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后勤服务外包(包件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
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BZFW-[2021]15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后勤服务外包(包件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9.0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分行现就博尔塔拉兵团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双河兵团分行机关食堂、双河营业室食堂以及其余七个农区网点食堂提供餐饮
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后勤服务外包(包件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后勤服务外包(包件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
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还应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6.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餐饮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及相关资质要求。
8.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9.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
10.成立年限不足半年,或者资不抵债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允许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9 月 24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收取(需邮箱反馈收悉函)。领取地点:地点:新疆双河市 89
团天山路 45 号楚星苑小区 45 号商住楼商铺 205 房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分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分行会议室
七、其他
为双河兵团分行机关食堂、双河营业室食堂以及其余七个农区网点食堂提供餐饮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分行现就博尔塔拉兵
团分行纪委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分行现就博尔塔拉兵团分行
地 址:新疆博乐市新华路 27 号
联 系 人:徐颖虎
电 话:0909-8867035
电子邮件:11366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双河市分公司
地 址: 新疆双河市 89 团天山路 45 号楚星苑小区 45 号商住楼商铺 20 房屋
联 系 人: 成梦媛
电 话: 18509097875
电子邮件: 9065728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