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信息时间:2021-09-23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109-133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1.0240万元/年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选择1家合格供应商,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普阳执法大队食堂供应食材。

2、采购范围:食材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奶制品、调料等副食品,详见采购文件。

3、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农业标准、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报名材料将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邮箱3147396589@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4)《食品经营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采购代理机构经确认后,会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上述所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连同获取的“投标人文件登记表”原件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到付拒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王莉,0431-88549700-8007。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575-2 号

联系方式:林琳,0431-8076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7674367581)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

联系方式:王莉,0431-8854970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

电话:0431-88549700-8007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0765058

采购人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575-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85497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51.024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择1家合格供应商,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普阳执法大队食堂供应食材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1-09-23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络报名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0-13 10: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1-10-13 10:30

地点

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莉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8549700

附件:
  •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9.22.doc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Y202109-133

采 购 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356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678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磋商评审细则 15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2

HYPERLINK \l _Toc2118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HYPERLINK \l _Toc1901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30060 第七章 附 件 4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109-133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1.0240万元/年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选择1家合格供应商,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普阳执法大队食堂供应食材。

2、采购范围:食材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奶制品、调料等副食品,详见采购文件。

3、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农业标准、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报名材料将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邮箱3147396589@qq.com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报名材料将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邮箱3147396589@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4)《食品经营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采购代理机构经确认后,会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上述所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连同获取的“投标人文件登记表”原件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到付拒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王莉,0431-88549700-8007。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575-2 号

联系方式:林琳,0431-8076505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7674367581)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 

联系方式:王莉,0431-8854970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

电话:0431-88549700-8007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575-2 号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431-80765058

2

采购人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安达街729号6楼招投标部

联 系 人:王莉

电 话:0431-88549700-8007

3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LY202109-133

4

送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

6

出资比例

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采购内容

选择1家合格供应商,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普阳执法大队食堂供应食材。

9

采购范围

食材包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奶制品、调料等副食品,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0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期限为一年。

11

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农业标准、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12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开始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5)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

(6)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7)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证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8

采购预算

预算总额为:51.0240万元/年

超出采购预算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9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

20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采用转账、电汇或法律要求的其他形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

收款人全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

账 号:420022410920004746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放弃参加磋商活动。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注意:需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备注清楚所交磋商保证金的项目编号、简要名称等)。

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在开标截止日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147396589@qq.com,复印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磋商保证金形式为保函的,原件须在开标前1日递交至代理机构)。

2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2018年~2020年)

22

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U盘),每份文件需清楚的表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全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分前不得开启

24

装订要求

*要求响应文件胶装且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响应文件用纸统一使用A4规格复印纸。

25

递交文件时间

及地址

收件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时 间: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26

磋商小组的构成

磋商小组构成:相关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成交供应商。

2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9

报价轮次及报价要求

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

投标人须以折扣形式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如报价1.0,表示不打折。报价0.9,表示打9折。示例仅供参考)。中标单位供货时可按市场价供货,结算时以供货价*报价折扣为结算依据,供货商应做好市场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后折扣系数不做调整。

30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

31

代理费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进行计算。

3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10%。

33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34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内非标记★符号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3%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

35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3%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

36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的,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注:1)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需提供原件;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磋商程序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告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活动。

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部分 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

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第三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投标报价要求的方式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

1.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投标报价说明

附件4:服务方案

附件5:专项小组

附件6:配送车辆

附件7:服务承诺

附件8: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附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10: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附件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附件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14:其他材料

报价

3.1.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1.2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3.1.3 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1.4 供应商在参与响应活动时务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进行报价。

4.磋商保证金

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6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该复印件扫描后邮件发给采购代理公司的联系人。

5.有效期

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U盘),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6.2磋商响应文件的需打印后胶装装订,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按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统一密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磋商报价表不需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和电子文件单独装在信封中,密封后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2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保证金”字样,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

1.3所有标袋上均应: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原件”。原件按要求密封并列清单。

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

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截止期

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2.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4.比较与评价

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

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供应商实力;

报价的合理性;

服务方案;

商务响应;

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详见评分标准。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评标办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

8. 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9.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章 磋商评审细则

1初步评审

表1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投标人1

……

说明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出具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网页查询截图。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其他内容

综 合 评 定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2.详细评审

表2

(二)商务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

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价格按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在计算报价得分时,按照该单位投标报价下浮6%进入报价分计算。)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报价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

30

2

业绩

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过类似业绩,一项得1.5分,满分3分。开标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无有效证明材料不得分。

提供相关合同原件,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信息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

3

3

服务承诺

对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切实可行,得4-3分;一般得2-1分,没有承诺0分。

4

4

优惠条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采购人可接受的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加3分

3

合 计

40

备注:1.分项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各项可并列排名,每项评分不能为负分。


表3

(三)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配套服务方案,提供服务措施具体内容;综合比较优得15-9分,良得8-5分,一般得4-1分,不合理得0分。

15

2

食品质量和安全服务方案

1、有食品存放、定期检查、卫生管理等规定;2、具有不合格产品处理规定;3、具有自行检测能力的场所及设备的。综合比较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不合理得0分。

10

3

配送运输安全保障措施及保障能力方案

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每周的配运输送安全保障措施及保障能力方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不合理得0分。

10

4

紧急情况

处理预案

具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综合比较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不合理得0分。

10

5

专项小组

针对本项目设立专项小组,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职务和分工,手机联系方式、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高的得5分。

5

6

管理制度

有完善可行的各种管理制度,每有1 个得1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

5

8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配置情况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其他设备及工具等,按照配送能力强弱进行评审排序。配送能力强的5分,配送能力一般得3分,配送能力弱的得1分。

5

合 计

60


3评审程序

3.1评审程序

3.1.1 供应商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3.1.2 公开第一轮报价

3.1.3 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5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3.1.6各供应商进行报价: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

3.1.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1.8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评审方法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下降幅度超出行业普遍的取费标准,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并承诺不因此降低服务质量,供应商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将否决其投标。

3.2.3 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应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根据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应答文件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采购人最终审查,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4.3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附件:最后报价表

最后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折扣系数)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普阳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注:

通过资格后审检查、符合性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合格的响应人可进行二次报价。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

日期: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承包内容及期限:

乙方承包内容: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执法大队食堂食材供应。

承包期为:2021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9日,期限为一年。

二、时间要求

甲方食堂工作日开放时间为早餐:8:00-9:00,午餐:11:30-12:30,乙方需根据以上时间自行安排好为甲方食堂配送食材时间。

供货商每星期需送货2-3次(以采购人下订单时间为准)。(如遇节假日加班或单位需加班开餐时,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送货次数)。

采购单位采购人员将以电子表格或电话下单等方式与供货商确认菜品需求。供货商需在送货当天的上午9:30前送达指定地点;供货商需自带装卸人员将货品送至食堂后厨。

三、伙食标准

1、每日用餐人数平均为100人,每人16元/天。乙方负责给甲方食堂提供早、午餐食材供应,午餐含水果或酸奶。

2、米面油类必须为正规品牌商品;肉类要确保为正规渠道供应,保证新鲜且经过检疫;蔬菜类要确保新鲜、无虫害、无腐烂。以上食材供应要确保不高于市场平价价格。

3、供应标准:调料每月预计4000.00元(包含盐、生抽、老抽、醋、白糖、花生米等),粮油每月预计12756.00元(包含大米、豆油、色拉油、杂粮、面粉等),主副食(包含猪肉、牛肉、鱼、鸡蛋、土豆、白菜、芹菜、香菜、黄瓜、西红柿、茄子、豆角、酸奶、应季水果蔬菜等)每月预计25764.00元(进货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格进行供货),每月食材供应预计合计为:42520元。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等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承包之日起,负责甲方食堂食品安全。由于乙方采购不当或严重失职,导致食物中毒等情况,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要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要求执行,且不能低于此标准。并保证食物充足,要保证肉品鱼。青菜等食材新鲜米面油及调料质量要合格。不能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

3、乙方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隔夜食品不准使用。

4、乙方中途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不承担因终止协议而造成的经济。

5、协议期满,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物品。用具全部无条件的交付给甲方。

六、验收:

1、验收成员由采购单位采购人员、食堂及供货商三方人员组成。采购人员对所进食材履行监督职能。食堂为食材使用者,应对所有食材的品质、数量进行核实,也避免食材浪费。供货商需提供当日的肉品检疫检验证明等相关文件。

2、供货商所送货品一律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现象;同时调味品、干货、冻货类原料必须有规格、品牌、出场地、有效日期等。

3、如遇所供食材不新鲜、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原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换货,供货商应无条件将其更换为新鲜且保质期良好的食材,以保证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失。

4、送货单一式三份(财务、食堂和送货单位各一份),送货单必须经采购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七、中标方式及金额:

选取1家单位中标。

每月预计42520元,预计总额510240元/年。

价格:因市场价格存在实时波动,充分考虑时节时令等因素,故市场价格每周需报予采购人知晓,采购人负责核实并按实际核实价为基础按折扣系数付款。

八、付款:

见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

九、其他:

如遇招标文件中不包含的其他问题,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沟通协商解决。

备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时节时令价格的变动、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费用等所有风险因素,采购人不因供应商考虑不充分做价格调整。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招标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目录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投标报价说明

附件4:服务方案

附件5:专项小组

附件6:配送车辆

附件7: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8: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附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10: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附件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附件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14:其他材料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全称

磋商报价

(折扣系数)

磋商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限

优惠条件

有/无

服务承诺

有/无

供应商: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相一致。如果不一致,以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为准。

2、“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投标人须以折扣形式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


附件2

投标函

根据你方 (项目名称)项目的编号为(编号) 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30条“应答文件份数”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愿意以折扣系数 的价格投标。

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服务周期 ,供货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质量达到

3.我方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应答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7.我们同意在竞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竞标书,并在竞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标人的;

(3)与其他竞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磋商小组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请竞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附件3

投标报价说明

格式自拟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配套服务措施,提供服务措施具体内容,并在服务措施中写明,中标后如果不能按承诺履行义务如何处理,评标时根据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编写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附件5

专项小组

(针对本项目设立专项小组,提供小组成员名单、职务和分工,小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手机联系方式、人事合同。按照表样填写,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未附材料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专项小组人员及分工(表样)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备注

说明:可适当增加表样内容,表格内容须与后附资料相对应


附件6

配送车辆

(针对本项目设置配送小组,提供配送车辆图片、行车执照及等信息和证明文件。按照表样填写,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未附材料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配送车辆(表样)

序号

品牌型号

车牌号

类型

行车执照

驾驶员姓名

驾驶证号

手机号码

备注

说明:1.配送车辆保障人员须为配送小组成员,表格内容须与后附资料相对应。

2.车辆类型区分:普通运输车、冷链运输车、保温运输车等。


附件7

服务承诺

(供应商对照商务评审表中售后服务评审项自行编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