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2001202100037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环路口万达广场大商业T7、T8、T9幢T(7-9)-9(E)16-25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场均价下浮3%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服务范围:招标文件指定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招标文件指定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为1年(本次采购3个服务周期,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服务周期的合同)。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制定的相应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玉梅(组长)、肖力、晋云建(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26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663208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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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7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80906338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蒂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2号2栋13层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东阳;联系电话:028-8731456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苏先生 |
电话: |
028-2606896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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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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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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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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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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