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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疗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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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华东疗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SJXCG2021-9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4日

六、废标理由:

标项一: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赵立,陆英,马燕,苏钰,周建秋,陈立可,陈学东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芸、史隽莹

联系电话:0510-82603518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2、采购人名称:华东疗养院

联系人:潘建勇

联系电话:0510-82336066

地址:无锡市大箕山村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附件信息:

  • 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公开招标文件(210823定稿).docx

    126.4K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JSJXCG2021- 99


采购项目名称: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6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7-22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3-35

第四部分 合同书…………………………………………… 36-45

第五部分 附件…………………………………………… 46-6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东疗养院委托,就其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注意事项如下: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SJXCG2021-9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第一餐厅(颐湖餐厅)外包服务

2

采购人:华东疗养院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萁山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4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采购范围:职工餐厅第一餐厅(颐湖餐厅)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50万元。

5)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650万元。

6)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的厨师长具备高级工或职业技能三级及以上级别资质证书;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825日至20219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4楼)401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报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U盘、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异地报价供应商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jxwxfb@163.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191日17: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的截止时间:202191日18:00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

9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9月160900

投标文件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09: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1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09:30

开标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9月16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明标1份,暗标1份;

副本明标2份,暗标5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包括明标、暗标部分)。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华东疗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425026556G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萁山村

联系人: 潘建勇

联系电话:0510-8233606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945967221

联系人:史隽莹、顾芸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4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jsjxwxfb@163.com

14

防疫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明标部分包括:证明文件、响应函和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

明标部分: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6)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12月-2021年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供应商的厨师长具有高级工或职业技能三级及以上级别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8)厨师长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12月-2021年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10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无锡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地址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1.2补充证明文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5)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

(7) 人员配备表(格式见附件)

(8)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响应函部分:

(1)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

3.报价部分;

(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服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暗标部分:

1.技术文件:

(1)餐饮管理工作制度

(2)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

(3)餐饮服务质量及针对性保障措施

(4)人员配置架构图及人员岗位职责

(5)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1卫生安全保障制度

6.2餐饮安全操作指南

6.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4食品索证登记制度

6.5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

(7)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流程

(8)第三方食品安全监测制度

(9)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10)特色与创新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 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 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2.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2.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明标装订成册,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暗标单独装订成一册,编制及装订要求详见第10条。

%2.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一正两副,暗标一正五副;

%2.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明标正本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正本”,将明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明标副本”;暗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暗标正本”,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暗标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10.暗标编制、装订要求:

(1)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封面和装订夹采用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样品,封底采用A4白色复印纸;

(2)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投标供应商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

(3)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

(4)暗标页数不得少于50页。

11.投标费用自理。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范围内及服务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代理服务费、法定取费与税金等全部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包含在内)即完成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外包服务采购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2.投标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所有的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4.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技术方案自主报价。

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2.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2.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2.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2.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2.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2.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2.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 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及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

%2.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2.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2.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运营服务保障费费率低于10%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 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50页)的;

%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2. 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

1.2 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 唱标

1.3.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2. 抽取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2.1由工作人员和采购人代表在公证或监督下,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技术标(暗标)正本不拆封。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2. 资格性审查:

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3.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191610:30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评标工作程序:

4.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4.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4.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4.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3.1明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2暗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暗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明标部分投标供商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予以确认,暗标部分由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比较与评价

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4.4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4.4.5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6.评分细则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报价 12

(2)投标供应商评价 37

(3)技术文件(暗标) 51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满分12);

1)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6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6分:

投标报价得分=6×(有效最低价/投标报价)

2)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运营服务保障费费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有效的最优运营服务保障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其价格为满分6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6分:

投标报价得分=6×(1-评标基准费率)/ (1-投标运营服务保障费费率)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投标供应商评价(37分)

1)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3分)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4分)

3)2018年以来,投标供应商经营管理过类似医疗或养老机构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业绩的有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或者提供的原件不齐全不得分】(8分)

4)2018年以来,厨师长或项目总负责人有类似医疗或养老机构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业绩的有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或者提供的原件不齐全不得分】(4分)

5)投标供应商在201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6)投标供应商近2年受到服务方(医疗或养老机构)好评的,有1家得1分,最多得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7)供应商配备的厨师具备技师(职业技能二级)资格厨师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具备高级工(或职业技能三级)及以上资格厨师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配备的点心师具备高级工(或职业技能三级)及以上资格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配备营养师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配备表(格式见附件)及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2月-2020年7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或者提供的原件不齐全的不得分】。(10分)

暗标部分(51分)

3)技术文件 (51分)

1)餐饮管理工作制度(4分)

2)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4分);

3)餐饮服务质量及针对性保障措施4分);

4)人员配置架构图及人员岗位职责(4分);

5)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4分);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0分);

6.1卫生安全保障制度(2分)

6.2餐饮安全操作指南(2分)

6.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分)

6.4食品索证登记制度2分)

6.5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2分)

7)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流程(4分)

8)第三方食品安全监测制度(4分)

9)突发状况应急预案(8分)

10)特色与创新5分)

注:(1)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页数明显偏少(少于50页)外,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文件酌情评分项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技术标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无相应评分内容描述的,该项为零分。

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

(十)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3家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的通知》(苏财购〔2018〕86号)等有关法规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接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到期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 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0.8%,500-1000万部分费率为0.45%,并按此基础的70%计取代理费。

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 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六)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十七)政府采购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八)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无锡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要求: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了进一步提高华东疗养院第一餐厅(颐湖餐厅)(职工餐)的餐饮服务质量及运营

2.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行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安全要求: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

3、合作模式:

(1)、职工餐厅月度管理费无任何管理费,职工满意度测评需达到90分以上。

(2)、鉴于采购方免费提供了场所、设备、储藏室、家具及水电燃气费用为二楼对外餐饮服务,因此运营服务商应根据第一餐厅(颐湖餐厅)二楼营业收入向采购方支付运营服务保障费,计提比例标准如下:每月按第一餐厅(颐湖餐厅)二楼营业额不低于10%的费率计提运营服务保障费。

(3)、为鼓励运营服务商提升职工餐厅服务水准,更好的为采购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采购人每月考核职工餐厅消费情况,并根据消费情况返还相应运营服务保障费的方式,对运营服务商进行补贴。以合同起始日采购人现有补贴余额(采购人原餐饮账户)为基数,每满一个月核算一次,每月余额减去上月余额的差值即为采购人补贴余额减少的部分,采购人补贴余额减少的部分≧0时,采购人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第一餐厅二楼计提的运营服务保障费累计总额(采购人补贴余额减少的部分/返还计提运营服务保障费用=2:1),如第一餐厅二楼计提运营服务保障费用累计总额≦0时,则采购人停止返还。上述费用在合同期内到期前最后一个月结算。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

2、服务地点:华东疗养院内第一餐厅(颐湖餐厅);

3、采购方提供场地及厨房设备、餐具、餐厨垃圾处理、杀虫、烟道清洗等;

4、运行中的消耗:一次性用品、洗涤用品等由运营服务商负责。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