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028202100040 |
二、项目名称 |
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隆昌市鼎辉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隆昌市重庆路455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折扣率:1.5%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范围 :含粮食类、鲜肉类、蔬菜类、干货类、调料类、食堂日常用品类等的供应及配送服务;要求:隆昌市人民法院现有职工共160人(含聘用人员),食堂为全院干警提供工作日每日三餐(周五晚上及节假日除外),同时不定时有公务接待用餐和加班误餐;时间:合同期限一年;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吴斌,罗燕,张国东(采购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7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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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隆昌市人民法院 |
地址: |
隆昌市康复西路一段一号 |
联系方式: |
139891090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29层2906号 |
联系方式: |
028-6825015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国东 |
电话: |
0832-3959551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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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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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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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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