 ㎡ 5500 36 不锈钢弯头 华宇 304不锈钢 3 个 650 37 不锈钢后墙封板 华宇 6300+2200*2000 17 ㎡ 420 38 旧然气管道 拆除费用 华宇 1 项 1500 39 新燃气管道安装费 用 华宇 1 项 1500 40 立式电加热冷热水 龙头 弘庭 水电漏电保护技术 5 只 300 41 三角阀 鑫盛 黄铜阀体 11 只 20 42 不锈钢上水管 鑫盛 304不锈钢 15 根 18 43 插座面板 鑫盛 PC阻燃面板 12 个 25 44 定制托盘 鑫盛 900*800*50 16 个 300 45 托盘轨道 鑫盛 304不锈钢 32 根 48 46 托盘支架 鑫盛 304不锈钢 32 套 60 47 江帆小学 48 双眼大锅灶 天江 2200*1100*800 1 台 6500 49 蒸饭车 华宇 26盘 1 台 7980 50 双门热风循环 消毒柜 伊德 欣 1200*700*1870 2 台 5500 51 铁锅 鑫盛 90CM 2 个 350 52 电热开水器连底座 吉之 美 200L 1 台 1800 53 食堂电磁汤锅 佰芯 1570*1000*1200 1 台 9520 54 江帆幼儿园北园区 55 保洁柜 华宇 1100*500*1800 1 台 3230 56 保温送餐车 华宇 950*650*800 1 辆 2330 57 带盖快餐盘 鑫盛 大五格 10 个 35 58 双层不锈钢餐杯 鑫盛 1.2L 10 个 30 59 儿童快餐盘 鑫盛 三格 150 个 20 60 双层隔热碗 鑫盛 11.5 150 个 5 61 不锈钢勺 鑫盛 3# 80 个 1.5 62 筷子 鑫盛 木质 80 双 1 63 打菜勺 鑫盛 不锈钢 4 个 10 64 打饭勺 鑫盛 不锈钢 4 个 10 65 不锈钢盆 1 鑫盛 60CM 5 个 50 66 不锈钢盆 2 鑫盛 50CM 8 个 40 67 不锈钢盆 3 鑫盛 40CM 8 个 30 68 不锈钢餐盘 鑫盛 8 个 60 69 不锈钢桶 鑫盛 30CM 4 个 120 70 不锈钢口杯 鑫盛 7CM 150 个 7 71 不锈钢加厚保温茶 桶 鑫盛 12L 4 个 180 72 不锈钢加厚保温饭 桶 鑫盛 12L 4 个 180 73 饼干分隔盘 鑫盛 四格 50 个 12 74 牛奶盘 鑫盛 32*22 50 个 15 75 不锈钢水桶 鑫盛 30CM 4 个 35 76 塑料盆 鑫盛 30CM 4 个 10 77 毛巾盆 鑫盛 36*27 4 个 15 78 盛饭盘 鑫盛 1/2*15cm 4 个 15 79 盛菜盘 鑫盛 1/3*15cm 8 个 15 小计 叁拾柒万陆仟肆佰叁拾柒元整 ¥376437.00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叁拾柒万陆仟肆佰叁拾柒 元( 376437.00 元) 人民币。 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软件以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 运杂(到位)、保险、验收、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 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 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 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 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 7528.74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 保证金。 6.2合同履行完毕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 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6.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8.2 交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要求送到学校指定位置。 8.3 交货地点: 市二职中、江帆小学、江帆幼儿园北园区 九、货款支付 9.1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 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 9.2结付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 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价的 9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 日起货物正常使用 6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清余款;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 9.3乙方收款账户: 无锡市华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10642101040007247 9.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 转账 (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 金支付方式) 十.税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 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 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 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响应时间: 3小时,并在 24小时内赶到用户方现场解决问题排除故障 。 11.4 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 承担一切费用。 11.5 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 免费质保 2 年。(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 期为准) 。 十二、调试和验收 12.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 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 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12.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2.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 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4 甲方有权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 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2.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 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 内。 13.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 方,以准备接货。 13.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 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 违约金。 14.2 甲方逾期办理货款支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 于合同订立时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4.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 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 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 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 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 十七、合同其他文件 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标通知书;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4)招标文件; (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张家港市 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张家港市教育技术装备室 乙方:无锡市华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小河坝路 10 号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顾山镇国东村国民路 8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0512-58985977 联系电话:15950105998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1-09-14T15:36:07+0800 NJ dzqz 2021-09-14T15:36:07+0800 NJ dzqz 2021-09-15T15:42:34+0800 NJ dz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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