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来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4J
二、 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32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 :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1632000.00元
2. 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4J
3. 采购项目品目:服务类
4. 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
1项 |
65500.00 |
786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
1项 |
70500.00 |
846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 监管部门:惠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六、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已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七、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八、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九、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如新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到报名之前的会计报表);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十、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15分。
十一、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十二、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15分。
十三、 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十四、 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668174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 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磋商(1).docx 0MD5
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4J
采购人: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1. 如无另行说明,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3.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4.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5.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6.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
%1. 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1. 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或出现同一供应商由两名或以上授权代表报名的,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报价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报价的规定处理。
%1. 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1. 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停车位已满或电梯拥挤等原因,建议投标/报价人代表提前15-30分钟到达开标会场,我公司所处位置有多路公共交通线路到达,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导航“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到达本公司。
十一.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十二.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注册。(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8
资格、符合性评审 10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5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2 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 4
第七章 磋 商 须 知 4 7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来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4J
2、 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32000.00元;
4、 采购数量 :1项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2.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机关大院及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1632000.00元
%2. 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4J
%2. 采购项目品目:服务类
%2. 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
1项 |
65500.00 |
786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
1项 |
70500.00 |
846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监管部门:惠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6、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已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7、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8、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9、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如新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到报名之前的会计报表);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1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15分。
11、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12、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15分。
13、 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14、 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668174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七章《磋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七章《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
一、说明 |
||
2.2 |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公安局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786000.00元、预算外资金846000.00元。 |
|
2.3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3-8212178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
9.1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
13.1 |
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针对本项目产品(服务)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成交人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
|
13.3 |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13.4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
|
13.5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
|
18.1 |
1、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包1:11000.00元,包2:12000.00元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交(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开标前前汇入以下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251886(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8212178 请注明事由“GDQS2101FG09014J号保证金”。 温馨提示:为防止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我司指定账号导致投标无效,请尽早办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自项目磋商之日起不低于90天,并且确保于开标前前将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中。 保函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
|
19.1 |
磋商有效期:90天。 |
|
20.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不可加密)。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2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 |
|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
||
25.1 |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为3名单数 |
|
27.1 |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
27.2 |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
|
六、授予合同 |
||
32.1 |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
其他说明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qunsheng.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
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4. 商务、服务评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资格、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3 |
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
4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 |
5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6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7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8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不进入综合评分。 |
综合评分表
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1、服务评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搭配及餐饮服务方案(满分20分) |
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的早、中、晚菜品搭配方案及餐饮服务方案。方案条理清晰且实用性高,菜品符合企事业单位用餐标准得20分,方案条理清晰且实用性高得10分,方案条理清晰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实用性不高且菜品不符合企事业单位用餐规定得0分。 |
2 |
人员管理方案(满分20分) |
有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考核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可执行性强得20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可执行性强10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不高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执行性差得0分。 |
3 |
应急处理 方案 (满分20分) |
有完善的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人员安全、防火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操作性好得20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且操作性好良好得10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操作性不高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 |
4 |
食堂管理制度 (满分20分) |
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高得20分,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欠缺,可执行性高得10分,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不高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可执行性不高差或未提供得0分。 |
合计:60分 |
2、商务评分
1 |
商务响应(10分)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得10分,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
2 |
项目经理(满分10分) |
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 具有学信网可查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或具有餐饮行业颁发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3 |
厨师情况 (满分10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中级级以上厨师证得10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初级厨师证得5分;没有不得分。 |
合计:30分 |
(3)价格评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权重 |
最终磋商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最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0×权重 备注:1、因落实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10 |
10% |
备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扣 除
1. 价格核准:
1.1. 磋商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七章第26.10条相关条款。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响应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2.1、2.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2.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2.1、2.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6. 节能产品价格扣除
2.6.1. ★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6.2. 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保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同一采购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
一、项目一览表
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
1项 |
65500.00 |
786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
1项 |
70500.00 |
846000.00 |
1年 |
二、项目服务内容:
包1:机关大院食堂工勤服务
1、 项目概况
惠来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于局内民警、工勤人员及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根据用餐人数,需按以下明细表配备相关岗位。
单位:元
序号 |
岗 位 |
数量(人) |
1 |
项目经理 |
1 |
2 |
厨师 |
5 |
3 |
面点师 |
1 |
4 |
服务员 |
2 |
5 |
杂工 |
5 |
合 计 |
14 |
根据上表岗位及工资额,该项目年预算金额为786000元。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1)食堂设备、工具、水、电、煤气及日常消耗用品(纸巾、洗洁精、牙签、钢丝球、锅碗瓢盆等)费用由采购方负责,中标人须遵从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恶意浪费资源。
(2)中标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拟配置的岗位人员培训(符合从事饮食业要求)、管理、工作必须品(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围裙、手袖、防水鞋等日常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消耗品)和保险,负责运管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用、住宿交通费用、税金等。
(3)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方为中标方在岗人员提供日常用餐,用餐标准参照惠来县公安局伙食费标准执行。
三、人员配置要求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关食堂管理方面的经验。
(2)拟配置的岗位人员必须没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3)拟配置的岗位人员须言行规范,仪表端正。
(4)拟配置的岗位人员具有该领域一定的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在中标人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
(2)中标人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应统一服装,言行规范,戴口罩、戴工帽,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吸烟、喝酒。
(3)保证饭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饭堂内外卫生是指厨房、饭堂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须派专人负责对配送食材进行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须在送货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对食品质量负责任。
(5)中标人对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承担完全的赔偿及事故责任。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对食材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厨房和用餐区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源,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煤气漏气、用电安全和防盗工作,杜绝任何安全事故。
(6)采购人于节假日的用餐安排,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对各项接待活动具备应急保障能力。
(7)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中标人应妥善安排相关人员在岗,保障用餐。
(8)中标人应加强对配置的岗位人员的管理,定期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并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9)中标人应主动对不能适应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10)中标人配置的岗位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服务工作;采购人发现人员与服务要求不相适应的,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
(11)中标人配置的岗位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12)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14)采购人根据需要,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要求的,中标人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15)中标人要对加工的食材质量严格把关,按食品安全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6)中标人指派专职人员监督饭堂工作,做到问题和建议及时解决落实。
(17)中标人及其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执行量化考核制度。
(18)对违反以上要求、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通过教育、培训,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中标方和直接人员责任,撤换直接责任人,直至采购人可提前终止中标方合同;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配置的岗位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配置的岗位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配置的岗位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定期对人员进行法律、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岗位工作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罚则
(1)因中标人及其人员管理不当,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刑事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须妥善使用和保管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人为损坏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采购人按采购单位的相关制度对中标人实施绩效考核,若中标人违反相关制度,由采购人按制度规定标准进行处罚,在当月绩效奖金中扣减。
七、绩效考核办法
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经营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采购人进行绩效扣分,经中标人确认,做为每月绩效考核依据。
八、服务期限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合同到期后采购方有权选择服务延期,延期不超过3个月。
九、结算方式
1、月服务费确认:月服务费用=年总服务费÷12 个月-当月绩效奖金扣除部分;
2、中标人双方核对确认服务费金额,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及时划拨给中标人。
包2:看守所食堂工勤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为了有效保障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及惠来县看守所职工食堂的日常运营,现需配置要求:项目 1 人,职工食堂厨师 1 人,职工食堂后勤3 人,在押人员食堂厨师 6 人,在押人员厨房后勤人员 7人,共计 18人。
二、服务要求
1、 在押人员厨房
(1)、负责对在押人员主副食的加工制作、送餐、分发工作,并按时收发餐具。
(2)、负责厨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厨房内加工区域、配餐区域的日常卫生。
(3)、负责厨房炊具、餐具的洗刷消毒工作。
(4)、需具备有效期的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疫情期间需具备有效期的核酸检测报告。
2、职工食堂
(1)、负责职工食堂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等。
(2)、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内加工区域、配餐区域、就餐区域的日常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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