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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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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11时13分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地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方式:19863619699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沂州路12号青年公社办公楼501室
联系方式:13780761877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9920210200003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2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3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8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沂州路12号青年公社办公楼501室
3.方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并在报名期内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否则无资格参加磋商。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现场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23日 至 2021年9月26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蓝色港湾A10栋三楼316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蓝色港湾A10栋三楼316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80761877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 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1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答疑及磋商时间安排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办法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2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地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方式:19863619699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沂州路 12 号青年公社办公楼 501 室 联系方式:13780761877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 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9920210200003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 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一 个 包 黄三角农高区 消防支队丁庄 大队空调设 备、餐厅设 备、办公设备 采购项目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 供);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2个工作日的 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0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1年9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2.地点:东营市沂州路12号青年公社办公楼501室 3.方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handong.gov.cn/)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磋 商。供应商须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并在报名期内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否则 无资格参加磋商。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 3 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加盖供应 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与 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磋商现场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蓝色港湾A10栋三楼316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蓝色港湾A10栋三楼316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80761877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 策。 4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 业示范区管委会的委托,对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 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 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一、项目名称: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政府采购为本国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人若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包括 产品的部件和配件>,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 程序,认真填写《政府采购产品申请表》,经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 意,专家论证同意,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本次采购内容为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 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一个包,预算资金40万元。 三、明确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 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 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 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 5 须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1 台式计算机 2 空调机 3 激光打印机 4 若本磋商文件中“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且 答疑材料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同时本磋商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 容不再作招标、投标要求。 四、明确节能、环保具体范围 采购内容中涉及主要产品、材料、设备,以及附属材料、零星设备, 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采购内容中涉及节能、环保的产品、材料、设备、附 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名称,但采购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采购人应 在“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具体明确。 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节能产品名称 序号 环保产品名称 1 台式计算机 1 台式计算机 2 激光打印机 2 激光打印机 3 空调机 3 空调机 4 4 金属质柜类 若本磋商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且答 疑材料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同时本磋商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容 不再作招标、投标要求。 五、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6 一般采购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对于家具、软件等产品和设备,可以 要求提供样品。但是,一个项目往往涉及多种产品设备,可以要求提供部 分主要产品设备样品。对此,采购人应结合项目情况,严格控制必带样品 范围,并在采购项目样品清单中具体明确。 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1 无 2 无 六、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供货服务 在产品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 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 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2、保修期服务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实行至少二年整机上门免费保修服务(设备达到 良好使用状态时开始算起)。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 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 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保修期后服务 保修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产品 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二)其它要求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设备、辅材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 好的使用效果,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考虑在本次报价中,结算时不 予调整; 7 2、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并严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 准,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产品。 ●供应商不完全响应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需 求。 七、项目完成要求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安 装、调试并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八、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九、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 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十、报价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8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2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9或 2020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供应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 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 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 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原件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 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及人员缴 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9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五)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三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3); (六)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七)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 1 、 供 应 商 必 须 提 供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供 应商公章)。 3、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但已过限制期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已过限制期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 章)。 注:①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网页打印件必须体现 查询时间。 ②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 (八)所投强制采购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需提供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者 提 供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结 果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 10 号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 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属于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范围,且 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者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 定,以磋商文件中确定的“开标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 “开标时间”以后的有效。 (十)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供应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其生产的产 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不 再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则无须提供。 11 (十一)供应商目前和过去三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有关资料; (十二)提供近两年来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 因此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一)至(八)款的要求, 否则不准参加磋商;其余各款如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时,可以继续参加磋商, 但是在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将作为综合参考因素。 第三章 答疑及磋商时间安排 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1年9月29日10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电子版Word 格式发送至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dyrdxmgL@126.com),并将 书面疑问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书面材料,发送给所有的供应商, 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若供应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 为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 可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 对于供应商在书面答疑材料中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 真核实并形成书面答疑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 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采购人根据各类产品档次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项目预算安排, 确定供应商报价上限值。 本项目的报价上限值为¥4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若供应商 12 磋商报价超出上限值,磋商小组有权拒绝与其磋商。 ●若有答疑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采 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必须领取答疑材料或者回执,并在答疑材料上有效签字或回 执,否则,按放弃磋商权处理。书面答疑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二、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8日09时00分 磋商地点:东营市东四路蓝色港湾A10栋三楼316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80761877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编制 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要求对 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 司地址、技术人员状况、经营规模、盈利水平等; 2、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3、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二章要求的内容; 4、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5、磋商报价情况:磋商报价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报价包括设备 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详细配置、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报价包括设备及软件、备品备件及其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期内的售后 服务、保修等全部费用; 6、本项目技术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完善技术方案(并带有详细的技 13 术说明); 7、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领导、技术管理、质量、效益目标的主要措 施; 8、售后服务承诺; 9、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二、报价要求 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 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 确认;报价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 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单独密封的磋商报价表与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有差异,以单独密 封的磋商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 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 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 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 ●响应文件一律用计算机打印,连同其它资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封面须由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封口处须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 14 上注明“响应文件”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供应商须将第二章第二条资格审查报价时要求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装入 “资信证明”密封袋内,与响应文件一并送达磋商地点。密封袋封口处须由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注 明“资信证明”字样。资信证明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后 资信证明资料退还。资信证明的递交同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表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磋商前基础报价为打印体,一式5份,单独用档案袋装袋密 封,密封袋封口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评审资料”密封袋 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提供此 项)。外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印鉴)。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的,不再对报价进行价格调 整。 ●供应商将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得分证明资料的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密封袋 封口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密封袋上注明“评审资料”字样。“评审资料”密封袋内资料与“资信证 明”密封袋内资料有重叠(冲突)的应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内,密封袋 以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评审资料送 达磋商地点。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要求密 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鉴)。磋商截 15 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报价表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并送达磋商地点。 (二)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允许参加磋商活动。 (三)响应文件或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印鉴)的,不允许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约定的磋商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给予无效响应文 件处理: (一)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的密封袋上无供应商公章的; (三)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的密封袋上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的; (四)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或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或报价表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印鉴)的; (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 的; (八)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九)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文件原 件; (十)报价高于上限值的; (十一)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十三)经磋商小组核实认定,供应商报价不符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 围,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的; (十四)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16 (十五)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 体未过限制期的;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磋商会议 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 组成。磋商时按磋商工作纪律执行,采购人代表凭单位授权书和个人身份 证参加磋商。 二、磋商原则 (一)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办法、方式, 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管理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 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 须经 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 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磋商小组应系统评价各供应商所 报服务质量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切实防止潜在风险。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四)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7 (五)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不 承诺最低价一定成交。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 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 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 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 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六)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 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 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 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 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 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 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 18 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 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 商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 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 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 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四、磋商程序 (一)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成员(主持人)主持会议议程。 (二)现场主持人员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三)磋商小组应设负责人。确定评委是否需要回避,为充分体现公 平、公正,磋商小组负责人,一般从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产生。 (四)讲解评审原则、程序、评审标准。 (五)资格初审 磋商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 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等进行审查;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实 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初审不通过的供应商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 轮磋商报价环节。 (六)对于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出的问题,磋商小组应认真核实, 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采购人对采购项目内容情况进行介绍,但不得带有涉及供应商 19 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八)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参加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综合比较分析, 认真讨论,实事求是的确定。 磋商小组在综合比较分析、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参加最终报价的供应商 时,各磋商小组成员必须针对每个供应商的服务分别详细写明属于或不属于 “最终采购需求和参加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范围”的理由并进行讨论。经过讨 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以上所有材料 都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按照磋商程序,供应商必须将最后报价密封后交至采购代理机 构主持人。 (十)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本次采购项目预算 资金,应取消本次磋商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具了追加预 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继续进行磋商。 (十一)综合评审。 磋商评审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最 终采购需求方案。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第二阶段为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 评价。磋商小组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比 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前三名的为拟成交供 应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成 交供应商。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实施方案得分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五、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按照程序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就本次采购的各方面内 容进行磋商,并认真核实填写供应商情况统计表,主要内容包括:各供应 商整体素质强弱、报价、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及工作经验、服务质量、技术 20 规范、服务日期、主要业绩、政府采购信誉情况等。供应商情况统计表作 为确定“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的重要依据,存入政府采购档案。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根据产品特点或技术要求, 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 1、磋商报价:30 分 采购人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 30%(即 价格权值为 30%)。 本磋商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供应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报价上限值与评标基准价之间为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报价高于 上限值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 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并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 序。 在上述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报价得分、确定报价有效范围过程中, 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 件的供应商报价,以扣除6%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计算和比 较。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21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件 6)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 7)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8)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 2、技术先进性:8 分 (1)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和第六章有关要求投报节能产品且 按要求提供相应资信证明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和第六章有关要求投报环保产品且 按要求提供相应资信证明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3)若本磋商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 且答疑会议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各供应商的技术先进性得零分。同时本磋商 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容不再作招标、投标要求。 3、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10 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的,得10分;否 则,不得分。注:《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装入评审资料密封袋中,单独递 交。 4、本项目技术方案:42 分 (1)所报产品的技术特点及功能性描述(6分) A、有所报产品的技术特点及功能性描述,得2分; B、所报产品的技术特点及功能性描述详细,且参考性强,得4分; C、所报产品的技术特点及功能性描述具体形象,内容充实丰富,得6 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2)所报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6分) A、有所报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得2分; 22 B、所报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描述详细,方案合理,得4 分; C、所报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描述完整充实可行,方案内 容丰富、创新,得6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3)所报产品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6分) A、有所报产品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得2分; B、所报产品的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详细,且参考性强,得4分; C、所报产品的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内容详实且着重体现产品的 操作使用和质量的抗检测能力,得6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4)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性能(6分) A、所报产品主要部件性能基本满足文件要求,得2分; B、所报产品的主要部件性能优良突出,能达到日常使用要求,得4分; C、所报产品的主要部件性能能完全满足文件要求并且具有突出创新的 性能,且能完全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得6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5)所投产品的维保方案(6分) A、有所报产品维保方案,得2分; B、所报产品的维保方案内容充实,实施合理,得4分; C、所报产品的维保方案安排科学合理,产品维修保养操作简单、易掌 握,得6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6)供货组织管理程序(6分) A、有供货组织管理程序且内容完整无缺,得2分; B、供货组织管理程序内容完整,实施安排合理可行,得4分; 23 C、供货组织管理程序完整并切合现场实际、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得6 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7)项目进度安排计划(6分) A、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得2分; B、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基本完整、安排合理可行,得4分; C、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内容完整、符合现场实际、且安排科学合理,得 6分; D、供应商未提供本项描述的得0分。 针对于本项目技术方案的最终得分以各磋商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数为 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售后服务承诺 10 分 (1)故障支持与解决:4 分 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并解决 故障,得 4 分;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4小时内 到达并解决故障,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承诺对所有设备产品终身维护,售后服务期过后只收零配 件成本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为采购人专门建立备品、备件库,设备出现故障,需要返 厂维修时,提供备品备件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目得分以最高得分为准,不重复加分,每项得分均 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供应商最终得分以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程序 (一)结合磋商内容,磋商小组应系统评价各供应商所提供设备是否 符合采购需求,认真核实产品的主要材料、配置标准等是否存在质量和服 24 务方面的问题,切实防止潜在风险。 (二)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 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 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 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定处理 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三)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最后报价进行 价格扣除的,不能以最后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最后报 价为合同金额。 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第一、第 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 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 范区网上进行公告。 五、质疑投诉程序 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2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供应商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采购文件约 定对其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 新采购。 二、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 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 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不但 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 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 履行各项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安 装、调试并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政府采购磋商文件中已明确了采购内容、质量技术标准。如果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采购内容、质量技术标准与政府采购磋商文件中标准 不一致,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服务和质量技术 标准一律以政府采购磋商文件为准,其合同金额一律以供应商在磋商时的 最后报价为准。 (四)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反映工作情况,研究 26 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成交供应商对服务 方案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 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 (五)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 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技术标 准。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有关设备以及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成交供应商如转包合同或擅自 分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七)项目验收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 顺利实施。本项目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均为: 1、第一阶段,设备及产品到货验收 所供设备及产品全部到齐安装调试完毕试后,对设备的品牌、配置、 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 是否相符。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2、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试运行验收 设备及产品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 1 个月后,由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的运 行情况进行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以上述两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 27 部验收不合格。 (八)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 剩余5%质保期二年到期后付清。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 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十)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 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一、采购人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前,须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 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 二、采购项目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人应制定磋商文件和评定成交供 应商标准后,方可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向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 三、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确定磋商小组人员数 量,并在磋商文件中具体明确人员数量。 四、磋商文件中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的供应商。 五、在磋商文件中,必须明确中小型企业最后报价调整金额的调整系 数。供应商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要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则以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数,进行价格调整。调整 系数为6%。 六、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供应商的证件,证件不 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对供应商应一视 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否 28 则须赔偿成交供应商的损失。 七、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 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 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 达。 三、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 时,以纸质磋商文件为准。 四、在签发《成交通知书》之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 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委 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五、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 目肢解以后擅自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 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七、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政府采购磋 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 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 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 29 第十章 其他内容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质量技 术标准和数据,是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 不负责。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按规定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供应商由于对政 府采购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 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 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2、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磋商报价表 5、分项报价明细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监狱企业证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技术参数要求 30 附件1: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按照规定程 序组织的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 采购项目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等问题发生,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 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 定,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 良行为。 二、将严格执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 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31 附件2: 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各供应商: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接受各投标人的监督,不 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针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投标人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程序 (一)提起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接收方式 为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送达书面质疑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收 时间为准。 (三)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 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 二、投诉程序 (一)提起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 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处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 定。 34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35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 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 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36 附件3: ******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东营润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特此承诺。若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 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 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2021年 月 日 37 附件4: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磋商报价表 2021年 月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磋商前基础报价 (总价,小写) (递交报价前填写) 磋商中报价 (总价,小写) (磋商会议现场填写) 最终报价 (总价,小写) (磋商会议现场填写) 备 注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 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 公设备采购项目 最终报价 (总价,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注:磋商前基础报价不能超出预算金额,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按照放弃磋商资 格处理;本表除装响应文件外,还须另外单独 5 份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38 附件5: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 名称 品牌型号 主要配置及性能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备注 … … … … … … 小计 其他费用 合 计 (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 39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4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 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 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 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 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41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42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43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4 附件7: 监狱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 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46 附件9: 黄三角农高区消防支队丁庄大队空调设备、餐厅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主要配置及性能及参数 数量 备注 1 三环双眼低汤灶 规格型号:1200mm*600mm*400mm 采用优质不锈钢框体 全铜优质阀门 高品质炉头高效节能火力猛 耐磨脚底防滑性好专业用于炖煮 1台 2 保温餐台 规格型号:1500mm*700mm*800mm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 板材厚度为0.8mm 优质不锈钢加热管可自动控温配备加厚 份数盆功率为3kw/220v 2台 3 收残车 规格型号:800mm*490mm*960mm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 板材厚度为0.8mm 一体焊接结实耐用搭配50l白色卫生桶 脚轮带刹车 1台 4 四层货架 规格型号:1500mm*500mm*1500mm 采用优质不锈钢 板材厚度为0.8mm 配备1.2mm不锈钢调节立柱 6组 5 米面桶 规格型号:50cm多用密封桶 整体采用无磁不锈钢材质顶盖有密封胶 圈配备锁止开关 6个 6 汤桶 规格型号:50cm不锈钢桶 采用无磁不锈钢材质厚度为2.2mm 2个 47 7 电饼铛 规格型号:55工程款 整体采用优质不锈钢 材质配备3cm优质不锈钢锅数字显示温 控器铸管加热技术效率更高质量更好 功率为5kw/380v 1台 8 和面机 规格型号:25kg静音工程款 采用304不锈钢机箱食品级花环搅杠纯 铜电机静音款效率25kg/H 功率为1.5kw/380v 尺寸为785*490*930mm 1台 9 压面机 规格型号:350型压面机 采用304不锈钢 外机箱纯铜电机面皮厚度为0-25mm 压面宽度小于350mm 功率为1.5kw/380v 生产效率60-100kg/小时 外形尺寸590*410*990mm 1台 10 水池 规格型号:1200mm*600mm*800mm 采用优质无磁不锈钢 板材整体厚度为0.8mm 配备不锈钢下水漏及塑料下水软管 2个 11 调料车 规格型号:650mm*500mm*800mm 整体采用优质无磁不锈钢 板材厚度为0.8mm 采用焊接技术配备可翻起折叠顶盖脚轮 带有刹车 1台 12 四人餐桌 尺寸:1390cm*680cm*740cm 材质:纯橡木 15张 13 圆餐桌 尺寸:2000cm*750cm (12人) 材质:纯橡木 带12把椅子 1套 14 圆餐桌 尺寸:1600cm*750cm (8人) 材质:纯橡木 带8把椅子 1套 48 15 椅子 尺寸:430cm*450cm*850cm 材质:纯橡木 60把 16 消毒柜 规格型号:380L消毒柜 采用不锈钢外壳玻璃门上下两层可定时 尺寸:1560mm*500mm*550mm 1台 17 豆浆机 规格型号:80型豆浆机 整体采用不锈钢机身铸铁机脚 工作效率为15公斤/小时 功率为370w/220v 1台 18 备餐台 规格型号1800mm*800mm*800mm 整体采用304不锈钢 板材厚度0.8mm 双侧均可开门配备可调节加粗不锈钢腿 1台 19 不锈钢餐盘 规格型号:六格餐盘 食品级304不锈钢重量为8两 50个 20 不锈钢碗 规格型号13cm 材质为食品级304不锈钢双层设计 50个 21 不锈钢勺 规格型号:304不锈钢一体成型小勺 50个 22 木筷子 鸡翅木无漆筷子 50双 23 排烟系统 规格型号:工程款排烟罩 采用优质不锈钢 板材厚度为1mm 配备不锈钢集烟箱2mm厚排烟管道 配备高空净化器5.5kw高压风柜电缆线 及控制箱 1套 24 蒸箱 规格型号:1380mm*530mm*1480mm 24层商用蒸车 整体采用304不锈钢 面板厚度为0.8mm 竖式开关把手自动进水满水自停内置安 全泄压气阀配备加厚餐盘24个 功率为12kw/380v 1台 49 25 商用办公电脑 机箱类型:台式 显示器尺寸:21.5寸 内存容量:4GB 硬盘容量:256GB 操作系统:Windows10 CPU频率:2.9GHZ 数据接口:4*USB2.0,4*USB3.0 6台 26 党委会议办公桌 外观尺寸:360*120cm 外观颜色:枣红色 材质:实木颗粒 1桌带12把椅子 1张 27 文件柜 外观尺寸:85*190cm 外观颜色:灰白 材质:铁皮金属 14个 28 饮水机 外观尺寸:35*35*102.5cm 外观颜色:白色 材质:塑料 9台 29 茶水柜 外观尺寸:80cm*40cm 外观颜色:黑色 材质:塑料及复合金属 2台 30 烧水壶 容量:1.5L 外观颜色:黑色 材质:复合金属 2台 31 黑白激光打印机 (家用、商用) 产品尺寸:331*215*178mm 显示屏:LED 最大打印幅面:A4 黑白打印速度:20ppm 处理器:400MHZ 耗材类型:鼓粉一体 接口类型:USB2.0 6台 50 本项目技术参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不能低于本技术参数。 32 一拖一中央空调 1.5匹 产品颜色:白色 制冷额定功率:1.35KW(0.29-1.89) 制热额定功率:1.25KW(0.25-1.48) 制冷量:3.5KW(0.9-3.88) 制热量:3.85KW(0.8-4.3) 室外机噪音:26-35 出风量:540/350/300 12台 33 一拖一中央空调3 匹 产品颜色:白色 制冷额定功率:2.65KW(0.59-3.60) 制热额定功率:2.60KW(0.50-3.00) 制冷量:7.20KW(1.80-8.0) 制热量:8.00KW(1.60-8.70) 室外机噪音:56-60 出风量:3.50m?/h 12台 34 变频分体机1.5匹 产品颜色:白色 制冷额定功率:980KW(80-1500) 制热额定功率:1400KW(80-1990) 制冷量:3500W(200-4300) 制热量:4600W(200-5800) 室外机噪音:35--50 出风量:700m?/h 6台 35 变频分体机3匹 产品颜色:白色 制冷额定功率:4.0KW(0.29-1.89) 制热额定功率:4.5KW(0.25-1.48) 制冷量:7250W(900-9100) 制热量:9650W(900-11590) 室外机噪音:22--47 出风量:540m?/h/350m?/h/300m?/h 7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答疑及磋商时间安排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办法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明确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 四、明确节能、环保具体范围 五、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七、项目完成要求 九、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十、报价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 因此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必须满足本章第 第四章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二、报价要求 第五章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 第七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其他内容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制作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9: 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