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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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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17时55分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宁阳县教育局 地址:宁阳县七贤路983号(宁阳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538-5683818(宁阳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东街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2120210200012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调味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0.000000
B 水(海)产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3日8时0分至2021年9月2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1年9月23日 至 2021年9月28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娜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 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包)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NY-ZC-20210915-02-02 招 标 人: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9月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2.1 总则 ................................................................................................................................................... 6 2.2 招标文件 ......................................................................................................................................... 14 2.3 投标文件编制 ................................................................................................................................. 15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8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8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19 2.7 纪律和监督 .....................................................................................................................................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0 3.1 相关要求 ......................................................................................................................................... 29 3.2 评审过程 ......................................................................................................................................... 29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5 4.1 签订合同 ......................................................................................................................................... 35 4.2质量与验收 ...................................................................................................................................... 35 4.3 合同主要条款 ................................................................................................................................. 35 第五章 交货、提供服务的期限 ............................................................................................ 43 5.1 交货期 ............................................................................................................................................. 43 5.2 服务期限 ........................................................................................................................................ 43 5.3 服务地点 ......................................................................................................................................... 43 5.4后续服务 .......................................................................................................................................... 43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44 6.1 项目说明 ......................................................................................................................................... 44 6.2 详细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 4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4 7.1 报价文件 ......................................................................................................................................... 55 7.2 商务文件 ......................................................................................................................................... 64 7.3 技术文件 ......................................................................................................................................... 80 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招标文件及变更内容均按照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0月 15日 9点 0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21-107-06、07 项目编号:NY-ZC-20210915-02-01、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本项目的预算是基于宁阳县全部在校生就餐的情况下做出的,实 际配送中需要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根据实际配送情况,经接受服务单位核定数量、 价格后,据实结算。 预算控制价:A包调味品、B包水(海)产品投标报价不高于宁阳县本地同期、同类、 同质出厂价或市场及超市价格的九五折。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为2个标包, 潜在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详细情况如下: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控制价 A包 调味品 详见下述 不高于宁阳县本地同期、同类、 同质出厂价或市场及超市价格 的九五折 B包 水(海)产品 每包以评标总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每包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等 于 3家,则确定 2家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4家小于等于 5家, 则确定 3家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6家小于等于 7 家,则确定 4 家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8 家小于等于 10家,则确定 5 家中标入 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11家的,则确定 8家中标入选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和本项目经营范围相关的营业执照,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贮存、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09 月 23日至 2021年 09月 28日(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 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 领取招标文件,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进 行投标备案。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 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 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采购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 (如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 招标文件的,其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 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 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 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 10月 15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企业须出示“电子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康通行码”,通过政务大厅楼南门进入三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宁阳县八仙桥街道七贤路 983号 联系方式:0538-56838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 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 电 话:0538-6088868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 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服务,是指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配 餐服务采购入围单位。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 项目 4 标段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 项目(B包) 5 项目内容 B包: 水(海)产品供应,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6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采用竞报优惠率的方法进行报价。 投标单位参照宁阳县本地同期、同类、同质出厂价或市场及超市价格, 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以不高于宁阳县本地同期、同类、同质出厂价或 市场及超市价格的九五折为基准价格,按优惠率进行报价,本项目最低 的投标优惠率为5%(含),低于5%的做无效标处理。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 求的证明材料和情 况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将以下资料证件, 扫描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 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材料包括:(B包水(海)产品) 1、营业执照;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 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随身携带,专家要求出具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应及时出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或者2021 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注: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 时,只需要上传word格式加盖电子公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 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 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 时间 2021年09月29日10时0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 清、修改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9日18时30分前。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答疑、澄清、 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16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非加密的投标文件; 份数:1份; 格式:PDF、DOC或XLS等; 介质:U盘; 递交: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装订 \ 19 投标文件份数 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1、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会生成两个投标文件,一个为加密的投标文件(TATF),另 外一个为非加密的投标文件(nTATF),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自带 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送到开标现场自行解密。 3、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要求制作 四份(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提 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采用胶装方式装 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同时提供电 子版投标文件备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0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截止时间、地 点及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企业代 表须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通过政务大厅楼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宁阳分中心进入三楼第一开标厅。) 21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2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企 业须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通过政务大厅楼南门进入三楼开标厅。) 23 唱标顺序 按照电脑系统生成的顺序进行。 24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依法组建 2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 “暗标” □√否 27 中标人确定 □√推荐入围单位。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确定入围供应商。按最终得 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单位。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 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专业服务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每包以 评标总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每包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 人数量等于3家,则确定2家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大 于等于4家小于等于5家,则确定3家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投标人 数量大于等于6家小于等于7家,则确定4家中标入选单位;若某包有效 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8家小于等于10家,则确定5家中标入选单位;若 某包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11家的,则确定8家中标入选单位。 28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由宁阳县各使用学校根据分合同据实结算。原则上 每月结算一次。 29 履约保证金 入围单位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 招标人自行确认),中标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同等数额银行保函、政 府采购名录中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等,同时招标人将提供同等规模 的保函或担保函,逾期或拒绝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 作无效标处理,并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或另行组 织招标。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30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 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标包由每家入围单位承担,各标包每家入围单位 代理费5000元。 注:招标代理费用无论合同周期内供货量多少均不予退还。 32 电子标制作要求 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下载地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taggzyjy.com.cn/)右侧的资料下载栏目。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 招标文件或者答疑澄清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 商”(http://www.taggzyjy.com.cn/)。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会生成两个投标文件,一个为加密的投标文件(TATF),另外 一个为非加密的投标文件(nTATF),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在U盘中, 开标时提供。未按要求制作后果自负。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 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 能会解密失败。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 交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上传投标文 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用最新的答疑、澄清 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为准)。 2、授权委托人自带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送到开标现场自行解密。 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4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价 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并对声 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 规定执行,需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将以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 与评审。 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材料需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 格扣除。 35 节能环保优先采购 产品优惠标准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否则不予认定。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在评审中可以 从价格和技术两方面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6%的加分。供应商在 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 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6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 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 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检验、检测、税金、保险、售后服务及 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 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 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2.投标产品在符合采购内容要求的同时,应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 装产品,不接受散装产品、小作坊的产品,非转基因大豆油应提供生 产厂家的合格证明材料。 3.报价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开标前一日的各包代表产品考虑本包所有 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报价的基准价格),对整包产品进行优惠率报 价,填报《开标一览表》,每包只能有一个优惠率报价,各投标人按 集团采购、量大优惠的原则提报合适的优惠率,其优惠率报价在一个 招标周期内保持不变。每包列出的主要产品各投标人必须从代理产品 中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也可投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以供学校选择, 但每包只能有一个优惠率报价),应在商务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明细 表》中列出品牌、生产厂家、该商品在城区销售的商家名称等有关信 息,中标后,填报的品牌为中标公司的该产品的代理商品,合同期内 不准更改。如供货期内私自变更供货品牌,一经发现,即责令退出服 务学校。如遇企业破产、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等特殊情况,必须向服务 学校提出申请并报招标人同意方可变更。为保证食材采购具有可比性, 所投标的品牌商品不接受在宁阳县城区市场上无销售的产品。 4.本次采购共 2 个包,采用分包报价方式,不拆包报价。投标人可以 根据自身能力选择一包或两包投标。优惠率报价采用百分数表示,同 时用大、小写两种形式表述。 5.本次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但报价优惠率的高低不是 中标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报价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 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 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 2/3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 员会将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书制作、交 通、样品等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供应商需缴纳招 标代理费用,无论合同周期内供货量多少均不予退还。 37 特别约定 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 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3、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监督, 中标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心网站上与中标公告同步公开, 公开内容包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证明资料、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业绩、 资质、证书、人员等),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中标投标人可在中 标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免于公开,否则视为无异 议。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4、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 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5、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要求,各投标人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否则所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提供虚假材料经主管部门认定的 1-3年内不得参加宁阳县政府采购 项目。 7、中标公告结束 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提供肆份(一正三副)纸质 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 标文件打印件,胶装并盖章齐全,送达代理机构。 8、投标人对开标有疑问的,应在开标现场直接提出,否则视为认同, 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开标现场的任何疑问。 9、项目实施期间因疫情而增加的相关费用不另行计算,由投标人在本 次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0、本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各使用 单位(教学机构)根据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各专业供应商,并另 行签订食材供应或配餐服务子合同。供货及服务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 日起一年,各使用单位签订供货协议前可以要求供应商试运行一段时 间,最长不超过 1个月。 11、招标人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或/和第三方)对供货及服务质量抽 查监督情况和各使用单位综合评价情况决定下年度入围供应商续约或 终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等事宜。对不能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 应商,招标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并列入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 大宗食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黑名单,不得入围今后的招投标活动。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1.3.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 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 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 规定。 2.1.4.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 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6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 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 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 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 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 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 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wanhe5056@163.com和nyxggzy@163.com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 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进行改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 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款 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 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 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10.2招标文件载明转包或者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后需要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转包或者分包的,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中标人可依法采取分包方 式履行合同,但分包金额不得超出采购限额,超出采购限额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和分包人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分包合同,中标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2.1.10.3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2.1.10.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招标公告; 2.2.1.2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2.2.1.3评标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上 传至泰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泰安市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中获取。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 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3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的“澄清文件下载”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须时刻注意系 统提醒,开标前务必每日都要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进入交易 平台点击“澄清文件下载”模块,点击“全部”、“未领取”按钮查阅接收澄清修改的书 面通知,同时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息更正”栏目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版 块查阅接收,如有异议,按规定在澄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24小时内通过直接送达、传真 等规定的方式通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完全同意澄清修改文件内容。 2.2.2.4澄清修改文件通过公告通知和交易平台“澄清修改下载”模块通知后,不再 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完成网上领取文件后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交易平台和网站查阅 接收。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报价偏差自行负责。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 标截止时间。 2.2.3.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 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 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 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3.2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 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 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3 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3.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 分均为北京时间。 2.3.3.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 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 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 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2.3.3.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4投标文件的制作 2.3.4.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3.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项目技术和 商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4.3 开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3.4.4 电子标制作要求: 1、按照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投标人”的相关要求 制作投标文件。 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招标文件或者答 疑澄清文件。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 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3.5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 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2.3.5.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2.3.5.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报价汇总表(若有); (4)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 (5)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 (6)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若有); (7)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5.3商务文件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拟为本项目指定的服务人员概况表; (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7)财务状况;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11)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2.3.5.4技术文件 (1)产品溯源措施; (2)产品质量; (3)供货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 (4)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5)服务保证措施; (6)应急预案; 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内容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①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②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③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 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 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 ④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不需 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但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5.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5.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等,招标人或者招标 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 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5.1.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 2.5.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 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生成回执,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打印。 2.5.3.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单位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进行撤回。 2.5.3.4如果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单位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 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5.3.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投标单位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自行携带设备进行解 密。若投标单位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 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 因投标单位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 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单位实名认证 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2.5.3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6.1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电脑系统生成的顺序进行唱价; (5)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2.6.2 开标 2.6.2.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代理 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且 必须签字和身份证原件,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并依法 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3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1)唱标顺序:按照电脑系统生成的顺序进行。 (2)唱标内容: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 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若有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 者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2.6.2.5开标和唱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存 档备查。 2.6.2.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招 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评标委员会 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 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 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监督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 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2.6.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 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 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 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6.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 府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6.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9)编写评标报告。 2.6.5 评标 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 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 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2.6.5.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按技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2.6.5.3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确认。 2.6.6 澄清 2.6.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 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 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定标 2.6.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 确定中标人。 2.6.7.2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 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6.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2.6.8.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且无异议,招标人同时向 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 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 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6.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被列入以下五种不良信用记录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③供应 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签署、盖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供有效证明;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0)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1)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出 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13)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 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6)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7)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8)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 公正; (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2.6.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 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 2.6.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 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 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 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前期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 为,且拒绝改正。 2.6.11.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政府监督管理部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 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 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 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 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14 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 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 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 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 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 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 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 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 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 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 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2.6.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 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 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 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 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 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 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 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 中标人承担。 2.7 纪律和监督 2.7.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1 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 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内容为准。 3.1.2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 况得0分。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 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 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文件 评审。 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 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 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文件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 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3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 人的报价、业绩、技术和商务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3.4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价格部分得分+业绩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排列。 3.2.5 投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同一预算项下的多个标包进行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依 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 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 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企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折扣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且商务 部分仍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得分由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业绩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总分值 分值 15 5 50 30 100 3.3.2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5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优投标优惠率为评标基准 价,其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优惠率得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优惠率得分=(投标优惠率/评标基准价)×15 分。(小数点保留 两位) 3.3.3 企业业绩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5 自 2018年 1月 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 1分,本项满分 5 分。 注:须将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上传制作于电子投标 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3.4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产品 溯源 3 确保食品安全,提出具体溯源方法,产品整体质量有保障且满足学校学 生食堂使用需求的得 3分; 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规范、不完整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技术 部分 50 分 产品 质量 15 1、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对所供的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措 施、计量精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 3分,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1分,最低 0分; 2、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对所供的产品自出厂至供应到学校整 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计量精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 3分, 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1分,最低 0分; 3、投标人的卫生状况、食品经营状况等等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 3分, 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1分,最低 0分; 4、投标人提供的进货渠道证明、进货时间间隔等产品安全保证措施等进 行综合评价,最高得 3分,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1分,最低 0分; 5、根据投标人的配送时效,月平均配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优秀得 3分, 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1分,最低 0分。 供货组织 方案及技 术措施 4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配送运输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供货组织方 案详细明确、配送运输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表述完整,切合实际,可操 作性强,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得2-4分; 供货组织方案比较明确、配送运输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表述略模糊,比 较切合实际,基本能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得1-2(含)分;方案不够明确、 表述模糊、可操作性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得0-1(含)分;未提供 者不得分。 服务 方案 20 1.服务方案完整,无漏、缺项,考虑周到,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完整、 细致,得2-4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无重大缺漏项,总体模式及配套措 施较为明确,得1-2(含)分;服务方案有关键点疏漏,总体模式及配套措 施一般,得0-1(含)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完善, 得 2-4分;机构设立、 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得1-2(含)分;机构设立、运作流程、 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存在纰漏,不够完善,得0-1(含)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的优势分析明显且经验丰富,人员情况及组织计 划完善,得2-4分;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的优势较为明显且较为有经验, 人员情况及组织计划较为完善,得1-2(含)分;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优势 分析及经验分析不足,人员情况及组织计划不完整,得 0-1(含)分;未 提供者不得分。 4.有详细的特色服务方案,得2-4分;有详细但特色不足的服务方案,得 1-2(含)分;有基本的服务方案, 得0-1(含)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5.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现有状况提出整改方案,详尽 完备并切实可行,得2-4分;能提出具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整改方案,基本 可行得1-2(含)分;能提出基本的整改方案及建议,得0-1(含)分;未提 供者不得分。 服务保证 措施 4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 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得2-4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能做到机构基本健全,建立比较完 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的, 得1-2(含)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不健全, 建立的工作台帐不完整、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差的,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得0-1(含)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应急 预案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产品供货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调 配措施、货源补给、突发状况时的供货响应时间、响应措施等方面有详 细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应急事件处 理预案完整,应急处理措施可行,得 2-4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较为完 整,应急处理措施较为可行得 1-2(含) 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基本满足 项目应急需要,应急处理措施一般得 0-1(含)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3.5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部分 30分 综合 实力 10 1、投标人具有与实施本项目相匹配的设置在本地的仓库(水产品需提供 冷藏库、冷冻库)及相应设施设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设施设备的 照片、投标人购置设施设备发票原件等综合评价,最高得 4分,每有一 处相对弱势扣 1分,最低 0分; 2、根据投标人的综合供货能力、仓库平均进货时间及进货量、出货量等 方面进行评价,最高得 2分,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1 分,最低 0分; 3、根据投标人服务机构设置及售后服务响应,所供产品的退换货服务, 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快速的响应能力,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 要求并具有详细可行的提供快速响应措施等方面,最高得4分,每有一处 相对弱势扣1分,最低0分。 8 配送能力:与实施本项目相匹配的配送车辆,除驾驶员外,每辆车至少 配备 1名专职配送人员。配送员、驾驶员须为本单位职工,车辆为自有 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辆或 4 辆以上计 8分,3 辆计 6分,2辆计 4分,1辆计 1分。(水产品包配送车辆为冷藏车, 普通货车不计分,投标人在每包提供的车辆不得重复,重复车辆不予重 复计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车辆及驾驶员和配送人员资料,否则不予计 分) 注:将驾驶证、行驶证、劳动合同、冷藏车提供车辆及制冷装置照片等 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人员 配备 6 1、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成员中专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具有健康证的,每 有一个得 0.2分,本项满分 2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小组成员搭配合理、劳动力组 织均衡能够充分保障活动开展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 4分, 由专家综合比较后酌情打分,无本项内容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须将以上人员证书、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制作于电子 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为充分保障服务质量,投标人在每包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在不同包中 重复的人员不予重复计分。 服务响应 时间 2 投标人有快速的响应能力,响应时间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并具有详细 可行的提供快速响应措施得 1-2分;投标人有较为快速的响应能力,响 应时间满足采购需求,并具有基本可行的响应措施得 0-1(含)分;未 提供者不得分。 合理化建 议及优惠 承诺 4 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建议,切实可行、合理有效合理得 2 分,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0.5分,最低 0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于本项目可实现的优惠承诺,对项目实施切实有 利的,得 1分,每有一处相对弱势扣 0.5分,最低 0 分。 3、根据学校放假安排,投标人承诺对供货产品随时调剂处理的得 1 分, 没有承诺的 0分。 3.3.6 政策加分 3.3.6.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最终报价×94%。 3.3.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3.6.1.2依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中型、 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 3.3.6.1.3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 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3.6.2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 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 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①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 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 狱企业采购。 ③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 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6.3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3.3.6.4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3.3.6.5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 先政策: 3.3.6.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 3.3.6.5.3投标人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电子文档。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 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 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 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 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3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 乙双方就(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经平等协商达 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 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名称、质量要求 1、乙方向宁阳县所辖学校提供质量、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食品。 2、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所有食品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与本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最新 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供货时,价格优惠率不得低于 %。 四、货物包装、运输 1、乙方所供应食品的包装执行国家标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食品均 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食品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 1、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若成交供应商产品生产 企业的企业标准高于以上标准,则按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执行。上述列表中执行 标准如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供货时提供所供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 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生鲜肉类、蛋类、水(海)产品在配送时要提供相关检验检疫 证明。各包中标单位供货时须对每批次供应的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 3、每个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所需食品用量,乙方不得以采购数量不足或者其 它任何原因不给学校配送。 4、为保证食品质量及价格透明度,乙方供食品须均为宁阳市面销售的主流产品,不得 提供宁阳市场上没有的或专供、特供产品。 5、货源渠道要有保障,食品安全溯源要有体系。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6、乙方配送要有保障。 7、供货数量计量要精准。若发现不准确,发现一次按本批次货物价值十倍罚款,甲方 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所供食品的质量与价格要匹配,不得以次充好。 六、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按各个学校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七、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货价格必须是双方约定的政府采购优惠价,比市场批发价优惠幅度值不得低 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率。各学校应随时调查了解县内不同区域该商品的市场价格,做为 结算依据。 八、供货程序 乙方严格按照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学校的要求进行供货。 九、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有关分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十、售后服务 1、乙方按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其承诺实施售后服务。 2、乙方定期回访,对所提供货物质量及服务情况进行了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查证属实后,取消中标入围资格,并予以公告。 2、乙方未能按时将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对学校供餐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影响程度给予 乙方本批次货物金额的 10%—200%罚款。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给采购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 损失,全额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提报政府采购机关将其列入 失信单位。 4、乙方供货价格必须执行双方约定的优惠率 ,如违反约定,低于优惠率、高于最高 限价或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必须保证提供食品质量,若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的无条件退换,质量 问题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上,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6、乙方所供货物属假冒伪劣产品,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鉴定后,证据确凿,除限期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正外,乙方按所供货物金额的十倍向采购单位赔偿损失。 7、乙方不得为采购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 资格。 8、下属学校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 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有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十二、管理、监督、检查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督部门有关价格、质量等信息的咨询和监督检查,据实反 映情况。 2、甲方下属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关供应商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情况,测算市场的平 均价格,作为监督乙方供货价格的依据。 3、甲方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或聘请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价格 和服务水平进行检查、评估。 4、甲方若委托技术监督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查,各项指标如合格, 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任一指标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查货物质量不合格, 乙方必须限期整改;本合同未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整 改复查后,问题仍较严重的,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1年。 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各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服务、产品质量等情况,有权选择 服务态度好、产品质量优的中标人进行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 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并更换有问题商品。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2方式解决: 1、提交 泰安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宁阳县人民法院诉讼。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招标代理机构 贰 份 ,宁阳县监督部 门 贰 份。 十七、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 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列出了甲乙双方应遵守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应视为全部认同,使用过程中, 可结合项目特点,在不违反上述内容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细化。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合同附件 1 食品采购安全协议 甲方(需求学校): 乙方(配送商家): 为确保甲方采购食品之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双方同意签订 此协议,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 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持健康证上岗。 第二条 为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倒追,甲、乙双方都要建立食 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家(生 产厂家)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进货人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条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 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条 乙方保证所供食品的品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卫生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甲方有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检测权,必要时甲方于协议有效期内可随时邀请有 关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进行抽检,对不能按 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每批次产品检测报告的,甲方每学期强制检测不少于 2 次,以确保进入 校园食品的品质、卫生安全,由此产生的检验费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同意认同前条抽验作业结果,经确认后确有不符合第四条之规定时,乙 方应于接到调换函起一个供货周期内回收并调换该批次所有不合格食品,否则视为违约, 按合同违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如因违反本协议或采购合同之规定,致使所供食品品质不良而损害学生 健康及甲方之权益时,经查明属实,乙方自愿负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宁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合同附件 2 廉洁自律协议 甲方(需求学校): 乙方(配送商家): 为了在食品采购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有效防止各种不正之风,根据学校 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关于货物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 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子女工作安排 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采购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6.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洽谈必须在公开场合下进行,且须有二人以上参加,不得在家中 接待乙方有关人员。 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单位中兼职、参股。在采购过程中涉及工作人员亲属的人 员应予回避。 8.甲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协议者,乙方应向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经查实, 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等。 2.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食品供应、食品验收、食品质量等问题 处理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钓鱼、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等物品。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5.乙方如有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甲方可以扣留乙方合同保证 金或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本廉洁自律协议作为宁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五章 交货、提供服务的期限 5.1 交货期 交货期为接到学校供货通知后按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5.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5.3 服务地点 按用户指定地点 5.4后续服务 依据招标人要求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 项目说明 为加强宁阳县所辖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 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20】17 号),对所辖 各级各类学校的调味品、水(海)产品等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现全面覆盖。 6.2 详细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标包 功能 要求 技术指标 单位 B包 水 (海)产品 质量 要求 1..执行 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及国家现行标准。 2.冷链运输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现行标准要求。 3.所投产品均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 4、总体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采购溯源条件,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中标人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水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3产品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4.4禁止供应进口水产类产品; 4.5所供产品卫生标准须符合 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 准》; 4.6中标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2-3 种水产品兽药残留合格 检测报告; 4.7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4.8水产品包装标识:符合 SC/T3035-2018 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4.9 标签标识:有产品名称;有厂名厂址;有生产日期;有净含量;有标准 代号、质量等级;有保质期、贮藏条件。 ★以上标准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标准。 袋或 公斤 服务 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自己的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2.中标人应遵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动 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采购 人和具体使用单位将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在供货期内对中标人供货的质量、价 格、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中止供货协议,并要求投标人 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 4.中标人须配合使用方做好各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工作。 配送 要求 1.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质量等方面要求配送到各使用单位。配 送所需食材应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2.中标人使用的配送车辆必须为食材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货物共同或交叉 使用,做好食材交叉污染预防工作,每次供货前车辆、周转箱须进行消毒。 3.每车配备不少于一名跟车人员,负责搬运、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配送人 员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4.配送时间要求:具体以使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食材供货,须提前一日与 使用方确认第二日配送食材品种数量,食材配送当日还应及时与使用方确认 食材数量,并根据使用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食材补货、调换等后续工作。 5.食材调换时限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食材配送、补充、调换要 求后,须在 1小时之内完成。 6.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配送最低数量或最低配送金额等门槛要求。 7.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 须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注: 2.1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2 本项目为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配餐服务供货商或生产企业入 库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本次采购分 2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非转基因、非进口、非冷链食品。 2.4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 策: 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 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详 见投标人评分标准)。 2.4.3 投标人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 子文档。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6.3.其他技术及商务要求: 6.3.1 所有产品必须满足最低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可选用不低于以上标准要求的产 品。 6.3.2所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若达不到上述标准,招标人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 被相关部门检测出达不到相关标准或者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或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6.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如发生质量事故,除承担采购 人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合理间接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配送每批次产品的正规检验合格报告; (3)成交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伍,配 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免费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 (4)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定期询价,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价格未低于同期、同 类、同质出厂或市场及超市价格所报优惠,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货款结算时,供应商须出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并保证税务发票的明细与供货 内容完全一致,收款人名称和发票印章与采购合同完全一致,且货款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 直接支付到采购合同中收款方银行账户。 (6)供货期内,教体局将会同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按照《2018 年国家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样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抽检产品质量标准低于合同和公告约定的标准(含重量不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督管理办法》标准),每次扣除质量保证金一万元,并限期整改,同时增加一次质量检测,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逾期不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没收其质量保证金,并将其违约行为报政府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7)供货商供货不及时、出现不能按需供货、擅自更换供货产品品牌品种或服务态度 采购人不满意,教体局及学校根据情况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供货通知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9)不合格产品退换机制: 供货产品不符合合同或清单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1小时内退换完成, 以保证学生按时用餐的需要。 (10)应急补充供货机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中标人违反供货商管理办法被暂停或取消服务资格的、中标人无法正常提供供货服务 的,可由招标人指定所供同类食材其他供货商进行供货,保证学生按时用餐需求。 (11)建立统一平台,实现原材料统配和全程监管。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纳 入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学校在平台入驻厂商中自主选择供应商。建立配送单位 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招标采购的重要参考,对评价不合格的要坚 决终止供货合同;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除移交相关部门 处理外,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终止供货合同,不得再次参与管理平台招标。 6.4.验收标准要求 (1)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 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高于以上标准,则按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执行。上述列表中 执行标准如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供货时提供所供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 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水(海)产品在配送时要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 各包中标单位供货时须对每批次供应的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 (3)每个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所需食品用量,中标单位不得以采购数量不足或 者其它任何原因不给学校配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无论学校每次采购数量多少, 只要接到学校的供货通知,投标人均应按照所报配送方案无条件为学校供货。 (4)为保证质量及价格透明度,投标人所供货物须均为市面销售产品,不得提供专供或 特供产品。 (5)货源渠道要有保障,食品安全溯源要有体系。 (6)投标人配送要有保障。 (7)供货数量计量要精准。若发现不准确,发现一次将十倍罚款,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 合同。 (8)所供货物的质量与价格要匹配,不得以次充好。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供货商管理办法 宁阳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保障全县中小学校营养午餐工作均衡发展,规范全县中小学大宗食材供货服 务管理,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宁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我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 供货商,并结合招标要求签订书面服务合同。 入围供货商根据合同内容开展我县中小学食堂所用食材的大宗供应工作。 第二条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供货商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国家食品安全标 准等规定要求,进行食材供应、完成食品索证索票相关工作。严禁配送食物成品、转基因 食品或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品、食用油类及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用产品。 第三条 建立报价、采购和供应台帐。各供货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统一固定格式的食材报价 材料报送到指定邮箱,未按时报送的食材价格将按照上次报价乘以中标折扣率执行。食材 报价须严格按照中标折扣率执行。确定专人负责送货,送货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供 货清单,供被服务单位进行货物质量、数量的核准,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供货商每月10号前将上月纸质结算明细(加盖公章)及电子版送管理部门存档。 第四条 供货商须有完善的应急预案,遇到特殊情况,接到被服务单位通知立即做出响应, 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处理完毕,确保学生能够吃上当日午餐。 第五条 供货商在服务期内须接受管理部门及被服务单位对其相关经营场所的实地 查看。宁阳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供货商生产、加工、仓储基地进行走访调研、实地考 察,对于提出的整改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立即做出整改。若存在与招、投标文件不 符的情况,立即停止供货,追究其虚假投标等法律责任。 第六条 供货商在服务期内须接受管理部门及被服务单位对食材价格质量、配送服务、食材 调换次数等内容的月度考核(考核表后附)。月度考核分别由管理部门及被服务单位填写, 其中管理部门占考核总分的60%、被服务单位占考核总分的40%,月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 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合格。月度考核等级为一般、合格的 供货商,须在次月10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加盖公章的书面整改材料。 对月度考核等级不合格的供货商进行约谈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明确整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改完成期限。月度考核累计出现两次不合格,供货商须立即停止供货进行整改,整改完成 后向管理部门提出恢复供货的书面申请,得到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供货。 第七条 供货商在服务期内出现月度考核一般及以下、被服务单位投诉以及管理部门到学校 或供货商生产场所实地考察中发现的未按服务合同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 列入中小学大宗食材供货商不良行为记录。 第八条 服务期内因供货商供货原因,导致被服务单位无法正常供餐,供货商须作出经济赔 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期内如因供货商提供食材质量问题或配送服务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供货商须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第九条 对食材质量有争议,主管部门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 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配送资格, 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宁阳县教育体育局大宗食 材配送活动: 1.一学期内,在供货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接到3次投诉或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 经查证属实; 2.一个月内,出现3次因供货商原因(缺斤短两、规格不统一、食材质量较差等情况)进行 食材调换,且查证属实; 3.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 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供货期间的食材价格未按投标时承诺的折扣率执行; 5.擅自更换与被服务单位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 6.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 7.未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按时向被服务单位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 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 8.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帐资料与局属学校台帐不符; 9.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向管理部门、被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行贿 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0.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11.将食材配送工作进行转包或分包; 12.在食药、卫生、防疫等监管部门抽样检测工作中出现所供品类的不合格产品; 13.实地查看过程中发现存在与招、投标文件要求不符情况; 14.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 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标主体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须承 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有权对上述管理办法进 行修订完善,供货商须遵守制订完善后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商月度考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姓名: 考核时间: 供货商名称: 填写要求:优秀为 10 分,良好为 8 分,一般为 6 分,差为 0 分,在表格相应的位置打√。 本月食材调换 情况 未 调 换 ( ) 调 换 一 次( ) 调 换 二 次( ) 调 换 三 次( ) 食材调换情况学校须如实填写,不计入总分,根据供货商管理办法进行后 续处理。 对上述反映问题 的情况说明 所供食材 配送服务 考核 内容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差 考核 内容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差 考核 内容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差 食 材 质 量 是 否 满 足 学 校 要 求 是否 按要 求提 供索 证索 票材 料 是否 按照 学校 要求 时间 配送 食 材 价 格 是 否 按 中 标 折 扣 执 行 是否 建立 供货 台 账、 按月 完成 对 账、 结算 工作 是否 按时 签订 服务 合同 食 材 规 格 是 否 符 合 学 校 要求 是否 按照 食材 类别 专车 配 送、 安排 跟车 人员 服务 团队 人员 稳 定、 服务 响应 及时 周到 本 项 得 分 本项 得 分 本月 总 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对食材配送工作 的意见及建议 本月考核等级 大宗食材供货商月度考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姓名: 考核时间: 供货商名称: 提交材料 报送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食材报价提报时间 食材价格是否按中标折扣执 行 提交月度供货明细 提交其他材料 本 项 得 分 本项 得 分 本月 总 分 填写要求:优秀为 10 分,良好为 8 分,一般为 6 分,差为 0 分,在表格相应的位置打√。 食材报价更改情 况 未 更 改 ( ) 更 改 一 次( ) 更 改 二 次( ) 更 改 三 次 ( ) 食材调换情况学校须如实填写,不计入总分,根据供货商管理办法进行后 续处理。 对上述反映问题 的情况说明 对材料报送工作 的意见及建议 本月考核等级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中小学大宗食材供货商不良行为记录表 供货商名称 供货类别 供货商不良行为摘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货商整改 情况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涉事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障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7.1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投标人名称 总报价 0 元 投标优惠率 投报优惠率 %;(大写: ) 服务期限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中“出厂价或市场价”是指所提供货物的全部费用的报价。 2、投标报价应和报价明细表相一致。 3、投标优惠率:投报优惠率(百分比)=(市场单价-政府采购单价)/市场单价×100%。 例如:货物市场单价为10元,优惠率为10%,本次政府采购单价为9元。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投标报价明细表 所投标包: 供货产品目 录 品牌 产地 规格 单位 出厂价或 市场价 (元) 价格折扣 率(%)(每 包只报一 个折扣 率) 供货 价 (元) 宁阳城区销 售商店 … … … … … … … 注:1、请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生产及经销情况认真填写本明细表,采购人根据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产 品与入围投标人签订入围服务合同,报价明细表中未填报的产品不得供货。 2、所供产品价格可随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变化,若价格调整须根据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 规定执行。本表格可依样扩展,表中“出厂价或市场价”是指所提供货物的全部费用的报价。 3、价格折扣率(%)=100%-投报优惠率。 4、投标报价明细表所列商品出厂价或市场价及折扣后供货价均不能作为乙方供货价格依据,仅作优 惠率核定之用。 5、乙方实际供货单价以本地主要出厂价或市场价及甲方(具体使用单位)考察价格为准,以成交优 惠让利率为合同主要标的。 投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报价汇总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报价汇总表(如有时) 序 号 货物及服 务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小型、微型企 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合计 合计 1 2 监狱、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报价总计 附注: 1、填入的内容必须是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 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同时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产品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3、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 时不对其提供的服务货物产品给予评审价折扣。 备注:将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如有时) 序 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认证证书编号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 附注: 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号 的产品。 2、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否则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标委员(采购小组)不予 认定。 4、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 备注:将电子版 word 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如有时) 序 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认证证书编号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 附注: 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不加★号的节能产品; 2、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否则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标委员(采购小组) 不予认定,将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 4、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 备注:将电子版 word 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时) 序 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认证证书编号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1 2 总价(元) 附注: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 产品。 2、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表后须附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否则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标委员(采购小组)不予 认定,将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 4、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 备注:将电子版word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7.2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商务文件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投标函(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5); 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7); 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8) 8、财务状况(见附件9);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0);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附 件11); 11、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12、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2: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 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 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 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 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 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 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3: 投标函 (招标人)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 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 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 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 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 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将经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的原件扫描件制作(大小控制100KB左右)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5: 拟为本项目指定的服务人员概况表 项目名称: 姓 名 职务 资格证书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 担过的项目 劳动合同 编号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6: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采购单 位联系人及 电话 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7: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则电子版 word 制作完成,投标单位盖章后扫描 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则电子版 word 制作完成,投标单位盖章后扫 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同时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大小控制 100kb 左右) 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 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电子版 word 制作完成,投标人盖章 后扫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2)同时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大小控制 100kb 左右) 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如投标人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9: 财务状况 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或者2021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 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 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 他财务状况报告。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7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0: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缴纳增值 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若供应商前一段时间内没有纳税时,可提供0报税申报表。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8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9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3)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6)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7)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①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②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根据评标办法自拟。 ○3 将电子版word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0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7.3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1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技术文件目录 (1)货物清单(附件12); (2)技术偏离表(附件13); (3)服务响应表(附件14); (4)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15); (5)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产品溯源措施;; ②产品质量; ③供货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 ④服务方案; ⑤服务保证措施; ⑥应急预案; ○7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2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2: 货物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备注 1 2 3 4 5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3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3: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注: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 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4: 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5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附件15: 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水(海)产品二次招标(B 包)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6 联系电话:0538-6088868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产品溯源措施;; ②产品质量; ③供货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 ④服务方案; ⑤服务保证措施; ⑥应急预案; ○7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将电子版word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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