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9月16日 10:3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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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武汉大学 | ||
行政区域 | 武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6日 10:31 |
评审专家名单 | 朱勇、田建华、严国斌、余学斌、舒拥军(采购人评委) | ||
总中标金额 | ¥174.513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谦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68754597 | ||
采购单位 | 武汉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谦老师,027-68754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喻云鹭、孙静静、李一周,027-87273623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 ||
附件2 | 13-212734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终稿.doc |
一、项目编号:HBT-13180065-212734(招标文件编号:HBT-13180065-212734 )
二、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01包:武汉精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农分场陡马河第F3幢1-3层4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28.5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02包:武汉首家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工业园黄金二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18.435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03包:武汉首家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工业园黄金二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28.96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04包:北京市厨尔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南口
中标(成交)金额:21.87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05包:武汉冷之源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00号太子水榭商13-3商铺-1
中标(成交)金额:11.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06包:成都易科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65号
中标(成交)金额:37.99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07包:武汉红鑫家俱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阳靠路以西、陶金山东路以南武汉新港国际家居产业园3栋二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6.8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01包:武汉精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品机电设备 | 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等 | 一批 | 一批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02包:武汉首家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燃气设备 | 武汉首家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一批 | 一批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03包:武汉首家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不锈钢设备 | 武汉首家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一批 | 一批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4 | 04包:北京市厨尔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洗碗机 | 北京市厨尔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一批 | 一批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5 | 05包:武汉冷之源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 冷库 | 武汉冷之源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 一批 | 一批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6 | 06包:成都易科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智能餐盘结算系统 |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成都易科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等 | 一批 | 一批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7 | 07包:武汉红鑫家俱有限公司 | 餐桌椅 | 嘉利信得家具有限公司 | 一批 | 一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勇、田建华、严国斌、余学斌、舒拥军(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即01包:3000.9元,02包:1935.68元,03包:3041.64元,04包:2296.35元,05包:1239元,06包:3988.95元,07包:2821.3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3238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受理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27-8781624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联系方式:赵谦老师,027-68754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喻云鹭、孙静静、李一周,027-87273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谦老师
电 话: 027-6875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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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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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 配套设备及餐桌椅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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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BT-13180065-21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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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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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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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 12
一、 总则 12
二、 招标文件 14
三、 投标文件 15
四、 投标 17
五、 开标 18
六、 评标 18
七、 定标 19
八、 质疑 19
九、 合同授予 20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十一、 无效投标和废标 21
十二、 纪律和监督 22
十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24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0
一、评标方法 50
二、评标步骤 5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7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9月14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BT-13180065-212734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共210万元。
最高限价:210万元。各包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7个包,01包成品机电设备,02包燃气设备,03包不锈钢设备,04包洗碗机,05包冷库,06包智能餐盘结算系统,07包餐桌椅。投标人可多包投标也可多包中标。
包号 |
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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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
成品机电设备 |
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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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燃气设备 |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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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包 |
不锈钢设备 |
3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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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包 |
洗碗机 |
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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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包 |
冷库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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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包 |
智能餐盘结算系统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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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包 |
餐桌椅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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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00000 |
履约期限:
01包-07包: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质保期不低于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02包燃气设备的投标人须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所投燃气设备须取得《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 2021 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武汉市武昌中北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方式:
现场获取。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获取现场缴费)。
网络获取。申请人可登录http://27.17.58.86:8003/plug-in/apop/login/login.html 网址,免费注册-选择项目-信息填报-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下载文件”完成网络文件获取。报名窗口电话:027-8727310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4号开标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的,其该标包投标无效。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多包投标的规定:投标人可多包投标,亦可多包中标。
4、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 址: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联系方式:赵谦老师(027-68754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喻云鹭、孙静静、李一周(027-87273623)
电子邮箱:1043729916@qq.com
质疑受理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27-87816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谦老师
电话:027-68754597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武汉大学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1.1.4 |
项目名称 |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1.6 |
项目内容 |
本项目共分7个包,01包成品机电设备,02包燃气设备,03包不锈钢设备,04包洗碗机,05包冷库,06包智能餐盘结算系统,07包餐桌椅。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
1.1.7 |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 |
财政部,010-68513070、010-68519967。 |
1.2.1 |
资金来源 |
专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交货期 |
01包-07包: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
1.3.2 |
质保期 |
01包-07包:不低于3年 |
1.3.3 |
付款方式 |
(1)进口设备: 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L/C)。中标供应商与学校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后,按照签订协议当天的汇率,将货款10%作为质保金支付至学校财务基本账户(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退回)。外贸协议签订后,外贸公司开具100%信用证,见单即付。 (2)国产设备: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至少提供一个月)内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证明资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供应商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1.12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价格扣除比例: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 6% (货物和服务类比例范围6%-10%,工程类比例范围为3%-5%)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 2% (货物和服务类比例范围2%-3%,工程类比例范围为1%-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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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2.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报价方式: 1、中国境内提供的设备: 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货到用户指定地点; 2、中国境外提供的设备: 以美元或其他国际结算货币报价;设备生产厂商能以人民币进行外贸结算的,也可以人民币报价; 报价方式:CIP/CIF武汉。 |
3.2.4 |
采购预算价格 |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日历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 01包:4095元。 02包:2520元。 03包:3780元。 04包:2835元。 05包:1470元。 06包:4200元。 07包:315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包缴纳。 保证金备注信息:HBT-13180065-212734 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形 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 贰 份 |
3.6.5 |
装订要求 |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装订成一册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第一册,包括 第二册,包括 …… 投标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参与多包投标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分包制作。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4.1.3 |
开标一览表 |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4.2.5 |
样品的递交及退还 |
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采购明细备注栏的要求提供该项实物样品1个,该项实物样品数量超出则不予接收,中标方的样品将封存作为收货验收的标准。 2、样品展示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楼样品室 3、联系人:喻女士(电话:13296638665) 4、样品应于投标截止日当天8时30分至9时30分运至样品展示地点,以待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须留存待项目完成时对照验收。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开标结束后一周内请自行把样品取回,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 5、样品上不得出现任何标识或文字,安装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张贴暗标封条。 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数量提交样品,否则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 |
7.1.1 |
定标原则 |
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7.2.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
7.3.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9.1.1 |
履约担保 |
□有 √无 |
10.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 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5)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6)其他事项:中标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
10.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讫时限 |
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 |
防疫专栏: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无接触或少接触投标。请投标人预留足够的防疫检测和排队时间,且仅限授权代表参与现场开标,现场开标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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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供应商须知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交货期、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3.1交 货 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质 保 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1 中标后分包
1.1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名称及其相应资料。
1.11.2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3-212734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学生四食堂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终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