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1-29
1.2项目名称:安阳县机关事务中心南一路航空B座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79.68万元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南一路航空B座食堂餐饮委托服务,用餐人数早餐约150人,中餐约350人,晚餐约50人(加班(值班)因实际情况而定);技术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供应商主要负责职工餐厅内的早、中、晚及加班(值班)餐服务;整个职工餐厅日常工作、对库房的不定期盘点、清洁及整理,后厨保洁工作,厨具的清洁工作以及采购方其他的工作安排。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委托服务模式:采购方提供餐厅、厨房主要设施设备及相关的水电,供应商负责燃气费、厨具维修、维护及劳保用品等;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每月 15 日前申请支付,供应商须依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的经营服务须接受采购方的管理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拟派不少于 1 名的技师技能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该人员的用工合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往的经营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1年 9 月 18 日至2021年 9 月 26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3.3方式:网上下载;
3.4售价:0元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1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5.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1年 10 月 1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网站上同期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7.3.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http://www.ayggzy.cn/index_sf《磋商文件》简称“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下载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方信息
名 称:安阳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县党政综合大楼
联系人: 康先生
联系方式:1319354666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河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黎淑娟
联系方式:0372-5086902
9.网上电子交易提示:
9.1 注册:投标人完成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等网上电子交易。
9.2 获取磋商文件:按本章第3条“获取磋商文件”办理。
9.3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延期的通知:按《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条“2.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执行。不另行通知。
9.4 响应文件编制: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按“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按《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第7款“3.7投标文件的编制”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9.5 响应文件递交: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并签名及加密,按《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4条 “4.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9.6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在规定时限内解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5条“5 开标(响应文件的开启)”执行,否则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
9.7 磋商: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及时澄清,有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9.8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中,投标人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操作规则应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9.9 望投标人充分熟悉网上电子交易操作流程、以便有效投标。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安阳县机关事务中心南一路航空B座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