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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江苏省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盐城工业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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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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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院总编:2021—77#

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

招标人: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1年9月

提 示

一、在签署投标文件和投标前,投标人须要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阅读过本招标文件,并知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文件、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上述人员须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

五、招标人: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0515—6866100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1年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基本情况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共有师生员工13000人左右,文港中路、文港南路、海洋路校区三个校区共7个学生餐厅,3个教工餐厅。学校实行半封闭管理,中途也有学生外出实习。

(二)具体项目

1.食品原材料:包括面粉、鸡蛋、食用油、豆制品、猪肉、蔬菜、调味品(含干货)等七个标段;

2.供应数量:2021年秋学期约11000人食用量,2022年春学期约8000人食用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以上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和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依据)。

3.服务内容:保证大宗食材的供应,保质、保量、及时运抵甲方指定餐厅仓库(无论需量的多少,都必须及时送货);

4.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技术标准。

6.特别说明:学校采用网络采购核算软件管理系统,供货商需熟悉采购软件系统的操作,并自行配备相关设备。

招标标段如下:

项目标段

项目名称

标段1

面粉

标段2

鸡蛋

标段3

食用油

标段4

豆制品

标段5

猪肉

标段6

蔬菜

标段7

调味品

备注:

1.面粉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规定的特质一等小麦粉的要求,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非转基因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GB7653-87、CQC76-000200-2017 非转基因产品身份保持认证规则,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豆制品必须符合GB 2712-2014标准,质量达到盐城市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4. 猪肉分割产品[(鲜、冻猪肉国家标准GB/T 9959.1-2019 ),主要品种包括切片大排、前夹肉、五花肉(肥膘率不超过10%)、精肉(含精肉片、精肉丝)],且每批次均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蔬菜必须符合GB2763-2016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要求,且符合新鲜无公害蔬菜的要求。蔬菜供应采取“农校对接”的供应方式;

6.鸡蛋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7.调味品(含干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中标供应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供应人要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一切善后处置费用。如因此而导致招标人连带责任的,产生的费用与责任也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投标人兼投兼中,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分标段制作、封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生产、供应能力,能满足学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能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与质量报告,经营范围与招标项目相关。

3.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①生产型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经营型企业: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托受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猪肉、豆制品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蔬菜提供),经销商授权。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的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上述材料原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严禁以“挂靠”等形式投标或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阶段)、履约保证金(中标签订合同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5年内未发生过有责任的法律纠纷的承诺。

9.近5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承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内容及供货期限

食堂食品原材料,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供货期限为2021年9月-2022年9月,合同每半年签订一次。如中标人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并得到学校好评的,继续签订下一个半年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银行本票或者银行汇票的形式,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核验方式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投标单位将银行本票或者银行汇票直接提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员。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未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如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本项目各类食材供货商签订合同时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其中面粉、食用油、猪肉需缴纳20000.00元,豆制品、鸡蛋、蔬菜、调味品(含干货)需缴纳10000.00元。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人要求打入指定账户。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后,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未按规定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书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5.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实地调查,采用差额法决定实际中标人。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供货期满后全额退还(无息)。

五、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8:00-11:30;14:30—17:30)

地点: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研发中心大楼1001会议室。

联系人:杨老师 0515—68661002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15时00分00秒;

3.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15时00分00秒;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研发中心大楼15楼会议室;

5.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招标(采购)资料费 500 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现场收取。投标人交纳的招标(采购)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本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详见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及时间,希望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又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书面或电话告知我们(联系人:杨老师,办公电话:0515—68661002),对于无故临时放弃投标的投标人,我校将根据情况将投标单位纳入招投标黑名单。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六、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文港中路校区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参与我校招标采购相关人员一律从学校文港中路校区南大门进出,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文港中路道路施工,从育才路南大门进入校园)

2、各投标人项目授权代表仅限1人进入校园。

3、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4、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前,须在文港中路校区南大门外,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出示本人近14天的出行轨迹(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随意走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按规定线路离开校园,不逗留。

6、投标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评标室,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或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及因不符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

0515-68661002,13770176940/13905109103

联系地址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文港中路校区(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研发楼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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