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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列宁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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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HCZC2021-0078

二、项目名称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庆阳宁浩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华荣家具城

142.9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庆阳宁浩商贸有限公司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洲,段海龙,王仰权,杜永萍,赵玉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池县列宁学校

地 址:华池县南梁镇荔园堡村

联系方式:0934-598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东关街22号

联系方式:0934-5953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耀玺

电 话:15352107872

附件下载
HCZC2021-0078招标文件.pdf 中标公告.pdf
- 1 - - 2 - 目 录 目 录...............................................................................................................................1 特别提示:...................................................................................................................... 2 投标邀请函...................................................................................................................... 3 招标公告...........................................................................................................................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1 一、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1 二、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4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7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18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9 六、询问和质疑.................................................................................................... 31 第二章 采购(服务)需求..........................................................................................33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50 第四章 履约验收.......................................................................................................... 55 第五章 附件.................................................................................................................. 57 - 3 - 特别提示: 请投标人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 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招标文件 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公告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 4 - 投标邀请函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华池县列宁学校的委托,对华池县列宁学校 厨房设备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 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 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CZC2021-0078 二、招标内容: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具体采购清单及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华池)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 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之前送达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华池县列宁学校 联系人:张耀玺 联系电话:0934-15352107822 2.招标代理机构: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34-5953080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年 8 月 23 日 - 5 -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华池县列宁学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qysggzyjy.cn,选择“华池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C2021-0078 2.项目名称: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144.938 万元(壹佰肆拾肆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 4.采购需求: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设置项目包含餐饮楼厨房设备购 置及安装、排烟系统设备及安装、师生餐桌椅(凳)配置及安装、餐饮楼水 电管网铺设等。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 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 6 个月(2021 年 2月至 2021 年 7 月)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 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 - 6 - 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 6 个月(2021 年 2月至 2021 年 7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 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 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投标截至前六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 的,应当提供注册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 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 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 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 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1.7、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选择“华池 - 7 - 县”) 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选择 “华池县”)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 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池县列宁学校 地 址:华池县南梁街道 联系方式:15352107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池县柔远镇东关街 22号 联系方式:0934-5953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耀玺 电 话:15352107872 - 8 -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华池县列宁学校 项目编号:HCZC2021-0078 2 采购人: 华池县列宁学校 联系人:张耀玺 电 话:15352107872 地 址:华池县南梁街道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价:144.938 万元(壹佰肆拾肆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货到现场并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30%,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及行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5%,剩余 5%质 保期满如无任何质量及售后问题一次性付清。 6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现场审核) - 9 -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人授 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 6个月(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 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近 6个月(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 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投标截至前六个月)。投标人注册时 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 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 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 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1.7、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0 - 8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9 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现场对投标人身份进行验证,由采购人在开标 现场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 标。 10 投标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1.保证金金额:?20000(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1)电汇或银行转账(户名: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050170050100000381,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池支行,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 样;(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 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单位 代收代退:①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 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②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与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③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 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 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 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 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 (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 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企业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1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1份,电子版 U盘(word 版)文档 1份; 为了唱标方便请将报价装于投标文件首页。 - 11 - 12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报价:指本项目所牵涉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报价:是指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服务)需求内的要求报价的合计价; 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14 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与地点: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15 信用记录: 1.查询途径: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2.查询时间及方式: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版截图核 对; 3.提供方式:投标文件中装订网页版截图;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6 依据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12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两款规定处理。 17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 信用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 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 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见附件) 18 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19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必 须手写,不充许机打;投标文件侧面需盖骑缝章,未实质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3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 1.项目综合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专用术语解释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是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5“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 (2)-6“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 (2)-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 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2)-9“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 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 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 - 14 -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6 号);《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 号)。 (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详见(财库[2007]119 号)。 (2)-14“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须知; (5)采购(服务)需求; (6)合同格式及条款; (7)履约验收; (8)附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 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途径 详见招标公告 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 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5 - (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 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 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 认者自行承担。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4)供应商应在其公告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满起 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 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 约束作用。 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 无。 8.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9.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明。 10.采购进口产品 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及其说明 (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6 - (2)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项目充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 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4)-1-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 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 (4)-1-2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 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4)-1-3 投标人每种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4)-1-4投标人不得零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4)-2-1 投标相关的详细参数、指标; (4)-2-2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2-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2-4 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 17 - (4)-3-2 该项目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所有资料; (4)-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3-4 商务偏离表; (4)-3-5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 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4)-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 的其他资料。 (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4)-5 投标文件格式 (4)-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组成”填写相关内容。 (4)-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有效期说明 (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 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4.投标报价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保证金说明(包含保证金的缴纳及退付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编制、密封、装订、签署等说明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 1份副本 1份和电 子文档(U盘)1份、开标一览表 1 份。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 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2。 (2)电子文档为 WORD 格式,供应商应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 18 -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 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8)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 托代理人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 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资料共计 4个封包,封包 1:投标文件正本;封包 2:投标文件所有副 本;封包 3:开标报价一览表、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封包 4:相关资质资料。封包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1,投标人须在封包骑缝处加盖公章。如果投 标人未按规定和格式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 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0)为方便招标人唱标,投标人将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装于标书首页。 7.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递交地点、递交开始时间、递交截止时间等。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 档、降价声明(如有)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对迟于该时间 递交的上述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资料封包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 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 9.投标文件的接收方式、接收开始时间、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 19 - 开标现场接收,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 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 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 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 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 格扣除。 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 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田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2.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20 -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 准确、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要廉洁自律,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投标人透露、传送与评标有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 (4)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 期间,暂停使用一切通讯工具; (5)参加评标的采购人代表应依法按照采购人代表规定的人数参加,不得超员进入 评标现场; (6)评委要对自己的评审行为负责,监督委员会人员有权依法对评标工作以及打分 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核,但不得随意干涉正当的评标工作; (7)任何评委(包括采购人代表)都不得干预其他评委独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并签署 个人意见,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评标结果; (8)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时,应以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招标人 对投标人基本情况的考察结果为依据,认真、客观、工作的进行评议,不掺杂个人感情 因素,更不得徇私舞弊或有意不合理地抬高或压低对某个投标书的评价和打分; (9)保守供应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 标相关的其他情况; (10)不得将投标文件和相关评审材料带离评审现场。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及说明 (一)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至七十四条情形之 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 21 -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开标 (1)要求与说明 (1)-1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 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2 开标时,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 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1)-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5-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5-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5-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1)-5-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22 -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 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 (2)-2 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3 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2)-4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名称、 数量、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 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 (2)-5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退场。 3.资格审查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四条 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法人授权人及相关人员)三人对投标的供应商进行 资格性审查,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环节;审查标准如下: HCZC2021-0078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 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 23 -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 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1.3、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 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 6个月 (2021 年 2月至 2021 年 7月)依法缴纳 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 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 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 6个月 (2021 年 2月至 2021 年 7月)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 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 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 限应当为投标截至前六个月)。投标人 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 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 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 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 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 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 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 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 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 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 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24 - 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 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 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 果为准; 1.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 诚信承诺书; 1.7、供应商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 金,且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 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审结论: 说明: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 过”或“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 论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企业不能进入评标环节。 资格审查小组(采购单位)全体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符合性审查和价格部分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价格部 分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环节。审查标准如下: - 25 - HCZC2021-0078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 格式编写; 2.投标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3.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是否合格、 有效; 4.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 5.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6.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是否符合采购文 件的要求;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8.投标文件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 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提供了支 持文件。 评审结论: 说明:评审通过的用“√”表示,否则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 “通过”或“未通过”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 过”,否则结论为“未通过”)。 - 26 -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HCZC2021-0078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价格部分评审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 (元、含税) 排名 备注 1 2 3 4 … 说明:1、评审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价为含税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5.评标 (1)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投标人。 (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 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 27 - (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7)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 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政府采购招标 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 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评标细则及标准 依据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 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 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28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 规定处理。 注: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评标计分办法 HCZC2021-0078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公开 招标评标计分细则 分类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和得分 得 分 商 务 部 分 ( 12 ) 投标 文件 制作 2分 附件齐全、详实充分、目录索引清楚直观、编页、排版 等制作规范得 2分,每有一处错误或材料缺失扣 0.5 分,扣完为止。 资质 证书 2分 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加盖生产厂家公 章得 2分。 综合 能力 8分 投投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具体可行、有效的设计和组织实 施方案,承诺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方案中 应包含本项目厨房设备的平面布局图、电路图、给排水 路图、以及功能完备、先进技术应用、整体质量和性 能、耗材开放兼容性、整体运行效果等内容,优得 8 分,良好得 6分,一般得 3分。 技 术 部 分 (56 ) 技术 响应 情况 (技 术指 标、 参 数) 40 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的得 30 分;带 “★” 参数每正偏离一项加 3 分,加满为止,负偏离一 项扣 3 分,扣完为止;其他参数每正偏离一项加 1 分, 加满为止,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技术 服务 及培 训方 案 4 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实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可操作 性高的得 4 分;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一般,无对比性的 得 2分;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含糊、不明确较差的 得 1分。 - 29 - 售后 服务 及承 诺 8 为保障后期设备运行维护,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 的售后服务方案,从本地化服务能力(需提供服务网 点、服务人员等证明资料)、服务体系、备品条件、质 保期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分。售后服务内容完善,能 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8 分;售后服务内容基本能 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4 分;售后服务内容有一项不能 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售后服务内容缺失严重的不 得分。 样品 4 提供学生餐桌、学生餐凳、不锈钢快餐盘(小)、不锈钢 双层碗(小)样品者得 4分,少提供一项扣 1分,不提供不得 分。 价格 部分 32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32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 总 分: 注:1.根据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将此“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必须准确填写分值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页码,对于不填写页码或页码填写有误,影响得分的概 不负责。 (9)初步评审: 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 离: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5.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6.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辨认不清或者产生歧义的,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 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7.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 30 -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 投标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12.投标报价表未响应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的; 1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15.无效投标情形(包含串通投标、恶意串通的具体情形)。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 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投标文件有上述(1)--(3)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 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 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 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10)计算错误的修改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 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 31 - 6.定标 (1)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排序,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但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排名相等时,以报 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选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若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定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排列。 (2)-2 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 (2)-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2)-4 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中标通知书 (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当众宣布评标结果。并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 示期为 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中标企业联系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 书。 (3)-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 - 32 - (3)-4 采购人不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7.废标 (1)废标的情形 (1)-1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1)-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 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 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六、询问和质疑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 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 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 处理和答复。 (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 采购人提出询问。 2.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函格 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在知公告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满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招标 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提交质疑函应现场递交,不接受电子邮件、 传真、电话、邮寄等形式。提交质疑时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 - 33 - (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为知公告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满起 7个工作 日内。 (3)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 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4)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提出,质疑函须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一份提供。 (5)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 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6)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 采购人提出质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不予受理: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 单位公章的; 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 34 - 第二章 采购(服务)需求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清单 品 类 序 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 餐 饮 楼 厨 房 设 备 配 置 及 安 装 1 1 米甲醇大锅灶 ★加厚不锈钢,电子点火,尺寸 1250*1350*800 台 4 2 70 甲醇大锅灶 ★加厚不锈钢,电子点火,尺寸 1000*1050*800 台 2 3 甲醇双炒单温 ★加厚不锈钢,电子点火,尺寸 1800*950*800 台 1 4 和面机 2.2 千瓦/380V,25 公斤/次 台 1 5 和面机 2.2 千瓦/380V,50 公斤/次 台 1 6 压面机 1.5 千瓦/380V,75 型带削面刀. 台 2 7 馒头机 大型 台 2 8 双门电蒸饭柜 功率 24 千瓦,采用电加热技术,24 层 。 台 3 9 绞切肉机 动力 1.5(0.75)*220(380)KW/V,400kg/h 台 2 10 土豆去皮机 450kg/h 台 1 11 土豆切丝机 300kg/h 台 2 12 手板车 不锈钢材质,厚度 1.2MM,尺寸 8000*450*800 台 3 13 50 格消毒柜 不锈钢 1.0MM、50 门、★高温加紫外双重消毒 台 20 14 大容量四门冰柜 进口品牌压缩机,低噪音,强制冷。尺寸 1200*720*1950 台 4 15 保鲜工作台 不锈钢,进口制冷压缩机,尺寸 1800*800*800 台 6 16 留样柜 压缩机、低噪音;环保无氟 R134A 制冷剂;温 度:冷藏-5℃至+5℃ 台 2 17 双层工作台 不锈钢 1.2MM,子弹脚,尺寸 1500*660*800 个 9 18 五格保温台 台面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配可调式子弹头 脚,1800*700*800 台 8 19 四格保温台 不锈钢材质,1.2MM 厚度,尺寸 1500*700*800 台 2 20 米面架 不锈钢,厚度 1.2MM 尺寸 1200*600*300 个 6 21 四层货架 不锈钢材质,厚度 1.2MM,尺寸 1500*500*1600 台 4 22 展示柜 不锈钢材质,1.2MM 厚度,1200*500*1600 台 1 23 四层货架 不锈钢材质 1.0MM、尺寸 1200*500*1600 台 6 24 木案板(带架 子) 柳木板,厚度 50MM,尺寸 1800*800*800 台 3 25 拉门工作台 不锈钢材质 1.0MM、安装拉门,尺寸 1800*800*1800 台 2 26 三联池 不锈钢材质,厚度 1.2 MM,尺寸 1800*600*800 台 1 27 通池 不锈钢 1.0MM、2100*600*800 台 4 - 35 - 28 通池 不锈钢 1.0MM、2600*600*800 台 3 29 通池 不锈钢 1.0MM、2800*600*800 台 1 30 收残车 面板选用铁素磨砂板,厚度 1.2MM,尺寸 700*700*800 台 6 31 不锈钢快餐盘 ★不锈钢加厚型 304 个 120 32 不锈钢快餐盘 (小) ★不锈钢加厚型 304 个 700 33 不锈钢双层碗 (小) ★不锈钢加厚型 304 只 700 34 铁木筷子 酒店专用 双 700 35 不锈钢汤勺 不锈钢加厚型 304 只 300 36 留样杯 玻璃 只 90 37 电子秤 符合国家衡器标准,200kg 台 2 38 台秤 符合国家衡器标准 台 1 39 不锈钢饭盘 不锈钢加厚型,400*600*48 个 50 40 不锈钢馍盘 不锈钢加厚型,400*600*48 个 50 41 不锈钢盆 不锈钢加厚型,直径 600 个 6 42 不锈钢盆 不锈钢加厚型,直径 400 个 15 43 不锈钢桶 不锈钢加厚型,直径 500 个 6 44 不锈钢桶 不锈钢加厚型,直径 400 个 10 45 塑料菜筐 工程塑料,中号,长方形 个 20 46 塑料菜筐 工程塑料,直径 400 个 10 47 不锈钢锅座 不锈钢加厚型 个 3 48 菜墩 松木 个 6 49 菜刀 不锈钢 把 6 50 砍刀 不锈钢 把 2 51 刀箱 不锈钢加厚型 个 2 52 马斗 不锈钢加厚型 个 30 53 味盅 不锈钢加厚型 个 30 54 铝烤盘 不锈钢加厚型 个 30 55 油盆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56 木把炒勺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57 木把炒铲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58 大长把炒铲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59 大长把炒勺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 36 - 60 售菜手勺 不锈钢加厚型 个 15 61 售米饭饭板 塑料 个 15 62 售稀饭饭勺 不锈钢加厚型 个 15 63 售饼食品夹 不锈钢加厚型 个 15 64 不锈钢油篱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65 不锈钢罩篱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66 长把笊篱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67 钢板漏勺 不锈钢加厚型 个 3 68 骨板 牛骨 个 10 69 不锈钢水壳 不锈钢加厚型 个 6 70 保鲜盒 食品级塑料 个 30 71 储存箱 工程塑料,带盖 个 30 72 不锈钢分数盒 不锈钢加厚型 1/1 个 30 73 不锈钢分数盒 不锈钢加厚型 1/2 个 15 74 擀面杖 硬杂木 个 6 75 小面杖 硬杂木 个 6 76 大肚面杖 硬杂木 个 6 77 油石 个 9 78 萝卜擦 不锈钢 个 6 79 削皮刀 不锈钢 个 6 80 厨剪 不锈钢 个 6 81 翻肉钩 不锈钢 个 6 82 运输安装调试费 1 二 、 餐 饮 楼 排 油 烟 系 统 设 备 及 安 装 1 不锈钢排油烟罩 L*1200*6600,罩体采用不锈钢 1.2MM 发纹贴塑 板。 个 4 2 镀锌排油烟管道 选用国际镀锌板制作 ㎡ 98 3 油烟过滤网 进口网片,滤油通气 片 20 4 法兰弯头 国际标准 个 72 5 辅 材 1 6 运输安装调试费 1 - 37 - 三 、 餐 饮 楼 师 生 餐 桌 椅 ( 凳 ) 配 置 及 安 装 1 学生餐桌 钢木结构,烤漆桌凳面,钢结构桌凳腿,★桌面 与桌体为焊接一体结构,桌面尺寸 1600*700*800 张 110 2 学生餐凳 凳面尺寸 350*280*450,★凳面与凳腿为焊接一 体结构,烤漆面板 个 660 3 教师餐桌 十人实木餐桌,圆桌直径 1.5 米,全实木烤漆, 带玻璃转盘。 张 20 4 教师餐椅 个 200 5 运输安装费 1 四 、 餐 饮 楼 水 电 管 网 铺 设 其 他 设 备 安 装 1 给水管路 1、给水管采用国标 PPR 材料;2、角阀和高颈水 龙头采用全不锈钢材料;3、施工范围满足楼内所 有餐厨设备的用水需求。 5 2 配电线路 1、所有电线、电缆、控制开关均采用国标材料; 2、施工范围满足餐饮楼内 18 台动力用电设备及 36 台大功率用电器,合计功率不少于 500KW 的餐 厨设备用电需求(餐饮楼以外线路施工除外); 4、施工要求每台设备必须独立回路控制,不许有 串联现象。 3 3 油水分离器 地面式 台 2 4 电热水器 容积 300 升,★24 千瓦,★380/V,★并列五出水 龙头 台 3 注:1、以上所有采购项目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到位,并调试结束,甲方负责验收; 2、甲方对乙方采购的设备进行质量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更换; 3、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地面等物损伤的均由乙方负责修复; 4、所有采购项目安装完毕以后,乙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及废弃物品堆放 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5、项目采购清单中所指的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专利证明文件等,是指取得授权书的软 件开发商及硬件生产商的相关文件。 - 38 - 二、需执行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1、所有采购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所制定的相关规范。 2、项目设计方案要完整,设计理念要符合工作管理需求。 三、售后要求:确保所采购工程无质量问题,能满足质保期的要求。 四、完工期限 、地点及质量及资质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2.开工时间: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3.开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开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文件,是指投标人或取得授权书及生产商的相关资质 文件。 五、质保期:一年 六、验收方案: 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 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 料并存档。 2.验收过程严格按照采购结果、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的参数响应及国家有 关本次采购的验收标准进行,并签署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七、安全责任要求: 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一切不安全事 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 39 -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一、签订及履行合同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 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1.4 如果供应商中标,在与采购方签定正式合同前需缴纳中标金额的 10%以内资金作 为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2.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 40 - 二、合同格式条款 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 _ 甲 方: 华池县列宁学校 (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 ___(中标人名称) 2021 年 月 日 - 41 - 技术开发服务合同 甲 方:华池县列宁学校 乙 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根据华池县列宁学校厨房设备购置项目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华池县污水处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二、货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描述 参数 单位数量 单价 (元) 合计(元) 备注 1 2 合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2.合同总额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 部费用。 3.履约保证金: 元(采购文件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 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2%) 四、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图、投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3.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及标准规范执行。 五、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货到现场并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42 - 30%,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及行业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5%,剩余 5% 质保期满如无任何质量及售后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供货,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5 ‰的 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所提供主要设备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 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之外,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 的一切损失。 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 时,自收到货物起 2 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 意见。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 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 接受。 九、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 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 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3.本项目适于技术服务(6%)的税率。 - 43 -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 1. 所有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 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 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代理公司壹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华池县列宁学校 盖章: 地址: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电话: 乙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经办人: 日 期: 经办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鉴证方(盖章): 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华池县东关街 22 号 电话: 0934-595308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第四章 履约验收 - 44 - 1.履行合同 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2.验收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 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 履约情况。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 本项目验收时间、地点: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3.验收标准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照行业标准验收。 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货物的外观与材质、规格尺寸、颜色及招标内容的合格性等进 行验收,如发现与“第三章、采购需求”不符时,需方有权拒绝接受。 安装完成后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 - 45 - 第五章 附件 附件 1:封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请勿在 2021 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 代理机构: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二〇××年×月×日 封包内容: ××××××××××××××××××××× - 46 - 附件 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代理机构: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二〇××年×月×日 标明正副本 - 47 - 附件 3: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企业名称 投标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合计:(大写)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提交二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另一份与 “投标保证金”电子版(U 盘)一同密封,并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标记、 递交。 - 48 - 附件 4、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 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主要配置及技 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2 3 4 5 总 计 - 49 - 附件 5、投标函格式 致: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已收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我单位 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 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 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 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 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 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50 - 附件 6、法人授权函格式 法人授权函 致: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 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采购“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 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 51 - 附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 小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回执单复印件粘贴处(加盖骑缝公章) 特别说明: 1.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2.此证明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付的唯一凭据,若因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财务信息有 误而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或退付错误的一切损失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3.本表必须为机打填写,不得手写,若因供应商手写内容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招标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 52 - 附件 8、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情况 说明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53 - 附件 9、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说明 - 54 - 附件 10、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总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类似项目工 作经历年数 基本帐户开 户银行 主营范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 况 - 55 - 附件 11、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1.投标企业服务承诺书。 2.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3.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56 - 附件 12、诉讼或仲裁情况 近三年供应商所涉及的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涉 诉时间、 诉讼原因、 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结果 - 57 - 附件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 罚。 特此声明。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58 - 附件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 59 - 附件 15、小微企业声明函 一、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 一览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60 - 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致: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 供应商名称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属于小微企业,现申请在本 项目投标中享受相关的评审优惠政策,我 供应商名称 现郑重承 诺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情况真实,无任何虚假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我 公司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附件 1: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 3:本企业员工花名册 附件 4:开户银行出具的进出账明细记录表(若申请参加小微企业价格 评审优惠,必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开户银行出具的进 出账明细记录表)。 申请人:(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61 - 附件 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 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 62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 63 -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 - 64 - 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 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 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 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 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 〔2003〕143 号同时废止。 - 65 - 附件 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6 号);《关于调整公布第 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 号)的规定,本公 司在 项目中所投产品 为 (请填写:节能、环 保)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6 号);《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 号)相关规定。 2.投标时属清单内产品,请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 后。(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复印该页附 后,否则不予以加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66 - 附件 18、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 (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印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保清单(附件 1)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 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 的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 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 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环保清单 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附件 2,凡与附件 2 所列性能参数 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环保清单的范围。 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 购合同中列明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四、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清单。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 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环保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 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 五、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在本期环保清单执行期内 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环 保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 - 67 -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 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环保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六、环保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调整环保清单以及暂停列入环保清单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网 站 (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 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7 月 25 日 - 68 - 附件 19、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 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 委: 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清单(附件 1)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 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 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 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 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 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 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 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 清单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附件 2,凡与附件 2 所列 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三、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 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 清单之外采购。 四、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 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 - 69 - 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五、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对相关产 品进行调整。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 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 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品的要求。 六、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 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 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 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七、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调整节能清单以及暂停列入节能清单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站 ( http://www.ndrc.gov.cn ) 和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 年 7 月 28 日 - 70 - 附件 20、华池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项目(采购项 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 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华池县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 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华池县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 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 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 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 71 -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 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投标企业(公章): 法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信用承诺书须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72 - 附件 21 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年 月 日, ????(申请人) 因参与 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承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法人代表: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二、承诺事项 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 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 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逐人 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 督; 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 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 “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 核查、核验。 - 73 - 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8.上述承诺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 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请有关部门、单 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 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9.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特别提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选择“华池县”)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 1.项目综合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专用术语解释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 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 无。 二、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的语言 (2)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5投标文件格式 2.开标 资格审查小组(采购单位)全体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定标 (3)中标通知书 7.废标 六、询问和质疑 1.询问 2.质疑 第二章 采购(服务)需求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一、签订及履行合同 二、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履约验收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封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请勿在2021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 代理机构: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二〇××年×月×日 附件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3:开标一览表 附件4、分项报价表 附件5、投标函格式 附件6、法人授权函格式 附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8、商务偏离表 附件9、技术偏离表 附件10、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附件11、服务承诺 附件12、诉讼或仲裁情况 附件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5、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附件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声明函 附件18、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附件1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附件20、华池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