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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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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实训楼改造、二栋学生宿舍和一栋学生食堂二次装修、校区附属工程等建设项目

招标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项目 已由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瓯发科审批【2020】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64340平方米。其中:实训楼(数控机床实训楼、电子技术实训楼、机车维修实训楼、幼教实训楼)4栋15220平方米、学生食堂3栋17600平方米、学生宿舍4栋21020平方米、综合楼(含办公和电子商务实训)10500平方米;建设基地道路24000平方米、围墙15000米及排水系统、安防防护设施、配套设施等;购置相关实训、食宿食堂设备,电力设施。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实训楼改造、二栋学生宿舍和一栋学生食堂二次装修、校区附属工程等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 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1741809.00 元;(暂列金额: 140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21000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27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11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62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63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2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28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系统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记录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扣减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扣减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或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18 17:00:00 至 2021-09-27 23:59:00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3 08:3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09-18 17:00:00 至 2021-10-13 08: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0-13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建瓯市林中路50号 ,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2639219090@qq.com

电话: 0599-3712669 ,传真: 0599-3712669

联系人: 耿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八仙南庄李侗路10号201室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2273814178@qq.com

电话: 0599-8722293 ,传真: 0599-8722293

联系人: 彭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 0599-382005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 0599-822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