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1075号
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3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3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地 址:湖州市三天门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359098
质疑联系人:施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2359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淑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15598
质疑联系人:郭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190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定).docx
431.3K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 湖财采确临:【2021】21155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全流程电子)
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1075号
项目名称: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采 购 人: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盖章)
代理机构: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03
第二章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5
前附表………………………………………………………15
一、总则……………………………………………………17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8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4
四、磋商规则、程序………………………………………26
五、授予合同………………………………………………30
六、其他内容………………………………………………3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3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六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5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湖州市委党校的委托,就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1075号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要求 |
住宿和餐饮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
二年 |
1730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9 月 18日至2021年 9 月 28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9 月 28 日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1年 9月 28 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未提交响应文件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7层703室],联系电话:0572-2615598。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1年 9 月 27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与报名资料一并归档。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各供应商须具备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进行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磋商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七、磋商时间:2021年 9 月 28 日14:00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未提交响应文件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2021年 9月27日下午16:30分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8、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8.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8.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
十、告知事项:
1、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磋商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 天内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4、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淑芸 联系电话:0572-2615598
质疑函接收人:郭婷 联系电话:0572-2619002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
2、采购人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59098
质疑函接收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5908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 月 18日
第二章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1075号
二、采购人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三、采购项目: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四、采购预算: 1730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一) 餐饮服务与管理
负责提供餐饮服务,负责6号楼及员工餐厅的餐饮(含管理用房)管理,主要包括:
1、充分利用采购人提供的餐饮场地、设备,扩大经营服务项目,满足就餐人员不同层次、不同时间的就餐需求。
2、配合采购人制定餐饮设备更新改造、新设备购置计划。
3、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多层次、多口味和质优价廉、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需求。
4、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对所辖饮食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原材料加工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保证做到成品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每样100克),并做好记录。
6、加强成本核算,坚持零利润原则,在直接成本范围内提供满意服务,具体参照双方另行约定的伙食成本核算的意见执行。
7、主动听取学员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食堂饭菜质量、卫生情况、资产完好管控,积极配合学校对上述工作的检查。
8、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需使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住宿服务与管理
负责为学员提供住宿服务,负责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和6号楼(共372个房间)的管理和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负责做好学员住宿的安排,包括入住登记、退房结账、房间整理等,建立完整的住宿档案。
2、维护住宿楼公共秩序,承担值班任务,做好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单位做好住宿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经常性检查记录,防患于未然。
3、负责住宿楼水电正常供应,保持设施完好。公用设施损坏,须及时上报给甲方。
4、因成交供应商安全管理不善,造成财物丢失、损坏,或寄存的物品丢失,成交人要承担责任。
5、负责住宿楼内卫生区及室外卫生责任区的清扫,质量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6、成交人提供的住宿服务质量,需使住宿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六、其他要求
1、 成交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设立内部管理部门,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后勤服务保障正常运作。
▲2、成交人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按照设立的主要岗位配置107人,所有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证等信息。在服务保障过程中对人员的管理进行动态调配,如:遇重大接待需要临时增加人员,由成交人从其他服务网点调配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
3、 成交人导入四星标准操作流程和培训体系,开展厨师技能考核、服务人员定期培训、星级管理等制度,提升后勤人员整体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4、成交人从事的服务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业务部门、采购人和学员的监督。
5、 成交人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独立承担用工法律风险。成交人聘用员工时对相同或相近岗位,应考虑职工不同技术等级人员的合理搭配比例。
6、成交人须公布服务承诺内容,设置昼夜24小时服务人员;须设置服务投诉电话,接受各类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的投诉。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成交人必须贯彻落实。
7、成交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房屋建筑进行修缮、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要服从采购人统一规划和实施;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和布局、不得调整水电管路线路、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因成交人维修和施工管理不善而使采购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8、 成交人对采购人的托管资产负有保护和防止流失的责任(不可抵抗力除外),对采购人交给成交人托管、使用的设备、设施等,如丢失、损坏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9、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服务人员的岗位基本工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各类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临时加班费、管理费用、税费、福利费、培训费、服装费、夜班费、过节费、先进奖励费、高温费、劳保费、员工健康体检费、离职补偿金费用等。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或不需要提供服务的,只发岗位基本工资。
11、采购人从每年最后一季度服务费中预留50000元,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当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人进行考核,经考核后按照考核成绩发放奖励。成交人考核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得分≥90分)、合格(80分<得分<90分)、不合格(得分≤80分);得分优秀的全额支付考核费用,得分合格的扣除绩效考核奖励金50%,不合格的全部扣除(考核表详见附件),请各供应商充分在投标报价里考虑此块内容。
13、今后如遇人员岗位增加或减少,具体按实际服务人数结算。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两年。
2、付款方式: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也即合同金额的10%;
(2)一季度一支付,每季度支付该年度总金额的25%。
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3、履约保证金:按20万元计取,合同履行完毕视履约情况退回。
附件: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考核表(餐饮部分:分值权重40%)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 |
1 |
服务标准化、礼仪化,不规范服务或服务跟不上,就餐人员意见较大,每发现一次扣2-7分;餐前、餐中、餐后工作不落实,餐具用具等配套物品不全或补充不足,每发现一次扣2-7分;应有的礼貌礼仪缺乏或不到位,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1-7分 |
15 |
|
2 |
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餐饮场地、设备,满足就餐人员不同层次、不同时间的就餐需求。自助餐厅没有按规定时间准点供应或无故提前供应,不到规定时间提前结束营业,或供应品种及数量没有达到规定的项目,每发现一次扣1分; |
15 |
|
3 |
根据要求供应多层次、多口味和质优价廉、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需求。餐厅的产品质量明显低下,口味及品质差,学员跟教职工反映较大,每发现一次扣3-7分;品种陈旧,缺乏创新,菜品季节特色不明显或没体现,扣2-7分。 |
20 |
|
4 |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经常性地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情况、资产完好情况等进行检查评比,主动听取学员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每发现一次扣2-7分; |
20 |
|
5 |
加强成本核算,原材料及物资在进货、验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7分;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妥,造成浪费损失或成本增加,每发现一次扣7分; |
15 |
|
6 |
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对所辖饮食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乙方的原材料加工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产品中有异物,每发现一次扣3-10分;如发现有变质食物出售扣15分;餐具、用具有明显不清洁痕迹,每发现一次扣1-5分; |
15 |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考核表(客房及会务部分:分值权重40%)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 |
1 |
负责做好学员住宿的安排,包括入住登记、退房结账、房间整理等,建立完整的住宿档案,每发现一次问题扣2-5分。 |
10 |
|
2 |
维护住宿楼公共秩序,承担值班任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单位做好住宿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经常性检查记录,防患于未然,每发现一次问题扣2-7分。 |
15 |
|
3 |
负责住宿楼水电正常供应,保持设施完好。公用设施损坏,须及时上报给甲方,抽查不合格或上报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2-7分。 |
15 |
|
4 |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成财物丢失、损坏,或寄存的物品丢失,乙方要承担责任,每发现一次扣5分。 |
10 |
|
5 |
负责住宿楼内卫生区及室外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工作,质量达到考核标准要求,每发现一次问题扣1-2分。 |
15 |
|
6 |
负责各类培训、会议、教学活动的会务服务,包括会场布置、迎宾、茶水服务等,每收到一次实名投诉,确定情况属实。一般责任扣1-5分,严重责任扣5-8分。 |
15 |
|
7 |
乙方提供的住宿服务质量,需使住宿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收到一次实名投诉,确定情况属实。一般责任扣1-5分,严重责任扣5-10分。 |
20 |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考核表(管理部分:分值权重20%)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 |
1 |
工作人员工作衣、帽、鞋穿戴不规范,不整洁,扣1-5分;个人仪表(含头发、首饰、指甲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扣1-5分;每收到一次实名投诉,确定情况属实。一般责任扣1-5分,严重责任扣5-8分; |
15 |
|
2 |
违反财务制度,欺骗隐瞒,每发现一次扣5分;账单、账款出现人为的差错,视情节,扣1-5分; |
15 |
|
3 |
进出货帐目不规范,不按实际情况记帐,不按真实情况进行帐目归类,造假欺骗,每发现一次扣5分; |
15 |
|
4 |
原料盘存、成本核算,不如实反映经营的实际情况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5分;餐饮毛利率不符合的规定,视情节,每次扣1-5分; |
10 |
|
5 |
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造成单位或个人财物损失事件,视情节扣2-8分。 |
15 |
|
6 |
有长明灯、长流水、长流气现象,每发现一次扣2-6分;生产物资、生产工具、设备设施人为的造成损失浪费或超过正常的损耗值,视情节扣2-6分; |
15 |
|
7 |
物品摆放不规范,环境不整洁,有异味,扣1-5分;生产操作场所、操作工具不清洁,扣2-5分;垃圾分类不规范或考评不合格,扣3-5分。 |
15 |
注:1、每年度由采购人后勤服务监管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3部分(见上表),满分为各100分。
2、最终考核得分为所有分项得分×分项权重后总和。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
2 |
编号 |
磋商文件编号:仁皇招字2021075号 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1】21155号 |
3 |
磋商内容 |
住宿和餐饮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根据采购人指定 |
5 |
答疑时间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9月 27日下午16:30分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
6 |
响应文件要求 |
1、 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 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 |
7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1年9 月28 日14:00前 |
8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磋商时间:2021年 9月28 日14:00 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7层703室],联系电话:0572-2615598。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1年 9月 27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 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 |
磋商时间 |
2021年 9月 28 日14:00整 |
10 |
磋商地点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
11 |
履约保证金 |
按20万元计取,合同履行完毕视履约情况退回。 |
12 |
磋商有效期 |
60天(日历天) |
13 |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14 |
采购人 |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
15 |
其他 |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
一、总 则
1.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后勤服务保障托管项目;
1.2采购人: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1.3监管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令;
1.7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费用
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项目磋商代理费按人民币玖万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2.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2.2第二章 磋商项目采购需求
4.2.3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4.2.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4.2.5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6第六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4.3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答疑
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1年 9月 27日下午16:30分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响应文件的签署
8.1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
(一)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