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内江市政府机关食堂和市级周转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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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001202100183 |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政府机关食堂和市级周转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3745000.00 | ||
最高限价(元) | 3745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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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内江市政府机关食堂和市级周转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9月08日到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 | ||
方式: | 网上获取 | ||
售价: | 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 | ||
联系方式: | 136290081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 | 0832-226395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琳啉 | ||
电话: | 13890569933 |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内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机关食堂和市级周转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委托内容:
两个食堂每天供餐保障人数为320人左右,为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符合要求的中标人,为食堂提供肉类、家禽、鸡蛋、蔬菜、米、面、油、水果、干杂、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日用百货及配送服务。
(三)运作模式:
本次招标采购两个食堂2021年(中标之日)起三年的食材配送服务,市政府机关食堂和市级周转房的费用分别结算,分别出具发票。
(四)采购预算:
374.5万元/年(以下浮率为投标报价)。
(五)采购期限:
三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项目介绍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两个食堂肉类、家禽、鸡蛋、蔬菜、米、面、油、水果、干杂及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
2.保证两个食堂正常运转的日用百货。
3.上述两个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用品配送服务。
★(二)质量要求
1.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最新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中标人原材料采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能溯证溯源。
2.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标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食品安全规定。不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配送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
3.质量标准
(1)食材必须符合最新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猪肉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要求,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内江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规定,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
(3)蛋类执行标准: 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4)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其质量必须达到最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5)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虫、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其质量必须达到最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6)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7)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调味品及干杂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8)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规定。
(9)蔬菜、水果每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10)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SC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11)米为本年度生产的非转基因新鲜大米(包装生产日期以供货当日为准近2个月内),独立包装。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最新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12)油为本年度生产的非转基因新鲜食用油(生产日期以供货当日为准近2个月内),桶装。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最新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最新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三)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前1天,将要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告知中标人,以便中标人备货。
2.中标人按约定时间和地点送货到位,并承担运输费用。
3.米、面、油每周配送一次,肉类、家禽、鸡蛋、蔬菜、水果等每天配送一次,每天所需食材应在当天上午07:30以前送到。干杂、调味品及日用百货应采购人要求配送。应急配送要求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
4.中标人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负责配送,且该配送员不得随意、经常变更,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5.中标人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按最新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分类包装。
6.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严禁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7.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8.中标人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四)食材验收
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供货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中标人将货物送达后,由采购人代表、中标方代表和厨师长共同对食品质量、数量、价格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
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存在腐烂、变质等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中标人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五)计价结算
货款结算时,原材料单价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月公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平均价格价(以下简称信息价)及本次招标确定的下浮率作为结算价格依据,原材料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信息价未包含的产品,价格由供应商和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每月10日、20日在综合性农贸市场、大型综合超市对同类产品进行询价,以市场询价三家以上平均价格(以下简称市场均价)作为结算依据。计算公式=信息价或市场均价×实际采购数量×(1-下浮率)。配送执行金额实行按月结算,中标人与采购人完成上月采购货品价格和数量核对,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机关食堂和市级周转用房分别结算,分别出具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六)考核办法
中标人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将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按《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打分),出具考核结果,并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考核细则按月对中标人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考核得分累计两次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与应急备选供应商进行合作。
注:采购方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扶贫产品采购等),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减分值 |
得分 |
送货服务 |
安排固定人员为机关食堂提供配送服务,并且要有健康证 |
人员不固定,出现一人次扣5分。未办理健康证或者健康证过期,在月考核结果总分上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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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原材料配送到指定地点,包括退换货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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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量 |
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食材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进货凭证、送货清单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抽检。 |
未提供货物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进货凭证、送货清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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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食材质量标准和类别进行配送的 |
每个品种扣5分至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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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 |
每个品种扣5分至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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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 |
每个品种扣5分至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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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 |
每个品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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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有砂石污染的、混有虫、卵的 |
每个品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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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的或有变质倾向的 |
每个品种扣5分至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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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包括花椒中混有花椒刺之类的) |
每个品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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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 |
及时保障采购人应急需求响应并确保货物质量 |
未能及时响应的出现一次扣10分 |
①采用倒扣分制,基本分为100 分;
②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货款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主要依据(取12个月平均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下一年度直接续签合同,得分9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考核得分在80 分(含)一90 分(不含)之间,每降低一分,扣除2%当月货款;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每降低一分,扣除5%当月货款;年度中月考核累计2次得分均在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指定时间送达;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送货延误的,每发生一次,按当天货款总额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由中标人补足。单月逾期送货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配送原材料的价格下浮比例要求不低于其中标报价比例;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以差价的3倍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且情节恶劣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人未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有权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不良厂商,并有权解除合同。
5.因食用采购人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后确定为中标人提供货品出现问题,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其他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万元(壹万元)作为预付款。
注: 本章标注“★”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