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隆回县中小学校食堂抽油烟机、节能灶及其它厨具设备采购与安装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小学校食堂抽油烟机、节能灶及其它厨具设备采购与安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隆回财采计[2021]000101
原项目编号:2021CG08LH0720
原采购代理编号:HNCJ-CG-LH-2021005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二)中:
产品质量检验(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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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产品制造商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分院)出具鉴定意见并检测合格的计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所投产品获得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计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为:
产品质量检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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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产品制造商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分院)出具鉴定意见并检测合格的计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删除此条) 2、所投产品(节能灶)获得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的,计2分(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计分)。 |
投标样品 (10分) |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实物样品一套用于评审: 柴煤两用双口节能灶(适合1000-2500人就餐) 投标人所提供的实物样品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横向比较评定:对外观、质量、材质、重量、实用性、安全性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良的计6分,一般的计2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样品需包含: 1、 50#无缝钢管焊接而成, 2、 50#变40#的热镀锌管连接各管道完成工作, 3、 炉灶配有高温温度表、水箱、蒸汽蒸饭柜等产品并组装完成; 4、样品上不得出现泄漏生产单位、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的标志及铭牌; 5、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时的参考标准及依据。 |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三)中:
产品质量检验(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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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产品制造商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分院)出具鉴定意见并检测合格的计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所投产品获得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计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为:
产品质量检验(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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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产品制造商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分院)出具鉴定意见并检测合格的计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删除此条) |
1、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电蒸饭柜和单头电磁大炒炉产品需由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且人身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财产保险不低于100万元的,计2分,(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 所投产品(绞切肉机、四门高身雪柜或六门高身雪柜、单头电磁大炒炉、单门或 双门电蒸饭柜、高温热风循环食具消毒柜、盛菜钢桶、分餐钢桶、不锈钢盛菜盆)获得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的,每个计0.5分,最高计4分。 (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3、电蒸饭柜和单头电磁大炒炉均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合格检验报告,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每提供一个报告(必须含电蒸饭柜和单头电磁炉大炒炉)计2分,最多计6分,(开标现场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交货时间,
现统一更正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供应商认为本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教育局
(2)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
(3)联系人:宁先生
(4)电话:13786949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驻隆回地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 话:1536763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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