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09-18
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2、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滨湖新城;东至凌云路、南至思诚路、西至徐塘路、北至鸿福路;
(2)质量要求:合格;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不能如期供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5)项目控制价:627264.5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以开标当日往前推)以来已竣工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 时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报名(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a、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一);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6月至今,其中任一月均可);
e、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开标当日往前推)已竣工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完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准。);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合格的条件,并不作为资格后审合格的依据。
(3)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清单的获取:详见本公告附件。
7、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上午9:00;
(2)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并将银行进账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账户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账号:1007 2300 0000 0139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0、付款方式:设备送达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满一年按审定价付清余款(质保金按规定执行)。注:付款时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工程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低者中;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
12、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事宜。
1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换。
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 |
地 址: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
联 系 人:荀女士 |
联 系 人:林女士 |
电 话:0519-82692906 |
电 话:0519-82353405 |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书
项目名称: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投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
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盖章):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的
发放时间: 2021 年 9 月 22 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1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201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1788 一、总则 8
HYPERLINK \l _Toc31554 二、投标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6897 三、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10
HYPERLINK \l _Toc31347 四、投标报价 11
HYPERLINK \l _Toc16621 五、开标、评标、定标 12
HYPERLINK \l _Toc9018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5
HYPERLINK \l _Toc417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
HYPERLINK \l _Toc24294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3148 第六章 评分办法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2、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滨湖新城;东至凌云路、南至思诚路、西至徐塘路、北至鸿福路;
(2)质量要求:合格;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不能如期供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5)项目控制价:627264.5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以开标当日往前推)以来已竣工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 时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报名(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a、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一);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6月至今,其中任一月均可);
e、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开标当日往前推)已竣工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完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准。);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合格的条件,并不作为资格后审合格的依据。
(3)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清单的获取:详见本公告附件。
7、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上午9:00;
(2)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并将银行进账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账户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账号:1007 2300 0000 0139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0、付款方式:设备送达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满一年按审定价付清余款(质保金按规定执行)。注:付款时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工程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低者中;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
12、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事宜。
1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换。
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 |
地 址: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
联 系 人:荀女士 |
联 系 人:林女士 |
电 话:0519-82692906 |
电 话:0519-82353405 |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书
项目名称: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投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规格 |
1 |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不能如期供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
2 |
招标人名称: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9290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3405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
3 |
标前答疑会:不集中组织。 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形式传至0519-82353405或扫描发送至邮箱774551209@qq.com并电话确认。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涉及招标文件调整的,将以澄清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如在质疑截止时间前无疑问提出,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
4 |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并将银行进账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账户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账号:1007 2300 0000 0139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
5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正、副本需分开装订、密封、标识。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第三章 |
6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8:30至9: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 联系人:林女士 |
7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 地 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 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标书外另行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8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低者中;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 |
9 |
付款方式:设备送达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满一年按审定价付清余款(质保金按规定执行)。注:付款时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10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款的10%;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从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所有项目完工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
11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45日。 |
12 |
招标代理费:3000元。中标人须在领取合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该项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13 |
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以上单位统称为招标人(甲方)。 |
14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a、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6月至今,其中任一月均可); d、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开标当日往前推)已竣工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完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准。); 注:以上第(c)条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其一均可):1)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2)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料与原件一起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
一、总则
一、招标项目: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二、投标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更正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更正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疑问,视作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款和要求。涉及招标文件调整的,将以澄清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形式传至0519-82353405或扫描发送至邮箱774551209@qq.com并电话确认。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明确标明正、副本。且投标文件正副本须分开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书
5、投标单位状况一览表
6、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七、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4、投标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投标人评分的严重错误。
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
三、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和参加评审。
十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标书外另行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所提交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密封、盖章、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补充”字样,并注明修改或补充的时间)和提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四、投标报价
十四、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全费用单价方式,即:设备(材料)费、设备基础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装卸费、税金、检测费、安装、调试、培训、检查口制安费、总包及各专业的配合费、售后等的一切费用(注:投标单位中标后应配合当地燃气公司做好燃气接入,直至灶具正常使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五、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2、本项目的控制价为:627264.50;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工程数量按实结算。
五、开标、评标、定标
十六、答疑,开标评标会议时间和地点
标前答疑会:不集中组织;
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
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
十七、评审、定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十八、开标评标会
开标评标会议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标书外另行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十九、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二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予以拆封,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予以记录。
二十一、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无投标人公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原件的;
4、投标人未通过报名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报名情况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9、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竟争费用的;
10、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并影响对其他投标人的评分的;
12、投标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1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
17、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1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9、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十二、评标、定标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由评委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并确定中标人,并由招标人确认。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标人员按各自分工分别根据下列评分细则单独评分,然后由评委负责人汇总各评委评定的得分值,计算出各投标投标人的平均得分值,作为评标委员会合议的依据,整个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实施。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存在缺项漏项或者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投标人拒不按照评委会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二十四、评标中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投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二十五、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招标人不负责向任何投标人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二十六、授予合同,合同条款
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招标人及中标人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招标。
二十七、货款支付方式:设备送达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满一年按审定价付清余款(质保金按规定执行)。注:付款时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货物清单及要求:另附
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设计需求
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清单,全面考虑厨具类型功能要求与特点,合理选材、配色,并结合建筑、装修、使用方面进行设计。
三、供货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不能如期供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颜色、外观等符合需方要求,不得有损毁或损坏。
四、验收
(1)货物、材料到场后中标人应会同招标人、监理对货物、材料进行开箱查验及外观验收。此过程中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退货的全部责任。到场的设备包装如有水渍、撞痕、裂痕、表面不均等情况,将不予接收。
(2)货物在安装完毕后,中标人要对产品的性能进行调试,并会同招标人及相关单位按验收规范进行系统的验收。
五、售后服务
(1)质量保修期:投标货物免费保修 2 年,终身维护。
(2)在常州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项目齐全,服务保障与响应时间及时。
(3)其余内容以中标人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表
五、投标单位状况一览表
六、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七、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确保在 (工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并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供货、安装、调试和保修
的项目,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计(元) |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签字):
日期:
投标分项报价表
另附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单位状况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
(盖章) |
邮编 |
|||||
投标单位地址 |
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投标单位 性质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固定资产 |
万元 其中设备: 万元 |
||||
现有职工总数 |
人 |
现有管理人员 |
人 |
现有工人 |
人 |
||
经 营 业 绩 |
年份 |
总产值(万元) |
其中清扫保洁产值(万元) |
||||
2019年8月以来的业绩: |
|||||||
若中标,将指定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1、针对 招标文件标书中所填写所有关于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投标后,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权利。
报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七、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附后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合同时间: 2021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标的之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见投标文件;注: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2 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全费用单价方式,即:设备(材料)费、设备基础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装卸费、税金、检测费、安装、调试、培训、检查口制安费、总包及各专业的配合费、售后等的一切费用(注:投标单位中标后应配合当地燃气公司做好燃气接入,直至灶具正常使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所有项目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8.2 交货方式:
8.3交货地点:
九、质量要求及检验
9.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需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供货。
9.2 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在交接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这些记录文件作为技术资料的组成部分应送达甲方。
9.3 如有任何货物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使之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9.4 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初步认可的货物经调试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更换,直至正常使用。
9.5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乙方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共同验收。
9.6 验收中,若发现货物由于非甲方原因发生任何损坏、缺陷、缺少或与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不符,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依据。
9.7 若乙方代表未按约定时间赴现场参加验收,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清点检验,其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有效证据。
9.8 乙方如对甲方提出的修理、更换、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并在该时间内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
9.9 双方代表在工程现场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双方与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10 乙方在接到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的索赔通知后,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上述索赔,甲方从付款中扣除。
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乙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十、货款支付
10.1结付程序:乙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到甲方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10.2付款方式:设备送达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运行后满一年按审定价付清余款(质保金按规定执行)。注:付款时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3 乙方应在工程结算送审前办理完所有与工程有关的签证,结算审核过程中一律不得补办;关于结算审计费:本工程结算审核的核减率控制在8%内(含8%)。如12%≥核减率>8%时,审计费用乙方必须承担一半;核减率>12%时,该工程所有审计费均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不累计。结算送审资料按照审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售后服务
4、售后服务年限
1)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在验收告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 年保修服务。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对物品进行免费维修及更换。
2)乙方在接到甲方函电后,必须在12小时内对甲方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24小时内作出相应处理。未响应甲方要求,每出现一次,将按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售出商品的质量、维修、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均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十二、调试和验收
12.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外观、说明书及产品的技术参数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2.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3.3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4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2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4.3 所供设备均应满足其参数要求,确保调试时一次性通过,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如有不配合需向甲方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
14.4 乙方应与总包及其他专业队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项目实施前,乙方必须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经甲方、监理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供货且不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进度。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的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和损失,应按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5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乙方应及时处理,否则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项目完工交付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卫生,否则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14.6 施工过程中扬尘(如有)、噪音控制等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如被相关部门查处并通报,除按规定处罚以外还需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4.7 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和工地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4.8 乙方实际交付的货物与清单不符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处的违约金。
14.9 交付前,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如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金坛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其他文件
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标通知书;
(3)乙方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 (项目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项目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列所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所有承包范围内项目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项目质保期为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l、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合同约定时间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该项目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 。该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其他:本项目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杜绝不廉洁行为,保证项目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施工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给予乙方列入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诚信黑名单。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三年内不得进入相关行业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履行完毕后止。
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分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技术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分)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并且不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部分 |
85 |
|
1 |
投标报价 |
85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15%(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K1 的取值范围为 97%、98%、99%;K2 的取值为100%。Q1、K1 值在资审、清标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85分),并以此为基准价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1%扣0.3分;投标价格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1%扣0.3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二 |
技术部分 |
15 |
|
1 |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
3 |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详细,能更好的满足项目实施时主要设备安装步骤的,优(3-2.1分),良(2.1-1.5分),一般(1.5-0分),方案有重大缺陷的不得分。 |
2 |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
4 |
1、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的,优(2-1.4分),良(1.4-1.0分),一般(1.0-0分),缺少质量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合理的,优(2-1.4分),良(1.4-1.0分),一般(1.0-0分),缺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不得分。 |
3 |
应急预案 |
3 |
针对厨具施工安装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突发情况,投标人提供的处理及补救措施合理的,优(3-2.1分),良(2.1-1.5)分),一般(1.5-0分),缺少补救措施的不得分。 |
4 |
图纸深化设计比较 |
3 |
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各自投标产品的性能,对厨房给排水、用电、送排风等提供安置及施工深化图纸,及粗加工、烹饪间及洗消保洁间区域的三维效果图。提供内容有针对性,科学合理,设计方案图纸完整,能更好的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优(3-2.1分),良(2.1-1.5)分),一般(1.5-0分),方案有重大缺陷的不得分。 |
5 |
延长质保 |
2 |
延长质保:在免费保修期2年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的加1分,最高2分。 |
二、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低者中;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抽签方式:按照签到顺序先抽顺序签,然后按顺序签抽取“有”“无”签,抽到“有”签的即为中标候选人。
注:
1、所有技术分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有)。
2、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三、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投标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投标文件唱标--资审、清标--投标人代表抽取K1、Q1值--定标。
提醒:凡涉及投标单位无故离开开标会议室导致其未参加评分办法及相应系数抽取此类质疑等一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