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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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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详情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1/9/16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0〕117号,项目代码:2020-331151-47-01-107134 。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东三路(缙青路)和南一路(桐岭街)交叉口,西至缙青路,南至桐岭街,东至玉溪引水工程景观渠,北侧为枫岭街。

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2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526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65597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55597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4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6250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人才公寓楼、配套用房及室外配套道路、绿化、通讯、燃气、给排水、电力、亮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77110.60万元,工程费用约为65945.82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包括建筑、结构(装配式)、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人防、室内装饰、标识标牌、基坑维护、BIM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含家具家电、燃气灶和油烟机)。

3.工程施工(含装配式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筑、结构(装配式)、安装、亮化工程、气体灭火、充电桩、室外附属(包括围墙、室外道路、景观工程、室外绿化、室外连廊、室外雨污水、室外给水、室外照明、室外弱电、雨水回收系统、交通标识工程)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和家具家电、燃气灶和油烟机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和专业设备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5.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9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基坑及±00以下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承担);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4家。

5.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600759

联系人:胡巧勇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600735

联系人:徐昳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0578-2121173、2172379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

公示发布时间: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招标文件公示.pdf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 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公示稿) 招标序号:丽建招 A2021 号 招 标 人(代建单位)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二〇二一年九月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 目 录 第一卷..............................................................................................................................2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 评标办法........................................................................................................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二卷............................................................................................................................86 第五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7 第三卷............................................................................................................................9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5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 第一卷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A2021 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 已按要求 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0〕117 号,项目代码: 2020-331151-47-01-107134 。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 总承包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东三路(缙青路)和南一路(桐岭街)交叉口,西至 缙青路,南至桐岭街,东至玉溪引水工程景观渠,北侧为枫岭街。 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3287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5261 平方米,其中,地 上计容建筑面积约 65597 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 55597 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34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6250 平方米。项目主 要建设内容:人才公寓楼、配套用房及室外配套道路、绿化、通讯、燃气、给排水、电力、亮 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 77110.60 万元,工程费用约为 65945.82 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 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 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 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 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包括建筑、结构(装配 式)、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人防、室内装饰、标识标牌、基坑维护、BIM 等设计及设 计驻场服务等]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 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 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含家具家电、燃气灶和油烟机)。 3.工程施工(含装配式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筑、结构(装配式)、 安装、亮化工程、气体灭火、充电桩、室外附属(包括围墙、室外道路、景观工程、室外绿化、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 室外连廊、室外雨污水、室外给水、室外照明、室外弱电、雨水回收系统、交通标识工程)等 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 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 工和家具家电、燃气灶和油烟机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和专业设 备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 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 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自行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5.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 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 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 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 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 90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基坑及±00 以下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 图审查;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级资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 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 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 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及养老保险 在投标人单位,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 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 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 3.(3)投标人拟 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 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承担);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4家。 5.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 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 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1 年 9 月 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上发布并供下载。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号 电 话:0578-2600759 联系人:胡巧勇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电 话:0578-2600735 联系人:徐昳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 号 电 话:0578-2121173、2172379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号 联系人:徐昳皙 电 话:0578-2600735 2 招标代理人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 号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 电 话:0578-2121173、2172379 3 项目名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 4 建设地点 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东三路(缙青路)和南一路(桐岭街)交叉 口,西至缙青路,南至桐岭街,东至玉溪引水工程景观渠,北侧为 枫岭街 5 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 情况 财政统筹,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7 工期要求 建设期总工期 90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基坑及± 00 以下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 60 日 历天内完成所有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 图审查。 8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0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配备和到位要求 (1)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 7 人,驻现场的主要管 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采购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BIM 工程师等。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或施工负 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到位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 22天,其他人员到位按发包人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 人员担任。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 人递交; (4)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 内容仅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12 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应经招标人认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13 踏勘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在勘 察过程中,应向招标人、街道、社区及周边居住者认真仔细全面的 了解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现状,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的因 素引起的该工程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考虑在投标报价 内。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6 天前 17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涉及其他修改的, 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 18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19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1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及退还 交纳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 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2)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 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 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 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 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 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 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 规定执行。 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 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 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 2联及第 3联原件,汇 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 投标活动。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 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 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 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 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 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1.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 他形式印章代替。 2.单位章特指单位公章,签字章可代替手写签字;签字、盖章必须 清晰。 23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 资信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 技术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 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供全部投标文件,PDF 文档,签字盖章要 求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也可加盖电子章)U 盘或光盘一份,装订 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24 装订要求 商务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 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25 封套上写明 按招标文件要求 2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和地点 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指定窗口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 611 号商会大厦 5楼 接收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9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确认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开标顺序:按招标文件总则 5.2 规定顺序开标。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文件规定组建。 31 评标、定标 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 被否决,否决其投标前应先进行询标: (一) 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盖章但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6.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 9.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 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10.其他前附表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况; 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二) 商务标内容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 无法辨认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三) 技术标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 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 或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暗标”编制或技术标中有显现投标人的 识别标志的。 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3 开标时应提交的 证件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但复印件上必须有二维码能扫描); 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d、投标文件中拟定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的注册 证书; e、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 f、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所有人 员必须为联合体成员各方单位人员); g、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时提供,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h、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 i、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注: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还需提供的上述 a项、b项、 c 项(承担施工的单位提供);f 项由该成员所在单位提供;省外 企业参加投标时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 人员 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未 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 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 35 最高投标限价及 投标报价 1.最高投标限价:60992.04 万元,其中:设计费 100 万元,BIM 费用 192 万,工程费用 60700.04 万元(具体以审定的概算金额为 准)。 2.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2.0%-7.0%。 注: 1.投标人以总报价的形式报价,该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 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2.总承包管理费是指承包人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 工及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以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应获的利润。内容 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 费、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及利润等。总承包管理费投标人自行 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外单独计算。 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 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 做好工程所需的: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 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 服务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4.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 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 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 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 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工期延期或费用索赔申 请,将不获批准。 6.若本项目无临时搭设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位置,由投标人 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相关费用,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7.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充分考虑出入施工场地的专 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并将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8.关于品牌的相关要求:详见《招标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 并保证采购所选品牌中的优质等级规格产品。 9.本项目严格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 预算,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要优化设计, 采用新技术,减少材料的使用数量或者种类;优化施工工艺,降低 项目直接施工成本。其中地下室工程(包括建筑、安装、泵房、充 电桩)单方造价不得高于 4880 元/m2;精装修工程单方造价不得 高于 3000 元/m2,地上建筑精装修以外部分不得高于 4030 元/m2, 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单方造价不得低于 500 元/m2。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须经发包人和全 过程咨询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未按要求实施的,每发一 次整改通知扣除 20000 元,累计整改三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提 出索赔(详见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10.本项目不计取缩短工期增加费。 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合理的成本、项目管理费、 利润、费用及风险等(含一切费用、价款,除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外)。 12.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的工程费用作为项目工 程费用结算的最高限价(具体结算原则以合同结算相关条款为准)。 36 履约担保 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1.若中标人以保险公司保函提交的,其出具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 条款需经备案,且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 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招标人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 标人选择其他方式提供履约担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取消 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其银行保函(纸质)由县级 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浙江省 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3.若中标人以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根据丽 经信[2018]65 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4.银行保函、融资机构保函及保险保函内容必须覆盖全过程,能 够达到“出具保函机构责任应当为单独和独立的责任,出具保函机 构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保函具有见索即付功能效果”的 要求。如保函内容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选 择其他方式履约担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3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资格。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如联合参加体投标的,本项 目履约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37 知识产权及设计成果 补偿 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设计优化方案不予补偿。 3.招标人无论是否有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均有权 免费使用所有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38 其他要求 1.本招标提供附件如下作为投标的依据:(1)初步设计及其他 要求;(2)招标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日内必须按丽水市相关规定办理 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 3.中标人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 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 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请各投标人充分考 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 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 4.在建工程的认定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 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 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 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因故更换,应原项目发包人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 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 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4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注: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 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为本标段的全过程咨询单位;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全过程咨询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5 (7)与本标段的全过程咨询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全过程咨询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设计优化方案 成果不予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 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 担。 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在勘察过程中,应向 招标人、街道、社区及周边居住者认真仔细全面的了解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现状, 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的因素引起的该工程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考虑在投标报价 内。 注:现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1、踏勘项目现场 人员不得超过 2 人;2、踏勘项目现场人员必须持有浙江健康“绿码”;3、符合丽水市、 莲都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6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应经招标人认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 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 2.1.3评标办法; 2.1.4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发包人要求; 2.1.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2.1.7投标文件格式; 2.1.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 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 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3.招标文件的解释 2.3.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 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 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统一以答疑纪要形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7 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 另行通知。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2 招标人通过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经有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后 的补充公告或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 作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商务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三部分 组成。 3.1.1商务报价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2资信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3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和自拟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 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 相应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 仍然适用。 3.4 投标保证金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8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4.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 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 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 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六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 开密封提交,商务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 密封章, 技术投标文件只需密封包装即可,不得加盖任何印章,也不得书写任何文字。将投 标文件的技术投标文件封面和内容分内、外密封袋,技术投标文件封面(正本一张,副本四 张)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投标文件内容和内密封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9 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内(内、外密封袋封面上不得加盖任何印章,空白即可)。 4.1.2标志:商务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密封袋外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4.1.3本工程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 标志,具体规定为: 4.1.3.1技术投标文件内容统一采用白色普通A3纸打印(技术标统一采用胶装,字体格 式和字体大小可自行编排。其它附图字体、大小可自行编排),统一编排页码。 4.1.3.2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标识,不得出现可能明示或暗示 投标人身份的标志、记号。 若技术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投标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人情况的有可能造成 无效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4 未按本章投标人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按第2.2 项的规定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前附表要求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宣布开标纪律; 5.2.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2.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0 5.2.4 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前附表规定; 5.2.5 开标顺序:现场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 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2.6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7 开标会议结束; 5.2.8 评标结束后,当场公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单位名单(仅公布入围单位名称, 不公布相关分数明细)。 5.2.9 根据定标委员会确认的定标结果,公布预中标候选人。 5.10 开标会议结束。 6. 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国家及丽水有关规定 组建。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否决其投 标前应先进行询标: 6.3.2.1 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1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6.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 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 9.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10.其他前附表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况; 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6.3.2.2 商务标内容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6.3.2.3 技术标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 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暗标”编制或技术标中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的。 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6.4 定标 6.4.1 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 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 1/3的成员可由招 标人指定,2/3的成员由招标人从 2 倍以上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应在评标结束 之前组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定标委员会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 部、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外聘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直 接利益关系。 6.4.2 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2 标,接受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 6.4.3 定标方法 采用投票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确定 1名中标候选人。 6.5 重新招标 6.5.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6.5.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6.5.1.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6.5.1.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 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6.5.1.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 6.5.1.5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其他原因投诉成立的; 6.5.1.6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起 3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 间应按《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 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7.1.2 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质、业绩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在建工程、所提交的资 料等方面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3 7.1.3 施工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认定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 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 建发〔2015〕54 号)文件精神,投标时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 息发布平台”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7.1.4 是否“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认定:根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具体行 为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 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水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 7.1.5 投标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 与投标”的,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 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在其它 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其它项 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 标资格。 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履约担保 7.2.1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工程保险保单。 7.2.2 若中标人以保险公司保单提交的,其出具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条款需经备案, 且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招标人确 认。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选择其他方式提供履约担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 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7.2.3 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其银行保函(纸质)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 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4 7.2.4 若中标人以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根据丽经信〔2018〕65 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 具。 7.2.5 银行保函、融资机构保函及保险保函内容必须覆盖全过程,能够达到“出具保 函机构责任应当为单独和独立的责任,出具保函机构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保函 具有见索即付功能效果”的要求。如保函内容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 人选择其他方式履约担保,如拒绝提供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7.2.6 履约担保的退还:在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由发包人出 具工程完工证明,退还履约担保(以现金方式缴纳的不计息)。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7.3.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 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6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 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评标方法。 一、评标组织 1、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组建。 2、监督机构:本次招标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过程监督。 二、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一)评标工作程序 1、评标准备 (1)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 (2)组织学习熟悉评标办法,分工确定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重点。 (3)熟悉评标顺序。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出否决投标说明。 3、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熟悉项目概况及各投标方案的设计思路等内容; (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 行认真评审并打分。 4、技术标汇总 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评标专家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由行政监督人员责令其当场 改正或做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在评分标准范 围的打分属于有效分值,但当评审专家首次汇总分数高于或低于有效分值平均分 30%的, 又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说明理由不成立的,属于评分异常,该评分分值无效,将不计入技术 分分值。 所有评标专家评审得分(需剔除首次汇总时的无效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 技术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2位小数)。 5、资信标评审 由评标人员集体评审,得出各投标人的资信标得分。 6、商务标评审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7 由评标人员集体评审,得出商务标得分。 7、提交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前 5名(不足 5名的全数入围, 并列第 5名的全数入围)的进入定标。 (2)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 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审内容一览表, 各项得分汇总表,推荐的投标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公布入围单位名单,不公布入围单位的名次排序、具体的分 值及未入围单位的得分情况。 (三)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当即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定 标会。 2、定标准备 (1)确定定标组长。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定标办法后学习熟悉定标方法。 (3)按规定组织定标。 3、投票法 (1)定标小组成员填写推荐票 各定标小组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综合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实名填写推荐选票, 并具体说明推荐理由(如综合最佳、技术最佳、资信最佳、商务最佳、其他)。 (2)定标委员会对推荐选票进行汇总,并填写中标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中标候选人推荐产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即制作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 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定标过程、各成员推荐选票、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及定标 结果等内容。 (4)开标现场公布评审汇总表,定标汇总表。 三、评标细则 分值设置:总分 100分,其中资信业绩 10分,投标报价 60分,技术标 30分。 (一)资信部分(1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8 1 企业业绩 (5 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近三年(投标截 止之日上推三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 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PC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30%及以上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分,最高得 3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近三年(投标截 止之日上推三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及以上装配式(或工业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 注:提供能体现工程特征、预制率、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合同 签订时间等评分要素的合同原件,若合同不能证明预制率或装配式或 装配式(或工业化)装修的,提供能体现预制率或装配式或工业化装 修的图纸或者计算证明(加盖项目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 不得分。 2 企业综合 实 力 ( 2 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或其控股的各级子公司) 拥有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基地的每个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分。 证明材料:(1)提供生产基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备查,否则不得分; (2)如生产基地是投标人控股的各级子公司的,还须提供天眼查 中认定双方控股关系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3 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结构工 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 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3分。 注:开标时需提供各注册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 得分。 注:1、资信所有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装订在资信文件中且和原件必须一致,否 则不得分。 (二)技术标部分(3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好 较好 一般 1 初步设计优化 整体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根据优化的可行性, 合理性,符合性和创新性。 2-1.7 1.6-1.4 1.3-1.0 2 各专业图纸深度 结合项目设计任务书,各单体的功能布局, 对各专业图纸的深化,包括建筑专业、装配 式或工业化装修专业、市政专业、室外附属 部分的深化。 根据整体项目改造完成后的用途,结合场地 所需设备的类型等进行合理的深化。 6-5.7 5.5-5.4 5.3-5.0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29 3 绿建新技术新材 料及其他 1.对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技术的合理化运用; 2.建筑节能、装配式(如有需要)等其他建 筑技术的合理化运用。 3.施工现场无湿作业、无建筑垃圾,结构可 与室内装修同步施工技术的合理化运用。 4、施工保障能力:装配式施工实力、能力及 保障措施。 3-2.7 2.6-2.4 2.3-2.1 4 EPC 总体项目管 理方案 项目组织设计、进度、质量、HSE、投资、信 息、文档的管理与控制。 2-1.7 1.6-1.4 1.3-1.0 5 方案演示 1、进行模型演示,演示的模型精度需达到 LOD300 以上,能够完整反映建筑部件的形状, 尺寸,材质及连接信息; 2、提供相关 BIM 动画演示:包括整体方案概 况;装配式结构和装配式装修方案。 4-3.7 3.6-3.4 3.3-3.0 6 物资采购管理 1.EPC 物资采购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 置; 2.物资采购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3.物资采购招标、谈判管理; 4.物资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 2-1.7 1.6-1.4 1.3-1.0 7 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2.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 3.工程施工 HSE 监督与控制; 4.关键技术方案。 2-1.7 1.6-1.4 1.3-1.0 8 EPC 分包管理 1.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 ; 2.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 3.对分包商进度、质量和 HSE 的管理措施; 4.EPC 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违约处理。 2-1.7 1.6-1.4 1.3-1.0 9 BIM 技术运用管 理方案 1、拥有 BIM 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对项目 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方案; 2、具备软件进行模型建立,并可以在 BIM 平 台上进行统一管理方案。 3-2.7 2.6-2.4 2.3-2.1 10 各专业图纸质量 1.各专业图纸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 2.各专业图纸是否满足建筑相关规范; 3.各专业图纸是否满足消防设计的完整性及 合理性; 4.各专业图纸设计的表达深度; 5.各专业图纸设计的经济性。 4-3.7 3.6-3.4 3.3-3.0 注:上述评审内容缺项的,缺项部分为 0分。 (三)商务报价评审(60分) (1)评标基准价确定:采用平均价法,以进入计算范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为评标基准价。 1)当有效投标报价在 5个以下时,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进入计算范围;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0 2)当有效投标报价在 5个及以上时,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 B 家和报价低的 C家,其中 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注:超出评标基准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60 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6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0.5 或 1)*100(结 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四)投标文件总得分=资信得分+技术得分+商务报价得分 四、定标方法 采用投票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以记名方 式进行投票,并对票数进行汇总,以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投标人并 列第一时,以并列第一的投标人按上述方法,进行重新投票,确定 1名中标候选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2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建设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三方就丽水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及规模: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设计标准: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 元),中标下浮率为 %。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3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工程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BIM 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 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详见合同结算条款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4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 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 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建设单位:(公章)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略) 具体详见 GF-2020-0216 通用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 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会 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无 。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无 。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施工图纸平面图纸,任何永久性工程的平面外轮廓线投影至地 表面,所围合的建设用地范围,即规划红线图范围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为实施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由承包人根据自身施工方案自行确 定。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区)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 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 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若设计图上规定的技术标准与国家、地方和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7 业规定不一致,则采用标准高的。否则不得用于本招标工程,且由承包人负责无偿调换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经发包人确认 的承包人所作的申明、承诺、澄清及答复资料等;(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招标文件及附 件;(6)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承包人建议书;(9)价格清单;(10)补充资料 表;(11)双方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 。 1.5.2 如文件中发现有歧义或不一致,以上述文件在前者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 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文件为准; 1.5.3 如果“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与“合同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合 同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为准。 1.5.4 除非另有约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 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 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5.5 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并不能按照第(1)款和第(2)款规定进行解 释时,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全过程咨询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征求发包人意见后, 就此向承包人做出必要的书面解释。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发包人在承包人开始工作 7 天内提供《初步 设计文本》1套,其它前期工作相关文件 1套 。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除通用合同条件规定的承包人文件外, 承包人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五天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不少于 10 套)、完善的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至少 6 套),每月 25 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 报表等(至少 6套)。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8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发 包人。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 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 。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 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签约合同价。但 对于因欺诈、犯罪、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责任限度不受 上述最高限额的限制。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本工程要求承包人应用BIM技术,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阶段 BIM 技术应用(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方案编制可供施工和安装的设计文件, 解决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工艺做法、用料等问题);施工阶段 BIM 技术应用(依据施工图纸建 立工程模型、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虚拟仿真漫游、图纸会审、施工深化 设计、施工方案模拟、施工计划模拟、施工放样、工程量统计、设备与材料管理、质量与安全 管理、竣工模型构建等);竣工运维阶段 BIM 技术应用(设备设施运维管理、子项改造管理等), 深度满足《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中的模型深度要求。 (2)应用BIM技术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机电安装、暖通、给排水、强弱电、外立面、装修、 景观等初步设计批复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3)承包人应履行《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中规定的BIM总协调方和 施工总承包方的职责,并负责与本项目中其他使用方协商,并免费向发包人提供使用。 (4)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负责向委托人进行有关专业培训与交底,保证与后期运营有 关的咨询成果能够在运营阶段正常使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39 (5)应用BIM技术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第 2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 14 天 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示意图(仅供承包人参考)提交给承包人,施工临时用地范 围由承包人根据自身施工方案自行确定。 发包人负责办理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的临 时用地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提供给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 超出上述范围确需使用的场地,承包人应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 。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及坟墓 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除上述工作条件外,工程现场临近发包人正在使用、运行、或由发包人用于生产的建筑 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承包人应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等 的明显标志,并遵守发包人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实施 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和 设施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 资料。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实 施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履约为限(发包人对提供资料的准 确性、完整性、充分性不承担责任,承包人需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含初步设计文件)有审核 和核对义务),承包人对相关资料的不确定性自行负责 。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不提供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不提供 。 2.7 其他义务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0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第 3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凡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工 期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 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须发包人 派驻的工程师签字并经发包人按其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加盖发包人公章)后,该签证才有效 。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 发包人人员职务: ; 发包人人员职责: 。 3.2 全过程咨询单位人员 全过程咨询单位代表的姓名: ; 全过程咨询单位代表的职务: ; 全过程咨询单位代表的职责: 详见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完成本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建设管理)、设计咨询 (设计管理)、造价咨询、工程施工监理、绿色建筑、BIM 咨询和管理等。内容包含但不仅限 于如下: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1 1、项目管理(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 义务。具体包括负责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后期手续办理、 移交管理、工程保修咨询管理;收集、审查、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满足当地档案管理相关 要求;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 控制和管理,以及本项目的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 2、设计咨询(设计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设计咨询(设计管理)工作大纲,明确设 计咨询(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建筑功能调研和策划,审核编制设计 需求参数条件(如设计任务书),检查并控制设计进度,检查设计深度及质量;负责组织对各 阶段各专业设计图纸的深度及质量进行审查;协调使用各方对已有设计文件进行确认;组织解 决设计问题及设计变更管理,预估设计问题解决涉及的费用变更、施工方案变化和工期影响等; 组织专项设计和专项审查(不含审查专家费用),对评估单位提出意见的修改、送审,直到通 过各种专业评估;对设计全过程进行限额设计咨询(设计管理);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 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审核工程竣工图纸、BIM 咨询和管理等。 3、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在工 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间对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和服务工作;对该 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 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4、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包括:配合概算审核、预算审核、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配 合结算内审、配合结算编制和审核等相关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 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 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等服务。 5、有权对 PC 预制构件等重要构件进行驻厂旁站、监造、抽查。 工程师权限: 详见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 。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 / ;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 的具体约定: /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出席会议, 讨论工程的实施安排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承包人的分包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2 和其他第三方可应发包人的要求出席任何此类会议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 第 4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合同签订后 14 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项目实施规划、前期工作计划、项 目开工计划、设计进度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项计划; (2)每月的 5日承包人应提供上月的计划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3)每月 25 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价款表、安全施工措施费清单及价款、施工 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准的进 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一切费 用。如连续两个月工期拖延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4)设备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需包含材料设 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格证 复印件。 (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 承包人应在施工开工日期前,取得开工批准文件或施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或批文,完 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的办理。 (6)施工过程中需通知办理的批准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 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应自行办理相关申请批准 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 (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 承包人需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网线,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发现施工场地周围可能存在资 料中未反映的地下管网线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书面报告,待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承包人应了解邻近建、构筑物的基础,结构状况,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有效的加固措施, 避免邻近构筑物发生沉降、开裂和倒塌。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 保护工作,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待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 承包人应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3 建筑、古树、名水,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 措施,并及时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9)放线 承包人负责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的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如因放线不准 确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整改、工期延误等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及不利后果均由承 包人承担。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 (10) 施工组织设计 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和时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开工 15 日前或双方约定的其 它时间内将该工程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不少于 5份)提交发包人,逾期不提交并因此影响工 程进度的按阶段工期违约处理。 需要提交的主要单项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名称、份数和时间:相应工 程施工开工 15 日前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主要单项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5份。 发包人和全过程咨询单位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 人和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全过程咨询单位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5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1)临时用水、用电等 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 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 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 (1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临时出入口、占道、环卫、夜间施工等手续,若因没有及时办理或未办理导致的罚款和处罚由 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进度延误不予顺延。 (13)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正式办理交付手续前,现场看管 费、成品保护、偷盗损失均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如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 人须自费予以修复,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 (14)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及材 料质量要求: ①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封 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未明确品牌、系列的材料,发包人对承包人提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4 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式样、颜色不满意或价格不合理(指市场的实际价格和承包人所 报价相差较大),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 担且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②材料质量要求: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 ③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 引起的对发包人成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 成的损坏。 ④承包人必领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 书而成轻或更改。 ④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15)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J375-2013),并做到工完场清。不允许将建筑垃圾堆放到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或附近地带。为 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砂石料的运输管理,规范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混凝土、砂石料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建筑 垃圾运输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砂石料 运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丽开经[2021]39 号、《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混凝土、砂石料运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现行的有关规定。 (16)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包括交通、治安、 绿化、噪音、渣土管理、外来民工登记等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行政处罚等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承包人须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7)施工时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报告,知情不报引起的工 程损失或其他损失由承包人全权负责; (18)承包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承包人在勘察过程中,应向发包 人、街道、社区及周边居住者认真仔细全面的了解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现状,因项目 现场实际情况的因素引起的该工程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考虑在合同价内。项目建设 过程中,承包人负责所有的处理协调问题(包括与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周边单位等的关系 协调处理等),承包人须自行解决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邻里纠纷,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9)承包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施工期间应积极 配合发包人工作。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5 (20)关于发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需 为发包人等参建单位提供办公用房(具体数量及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配置),通电、通水、通 网、配置空调。以上用房(含设备设施)均需承包人负责日常安保及清洁工作并承担费用。 (21)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 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全过程咨询单位核查后才能投入使 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全过程咨询单位批准。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 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协助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2)承包人有责任为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质监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安 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 (23)承包人需配备资料员及时开展资料收集工作: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关于涉及到发包人需到相关部门退费的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提交完毕。工程各节 点照片档案,以及声像资料需及时提交。提供工程竣工图光盘 2张。以上资料需符合政府部门 的相关规定。以上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根据丽建发[2013]29 号《关于在市本 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进行归档管理;档案馆的竣工图作为工程结算的依 据。 (24)承包人应事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 五通一平场地现状、周边环境等。设置临时施工通道,按照当地公安、市政、交通、治安、城 管、环保、排污、环卫、绿化、卫生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解决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施工的 问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 (25)工程涉及强制性要求专家论证、评审等重要节点,涉及的评审会议及相关审批,均 由承包人负责落实,发包人予以协助。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6)监理发出的监理通知书,承包人需按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 (27)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民工工资的 发放,承包人必须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 (《丽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丽建发〔2018〕51 号)、《丽水市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市本级)》(丽建发〔2018〕52 号)、 《关于修改丽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细则(市本级)》(丽建发 〔2019〕14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8)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做好与各分包(专业)工程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配 合协调、配合各分包单位作好水电接入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档案资料、结算资料等的收集整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6 理工作(不另计取配合费)。 (29)承包人接受并配合政府审计机构或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审计 监督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30)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及备案、交付使用等相 关工作; (31)承包人必须接受并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预算审核工作,且不 得以审核的进度和提出的相关要求作为工期延误及其他索赔的理由。 (32)承包人必须接受并执行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相关建设标准、技术经济指 标、功能需求等。 (33)按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免费提供临时用地,供全过程咨询单位搭设临时管理用房。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 2%的履约担 保(采用银行保函或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或工程保险保单)。履约担保至竣工验收合格前 一直有效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 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险保单和政策下融资担保保函之中之一方式缴纳的,其银行保 函、担保保函和保险合同应符合发包人要求,若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签订 合同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否则发包 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不少于 22 日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 5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 付违约金,并根据到岗率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建立政府 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 号));发包人要 求重要节点、会议等不到场的按 2000 元/次予以违约处理,上述扣款将在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 时予以扣除;如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另行予以赔偿。项目经 理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代表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各项权 利、义务和责任 。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确需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按《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 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 号)的规定办理更换登记手续(更换后的人员应不 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的资格条件、业绩、荣誉等要求),除有经调查核实确患重大疾 病或死亡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更换免除处罚外,每人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30 万元的违约 金。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称职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更换后的人员应不低于招标文件 规定和投标承诺的资格条件、业绩、荣誉等要求),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每人次承包人向发 包人支付 15 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 不良行为企业名单。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 30 万元。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签订合同时 。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 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按《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 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 号)的规定办理更换登记手续(更换后的人员应不低于招标文 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的资格条件、业绩、荣誉等要求),除有经调查核实确患重大疾病或死亡无 法胜任工作的,人员更换免除处罚外,每人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 万元的违约金。如关键 人员不称职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更换后的人员应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的资格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8 条件、业绩、荣誉等要求),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每人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万元的违约 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人/次。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本项目采用 脸谱考勤,上下午各一次): (1)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上 述扣款将在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扣除;如总承包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造成发包人损失 的,承包人还应当另行予以赔偿。 (2)施工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2000 元。 (3)设计负责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到场。应到场而未到场且未请假的,每次支付违约金 2000 元。 (4)项目其他现场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按承诺要求,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2000 元。 以上人员每人累计 2 个月月到位天数均少于 15 天的按擅自更换处理,考勤机购买及安装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配备 人数 现场到位率承诺 (每月)职务 姓名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 设计负责人 3 施工负责人 4 技术负责人 5 采购负责人 6 造价管理人员 7 BIM 工程师 .... 其他管理人员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到岗 备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49 项目管理人员保证随时信息畅通,所有考勤均以每日二次的脸谱考勤为准。 项目设计班子人员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配备人数 现场到位率承诺 (每月、每周)职务 姓名 1 设计负责人 2 建筑设计负责人 按发包人要求为 准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4 暖通设计负责人 5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7 驻地设计代表 …… 注:驻地设计代表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0 项目施工班子人员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配备人数 现场到位率承诺 (每月、每周)职务 姓名 1 施工负责人 2 技术负责人 4 施工员 5 安全员 6 安全员 7 安全员 8 材料员 9 资料员 10 质量员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1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 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分包。约定的分包 工作事项: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 规模相适应。分包单位需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财务状况及主要人员的相关资 料给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应将专业分包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进行发包的华数、通讯、电力、自 来水、燃气等公共配套工程和家具家电、燃气灶和油烟机设备采购与安装的进度、资料纳入承 包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给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 (需经发包人、承包人、分包方等各方共同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承包人应 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 10 天内审核、盖章完毕,承包人应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 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全权承担,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分包合同价格 10%的违约金。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 人。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对外转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承包 人对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分包协议均需提交 发包人备案。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不得以无故延误分包人价款的支付。每月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支付明细。如因承包人逾期 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所有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分包 人价款导致发包人被追索的,由此导致发包人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追索款项、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 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分包人价款导致分包人到政府部门或发包人单位讨薪 聚众闹事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违约金从当期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2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 取、发票开具等由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 察。承包人在勘察过程中,应向发包人、街道、社区及周边居住者认真仔细全面的了解该项目 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现状,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的因素引起的该工程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并考虑在报价内。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 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它相关资料,由 承包人自行勘测。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 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第 5条 设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 审查会议(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 的专家费,并承担会议相关费用。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 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做好设计文件审批、审查等相关工作。 (2)承包人应在设计审查阶段之前,提供详细的施工图、清单和造价供发包人审核,对发 包人提出的任何建议、预审给予响应,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直至发包人满意 为止。 (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完成项目设计,材料采购、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及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图设计或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不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或未按照限额设计要求时,将按违约处理,由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3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承包人文件必须按国家规定报送第三方审查单位审查,发 包人应在发包人审查同意承包人文件后 14 天内,向第三方审查单位报送承包人文件,承包人 应予以协助。 对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审查意见,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 件。政府有关部门或第三方审查单位审查批准后,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文件实 施工程。 5.2.4 其他 1)本工程严格实行限额设计。承包人按照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完成所有工程,承包人应在收 到发包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后 7天内核对完毕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功能、标准(调高、调低)、项目内容; 承包人所设计的施工图必须经发包人、初设设计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确认 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对于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的任何突破、标准、指令调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等须事先书面报告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才实施,承包人不得仅以发包人对施工 图的确认作为调整依据,否则产生包括返工、重做、更换、标准提升等不利后果以及增加的费 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 设计成果文件(同时按要求提供对应的可编辑的 CAD 电子图 纸文件),BIM 设计阶段 成果(建模)需在施工图完成后 30 天内递交初稿,施工图图审完成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BIM 终稿,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 BIM 的调整,竣工 BIM 模型与竣工验收资料一起递交。 各项成 果的份数以发包人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 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 功能,及 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 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 / ,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 。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项目竣工后 3个月内 。 第 6条 材料、工程设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4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按通用条款执行 。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1)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数量。负责 组织工程物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 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所有进场设备的采购需提前 10 天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计 划,经发包人、监理书面审核后方可进场,未经认可安装的设备,发包人不予认可,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 约定的标准、规范,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担后果应包含因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调整所造成的质量缺陷。 (3)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 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保管维护方案应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 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承包人提交的各设备、各分项的维保时间不得低于现行 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且以最高标准为维保时间。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供货前 28 天。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1)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5 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未明确品牌、系列的材料,发包人对承包人 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式样、颜色不满意或价格不合理(指市场的实际价格和承包人 所报价相差较大),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 承担且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2)材料质量要求: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 要求。 (3)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 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 素造成的损坏。 (4)承包人必需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 保证书而成轻或更改。 (5)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工程质量其他要求: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 检查。承包人应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 包人。 (3)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 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责编写施工试验和检测方案,对工 程物资(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 复和(或)更换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6 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返工、更换等。因此造成 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6)在施工过程中,经政府有关部门和发包方定期检查,如果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有关规 定要求而受到通报批评或缺陷较多的,发包方除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外,每次向承包人处以贰 万元的违约扣款。 (7)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对发包 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6.4.1.1 质检部位与参检方 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 后方可确 定试验、检测单位。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发包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施工现场, 制造、加工地点以及其他地方。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按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具备覆盖、掩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7 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48 小时前 通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 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剥露验收,无论质量是 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报告提交日期、报告内容和提交份数:承包人负责对工程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 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国家有 关标准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承包人对所提供的报告真实性负责, 若因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有权参与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如有必要,可委托有 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参检。 (3)现场清点与检查: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运抵现场前 5 日通知发包人。发包 人、全过程咨询单位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 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等,并进行外观检查。经 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物资数量、图纸、 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工程物资在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 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 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因上述部门在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所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 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 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工程 师与承包人共同校定。承包人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或检测,但试验或检测 单位应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发包人审核同意。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8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发包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 7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施需要,负责取得运输线路、出入施工现场 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工程实施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 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自行踏勘场外交通设施,如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 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 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工程师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 。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7.3 现场合作 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 / 。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施工 控制网测设后 3天内。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代发包人按照浙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59 江省及丽水市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的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指定的工资 保障金开户银行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果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发生一起,承包人 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 万元,同时发包人将暂停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并将积极配合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所进行的责罚。 7.6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标准,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本项目要求确保“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工地”,未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不予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 7.6.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补充以下条款: (1)承包人应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 名木,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进行保护。因承包人未能通知发包 人,并在未能得到发包人进一步指示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增加,和 (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和(或)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 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由 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及时或定期将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 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因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 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J375-2013)标准 。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 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 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 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 7.10 现场安保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0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自发包人向其移交施工现场、进入占有施工现场 至发包人接收单位/区段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安保责任,并负责编制相关的安保制度、 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的该等义务不因其与他人共同合法占有施工现场 而减免。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负责协调他人就共同合法占有现场的安保事宜接受承包人的管 理。 第 8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开始工作准备工作。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 84 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承包人有权提 出价格调整要求。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不向承包人支付利 润。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应包含概述、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初步进度计划以及发 包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项目进度计划应当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 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其 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 。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由承包人上报,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定为准,若 由于非发包人及非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项目节点落后,承包人应做出充分说明,并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 14 日历天内提供两份施 工总进度计划,开工后每月 25 日前提供(一式伍份)施工进度报表(包括形象进度、质量情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1 况、重大事件和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及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 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不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应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复意见的要求在 3 天内提交 一式三份修订后的进度计划重新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若承包人未能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期 完工或完成预定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如不按期提供的, 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和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在收到修订的 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可以予以工期顺延的情形时,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 7天内向发包人提 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发包人签证后予以相应顺延。若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 请,视为其放弃工期顺延权利。 除合同约定情况外,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高温限电、停水停电、工程量增减等不确 定因素对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影响,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关保证正常施工的方案及承诺,提前 做好民工轮休安排,要有针对性实质措施,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总工期不予顺延。因项目现 场实际原因,施工工作面不能全面铺开的,书面报发包人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施工 进度计划,并按此考核。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收到修订的项目进度计划后 7天内。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计划后 7天内。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整体项目进度计划,分项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采购进度计 划和施工进度计划)。 (1)设计进度计划: 可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设计进度,并制作设计 进度计划 。 设计阶段完成时间及审查日期的延误: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每延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2)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实施采购 10 天前,向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递 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和样品等应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表述一致。主要材 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全过程咨询单位书面签证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设备经全 过程咨询单位验收后方能用于本工程。 采购开始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采购详细计划后开始。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2 采购进度延误:承包人自行承担, 每延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5000 元。 (3)施工进度计划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同上 提交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同上 施工进度延误:承包人自行承担,每延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20000 元。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纠偏。调整编制被延误工期的赶工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 分部工程进度进行工期违约处理,并责令整改。 (2)因承包人原因使总工期延误,按总工期要求的时间为控制节点,每延误一天支付违 约金人民币 20000 元。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超过三个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1) 日降雨量大于 50 mm 的雨日连续超过 5 天; (2) 10 级以上台风灾害; (3) 日气温超过 40 ℃的高温连续大于 5 天; (4) 日气温低于 -10 ℃的严寒连续大于 5 天; (5) 造成工程严重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出现上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并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和费用,经全过程咨询单位批准顺 延工期,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中已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予奖励 。 第 9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按通用条款及发包人要求执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3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按通用条款及发包人要求执行。 第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按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发包人要 求。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 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 10000 元/天支付违约金 。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3 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按通用条 款执行。 第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其中绿化工程为 12 个月)。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 小时内 。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 责任期满通知后 7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 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28 天内,向承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4 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 12 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 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 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 第 13 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 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14 日内 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 整按照第 13.3.3 项[变更估价]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 。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1)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费率和价格并按中 标下浮率下浮; (2)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 似项目的费率或价格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3)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依据本合同 “14.5 竣工结算”约定的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中标下浮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全过程咨 询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5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 。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 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 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的调整,以及发生索 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和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等费用的追加,包括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 质工程暂列金额和其他暂列金额。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 超过合同总价 5%时,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 75%支付部分暂列金。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不采用 。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详见 14.5 竣工结算 。 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 万元,BIM 费用为 万元,工 程费用为 万元(中标下浮率: ),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完成后按审核结果对工 程费用和签约合同价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正。 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为工程设计费、BIM 费用、相应的项目建设 工程费用之和。其中:工程设计费、BIM 费用按暂定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采用固定总价包 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工程费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 注: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经下浮后均不得超过暂定的工程费用签约 合同价。 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均未涉及中标下浮率。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详见 14.5 竣工结算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详见 14.5 竣工结算 。 14.2 预付款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6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设计费、BIM 费用)的 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毕并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同等额度 的预付款保函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设计费、BIM 费用)的 30% 。为确保工程预 付款资金专款专用,承包人须在丽水市本级开设专户(发包人、承包人、银行三方监管账户), 用于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按发包人要求签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执行。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从支付第二期工程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期按工程预付款 的 10%比例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14.2.2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提供签约合同价(扣除设计费、BIM 费用)30% 额度的预付款担保 。 预付款担保形式: 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若承包人以工程综 合保险合同和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其出具的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所对应的保险条款及 保险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发包人确认。否则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选择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14.3.2 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进度支付。 (2)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本项目签约 合同价: (3)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1)施工图预算审定完成前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月 25 日提交的当月已完工 程量支付申请,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发包人审核确认,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60%,累计支付不得 超过工程费用合同暂定价的 60%; 付款周期 支付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费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 30% 全部施工图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 第二次付费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 30% 地下部分施工完成至±0.00 后 第三次付费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 30% 全部工程完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 第四次付费 支付设计总费用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7 2)施工图预算审定完成后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月 25 日提交的当月施工图 预算清单中已完工程量支付申请,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发包人审核确认,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80%, 累计支付不得超过工程费用合同价的 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后支付至工程费用合同价的 85%; (5)工程结算经审核得出最终结算价时,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8.5%; (6)剩余 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15 日内返还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扣除因保 修发生的费用,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合同外工程进度款(与上述节点同步支付)按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60%支付(应完成工 程变更报批程序,并经发包人和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其余的待项目竣工审计后一并支 付。 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丽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丽建发 〔2018〕51 号)、《丽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市本级)》 (丽建发〔2018〕52 号)。 14.3.3 付款期数、每期付款金额、每期需达到的主要计划形象进度和主要计划工程量进度: 按月进度提交付款申请 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每月 25日提交一式三份的当月付款申请 (具体付款申请报告格式按发包人要求格式拟定)。 14.3.4 税务与关税 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支付,增值税发票开具给建设单位。在上述约定的每期付款前, 承包人应向建设单位开具每期付款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 由于承包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付款延误,建设单位不承担责任。 14.3.5 其它进度款 其它进度款有: / 14.5 竣工结算 (一)工程结算: (1)编制程序:承包人根据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口径自行(或委托 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在图审合格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发包人。 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由发包人提交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承包人不得干扰、干预,并应接受审 核结果。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交发包人报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定后的预算价按中标下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8 率下浮后的造价作为工程费用签约合同价,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如施工图图审完成后 60 天内未提交施工图预算的,按工期延误进行违约处理,且发包人 有权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编制及审核结 果,预算编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完成后按审核结果对工程费用和签约合同价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 行修正并签订补充协议。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经下浮后均不得超过暂定 的工程费用签约合同价。 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均未涉及中标下浮率。 (2)承包人不得以预算审核进度为由影响工期,若具备支付工程款节点时,发包人仍未 完成预算审核的,暂按合同中约定进行进度款支付。 (3)承包人不得干扰、干预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并接受审定结果。 (4)施工图预算编审依据: A. 由承包人设计并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联系单; 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C.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D.《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 E.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F.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G.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H.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I.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J.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K.施工图预算编制期信息价: ①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施工图图审完成的当月信息价为准); ②浙江造价信息(以施工图图审完成的当月信息价为准); L. 本项目招标文件 M. 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 N. 有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相关文件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 (5)施工图预算编制细则: A.各专业工程取基数如有定额价和市场价之分的,均以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为基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69 B.各专业工程对应的费率有区间的,均按中值计取; C.信息价取定原则,按丽水信息价计取,如丽水信息价没有的取浙江省信息价; D.施工场区内土石方平整按地勘报告计算,场区内的清障工程不另计取费用; E.模板工程量按接触面法计算; F.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其他保证合同工期 措施费等均不再计取。 (6)施工图确定后由承包人通过询价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价格,询价内容需包括投标承 诺的所有品牌,最终的询价价格以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及现场签证确定的价格为准。若承包人 发现原投标承诺的所有品牌均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新增优于原承诺 品牌之外的其他品牌。发包人也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出除原投标承诺品牌之外的其他品牌, 或减少品牌。实际施工过程中采购前需经发包人确认。 (7)模板采用招标模板(丽水 2013 清单招标)。 (二)本工程的结算价编制依据及有关约定 (1)编制依据: ①合同、竣工图、施工联系单等资料; ②其余同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 (2)工程量:根据结算编制依据计算工程量。 (3)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4)综合单价:同审定预算价的综合单价,如有新增项目按原审定预算价相同口径组价 (规则、取费、人材机价均相同)。 (5)取费:同审定预算价口径; (6)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承包人承诺的“主要材料品牌选用情况表”中的相关 材料设备和签证价材料设备均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 (7)结算时人工费、主要材料费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 ①人工费调整范围 当合同前 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施工图预算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 者下降幅度在 5%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 5%时可以补差(补差金额不含 5%以内部分),人工 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 ②主要材料费调整范围 主要材料指的是:钢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砌体砌块、砂石料。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0 当合同前 80%工期月份的主要材料信息价平均值与施工图预算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主 要材料的价格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 5%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 5%时可以补差(补差金额不含 5%以内部分),主要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 A.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 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 期间因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 发包人受益。 B.发承包双方根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 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价差只计取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取其他费用。 ③施工期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 照《浙江造价信息》或《价格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价 格信息》没有的,由发包人、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 ④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施工图预算编制期的信息价为基数,差价只可以计 取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其他费用。 ⑤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所采用的信息价均为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 注: (1)合同前 80%工期月份指的是从监理发布开工令至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前 80% 工期月份。 (2)《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信息价有 等级划分的,均执行按乙级材料价格。 (三)工程费用结算原则 本项目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作为工程进度款和材料价差 调整的依据。 1、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经下浮后均不得超过暂定的工程费用签 约合同价。 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均未涉及中标下浮率。 2、本项目工程费用竣工结算价的最高限价为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由承包人设计并 实施部分的工程费用。 3、项目工程费用结算时遵循以下原则: 本项目工程费用竣工结算价的最高限价为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由承包人设计并实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1 施部分的工程费用,但不包括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因发包人提出的建设标准功能性、规模性 提高的变更,该部分变更按实结算,执行中标下浮率,由于设计功能性缺陷导致的变更, 费用不予追加。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42 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交付使用后,提 供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和丽水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最新要求整理的 竣工图及施工文件及光盘,套数不限,根据发包人需求,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核部门审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与承包人办 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发包人、审核部门应在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以 及具备其它结算条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核实承包人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并不受通用 条款所述的时间约束。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 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 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 的款项;(3) 采用第 14.6.1 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第(2)种方式提供质量保证 金的,应当列明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采用第 14.6.1 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中其他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应当按第 14.6 款[质量保证金]提供相关文件作为附件;(4) 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5)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造价审核单位出具审定报告后 28 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 28 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结算审核审定并备案通过的审核造价的 1.5%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2 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 14.6.1 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 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保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形 式,如采用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在工程尾款付清前提交 。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 第 15 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承包人发生除第 15.2.1 项第(7)目、第(9)目约定以外 的其他违约情况时,工程师可在 14 天内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第 16 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3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 第 17 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第 18 条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为保证工程及双方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原材料的安全,相关一切保险(包含工程强 制性保险及为施工现场人员、设备、材料办理的商业保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费用包含在合 同价款内。 (2)承包人须为本工程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相关费用含 在合同总价中。在工程发生相应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情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原材料等造 成损失的)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发包人不承担或分担投标人损失。若承 包人未购买相应保险的,责任和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投保。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规定投保。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按规定 投保。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 不足的补偿。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4 保险单的条件:承包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 件。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第 20 条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 评审机构: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 20.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 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 (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 (2)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第 21 条 补充条款 (一)施工要求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5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区、行 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设计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条款、标准及规 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二)现场要求 1. 现场的道路承包人必须考虑所有必要的施工现场通道(包括出入口)的建 设与维护并在施工完成后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拆除,拆除后的垃圾需外运。在任何 通道因施工受阻时,承包人必须提供任何备用的通道,无论是永久性的,还是临时性 的,均必须达到发包人满意。施工用出入口由发包人指定,承包人不得自行开设出入 口。 2. 施工组织临时设施的搭建、临时道路的布设、机械人力分配、施工进度等 均需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并由发包人认可。临时设施的搭建、拆除、 迁移等,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3. 警告标志 承包人应在现场周围可能进入的地点以及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出示警告牌。在凹 穴、坑、竖井或其他有危险的类似场地周围应安装适当而充分的护板、栅栏或挡板, 以防止发生事故。为安全起见,夜间也应在这些地方设置经批准的警告灯标。当使用 路障等使一部分道路禁止通行时,应在路上安放交通指挥锥形架,以指挥行人车辆顺 利地从道路的较宽部分进入较窄部分。锥形架应为认可的橡胶或同类柔软材料制作, 色彩为鲜橙色。 4. 清理工地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砂石料的运输管理,规范工程渣 土、建筑垃圾、混凝土、砂石料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 容环境秩序,本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工程 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砂石料运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丽开经[2021]39 号、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砂石料运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及现行的有关规定。 5. 公共道路的清扫与维护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保持车辆驶离工地后行驶的公共道路(包括路旁的雨水管道)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6 的清洁, 必须负责清除车辆沿途散落的污物,无论是马路上的,人行道上的或雨水 管道中的污物均不得过夜。若由于未保持公共道路的清洁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罚款处 分,必须由承包人独自负责支付。发包人不承担由这种问题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公共道路的任何部分若被承包人损坏或弄乱,必须由承包人自费复原。 6. 临时卫生设施 (1)在整个合同期间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搭建、维护供本工程施工、办 公使用的水冲式厕所和水泥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堆场等所有的临时卫生设施,并在竣工 时予以拆除。 (2)在合同期间承包人应每天及时将任何建筑垃圾(包括任何分包造成的)、 生活垃圾清运出场,废水应排入公共污水管网。合同期间承包人如不予以及时扫除、 清运,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取人民币伍仟元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派专职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出入口两百米范围之内)保洁员。 (4)承包人应确保所有车辆从工地行驶到公共道路之前之前必须车辆冲洗干净, 严禁将泥土带上公共道路。 (5)承包人必须以适当的方法清除工地上或建筑物内的积水或死水,以防滋生 蚊虫。承包人也应在现场实行白蚁防治。若由于未能有效控制蚊虫、白蚁及其它昆虫 繁殖而受到主管部门罚款时,由承包人独自负责。 (6)承包人施工方法必须不能产生尘土公害。承包人必须在工地内的路面以及 沿该承包人使用的公共道路路面洒水,以减低尘土公害。承包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做好 现场的防尘措施,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 所有施工都不得产生过量噪音和干扰。承包人必须配备或采取有效降噪设 备或措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自行承担由于施工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所 造成的损坏所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费用、罚款和开支等有关的责任。 8. 承包人进行工作时必须保护好其作业区边上的构筑物,如公路、便道、砖 墙等,并必须负责将任何一处损坏恢复至原样。施工现场周围的构筑物情况由承包人 自行踏勘。 9. 承包人必须时时提供足够的防护屏、临时围栏、支撑柱等措施,预防给附 近的财产、公路、行人或车辆造成损害、不便或干扰。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完成时把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7 述临时防护物拆除,恢复原样,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 10.承包人必须在合同总价考虑在合同范围内影响其作业的树木的砍伐、复种 和迁移。但是,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砍伐现有的任何树木。承包人应在 整个合同期间细心保护任何要保留的树木或植物。 11.承包人应配备专门的工地现场摄影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主 要施工工艺过程、隐蔽部位等认为有必要进行摄像的部位、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摄 像。摄像资料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并在上报每期工程进度款时一并上交发包人。此 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2.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发包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土建工程材料,结构及粉 刷质量、设备质量等进行检测,如果检测合格,由发包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果检测不 合格,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及全部责任。 13.承包人有责任为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质监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等进 行工程检查时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该项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要求承包人做好大风、暴雨季节施工安排,确保大风、暴雨季节施工现场 安全工作; 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施工安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总价内。 15.施工中产生的多余土石方等须及时清运,临时堆放必须作好覆盖工作,费 用考虑在合同总价内。 16.本工程在施工中必须保证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承包人进场后应在各路 口搭设有足够强度的安全防护通道,负责工程影响区域内的交通疏导标示标牌等的制 作、安装及日常维护,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附近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 设置必须满足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的要求,保证交通畅通,并承担施工期间管理范围内 道路的市政设施及便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若由于承包人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 及施工便道的维护不力造成后果的,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承包人承担。 17.本工程出入口交通(疏解)便道的施工及施工期间的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实 施,道路面层均采用硬化路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8 18.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在施工现场配置 4 个及以上(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 需求计发包人要求为准)球机摄像头(像素 400 万及以上的海康或大华品牌的球机摄 像头),并符合“智慧工地”及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由此产生设备、 安装、维护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价中已综合考虑,不另外单独计取。 19.本项目严格执行样板现行制度,主要样板工程部分(以发包人及全过程咨 询单位要求为准)施工前承包人要上报样板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审 批后实施。样板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要向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未经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验收自行施工而造成返 工、误工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且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 10 万 元/次。 20.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接受全过程咨询单位对 PC 预制构件等重要构件的 驻厂旁站、监造。全过程咨询单位对 PC 预制构件的驻厂旁站、监造、抽查等行为不 免除承包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三)设计分包商、设备供应商、施工分包商均由承包人与其签订供货或分包合 同,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向承包人付款,并由承包人 向供应商或施工分包商支付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 (四)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错 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已开 始施工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五)承包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各项费 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 (六)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丽政发(2018)51 号文件执行。因承包人拖欠民工 工资、材料机械款、工程款等原因发生诉讼纠纷,导致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的,除发 包人可以向承包人追偿该责任款外,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追偿因参与该诉讼而支付的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据此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 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以上费用。承包人须每月向发包人提供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表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79 附支付凭证,否则当月进度款不予支付,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七)若本项目有取消部分合同内工程或增加临时工程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工 程量有变化等理由而中断、停止或拒绝实施,也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费用索赔要求。 (八)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水、电、气、通信光缆等地下、地上 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调查、保护工作。因承 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造成管线损坏的,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标准 进行及时抢修。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在合同价中已综合考虑,不另外 单独计量。 (九)工程材料设备管理要求 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制造、 验收方面的规程和规范和环保要求进行采购,不得降低技术标准,不得采购假冒、仿 冒、贴牌(包括联营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 2. 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 所有材料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安装。 3. 相关材料设备进场前,有样品的需提交相关样品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和全 过程咨询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未按样品要求进 行采购安装的,所有材料设备退回,已安装使用的全部拆除,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 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每次发现违约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 4.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暂定品牌表中选择品牌,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选 择该品牌的某种型号应上报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的认可后方可采购。若该品牌的所 有型号均未获得发包人认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在其他推荐品牌中选择品牌并按上 述程序重新报送认可后实施采购。若承包人所选品牌出现断货、停止生产等其他需更 改品牌的情况,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重新在发包人提供的暂定品牌表中选择其 他品牌。 5. 本项目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如 3C 认证、节能认证、环保设备认证等) 的,承包人所提供设备均应符合相应强制认证规定。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对本项目验 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作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金额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0 5%的违约金。 (十)承包人应在不收取任何形式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对发包方的管理、技术人 员提供设备及项目方面的操作和维护培训。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 的技术指导。 (十一)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 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 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 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 (十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无欠薪”行动的相关精神,按照(《丽 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丽建发〔2018〕51 号)、《丽 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市本级)》(丽建发〔2018〕 5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单独设立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 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民工工资的发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 (十三)总承包管理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 的相关要求。 (十四)承包人应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或有关部门对现场 安全施工等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如不及时予以整改的发包人 有权处以每次 1 万元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文件执行。 (十五)工程结算需按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在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 后,由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经一家中介机构初审后,再委托另一家中介机构复审, 复审机构出具复审意见,由初审中介机构根据复审意见修改后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 作为最终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本项目结算审定结果在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监 管时发现有错误的,应按监管部门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如工程款少计的,发包人应 按实支付,如工程款多支付的,承包人应无条件退还。 (十六)承包人应根据丽建发[2013]29 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归档管理的通知》进行归档管理,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承 包单位、发包人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各分包单位及其他专业)的档案费用均由承 包人承担。并按发包人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的组卷档案供发包人存档。 (十七)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 201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1 于全面整改完善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十八)需临时占用的场地及临时搭建的工棚应及时报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20 天内必须拆除并清理干净,否则将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 (十九)承包人应列出能满足项目在保修期满后正常运行三年所需的配件、易耗 品的清单,包括品牌、型号、产地、厂家、价格等,以便发包人采购 。对发包人(监 理单位)指令限期内不整改或不回复的,按 2000 元/次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 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的质量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出现较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返 工影响工期的,将处以 10000 元的违约金;工程中如发现原材料未按施工图规格施工, 材料退场处理,并将处以 20000 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未严格按施工合同、相关规范控 制工程造价,如发现在工程签证、计量中弄虚作假,发现一起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扣 款;对质保期及运行维护期内不及时维修或运行维护的,按 10000 元/次标准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 (二十)承包人在承担业务过程中,如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累计三次不符合发包 人要求并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二十一)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应接受发包人委托的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及投资等的管理,服从发包人 在工程管理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和处罚措施。 (二十二)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 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二十三)本项目严格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预算,严 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要优化设计,采用新技术,减少材料的 使用数量或者种类;优化施工工艺,降低项目直接施工成本。其中:地下室工程(包 括建筑、安装、泵房、充电桩)单方造价不得高于 4880 元/m2;精装修工程单方造 价不得高于 3000 元/m2,地上建筑精装修以外部分不得高于 4030 元/m2,景观绿化 工程(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单方造价不得低于 500 元/m2(具体以审定的初步 设计概算为准)。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须经发包人和全过程咨询 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未要求实施的,每发一次整改通知扣除 20000 元, 累计整改三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并不得以此提出索赔。 (二十四)本项目绿化养护期为 1 年(考虑成活程度),是指抚育管护、保活期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2 1 年。补种的苗木质量保修期自存活率达到 100%后开始计算。 (二十五)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需确保在 95% 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植,确 保达到验收标准。 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成活风险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CJJ/T82-2012 )》及相关园林规范要求。 (二十六)本工程施工前,所有苗木(严禁使用杀头苗)均需经发包人、监理、 设计认可后,方能大面积种植。未经发包人、监理、设计认可直接种植、铺贴而造成 返工、误工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必须修 剪的情况,需经发包人、监理、设计认可后方可实施,发包人将不定时对现场情况进 行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以小充大等违反规定行为,每发一次整改通知扣 除 5000 元,累计整改三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 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提出索赔。 (二十七)承包人应做好工程(绿化)移交前保洁及养护工作(绿化养护期满后 移交),包括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相关工作及措施,相关费用在合同价 中综合考虑,不另外单独计量。 (二十八)为确保工程预付款资金专款专用,承包人须在丽水市本级开设专户(发 包人、承包人、银行三方监管账户),用于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按发包人要求签 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执行。 (二十九)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除受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发生一 般安全事故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处 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 万元。 注: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的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进行担保索 赔,或直接将违约金在当月(或尾留)工程款,或现金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扣款数 额达到履约担保总额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由此产 生的相关损失。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3 附件 1: 发包人要求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4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 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5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 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 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 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载明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竣工验收后 2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管道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对于保修期外的未移交的房屋,无论何时移交,承包人应在移交前承担一次全方位的免 费维修。 8.其他约定:(1)建筑智能化设备、线路等为 2年,设备保修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 (2)绿化工程: 1年(考虑成活程度),是指抚育管护、保活期 1年。补种 的苗木质量保修期自存活率达到 100%后开始计算。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3日内书面回复并在 7 天内派人保修,完成维修时间以发包人保修通知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若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6 书面回复或派人保修的,视同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和产生的相关费用,费用在 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同时处以每次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 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特殊情况的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维修项目进行应急 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承担保修责任外,因工程质量给相关业主和使 用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承包人不配合履行相关职责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 际情况先行代承包人赔偿损失,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承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 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 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第三人赔偿损失的,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应承担的 费用或损失金额,承包人收到通知后 7日内不提出具体异议的,视为承包人认可并同意承担通 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6.绿化工程在保修期内成活率达到 100%、保存率达到 100%。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 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7.在缺陷责任期内超过三次以上不派人维修的,每超一次可将满 2 年需退还质量保修金的 10%移至 5年后支付,并可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上不良行为记录。 8.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的当期应扣除产生的违约金及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维修 的相关费用。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承包人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 须经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方可。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十二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 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对同一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维修两次后,再次发生该质量问题 的,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有权安排自行维修、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 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对发包人的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其他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7 预留结算审核价 1.5%质保金,在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后不计利息退还,发包人退还承包人 质量保修金的当期应扣除产生的违约金及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的相关费用。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8 附件 4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 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第一条、甲方(或监理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应当审查施工组织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隐患的,须及时函告乙方,责令其整改。 6.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乙方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 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全过程咨询单位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7.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监理职责, 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是施工方上报的安全台账和各项安全专项方案等资料进行备 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条、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械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 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 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 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89 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 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 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 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 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 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 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 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 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 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 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专职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 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及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 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 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失。必须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1.乙方应制定交通导行方案,内容包括施工便线、便桥与现状公路交通和村庄出口入口 交叉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夜视路灯,并有专人值守等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2.乙方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 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 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4.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监理备案,发生事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0 故后,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15.乙方在工程开工前,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针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 施工作业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应经企业施工负责人审批 后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16.乙方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摸板等自升式 架设设施应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 30 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 行登记,并报监理备案。 17.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应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严格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 关资料报监理备案。 18.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必须符合“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依法追 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1 附件 5: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EPC)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单位(甲方): EPC 总承包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 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 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 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 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的责任 1.明确甲方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廉政工程建设的甲方第一负责人。 2.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 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准参加由可能影响工程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2 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 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三、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 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设计、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1.明确乙方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廉政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 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 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责任书作为 EPC 总承包合同的附件,与 EPC 总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七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同级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责任书一式壹拾贰份,全过程咨询单位执贰份。 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3 第二卷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4 第五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附件1: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清单 序号 文件名 包含内容 备注 1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 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文件》 2 其它前期工作相关文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5 附件 2: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东三路(缙青路)和南一路(桐岭街)交叉口,西至 缙青路,南至桐岭街,东至玉溪引水工程景观渠,北侧为枫岭街。 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3287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5261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 容建筑面积约 65597 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 55597 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34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6250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人才公寓楼、配套用房及室外配套道路、绿化、通讯、燃气、给排水、电力、亮化工程 等。项目总投资约 77110.60 万元,工程费用约为 65945.82 万元。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 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 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 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包括建筑、结构(装 配式)、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人防、室内装饰、标识标牌、基坑维护、BIM 等设计及 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 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 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含家具家电及软装)。 3.工程施工(含装配式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筑、结构(装配式)、 安装、亮化工程、气体灭火、充电桩、室外附属(不含家具家电及软装)等的施工、绿化、室 外附属(包括围墙、室外道路、景观工程、室外绿化、室外连廊、室外雨污水、室外给水、室 外照明、室外弱电、雨水回收系统、交通标识工程),不含家具家电及燃气灶和油烟机等的施 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 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 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 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6 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 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标高及土方测量、空气检测、消防检 测、CCTV 检测、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 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5.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 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 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 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 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 90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基坑及±00 以下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 图审查;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四、设计要求 详见项目前期资料。 五、其它前期工作相关文件 详见附件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7 附件2:招标人(发包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附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或厂家 备注 建筑、结构与室内装修 1 型钢(钢结构) 马钢、日照、唐钢、鞍钢、萍钢、营口、宝钢、沙钢 2 钢材(钢筋) 永钢、中天、西城、沙钢、萍钢、鞍钢、冷水江、马 钢、宝钢、浙江元立 3 钢构件材料 中建科工、宝钢钢构、精工钢构、杭萧钢构、东南网 架、宏超钢构、飞特钢结、欣宏钢构 4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 防水材料 科顺、卓宝、大禹、禹王、东方雨虹、月皇、江苏凯 伦、宏源、江渤、中誉、三棵树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及板材 吉湘、振纪、旭峰、杭加、富春环保、奥新、宏大、 大山、汇能、松腾、绿晟 6 外墙保温系统(岩棉、 无机保温板) 岩棉:樱花、龙牌、凯华、西斯尔; 无机保温板:杭州泰富龙、杭州正博、杭州天翔、浙 江大森 7 木工板材 兔宝宝、千年舟、莫干山、大自然、泰山、森鹿、大 王椰 8 成品免漆木门(含配 件) 群升、步阳、盼盼、王力、春天、梦天、TATA、欧派 9 油漆、乳胶漆、涂料(防 霉涂料、地坪漆、内外 墙涂料) 立邦、嘉宝莉、多乐士、华润、亚士、三棵树、美涂 士 10 门窗五金件 立兴、坚朗、合和、汇泰龙、顶固、安朗杰、亚萨合 莱、春光、兴三星 11 地弹簧 盖泽、多玛、GMT、松下、皇冠 12 面(瓷)砖、地砖(或 仿石材)、抛光砖等 诺贝尔、斯米克、东鹏、蒙娜丽莎、马可波罗、冠军 、 箭牌、金意陶、冠珠、亚细亚、新中源、宏宇、博德、 道格拉斯 幕墙工程 13 铝型材 凤铝、栋梁、兴发、坚美、亚铝、中铝、南山、伟昌、 奋安 14 氟碳涂层材料 阿克苏、联迪、奥辉、PPG、威士伯 进口 15 粉末涂层材料 阿克苏、联迪、奥辉、PPG、威士伯 进口 16 玻璃 耀皮、南玻、信义、台玻、辉玻、浙玻、杭玻 17 耐候密封胶 之江、白云、道康宁、中原 、硅宝 18 铝单板厂家(国产) 上海吉祥、江苏恒美、双欧、博丰、中国吉利、浙江 中致、乐思龙、浦飞尔、阿姆斯壮、友邦、和美新材 19 铝复合板 中国吉利、上海吉祥、江苏恒美、乐思龙、浦飞尔、 阿姆斯壮 20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硅宝、之江、广州白云、郑州中原、西卡、美国道康 宁 21 密封垫、密封胶条及垫 宁波新安东、海宁龙源、海达、浙江正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8 块 22 高强度螺栓 上海美王、上海久标、宁波九龙、杭州华凌钢结构高 强螺栓有限公司、上海高强度螺栓厂 23 金属屋面 霍高文、来实、精锐 电气工程 24 配电箱内电气元器件 (空气断路器、隔离开 关、控制继电器、负荷 开关、接触器/启动器 等 ) 消 防 强 制 认 证 (CCCF)设备配套控 制柜除外 施耐德、ABB、西门子、通用 GE,正泰、德力西、人 民电器、鸿雁、、 25 配电箱、控制箱 欣美电器、杭申电器、荣祖电器、萧通电器浙江金盾、 浙宝电气浙江晨峰电气 26 母线槽 西门子、施耐德、OBO欧宝、GE,远大、浩翔 27 密集型母线 施耐德、西门子、OBO欧宝、GE,远大、浩翔 28 电缆电线/矿物绝缘电 缆/与分支电缆 (含弱 电) 永通、北达、远东、浙江万马、上上、宝胜、鸿雁、 杭州通策、杭州中策 29 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 线槽(含弱电) 恒光牌、杭州远大、江苏华威、浙正、华鹏 30 热浸镀锌金属电线管 /KBG/JDG/ 金 属 接 线 盒、SC 管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华岐、天一、武陵源 31 火灾报警系统 赋安、北京利达、上海松江、秦皇岛海湾、北大青鸟、 泰和安 32 消防电源监控、漏电火 灾报警 赋安、北京利达、上海松江、秦皇岛海湾、北大青鸟、 泰和安 33 干式变压器及相关系 统 钱江、许继、天津特变、海南金盘 34 高低压配电柜 施耐德、ABB、西门子、浙宝电气、杭州白象、杭州 杭开、宁波世康、杭州湘湖 35 高低压配电柜元器件 施耐德、ABB、西门子 、GE 36 10KV 真空断路器 施耐德、ABB、西门子、GE 37 10KV 综合保护 施耐德、ELECON、ABB、通用电气 、GE 38 抗震支架(包括给排水 用) 优力可、国力、鼎梁、杭州创新力图、新盛年、合核、 林思、玉阶、鑫源 39 开关/插座 松下、ABB、西门子、施耐德,正泰、德力西、鸿雁、 欧普、飞利浦、公牛、TCL、松下照明 40 灯具(含光源、电池及 充电器组件) 飞利浦、欧普、雷士、松下、欧司朗、阳光、三雄极 光、阳光(不含疏散指示、安全出口灯、集中控制的 应急照明灯)、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99 41 应急灯具(智能应急照 明系统) 台谊系列、深圳泰和安、劳士、深圳博朗耐、敏华、 乐思达、中科知创 42 浪涌保护器(防雷) 上海电器、大恒、地凯、中光、易龙 43 充电桩 万马新能源、易事特、特来电、珠海派诺、国家电网、 星星、上海普天 给排水 44 给水管、排水塑料管及 电线管(PE 管等塑料 管)、PPR 管等 浙江中财、金德、浙江公元、浙江伟星、联塑、上海 宏添、上海瑞河、上海白蝶、浙江龙财、浙江同正 45 镀锌钢管 浙江金洲、天津友发、天津利达、杭州欣达 46 铸铁排水管 联铸、新兴、泫氏管业、新光、兴华、畅通 47 不锈钢给水管道 深圳雅昌、江苏福兰特、无锡金羊、浙江正康、成都 共同、宁波华涛、宁波永享 48 钢塑复合管 东冠、金洲、吉美、新兴、天津友发、天津利达 49 生活水泵及变频给水 机组 熊猫、南方、三利、北京威派格、山东鑫和 50 水泵(喷淋泵、消火栓 泵、排污泵) 熊猫、东方、连成、凯泉、南方、杭州永泉 51 气体灭火系统 新纪元、南京消防、广东胜捷、松江、秦皇岛海湾、 北大青鸟、泰和安 52 喷淋头 赋安、杭州金盾、信达、浙江恒安、建安、百安 53 消火栓(箱)、水泵接合 器 赋安、杭州金盾、信达、永安、杭州之江、建安、恒 安、上海瑞泰 54 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 阀、信号蝶阀 赋安、杭州金盾、上海瑞泰、信达、浙江恒安、建安、 百安 55 水表(智能抄表) 浙江华立、埃美柯、宁波水表厂、杭州水表厂 56 空气源热泵 美的、海尔、格力、天舒、中广欧特斯 57 消火栓系统补压装置、 自喷系统稳压装置 凯泉、熊猫、连成、东方、南方、杭州永泉 58 冷却塔 上海金日、良机、金菱、马利、双良 59 洁具 法恩莎、九牧、箭牌、四维、惠达、恒洁、美标、TOTO、 科勒 暖通 60 调节阀、消声器、风口 及百叶 杭州金盾、杭州恒通、鑫隆、精帆、曹娥 61 紫铜管 诸暨海亮、青岛宏泰、上海飞轮、张家港张铜 62 标准热泵型屋顶式空 调机组 国特、爱科、易龙,开利、约克、特灵、顿汉布什、 格力、美的、海尔、海信 63 新排风全热交换机组 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顺蓝、众邦、斯凯福、 格力、美的、海尔、海信 64 多连机(VRF) 日立、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东芝、特灵、格 力、美的、海尔、海信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0 65 分体式空调设备 富士通、三菱电机、大金,格力、美的、海尔、海信、 志高 66 风机设备 浙江明新、上虞专风、远大、建设、明新、浙江上风 集团、沃尔特、上虞专通、曹娥、鑫隆 67 保温材料 欧文斯科宁、福乐斯、华美、澳利斯、伯乐尔、神州 68 防火桥架 远大、航鑫、浩翔、银汉 69 水冷离心式制冷机组 约克、特灵、开利、麦克维尔 70 水冷螺杆式制冷机组 约克、特灵、开利、麦克维尔 71 真空热水锅炉 力聚、三洋、特富、富尔顿 72 板式热交换器 阿法拉伐、维克斯、APV,GEA 73 冷冻水泵/空调热水泵 格兰富、威乐、ITT 74 水风整体式水源热泵 机组 约克、特灵空调、开利、麦克维尔 75 空气处理机组 约克、特灵、开利、新晃、麦克维尔 76 风机盘管 约克、特灵、开利、麦克维尔 77 风机 曹娥、鑫隆、明新、浙江上风 78 风管止回阀、风量调节 阀、风量开关阀 鑫隆、恒通、精帆、曹娥 79 新风全热交换器 顺蓝、众邦、斯凯福、大金 80 铜球阀、铜/铸铁截止 阀、铜/铸铁闸阀、铜/ 铸铁止回阀、铜/铸铁 Y 型过滤器、蝶阀、自动 排气阀 开维喜、春江、标一、远大、欧特莱、埃美柯、良工、 冠龙、上海泰科龙、上海巩固、尔约、上海正丰 81 空调系统电动控制装 置 霍尼韦尔、西门子、江森、丹弗斯 82 电动调节阀(连执行 器) 霍尼韦尔、西门子、江森、丹弗斯、 83 动态平衡电动调节 霍尼韦尔、西门子、江森、丹弗斯 84 静态平衡阀 霍尼韦尔、西门子、江森、丹弗斯 85 电动二通阀 丹弗斯、搏力谋、博雷、欧文托普、西门子、霍尼韦 尔、江森自控 86 定压补水装置 灵坦、北京禹辉、欧埃泰克、埃瓦科、上海海鹰 87 水化学处理装置 灵坦、北京禹涛、北京禹辉、科净源 88 压力表、温度计 埃美柯、杭州水表厂、宁波水表厂、上海仪表厂 89 排气扇 松下、正野、鸿雁 智能化 90 管理电脑 戴尔、惠普、联想、清华同方 91 计算机网格设备(交换 机、AP) 华为、锐捷、H3C、中兴 92 综合布线系统 康普、西蒙、施耐德,康宁、TCL-罗格朗、富通、精 工、赛兰德、普天天纪 93 防盗报警系统 海康、大华、宇视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1 94 视频监控系统 海康、宇视、大华 95 可视对讲系统 海康、佳乐、大华、安居宝 96 巡查及无线对讲系统 海能达、摩托罗拉、海康、大华、宇视、兰德华,蓝 卡 97 停车场管理系统(含出 入口控制机、出入口道 闸、发卡器、软件等) 大华、车安、富士、海康、立方、捷顺、克立司帝 98 停车引导及反向寻车 系统 大华、车安、富士、海康、立方、捷顺、克立司帝 99 门禁系统 大华、车安、富士、海康、德国马格 100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西门子、施耐德、霍尼韦尔、江森 BC 系统、ABB、 安德沃 101 弱电线缆(网线、光缆 除外) 天诚、众欣、天帅、春天、邗江、玖开、一舟 102 抗静电地板 沈飞、华集、向利、天开、顺腾、汇丽、创星、美露 103 多媒体会议系统 RTI、安玛思(AMX)、VRTR、TOA、KLOTZ、航 天广电 104 投影机 松下、EPSON、SONY、明基 105 投影机幕布 红叶、美视、白雪 106 多媒体 LED 信息发 布系统 芯片:科锐(cree)、日亚化学(nichia)、欧司朗 (osram) LED 屏: 南京洛普、北京利亚德、上海三思、洲明科技、艾比 森 Absen 、海康 107 综合柜 普天天际、SGTON、康宁、图腾、一舟、大唐保镖 108 UPS电源 科华恒盛、深圳山特、科士达、山肯、APC、雷乐士、 艾默生、英菲特 建筑设备 109 电梯与自动扶梯 三菱、通力、日立、迅达、OTIS、蒂森 注:其他的设备、材料等采购: 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设定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从中选择不少于 3个品牌(或生产厂家),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必须在选 择的品牌范围内对所有品牌时进行询价,品牌、价格由招标人最终复核询价后确定,无法明确 的材料、设备价暂以暂定价的形式计入,最终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证确定价格,暂定价为签证 价的最高限价。 2、信息价以外若招标人未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中标 人必须向招标人推荐信誉好、品牌好、知名度高、同等行业中规模中等以上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2 3、承包人在材料(包含管材、装修材料、设备等)采购前,须将品牌、颜色、型号、样 品和基本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如采购前承包人认为有更高于投标时承诺的品牌材料,应及时 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经发包人按程序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已施工,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装修部分 要求样板,局部装修效果经认可后方能全面正式装修施工。 4、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品牌进行变更,承包人应服从并做好配合工作。 5、若材料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不供货或供货能力不足等问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 提出同档次或高于投标时的材料品牌,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注:其他的设备、材料等采购: 1、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设定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 承包人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必须在设定的参考范围内对所有品牌时进行询价,也可再另行推荐 1-2个同档次的品牌(或生产厂家),品牌、价格由发包人最终复核询价后确定,无法明确的 材料、设备价暂以暂定价的形式计入,最终以发包人和全过程咨询单位签证确定价格,暂定价 为签证价的最高限价。 2、信息价以外若招标人未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中标 人必须向招标人推荐信誉好、品牌好、知名度高、同等行业中规模中等以上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3、承包人在材料(包含管材、装修材料、设备等)采购前,须将品牌、颜色、型号、样 品和基本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如采购前承包人认为有更高于投标时承诺的品牌材料,应及时 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经发包人按程序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已施工,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装修部分 要求样板,局部装修效果经认可后方能全面正式装修施工。 4、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品牌进行变更,承包人应服从并做好配合工作。 5、若材料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不供货或供货能力不足等问题,承包人可向发包 人提出同档次或高于投标时的材料品牌,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3 第三卷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5 目 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书和投标报价分析表 4、主要材料品牌选用情况 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6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总价(注:报价保 留到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人民币 元,工程费用 元,BIM 费用 元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项目工期 :建设期总工期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基坑及±00 以下地 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图 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 。设计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目标: ,安全 文明施工目标: 。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 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工程 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号: 。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7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8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号: 2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证书号: 3 施工负责人 姓名: 证书号: 4 设计质量目标 5 施工质量目标 6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7 工期目标 8 保修期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09 三、投标报价书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元) 投标报价下浮 率(%) 投标报价(元) 1 工程费用 607000400 2 设计费 1000000 3 BIM 费用 1920000 合 计 元(小写: 元) 注:投标费率小数点后面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计取整,保留到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0 三、 主要材料品牌选用情况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 投标人选择的品牌(投标 人选择不少于 3 个品牌, 不足 3 个的全选) 注:其他的设备、材料等采购: 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设定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从中选择不少于 3个品牌(或生产厂家),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必须在选 择的品牌范围内对所有品牌时进行询价,品牌、价格由招标人最终复核询价后确定,无法明确 的材料、设备价暂以暂定价的形式计入,最终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证确定价格,暂定价为签证 价的最高限价。 2、信息价以外若招标人未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中标 人必须向招标人推荐信誉好、品牌好、知名度高、同等行业中规模中等以上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3、承包人在材料(包含管材、装修材料、设备等)采购前,须将品牌、颜色、型号、样 品和基本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如采购前承包人认为有更高于投标时承诺的品牌材料,应及时 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经发包人按程序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1 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已施工,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装修部分 要求样板,局部装修效果经认可后方能全面正式装修施工。 4、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品牌进行变更,承包人应服从并做好配合工作。 5、若材料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不供货或供货能力不足等问题,承包人可向发包 人提出同档次或高于投标时的材料品牌,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2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 资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3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省外投标企业提供); 3、投标人基本资料; 4、人员配备情况; 5、相关项目业绩(如有); 6、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单;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8、投标人资信自评表; 9、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信资料。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5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 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6 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省外企 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省外投标企业提供); 注:若联合体参加的,还需提供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复印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7 三、投标人基本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施工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税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8 四、人员配备情况 表一: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 名称 姓名 职称 岗位/注册 证书 岗位/注册 证书编号 承诺到位 天数 备注 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园林景观设计负 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采购管理人员 造价管理人员 BIM 工程师 ..... 注:1、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 采购管理人员、BIM 工程师。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 台)录入的查询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未处于锁 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2、项目管理班子要求月到位天数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 天数的必须填写天数,其他按招标文件内容填写。 3、本表后需附:所有人员证书及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19 表二:项目设计班子人员 序号 设计专业 姓名 相关证书 现场到位率承诺 1 设计负责人 2 建筑设计负责人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4 暖通设计负责人 5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7 驻地设计代表 8 ... 注:1.驻地设计代表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2.后附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0 表三:项目施工班子人员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现场到位率承诺 1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相关证书 2 技术负责人 4 施工员 5 安全员 6 安全员 7 安全员 8 材料员 9 资料员 10 质量员 …… 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及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1 五、项目业绩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项目特征、合同签 订时间、合同金额等)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质量情况 备注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2 六、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单 注:1.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重大诉讼及仲裁的该页填“无”。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3 七、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诉及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成员一名称) ;承 担 ;(成员...名称) ;承担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在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4 八、投标人资信得分自评表 序 号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评审索引 备注 1 2 3 4 5 ... 注:1、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本表评分内容与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内容为准。 3、以上各项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评审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 体说明,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5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页要求正本一张、副本四张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按要 求签字盖章。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6 正本(或副本) 注、此页为空白纸,投标人只需用黑体 1 号字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装订在技术投标文件第一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21173 传真:0578-2172379 127 目 录 按技术评分要求,格式自拟 (公示稿) 第一卷 招标公告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订立时间 九、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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