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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城关小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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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22 17:16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4352021000259
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365680
最高限价 36568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23日到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方式: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
地址: 甘洛县河东新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贵银;联系电话:13568666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克吉木机;联系电话:0834-7829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贵银
电话: 13568666882

2015年天津市政府债券

甘政采招【2021】111号

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

中国·四川·甘洛

采购人: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代理机构: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1年9月

地 址:四川省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中心8楼 联系电话:0834-7829992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甘洛县城关小学校委托,拟对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甘政采招【2021】111号(文件编号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次)

3.采购人: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总预算 :36568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情形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技术、商务、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并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sichuan.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08:30- 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报名方式: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1报名所需材料:

(1)、介绍函原件(注明投标公司的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介绍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报名登记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在询价文件发布期间,如询价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要求领取询价文件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必须一致。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

注:通过网上报名的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1140043005@qq.com邮箱(邮箱标题注明项目编号)。

4、询价文件领取: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5、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09:00。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的,不予受理。

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相关事宜

1.开标地点: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2.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评标现场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对本招标文件作出投标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中途放弃投标,将视为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3.信息发布: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4.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

联系人:李贵银13568666882。

采购代理机构: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邮编:616850.

联系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电子邮件:1140043005@qq.com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各包至少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6568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6568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自行约定)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10

询价文件咨询

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李贵银 13568666882。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李贵银 13568666882。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2个工作日内到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4-7829992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依法受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产生的询问进行答复;其余部分由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进行答复。

采购中心联系人:克吉木机 联系电话:0834-7829992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磋商文件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质疑函。

采购人联系人:李贵银 135686668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③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7817334。

地址:甘洛县财政局。

邮编:6168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和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7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18

“政采贷”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采购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详见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七章。

(以上证明材料有格式按格式,无格式自拟格式,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鲜章);

13.2、技术、服务响应材料(其它响应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3)商务应答表;

(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3.3、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报价资料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1式1份。

(1)开标一览表

注:供应商不能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编制开标一览表。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应按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和签署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1、资格性响应文件;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3、开标一览表三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1式1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1式1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开标一览表1式1份。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响应日期和供应商名称。(实质性要求)

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实质性要求)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实质性要求)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实质性要求)

19.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包装。(共4个密封袋)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日期、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字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鲜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甘洛县财政局采监股进行合同编号。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建议在10%-20%区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是否允许进口产品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本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XX 产品清单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合格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二)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财务报表,须提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五)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六)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原件)

★温馨提示:

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2)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4层蒸饭柜

1、尺寸:≥1470*670*1530mm;功率/电压:24KW/380V;输入蒸汽气压:≈0.02Mpa;蒸饭量:≥120kg;盆数:24;结构形式:双门;配24个加厚蒸饭盘;

2、外壳采用全不锈钢拉丝板制作,高压加厚整体发泡层,满足食品接触产品安全标准

3、全自动微电脑触摸控制系统,时间预约功能,时间和温度自动显示,自动进水,防干烧功能,交货是提供质检报告;

4、蒸饭柜电热管为日用管状电热元件,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316不锈钢材质制作,且符合JB/T4088-2012《日用管状电热元件》标准,交货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3

2

切菜机

1、产量200-1000kg/h。

2、电机功率:≥3KW(380V或220V)

3、外形尺寸≥1200*500*1000

4、适用于硬 、软各种根、茎、叶类蔬菜和海带的加工,可切制片、块、丝、丁、菱形、曲线形式多样。

1

3

电磁单头大锅灶

1、规格:≧1450*1540(800+400)mm;额定电压、功率:380V~、≧35kW;

2、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技术,电磁感应线圈感应发热面直径∶ ≧?960mm;

3、加热效果:电磁灶感应加热面具有仿明火效果,即中心点无明显空白加热区(盲区),而且锅中心区域水花跳高现象效果明显强或高于沿锅壁往上的周边水花跳高效果;

4、锅具:1个,外直径≧1300mm,内直径≧1130mm,锅内深≧330mm;锅具净重,≧64.2kg;容量,≧196L;

5、板材及制作工艺:①面板、框架:釆用厚度≥1.2mm板材;②侧板、底板、门板:釆用厚度≥1.0mm 板材;③支架∶不锈钢方管厚度≥1.0mm,不锈钢圆管厚度≥1.0mm;④加强筋∶采用≥25mm×25mm×厚1.2mm或≥厚1.2mm不锈钢马仔,巩固炉面承重功能保证炉面不会因为承重而塌落变形;⑤后边梁采用闭合结构,前边梁内置大约25*25*厚1.2mm不锈钢方通加力,确保承受坚固有力;⑥排水系统∶设有宽大约 60×深大约30mm集水沟,及厚Φ0.8~1.0mm网孔隔渣板,并采用厚大约Φ38*1.2mm排水,达成渣水分离,炉面排水顺畅不积水,易清洁;⑦脚管∶采用大约Φ51*厚1.2mm不锈钢圆管,采用直穿过底板通顶炉面板直接承重,确保灶具随意拖动也不会造成脚管变形;⑧脚顶∶采用大约Φ51mm全钢重力可调节不锈钢脚顶,有效调节范围10~40mm,利于吻合现场不平整地面安装;⑨锅具材质:409/430#不锈钢制作,厚度2.0-3.0mm,一体冲压成型。交货时提供质检报告。

5

4

土豆脱皮机

1、生产产量:≥450kg/h;功率:≥1.5kw;外形尺寸:大约700*900*1335mm。

2、适用于土豆,地瓜等 蔬菜的脱皮与洗净,脱净率高、 破损率低,卫生,生产效率高, 操作简单、方便,铜芯不锈钢电机。

3、该设备由机架、料筒部分、拨料盘及进水系等部分组成。机料筒板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保证长期工作不锈、不蚀、无毒、无害、带有毛刷。

1

5

双门冰箱

1、双机双温,柜体釆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内藏板管式蒸发器,换热效率高,制冷效果好,食品级不锈钢内胆。

2、产品釆用名牌压缩机, 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3、自动回归门结构,门能自动关闭;

4、容积≥540L,上下独立箱体,冷柜级制冷。

5、外形尺寸大约800*1900*700mm。

1

6

留样柜

冷藏温度10℃~+0℃制冷管采用铜管;压缩机;数码显示,容积≥100LS,双锁,留样盒≥10个,全自动控制系统。

1

7

消毒柜

(热风循环双门高温)

1、尺寸:≥1190*530*1800mm;功率/电压:≥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把手,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更安全;定温定时功能;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2、消毒星级要求:提供【或供货时提供】消毒柜检测报告复印件。

3、供应商消毒柜食品接触部位内壁/层架化学元素理化标准Pb<0.01mg/kg、Cd<0.005mg/kg、As<0.01mg/kg、Cr<0.077mg/kg、Ni<0.011mg/kg,交货时提供安全试验报告复印件(覆盖型号须包含投标产品);

4、供应商高温消毒柜系列产品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标准检测,通电45分钟,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4.99,交货时提供检测报告(具有CMA及CNAS标识)复印件;

5、产品制造工艺优良,对器具外壳各部分以0.5J的冲击能量打击三次后无损坏,交货时提供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6、使用安全保障:交货时提供消毒柜产品有效期内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如保单有效期早于本次项目保修期需提供供应商产品责任险续保承诺)。

8

8

切肉机

1、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

2、电机功率:≥2.2kw(铜芯电机)额定转速1440r/min;

3、产量:600kg-800kg/h; 4、采用不锈钢外壳,具备切丝、切片。

1

9

油烟罩

不锈钢烟罩

L*1400*550烟罩采用国产SUS201#1.0mm磨砂PVC拉丝复膜不锈钢板制做;2. 油网采用国产磨砂SUS201# δ=0.4mmPVC拉丝复膜不锈钢板制做.可移动不锈钢隔油网。

22

镀锌背管

800*600 (2.8*12米=33.6)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33.6

平方

镀锌烟管

1000*600 (3.2平方*35米*2组=224)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12

平方

镀锌弯头

1000*600 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6

出风口弯头

820*760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

镀锌变径

1000*600 变800×1100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

镀锌变径

800×1100变1300*1226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

风柜

15kw采用双吸式蜗壳吸风,低噪音多翼式离心通风专业扇芯技术,结构牢固,运行平稳,风量大、全压高、振动小。外壳为镀锌板柜式结构,噪音低、结构稳固、外形美观。

1

风柜支架

采用国标L40镀锌角钢制作

1

风柜控制箱

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能对风柜起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充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员操作的安全。

1

油烟净化器

1、电场分布装置采用活动结构,拆装自由,清洗方便;2、组合式箱体,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进出风口方位,安装方便;3、设有过流、过压、触电、漏电、故障保护装置;4、可实现设备与控制分离操作;5、 结构紧凑、新颖、体积小、重量轻;6、电场 电压稳定,不会随电场电流的增加而下降;7、阻力小、噪音低、能耗低、可靠性高、去除率高。30000风量

1

净化器支架

采用国标L40镀锌角钢制作

1

软连接

采用加厚型帆布,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有效缓解震动。

1

风机控制线

满足风机使用要求的铜芯线。

100

10

双层工作台

1、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采用厚度为标S=1.2mm不锈钢板,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标S=1.0mm;采用厚度为标S=0.8mm的不锈钢加强筋;

2、脚管采用D38的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3、外形尺寸≥1800*700*800mm,工作台承重≥200KG。

6

11

调料车

1、采用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板,并配四个加重轮,下层为分离式型材隔断。

2、外形尺寸≥740*570*800mm。

2

12

双星洗物池

1、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星盆采用厚度为标S≥1.2mm的不锈钢板,水池尺寸:≥800*700*400mm;

2、立管采用ф38mm,标S=1.0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连接管采用ф25标S=1.0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下水器。

3、规格:1600*700*400mm。

5

13

米面架

采用优质正材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规格≥1500*500*300mm,承重≥200KG。

9

14

灭蝇灯

功率:220V\40W,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

10

15

室内线路

及设备安装

配备箱不少于80cm*100cm;600A大空气开关1个(甲方负责将水电引致厨房内);200A的分空气开关若干(根据实际需要安装);厨房设备电缆线;10平方及以上铜芯线若干;水管:ppr热水管及接头若干,闸阀1个(根据学校需要安装15或20),含插座,开关,管槽,高压管,水龙头。

1

16

不锈钢碗

304优质不锈钢材料制作,厚度≥1.0mm,圆形,直径≥18cm。

1750

17

不锈钢饭勺

1、长度14cm-16cm。2、采用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加厚型。

1750

18

不锈钢盆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直径≥38cm。

15

19

不锈钢盆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直径≥100cm。

15

20

不锈钢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直径≥50cm。

15

加厚盆子

21

饭,菜桶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带盖,厚度1.2mm以上,50L保温桶

192

22

木柄6两炒勺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

48

23

木柄大汤匙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48

24

菜铲

木柄

10

25

大锅铲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大号

8

26

长柄炒菜铲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8

27

长柄铁丝网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8

28

大漏瓢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8

29

储物箱

采用食品级塑料制作

48

30

砍刀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1#

5

31

片刀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

5

32

磨刀石

标准,中号

10

33

厨衣

优质纯棉布料,均码

20

34

防水围裙

均码

20

35

铁皮更衣柜

1、产品颜色采用常规国际亚光灰,经剪切、冲压、焊接、折弯装盘而成。

2、柜体:柜体表面采用绿色环保静电喷塑,塑粉附着力强,电子控温燃油固化系统,确保工件受热均匀,无有机溶液,环保无毒害无气味,无有机溶液,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害,使用无异味;

3、锁具采用优质五金锁具。

4、1200*1500*600mm(厚度 1mm)

2

36

肉抓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标准

8

37

油漏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标准

8

38

菜板

1、 直径50cm;2、采用食品级塑料制作,厚度30cm。

10

39

塑料菜筐

1、采用食品级塑料制作,大号;2、 加厚型

20

备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上文中要求的所有技术参数和配置,不满足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淘汰处理。

2.上述文件中采购人在技术参数中含有或变相含有(参考)品牌、型号、产地等的表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

3.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 如果属于国家强采或者优采的物品,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

2.交货地点: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