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 |||
513426202100016 | |||
二、项目名称 |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会理鼎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会川路62号(1-1-22) | ||
中标(成交)金额 | 4696622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一:名称: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范围 :全县学生食堂为正餐模式的所有公办学校;要求:中标投标人根据学校供餐情况配备合理、足量从业人员,为学校食堂提供纯劳务服务(含送餐);时间: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含部分学校节假日、假期补课等);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许锦岚、张艳林、杜文林、张映敏、杨俊、吕汉鑫、宁显琼(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63531.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
地址: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
联系方式: | 1878157526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润天广告装饰内7楼) | ||
联系方式: | 0834-33055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先生 | ||
电话: | 0834-542226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编号:513426202100016号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会东
采购人: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代理机构: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1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4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69
第九章 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格式附件 7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513426202100016号。
二、招标项目: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4761.2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投标人、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1年 8 月 5日至 2021年8 月 11 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的方式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非法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账号,公司收到即发招标文件)。
邮箱账号:1486295279 @qq.com
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售价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报名联系电话: 0834-5428581
收款二维码: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月 25 日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21年 8 月 25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 (润天广告装饰7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 会东县鱼城街道金叶街46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4-5422262
采购代理机构: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 (润天广告装饰7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4-3305511
备注:最终招标文件以售卖版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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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761.2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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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4761.2万元;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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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质性要求)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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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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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原《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无限制累计扣分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10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10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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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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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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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保证金 |
为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 号》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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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150万元,通过本企业的对公账户转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认真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提供相应金额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收款单位: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开户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业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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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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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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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 0834-5428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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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电话:15982312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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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834-3305511 。 地址: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 (润天广告装饰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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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电话:15982312837 地址: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 (润天广告装饰7楼)。 邮编:6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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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与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 0834-3305511 地址: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 (润天广告装饰7楼)。 邮编:615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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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会东县财政局,电话:0834-5418258 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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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会东县财政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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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63531元整(大写:壹拾陆万叁仟伍佰叁拾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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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3.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4.具体详情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7.4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7.5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7.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2 服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服务方案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佐证材料)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条款响应偏离表;
(4)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服务验收清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如有则提供,没有则不需提供。(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如有则提供,没有则不需提供;
(4)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资格性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4.6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要求)。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当密封,正副本可以单独密封也可以一起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其它响应文件和资格性响应文件分开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如投标人投2个包的,投标文件分包制作。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3.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4-3305511。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分包)
27.合同转包(本项目不转包)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具体事宜合同约定)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与归档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中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一份合同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备案归档工作。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
33.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结算采购项目尾款;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专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正;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修正或修正后仍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原《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根据中标价,计算每所学校合同期内(两年)劳务费用并分四次(每学年春、秋两学期)结算按月(期)支付给中标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劳务发票,通过学校账户转至中标人的对公账户。劳务费用的结算按“劳务服务要求”第1条执行。采购人每所学校不能逾期拖欠劳务费用。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内容,本章节中未提供格式参考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原《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原《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报价 |
¥: 元 (大写): |
注:1. 投标报价含调包括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差旅、保险、税金、验收、评估、资料制作、检测费用、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如有)、利润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响应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rar
"会东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