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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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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8-9
2、采购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采购为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场所,保证响应单位在经营期间的水、电及燃气的正常供应(实行计量收费,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本次将食堂餐饮、洗消、保洁、食堂设施设备以及生产经营、服务所需的其它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投入全部由中标方提供、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经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未经许可不准户外经营,不允许分包(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3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 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西、湖心岛路东3号楼11层1117 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 见附件 服务期限:3年 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沙东 方方 任冬侠 翟彦领 王陆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0
收费金额: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沈丘县建设路
联系人:丁德立
联系方式:13938076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丘县财政局东三楼
联系人:徐辉
联系方式:0394528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德立
联系方式:13938076979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2021-08-9 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 公司项目 采购单位: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 集中采购机构: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 2021年 8月 25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3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12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1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9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9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沈 丘县尚德路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9月 17日 09时 0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8-9 2、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 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1 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 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项目 0 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为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场 所,保证响应单位在经营期间的水、电及燃气的正常供应(实行计量收费,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本次将食堂餐饮、洗消、保洁、食堂设施设备以及生产经营、服务所需的其它设施设备和用品用 具投入全部由中标方提供、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经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未经许可不准户外经营,不允许分包(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3年。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 17条规定, 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注册公司(以公司成立 起点年度为准)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 1个月的完税凭证,提供近半 年任意 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最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125 号)和 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提 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08月 25日 至 2021年 09月 1日,每天上午 08:00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沈丘县尚德路财政局东三楼) 3.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 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全部相关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内容 均需提供原件,另需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与原件一致)。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09月 17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沈丘县尚德路财政局东三楼评标室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5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 09月 17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沈丘县尚德路财政局东三楼评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 五个工作日 2021年 08月 25日至 2021年 09月 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沈丘县建设路 联系人:丁德立 联系方式:13938076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丘县尚德路财政局东三楼 联系人:徐辉 联系方式:0394-528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德立 联系方式:1393807697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 8月 25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6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 标供应商。 2.2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 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 2.3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3.公开招标费用:无论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 参加公开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法律适用: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及由本次公开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制约和保护。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公开招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 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 2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中心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招标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评审准则及废标条款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 购中心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招标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6.2投标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 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 进行描述。 6.3投标供应商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供应商若未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7 7.招标文件的澄清 若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电报, 下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天前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 时采购中心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领取了同一 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8.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投标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 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或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将 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并以电子邮件发送更正或补充后的招标文件。更正或补充 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 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中心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8. 2 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中心, 逾期不回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 8.3分析投标供应商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修正投标文件,采 购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领取了同一招标文件 的投标供应商。 三 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中心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投标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 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 4本招标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有关具体格 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2 若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影响评审结果。 11.投标承诺函 11. 1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 11. 2 提交方式:于 2021年 9月 9日下午 5点前交至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1.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的视为自动放弃。 12.公开招标有效期 12.1公开招标有效期不少于 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公开招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 公开招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 弃公开招标,投标承诺函将尽快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期。受公开招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 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4份,共 5份。 13.2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箱)中(正本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8 一包,副本一包),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 章。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不能和正本包或副本包密封在一起; 13.3 所有(开标一览表、正本包、副本包)密封袋(箱)上须注明: (1)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标段)号(如有) (3)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字)、地址、电话。 (4)每一密封包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 启封”字样。 13.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 A4纸打印,按采购文件的顺序牢固装订成册(胶装)、 不可插页抽页、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 不到,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各种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13.5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要求填写,不准有空项。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中心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l 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 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 14.2 若采购中心按 8.3 条规定推迟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中心和投标供应商 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l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拆封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中心在收到 投标文件后拆封前收到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6.2 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文件被拆封后起至公开招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 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须经法 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7.3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 章。 五、公开招标及报价 18.公开招标及报价(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 0元) 18.1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及报价。政府采购主管 部门、监督部门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8.2投标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公开招标及报价,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招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核实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 一致。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或实际参加招标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 表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18.3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投标承诺函(包括投标承诺函不符合第 11条规定),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9 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19.评标委员会 19.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该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0.具体评标工作流程 20.1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评标工作流程和评标要点。 20.2 评标委员会审阅投标文件并审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各项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 材料。 20.3围绕评标要点,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各个供应商进行评标。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 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投标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1.2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 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 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21.3投标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2.评标过程保密 22.1 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等有关信息,相 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2.2 投标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 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2.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有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联络。 22.4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 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及签约 23.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人。 23. 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3.3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公布的评定中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 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3.4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报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23.5中标候选供应商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等有关媒体公示。 23.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将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把合同授予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对构成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 偿责任。 24. 中标通知 24.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共同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5.签订合同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0 25.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承 诺函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造成损失的,投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 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5.2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不得采用分 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 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5.4采购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 者与中标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 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 5-10‰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5.5 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 购合同的,采购中心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中标金额的 5-10‰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 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5.6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 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6、质疑程序及处理 26.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 布的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质疑期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 不予受理。 2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3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 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 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27 供应商投诉程序 2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7.2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投诉。 27.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 1、投诉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④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⑤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 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1 ③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 ④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 ⑤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是否由本人签字; ⑥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 章。 27.4其他投诉注意事项 ①应按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②应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只有在代理投诉时需要提交); 27.5投诉供应商的投诉要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否则应认定为无效投诉。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2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本次采购为沈丘县第一高级中学西餐厅二、三楼采购餐饮管理公司。采购人提供食堂 经营场所,保证响应单位在经营期间的水、电及燃气的正常供应(实行计量收费,费用由中 标方负责),本次将食堂餐饮、洗消、保洁、食堂设施设备以及生产经营、服务所需的其它 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投入全部由中标方提供、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经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 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未经许可不准户外经营,不允许分包。服务期限:3年。 一、餐厅概况: 1、,在校师生总人数现约 9600人,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等配套设施到位。学 校现招租一家餐饮公司,经营学校西餐厅二、三楼餐厅。 二、须知 1、服务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经营时间为早、中、晚三餐。 2、采购人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周转库房,提供公司一间更衣室、一 间宿舍。 3、经营方的工作人员由经营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租赁 者自行承担;租赁经营者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4、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河南省中小学生的食堂卫生标准; 5、租赁者保证租赁区域卫生、整洁;整个楼层的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6、食堂内水、电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使用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7、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各项直接或间接的成本,各种食材(主 副食品原材料)采购成本不低于 60﹪。 8、供应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师生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的主、 副食及相关服务。 9、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 突,如有违规者,学校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3 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1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 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食堂卫生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食源 性、水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 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 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 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4、 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 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 险食品。 1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追究其刑事 责任。 三、 1. 质检条款 甲方及委托方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承包方的违规行为进 行纪录和处罚。承包方和甲方及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承包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 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及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 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食品质量要求 2.1 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2 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2.3 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2.4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5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6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7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2.8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2.9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4 3. 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 包方应提前通知雇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 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 当雇主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承包方应在雇主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 定出方案,经雇主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4.1提供至少 2名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 4.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5.其他要求: 5.1 承包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 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 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 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 期产品。一经发现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雇主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 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5.2 承包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四、 1 投标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 及如何达到; 3 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 标人自负; 五、优惠服务 1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 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2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服务将作为评标的一个因素;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5 六、其他服务 除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投标人可根据本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服务期限:3年,不允许分包。 3、地 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人; 2、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比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为 100 分,得分最高者为中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6 标候选人。 评标方法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45 分) 管理体系认证情 况 9 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 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分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3 分 企业信用 8 分 投标人近三年有取得 AAA 级信用企业的 2 分;取得 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级证书得 2 分;取得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登记证书得 2 分;取得 AAA 级质 量服务诚信单位登记证书得 2 分。 业绩 10 分 投标人 2018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 中小学学校食堂服务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5 分。最多 得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否则不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 8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公司连续缴纳 2 年(含 2 年) 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健康证明; (1)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证书,得 4 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书,得 4 分 拟派团队人员资 质 10 分 (1)项目负责人以外提供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 证书的得 2 分; (2)项目负责人以外提供一名高级职业经理人岗位 证的得 3 分; (3)项目负责人以外提供一名公共营养师(高级) 证书得 3 分; (4)项目负责人以外提供一名中式面点师岗位证书 得 2 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公司连续缴纳 2 年(含 2 年) 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分。) 服务方案 (55 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 案 8 分 完整、科学、合理 6-8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5 分 合理、一般 0-3 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 案(食品卫生,人 员卫生,环境卫 生,垃圾处理方案 等) 7 分 完整、科学、合理 6-7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5 分 合理、一般 0-2 分 餐厅环境管理方 案 7 分 完整、科学、合理 6-7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5 分 合理、一般 0-2 分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7 充分考虑学生餐 饮习惯和规律,考 虑食品质量水平、 营养及口味的差 异性,菜谱搭配合 理 8 分 完整、科学、合理 6-8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5 分 合理、一般 0-2 分 原材料采购管理 方案及食品保存 管理方案 7 分 完整、科学、合理 6-7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5 分 合理、一般 0-2 分 投诉处理方案、消 防、治安及意外事 故处理方案 4 分 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 3-4 分 合理、一般 0-2 分 食品质量及安全 控制方案与措施, 保证不发生食品 中毒事故、安全生 产责任事故 8 分 完整、科学、合理 6-8 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4-6 分 合理、一般 0-3 分 人员配置方案 6 分 完整、科学、合理 4-6 分 合理、一般 0-3 分 注:以上所需资质材料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8 注:所有资质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报名时的资格为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对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 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所提供证明材料有改动痕迹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计分。 2、本评标办法中要求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要求不一致的的,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 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取消其投标资格,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承诺函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小组要求递交有关材料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或投标报价有选择性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和项目成本价的,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的时 间内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6)投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产品中有缺漏项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投标文件中内容不全(有缺漏项)或关键部分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0)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废标条款: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1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仅为参考,非最终合同文本)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正本页数: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 - MAIL: E - MAIL: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 服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 项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协议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使用单位: (2)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协议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餐厅经营服务。 二、服务范围 三、支付方式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 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2、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 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遇特殊情况 确定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转让内容、转让方式及第三方式背景,业务 能力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对第三方考核合格后,出具书面同意文件,才可实施转让。如乙方所推荐的第 三方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受让的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 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 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 责任。 3、上述情况任何一款,甲方保留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合同的权利; 七、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1 2、如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乙方出现经营方式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协议及服务规范 或出现其他甲 方认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 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八、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有效期为 年。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 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2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 序号 名 称 说 明 一、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附件 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 和其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2 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4 采购项目承诺书 附件 3 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 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 6 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情况表 附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 7 投标承诺函 附件 6标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部分 1 服务方案 附件 7 三、其他部分 1 售后服务及其他承诺 附件 8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招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招标文件的评价。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附件 1:投标函 致: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你们 项目(项目编号为: 号)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 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公开招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 府采购法》第 77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从公开招标截止时间起计算的 60天,在此期间,本招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 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中心要求的有关本次公开招标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 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公开招标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文件 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如我方未中标,贵中心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4 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单位参加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为: 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 /我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与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解 释、评标,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5 附件 3:采购项目承诺书 致: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承诺书是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为: 号)报价文件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针对本项目我方郑重作如下承诺: 1、我方在报价前已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查,保证我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均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2、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如果我方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后出现主动弃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完工的,我方完全理 解并同意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已交纳的投标承诺函、禁止 3-6个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另外,因以上原因如采购人被迫选择排名在后且报价比我方报价高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时,我方愿支付两者的差价款作为对采购人相关损失的补偿。 3、如我方所供产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无法如期交货(完工),我方愿接受扣除 履约保证金的处罚措施,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我公司理解你方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 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我单位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 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书内容不得随意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6 附件 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 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 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7 附件 5: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情况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名 称 结果 1、处罚过:说明时间、原因及其处理结果。 2、未被处罚过:我公司郑重承诺“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过”, 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按有意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并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承诺:在相应的结果后面打“√”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8 附件 6: 投标承诺函 致: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承诺书是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为: 号)。针对本项目投标我方郑重作如 下承诺: 1、我方已收到贵中心的采购文件,并认真阅读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认同采购文件中要求 的各项条款,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如有违反,我方自愿放弃 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2、我方承诺参与投标的委托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代表本公司签署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函,并承担 投标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责任。 3、我方按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按时投标,如不参加投标愿意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接受处罚。 4、我方承诺对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投标文件中所有资质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 材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2021-08-9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9 附件 7: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附件 8:售后服务及其他承诺(格式自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