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GLSW2021-C3-1011-GXYZ)的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GLSW2021-C3-1011-GXYZ)的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GLSW2021-C3-1011-GXYZ ) 的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1/9/18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SW2021-C3-1011-GXY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柒拾万元整(700000.00)(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拾贰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具体按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桂税办发〔2019〕4 号)执行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明确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扶持政府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21年9月30日10时3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4、网上公告信息: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yzcg.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地 址:桂林市阳朔县荆凤南路60号

联系方式:陈虹 0773-8821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5号6楼

联系方式:曾诚;0773-8280918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021年至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GLSW2021-C3-1011-GXYZ).pdf
1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2021 年至年至 20222022 年后勤年后勤 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GLSW2021-C3-1011-GXYZGLSW2021-C3-1011-GXYZ 采 购 人 名 称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阳 朔 县 税 务 局采 购 人 名 称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阳 朔 县 税 务 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 西 邕 政 采 购 代 理 有 限 公 司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 西 邕 政 采 购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2021年 9月18日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0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35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53 3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GLSW2021-C3-1011-GXYZ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SW2021-C3-1011-GXY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柒拾万元整(700000.00)(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 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拾贰个月(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0 月,具体按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 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 行办法(修订)》(桂税办发〔2019〕4 号)执行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 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明确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 属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 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自 行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以具 体通知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扶持政府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磋商时间及地点: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 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 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4、网上公告信息: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 公司网站(http://www.gxyzcg.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地 址:桂林市阳朔县荆凤南路 60 号 联系方式:陈虹 0773-8821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 5 号 6 楼 联系方式:曾诚;0773-8280918 2021 年 9 月 18 日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LSW2021-C3-1011-GXYZ 采购预算 采购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服务期限 为壹拾贰个月(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0 月,具体按签订合 同日期为准)。 公告媒体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 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yzcg.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地址:桂林市阳朔县荆凤南路 60 号; 电话:0773-8821178 联系人:陈虹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 5 号 6 楼 电话:0773-8280918 联系人:曾诚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 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 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 采购所属行业明确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 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 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7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 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及标 准 8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9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 ______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 息安全认证 ?否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 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 书。 7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类)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 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 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9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 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 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 库〔2019〕18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 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择其中之一): □1.在评标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 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 微型企业扣除 7%。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__%。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 8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7%。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7%。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 无 13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 料 按采购文件要求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 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 以拒收。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 点 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 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 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 17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8 磋商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9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_壹_份 副本 肆份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或?Word,可多选) 20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 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截标之后 评审之前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 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 23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 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按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提供服务的地点:按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提供服务的方式:按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按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 时间 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2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5%, 本采购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取整到元), 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人在 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 账、电汇方式的,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 人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人完全履行了服务 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 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 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 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 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 规定的基准价下浮 20%收取,签订合同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 理服务费用(以下费率未下浮 20%)。 10 费率 成交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 账 号:660000013203500016 27 其他规定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 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 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 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 不能代替公章。 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 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 替亲笔签字。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 受社会监督。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1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 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 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 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12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 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 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 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磋商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 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 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 须知前附表。 9.3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 材料为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9.4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 扶持政策。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购 13 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 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顺 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 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 “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 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 14 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 5-1); ②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如 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原件备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供应商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自拟,仅提供银行出具的 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 2021 年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可以是银行已 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或准予延期缴税的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或 准予延期缴纳社保费的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 5-2-5) ⑥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磋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 5-4) ⑦特定资格条件:无 ★(6)符合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有 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原件。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5 (1) 后勤服务方案(请结合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自行编写, 格式自拟) ★(2)技术服务响应与偏离表: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结合自身磋 商情况对技术服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 (3)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4)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 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 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 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 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在磋 商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 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 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 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 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 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 封在两个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以上资料 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大的响应文件封套中递交。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 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3)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 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5)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如有其他规定除外)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 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 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磋商采购 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 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 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18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 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 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 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 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 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 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19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 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 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 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0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1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 评委构成:本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 3 人单数构成,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 评标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商务、技术服务、其他等方面内容 按百分制打分 1.4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2.1 价格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的价格 30 2.2 商务 企业综合实力 19 2.3 技术服务 技术分 45 2.4 其他 业绩分 6 2.1、价格分…………………………………………………………………………………………30 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以进入最后报价最低的评审价为磋商基准价,即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 价。 (3)某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分。其中: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2.2、商务…………………………………………………………………………19 分 (1)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供应商具备项目实施地保障服务能力的得 4 分(提供但不限于营 业执照材料或办事处证明或服务网点材料(含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租赁合同等)等)。满分 4 分。 (2)为更好的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供应商 2017 年以来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 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誉证书,每个加 3分。(满分 3分) (3)为更好的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供应商 2017 年以来获得人社部门或总工会等相关部 门颁发的“AAA 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荣誉证书每个加 3分。(满分 3分) 22 (4) 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的,每有一个得 3分,满分得 9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3、技术服务…………………………………………………………………………45 分 按后勤服务方案完善、合理情况打分。其中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劳务 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理、保密管理等各要素)、卫生保障措施、应急就餐预案、人员组织配备等方面等内 容)。总分 45 分。 1)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评分(满分 12 分) 第一个档次(12 分):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完善具体,实用性强,资料完备,实施方案完全满足实际需 要并有适用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个档次(9 分):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实用,资料完备,实施方案满足实际需要,提供合理化 建议; 第三个档次(6 分):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 要,有合理化建议; 第四个档次(3 分):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 要,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切实际; 第五个档次(2 分):服务实施方案有瑕疵,资料不完备,或实施方案不满足实际需要。 第六个档次(0 分):未提供服务实施方案或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 2)卫生保障措施评审评分(满分 12 分) 第一个档次(12 分):卫生保障措施内容完善具体,实用性强,资料完备,实施方案完全满足实际需 要并有适用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个档次(9 分):卫生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实用,资料完备,实施方案满足实际需要,提供合理化 建议; 第三个档次(6 分):卫生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 要,有合理化建议; 第四个档次(3 分):卫生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 要,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切实际; 第五个档次(2 分):卫生保障措施有瑕疵,资料不完备,或实施方案不满足实际需要。 第六个档次(0 分):未提供卫生保障措施或提供的卫生保障措施与项目完全不符。 3)应急就餐预案评审(满分 9 分) 由于特殊情况(水电气中断或其他情况),餐厅无法完成就餐的情况下,可提供应急就餐方案 第一个档次(9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考虑周全,针对 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二个档次(7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基本完整,考虑较为周全,有一定 针对性、可行性,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三个档次(5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基本完整,但考虑不全面,针对性、 可行性不足,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四个档次(3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缺漏,考虑不全面,针对性、可行 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3 第五个档次(2 分):供应商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无针对性; 第六个档次(0 分):供应商未提出应急就餐预案或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明显错误的。 4)人员配备评审(满分 5分) 第一档次(5 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经验丰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 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二档次(3 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 分配合理,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三档次(2 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人员搭配较合理、分工较 明确,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齐全; 第四档次(1 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人员搭配基本合理、分工 基本明确,提供证明材料,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第五档次(0 分)响应文件中未列明拟派项目团队组成情况,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不合理、分工 不明确,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其他执业或职业资格证等(如有要求)。上述 人员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体现对应内容、未提供或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5)管理规章制度评审评分(满分 7 分) 第一个档次(7 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丰富,管理方法规范、严格,各流程管理制度清 晰可行; 第二个档次(5 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方法规范、严格,各流程设有管理制度; 第三个档次(3 分):供应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管理方法规范,各流程设有管理制 度; 第四个档次(2 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但不够规范或部分流程无管理制度; 第五个档次(1 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规范设置较差。 第六个档次(0 分):供应商未提供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或提供的管理规则制度明显有误。 2.4、其他………………………………………………………………………6 分 1.)供应商自 2017 年以来有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含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每项得分 1.5 分;(满分 6 分)。 备注: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而且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清晰反应具体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业 主名称、双方盖章等证明材料。 2.5、总得分 = 2.1 + 2.2 + 2.3 + 2.4 3.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名的,也可推荐 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 24 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4.特别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 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磋商小组不推荐该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5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 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26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 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 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 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 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 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 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 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7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目 录 外 标 准 下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28 一、合同前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 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项目需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 合同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一、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二、采购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委托管理期限:壹拾贰个月(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0 月,具体按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四、投入人员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拟投入 13 名后勤服务人员,共分为食堂人员、后勤综合管理人员 二类(要求上述人员提供服务时具备有效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方可上岗)。 (一)食堂人员 1.岗位职责 (1)负责阳朔县税务局机关、第二税务分局、阳朔税务分局、白沙税务分局、福利税务分局的早、 中、晚餐制作。 (2)负责食堂用品、食材食品保管储存,并做好入(出)库台帐。 (3)负责食堂烹饪和职工用餐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即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 (4)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妥善保管、使用食堂设备设施且尽量降低损耗。 (5)加强工作流程管理,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确保人员安全和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把好出品质量关,确保菜肴数量及色味形符合规格标准。 (6)加强食堂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负责食堂产生的废油、泔水、霉腐食物、有害废弃物及生 活垃圾的分装回收处理工作,达到安全风险体系建设工作要求。 (7)负责服务场所内消防安全、防盗和每日消杀等工作。 (8)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2.人员需求 阳朔县税务局食堂服务人员表 29 岗位 岗点 应配置人数 备注 县局机关食堂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县局机关食堂帮厨 1 2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二税务分局、阳朔税务 分局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二税务分局、阳朔税务 分局帮厨 1 2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白沙税务分局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福利税务分局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合计 8 3.其他要求 (1)乙方在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1 日内接手进驻并逐步进行移交工作。 (2)工作时间要求:按照甲方需求完成每个工作日食堂用餐服务。 (3)人员配备及稳定性要求: ①甲方根据需要配备食堂服务人员 8人,乙方必须按 8人实际配备。 ②乙方必须保持岗位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甲方认为岗位人员不能胜任 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该岗位人员。 30 (4)甲方服务点增加或减少,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调整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 做好相关人员及费用的调整交予甲方,乙方不得提出相关补偿要求。 (5)乙方食堂服务人员的住宿及餐饮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在进行食堂服务中所使用的水、电等能源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部分或全体人员,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①所负责的服务点发生需由后勤服务人员负责责任事故的; ②所负责的服务点受到用餐人员三次及以上投诉,投诉问题经查实存在的; ③所负责的服务点连续 2 周实际用餐人数的 2/3 用餐评价低于 60 分(百分制)的; ④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⑤出现其他无法工作,或被甲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二)后勤综合岗 1.后勤综合岗 A 类: (1)人数要求 3 人 (2)人员素质要求 ①持有大专或以上文凭,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 WPS 办公软件; ②具备较好的组织沟通能力; ③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 ④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遵规守纪等。 (3)岗位职责 ①协助用工单位管理食堂,负责报餐系统日常管理,录入菜单、统计用餐人数等,做好与食堂相关的 统计报表等; ②协助用工单位管理固定资产,配合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登记、保管等日常工作; ③协助用工单位做好会务管理、文印、台账整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④协助用工单位做好摄影摄像工作,配合信息宣传员撰写相关稿件; ⑤协助用工单位管理仓库储备,避免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的现象发生,及时上报各种情况; ⑥上下班时间与用工单位保持一致,有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要服从加班安排。 (4)其他要求 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①故意打探、泄露用工单位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③出现其他无法工作,或被甲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2.后勤综合岗 B 类: (1)人数要求:人员 2 人。 (2)人员素质要求 ①身体健康,要求经过医院正常体检,报告结果属于健康状态,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听力、视力正 常,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②至少持有 C1 及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龄达 5 年以上; ③性别限制为男性,年龄 25-50 周岁; ④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等违章记录。 (3)岗位职责 ①根据用工部门工作安排,可随时提供出车服务; 31 ②负责单位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管理和车辆停放安全等,配合处理年检等相关事宜,发现车 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③出勤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因故违章 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及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④按时上下班,不许擅自脱岗,工作日无出车需求要服从用工部门安排的其他后勤工作,非工作日有 出车需求要服从加班安排。 (4)其他要求 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①发生经交警部门认定,应由该人员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②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③出现其他无法工作,或被甲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五、后勤服务费用价格测算参考表 人员 项目 标准 人数 月总金额(元) 年总金额(元) 食堂人员 工资支出 3050 元/月/人 8 人 24400 292800 节日慰问 1000 元/年/人 8000 体检费 1500 元/年/人 12000 绩效 1000 元/年/人 8000 服装费 500 元/年/人 4000 加班费 250 元/年/人 2000 后勤综合岗人员 工资支出 3500 元/月/人 5 人 17500 210000 节日慰问 1500 元/年/人 7500 体检费 1500 元/年/人 7500 绩效 1500 元/年/人 7500 差旅费 9000 元/年/人 45000 加班费 600 元/年/人 3000 合计 13 人 607300 最低成本合计 607300 项目总预算 700000 六、其它要求 (一)报价要求:按项目报价,报价需充分考虑 12 个月合同期限内,由于政策及规定等所发生的社 保基数、工资标准、税收政策及员工年工资增长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增长,甲方不再额外核算支付费用。 (二)付款方式 1.乙方于每月初的 5 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工 作。 32 2.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10 日前甲方根据《食堂服务考核表》(附件 1)得分情况支付上月费用,得 分在 95 分以上,每月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95 分以下每扣 1 分,扣减服务费 1000 元;发生严禁事项,每 项扣减服务费 2000 元。 3.当年 12 月服务费支付,12 月乙方按月服务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次年 1 月份按第 2 点办理资 金支付。 4.本项目预算包含所需服务的人员工资及社保、服装、管理、培训、差旅费、加班费、体检费、绩效 工作、节假日奖金、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成本等所有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保不得低于桂政 发【2018】6 号、桂人社发【2018】54 号规定)。 5.乙方在成交后提供的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妥社保缴费证明手续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 上岗。 6.乙方应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协调供应商各项内部事宜,甲方仅与该专职工作人员对接。 7.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出总预算金额的将 被视为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最低成本合计预算金额为陆拾万零柒仟叁佰元整(¥607300.00),供应商 在报价中不得低于“最低成本合计”,如报价低于“最低成本合计”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8.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国家政策变化、上级单位要求,在用工需求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动 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费用支付至变动期止(按实际工作日结算)。 9.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如因甲方岗位调整,人数发生变化,甲方将增/减相关费用。 10.本项目“项目采购需求”中《后勤服务费用价格测算参考表》的各类工作人员的绩效、差旅费、 加班费用均为暂估价,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按需发放,并在合同期限第 12 个月双方统一汇总按实际结算, 增/减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1.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 ,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合同签订地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3.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3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4 二、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3 交付使用期: 4 合同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服务时间、履行期: 年(月)或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具体时 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 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 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 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质量保证期: 35 7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磋商(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 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8 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于每月初的 5 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发票给采购人,甲方在收到发 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工作。2.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10 日前采购人根据《食堂服 务考核表》(附件 1)得分情况支付上月费用,得分在 95 分以上,每月支付当月全额服务 费;95 分以下每扣 1 分,扣减服务费 1000 元;发生严禁事项,每项扣减服务费 2000 元。 3.当年 12 月服务费支付,12 月成交方按月服务费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年 1 月 份按第 2 点办理资金支付。4.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拨付的费用后,及时向采购人提 供工资发放转账流水备案。 9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5%,本采购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 为合同金额的 1%,(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 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人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人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 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 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和质 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 证金)。 10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 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2.其它违 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 金额的 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 选择): □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成交/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 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 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 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 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 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 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 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37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 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 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 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 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 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 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8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 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 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 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 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39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 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 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40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供货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 称 单位 数 量 金额 (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项 …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41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 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2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验收具体 内容 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42 (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4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自然人提供)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5-1)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能够在线 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 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提供材料 要求附后);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 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符合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或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原件(格式附后)。 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的其他证明材料 44 附件 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附后)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后勤服务方案(请结合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自行编 写,格式自拟) 二、★技术服务响应与偏离表(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结合自身磋 商情况对技术服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四、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45 采购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目录 (供应商自拟,应有页码) 47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 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 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 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8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 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9 附件 1-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 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50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服务期限 4 … 备注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须包含完成用 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1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1.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磋商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报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磋 商报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本项目无分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说明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 (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53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项目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偏离 供应商的承诺或 说明 1.委托管理期限 2.报价要求 3.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 4.付款方式 54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示例略) 备注: 1.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为磋商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出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 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2.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 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不足三 个月),应提供由供应商成立之后至截标前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缴费 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应提供由供应商由供应商成立之后至截标前的依法缴纳社保或依法 免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说明材料) (示例略) 55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示例略) 56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 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 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57 六、符合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采购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8 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 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59 附件 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0 采购响应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1 目录 (供应商自拟,应有页码) 6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后勤服务方案(请结合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自行编写, 格式自拟) 后勤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适用)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的后勤服务方案服务应包含“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 劳务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理、保密管理等各要素)、卫生保障措施、应急就餐预案、人员组织配备等方面 等内容”编写。 二、技术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技术条款 招标规格、技术服务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结合自身磋商情况对技术服务 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时, 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 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3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及职 称 持何种 资格证 书(证书 号) 从事本 工作时 间 近 X年来 承担类似 项目名称 本项目拟任 职务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证 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 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4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 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5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明确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 业。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类。 二、项目分包要求: 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三、工作内容及边界: 供应商 1.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后勤服务人员到指定岗位工作,依法与后勤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 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维护后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教育、督导后勤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和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提供后勤服 务,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为后勤服务人员提供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商保、培训、劳动争议、保险待遇办理等 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4.后勤服务人员需通过采购人的上岗考核方可上岗工作;同等条件下,供应商可择优聘用现已在岗工作人 员,如提供人员为外地人员所发生食宿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至少额外提供现场对接管理人员一名, 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5.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由采购人的具体用工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6.负责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及配合采购人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7.如遇采购人岗位需求出现变化,需调整后勤服务人员用工人数,供应商负责无条件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二、采购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 2021 年至 2022 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委托管理期限:壹拾贰个月(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0 月,具体按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四、投入人员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拟投入 13 名后勤服务人员,共分为食堂人员、后勤综合管理人员 二类(要求上述人员提供服务时具备有效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方可上岗)。 (一)食堂人员 1.岗位职责 (1)负责阳朔县税务局机关、第二税务分局、阳朔税务分局、白沙税务分局、福利税务分局的早、 中、晚餐制作。 (2)负责食堂用品、食材食品保管储存,并做好入(出)库台帐。 66 (3)负责食堂烹饪和职工用餐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及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即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 (4)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妥善保管、使用食堂设备设施且尽量降低损耗。 (5)加强工作流程管理,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确保人员安全和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把好出品质量关,确保菜肴数量及色味形符合规格标准。 (6)加强食堂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负责食堂产生的废油、泔水、霉腐食物、有害废弃物及生 活垃圾的分装回收处理工作,达到安全风险体系建设工作要求。 (7)负责服务场所内消防安全、防盗和每日消杀等工作。 (8)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2.人员需求 阳朔县税务局食堂服务人员表 岗位 岗点 应配置人数 备注 县局机关食堂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县局机关食堂帮厨 1 2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二税务分局、阳朔税务 分局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二税务分局、阳朔税务 分局帮厨 1 2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白沙税务分局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福利税务分局主厨 1 1 1.上岗人员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 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 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 67 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 年以上工作经验。 合计 8 3.其他要求 (1)成交方在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 日内接手进驻并逐步进行移交工作。 (2)工作时间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每个工作日食堂用餐服务。 (3)人员配备及稳定性要求: ①采购人根据需要配备食堂服务人员 8 人,成交方必须按 8人实际配备。 ②成交方必须保持岗位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采购人认为岗位人员不能 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要求成交方更换该岗位人员。 (4)采购人服务点增加或减少,须提前一个月告知成交方,成交方在收到采购人的调整通知后,5 个 工作日内做好相关人员及费用的调整交予采购人,成交方不得提出相关补偿要求。 (5)成交方食堂服务人员的住宿及餐饮费用由成交方自行解决。 (6)成交方在进行食堂服务中所使用的水、电等能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部分或全体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予 以配合: ①所负责的服务点发生需由后勤服务人员负责责任事故的; ②所负责的服务点受到用餐人员三次及以上投诉,投诉问题经查实存在的; ③所负责的服务点连续 2 周实际用餐人数的 2/3 用餐评价低于 60 分(百分制)的; ④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⑤出现其他无法工作,或被采购人认为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二)后勤综合岗 1.后勤综合岗 A 类: (1)人数要求 3 人 (2)人员素质要求 ①持有大专或以上文凭,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 WPS 办公软件; ②具备较好的组织沟通能力; ③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 ④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遵规守纪等。 (3)岗位职责 ①协助用工单位管理食堂,负责报餐系统日常管理,录入菜单、统计用餐人数等,做好与食堂相关的 统计报表等; ②协助用工单位管理固定资产,配合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登记、保管等日常工作; ③协助用工单位做好会务管理、文印、台账整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④协助用工单位做好摄影摄像工作,配合信息宣传员撰写相关稿件; ⑤协助用工单位管理仓库储备,避免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的现象发生,及时上报各种情况; 68 ⑥上下班时间与用工单位保持一致,有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要服从加班安排。 (4)其他要求 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 ①故意打探、泄露用工单位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③出现其他无法工作,或被采购人认为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2.后勤综合岗 B 类: (1)人数要求:人员 2 人。 (2)人员素质要求 ①身体健康,要求经过医院正常体检,报告结果属于健康状态,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听力、视力正 常,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②至少持有 C1 及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龄达 5 年以上; ③性别限制为男性,年龄 25-50 周岁; ④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等违章记录。 (3)岗位职责 ①根据用工部门工作安排,可随时提供出车服务; ②负责单位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管理和车辆停放安全等,配合处理年检等相关事宜,发现车 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③出勤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因故违章 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及 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④按时上下班,不许擅自脱岗,工作日无出车需求要服从用工部门安排的其他后勤工作,非工作日有 出车需求要服从加班安排。 (4)其他要求 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 ①发生经交警部门认定,应由该人员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②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③出现其他无法工作,或被采购人认为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五、后勤服务费用价格测算参考表 人员 项目 标准 人数 月总金额(元) 年总金额(元) 食堂人员 工资支出 3050 元/月/人 8 人 24400 292800 节日慰问 1000 元/年/人 8000 体检费 1500 元/年/人 12000 绩效 1000 元/年/人 8000 服装费 500 元/年/人 4000 加班费 250 元/年/人 2000 后勤综合岗人员 工资支出 3500 元/月/人 5 人 17500 210000 69 节日慰问 1500 元/年/人 7500 体检费 1500 元/年/人 7500 绩效 1500 元/年/人 7500 差旅费 9000 元/年/人 45000 加班费 600 元/年/人 3000 合计 13 人 607300 最低成本合计 607300 项目总预算 700000 六、其它要求 (一)报价要求:按项目报价,报价需充分考虑 12 个月合同期限内,由于政策及规定等所发生的社 保基数、工资标准、税收政策及员工年工资增长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增长,采购人不再额外核算支付费用。 (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于每月初的 5 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 完成支付工作。 2.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10 日前采购人根据《食堂服务考核表》(附件 1)得分情况支付上月费用, 得分在 95 分以上,每月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95 分以下每扣 1 分,扣减服务费 1000 元;发生严禁事项, 每项扣减服务费 2000 元。 3.当年 12 月服务费支付,12 月成交方按月服务费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年 1 月份按第 2 点 办理资金支付。 4.本项目预算包含所需服务的人员工资及社保、服装、管理、培训、差旅费、加班费、体检费、绩效 工作、节假日奖金、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成本等所有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保不得低于桂政 发【2018】6 号、桂人社发【2018】54 号规定)。 5.成交人在成交后提供的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妥社保缴费证明手续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 可上岗。 6.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协调供应商各项内部事宜,采购人仅与该专职工作人 员对接。 7.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出总预算金额的将 被视为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最低成本合计预算金额为陆拾万零柒仟叁佰元整(¥607300.00),供应商 在报价中不得低于“最低成本合计”,如报价低于“最低成本合计”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8.如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因国家政策变化、上级单位要求,在用工需求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 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费用支付至变动期止(按实际工作日结算)。 9、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如因采购方岗位调整,人数发生变化,采购人将增/减相关费用。 70 10、本项目“项目采购需求”中《后勤服务费用价格测算参考表》的各类工作人员的绩效、差旅费、 加班费用均为暂估价,在实施过程中成交方按需发放,并在合同期限第 12 个月双方统一汇总按实际结算, 增/减相关费用。 71 附件 1 食堂服务考核表 填报单位: 考核月份: 年 月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 核 标 准 自 评 得 分 考核得分 1 餐厅 30 售饭菜台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 2-5 分 洗碗池内有饭菜。每次扣 1-2 分 餐桌面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 2-4 分 墙面、地面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 2-4 分 饭菜质量不合格(菜过咸饭不熟)。每次扣 2-5 分 2 工作间 30 锅台灶具不干净卫生,每次扣 1-5 分 案台炊具不干净,每次扣 1-3 分 地面不干净,乱堆放杂物,每次扣 2-4 分 器具使用不当,不卫生,每次扣 1-4 分 盛菜器具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 2-4 分 打扫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整齐,每次扣 1-3 分 切好的菜如发现有黄叶、杂物等,每次扣 2-5 分 消毒柜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洁,每次扣 1-3 分 水沟不干净通畅,每次扣 1-2 分 橱柜、餐具不干净有污秽,每次扣 1-3 分 无“三防”设施扣 1-5 分 工作间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 1-3 分 3 仓库 20 仓库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 1-2 分 仓库不干净,发现有鼠、蜘蛛网,每次扣 1-2 分 仓库有积压、霉变物品,每次扣 1-3 分 冰箱不按时定期清洗,每次扣 1-3 分 冰箱物品摆放不整齐有质变扣 2-3 分 4 人员 20 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如有投诉,每次扣 2-8 分 72 不按要求统一着装,每次扣 2-4 分 工作服不干净、整洁,每次扣 1-3 分 留长须长发、长指甲每人扣 1-3 分 更衣室不干净整洁,每次扣 1-4 分 考核部门(办公室): 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3.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符合要求 4.特别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协议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章授权书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1 食堂服务考核表 填报单位: 考核月份: 年 月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 核 标 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1 餐厅 30 售饭菜台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5分 洗碗池内有饭菜。每次扣1-2分 餐桌面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4分 墙面、地面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2-4分 饭菜质量不合格(菜过咸饭不熟)。每次扣2-5分 2 工作间 30 锅台灶具不干净卫生,每次扣1-5分 案台炊具不干净,每次扣1-3分 地面不干净,乱堆放杂物,每次扣2-4分 器具使用不当,不卫生,每次扣1-4分 盛菜器具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4分 打扫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整齐,每次扣1-3分 切好的菜如发现有黄叶、杂物等,每次扣2-5分 消毒柜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洁,每次扣1-3分 水沟不干净通畅,每次扣1-2分 橱柜、餐具不干净有污秽,每次扣1-3分 无“三防”设施扣1-5分 工作间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1-3分 3 仓库 20 仓库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1-2分 仓库不干净,发现有鼠、蜘蛛网,每次扣1-2分 仓库有积压、霉变物品,每次扣1-3分 冰箱不按时定期清洗,每次扣1-3分 冰箱物品摆放不整齐有质变扣2-3分 4 人员 20 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有投诉,每次扣2-8分 不按要求统一着装,每次扣2-4分 工作服不干净、整洁,每次扣1-3分 留长须长发、长指甲每人扣1-3分 更衣室不干净整洁,每次扣1-4分 考核部门(办公室): 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