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包、第6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022021CCS00032(SXHXC2021036)
项目名称: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包、第6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183900元(第4包:103500元;第6包:80400元)
采购需求:
( 1 ) 本次采购共2包
(2)采购内容:
第4包: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抽检服务;
第6包:燃气灶具、儿童用品、婴幼儿服装抽检服务。
(3)抽检服务地点: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4)抽检服务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合同履约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10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33号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4-85180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1010室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4-2039390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4.6包】.doc
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6包
项目编号:1407022021CCS00032(SXHXC2021036)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 榆次区市场监督局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 期:2021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6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27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榆次区市场监督局的委托,就其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6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6包
2.项目编号:1407022021CCS00032(SXHXC202103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预算总金额:183900元(第4包:103500元;第6包:80400元)
6.采购需求:
6.1本次采购共2包
6.2采购内容:
第4包: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抽检服务;
第6包:燃气灶具、儿童用品、婴幼儿服装抽检服务。
6.3抽检服务地点: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6.4抽检服务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须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09-23至2021-09-28 23:59: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4.文件售价:0元(开标前计取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格式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须加密后再上传,提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2.2纸质响应文件: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
1.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磋商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10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开标现场供应商需携带笔记本电脑、CA数字证书到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
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注:因疫情影响,开标当日报名供应商仅允许派1名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委托代表须出示绿色健康码方可进入现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未佩戴口罩者、体温发热者禁止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33号
联系方式:0354-8518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1010室
联系方式:0354-203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4-2039390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名称 |
编列内容 |
|
项目名称 |
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 |
|
采购人 |
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1010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54-2039390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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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本次采购共2包 第4包: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抽检服务; 第6包:燃气灶具、儿童用品、婴幼儿服装抽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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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服务期限 |
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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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服务地点 |
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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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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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抽检工作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 |
|
合格 供应商 |
资质条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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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之时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 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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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答疑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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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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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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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元/包(各供应商根据各自所报分包情况缴纳相应数额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由单位基本账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方式提交,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于报价文件中,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收款单位: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晋中市分行 帐 号:146743145816 行 号:104175006917 注:汇款时请备注第 包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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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10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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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壹份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及电子版壹份(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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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的组建 |
评审专家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自行抽取 |
|
磋商结果公告 |
||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 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6包的全过程。
2. 定义
2.1“采购人”指 榆次区市场监督局。
2.2
务wuolengyun 8401 34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指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磋商响应文件”即报价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国家相关部门所核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须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答疑会。如果召开磋商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会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磋商响应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2)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须加密后再上传,提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纸质响应文件: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U盘)。
(3)资格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和需要其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8.2 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文件
磋商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金(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商务及技术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近三年内同类行业经验(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人员配备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设备配置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检测场地
采样车辆
抽检服务方案
各项承诺
各项保障措施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3)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属于)
账户信息函(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3.1电子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的“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2)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或人员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8.3.2纸质响应文件
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规格为A4幅面,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U盘)。
8.4 投标保证金
8.4.1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元/包(各供应商根据各自所报分包情况缴纳相应数额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由单位基本账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方式提交,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于报价文件中,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收款单位: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晋中市分行
帐 号:146743145816
行 号:104175006917
注:汇款时请备注第 包保证金
8.4.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8.4.3在磋商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保证金电汇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8.4.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交回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5 磋商报价
8.5.1 磋商报价应当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供应商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
8.5.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等。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8.5.3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
8.5.4 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8.5.5 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8.5.7 6 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合理解释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中*号条款为强制要求,如不满足,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9.4报价一览表内容为报价仪式上所用,必须按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时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成交人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CA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11.3纸质响应文件的封皮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皮下方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封皮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按山西政府采购网的要求进行加密。
12.2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磋商纸质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递交截止时间
13.1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回执,提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回执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13.2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多次上传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程序
15. 组织开标程序
15.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15.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15.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网要求在有效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6.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并独立开展磋商工作。
16.3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组织磋商程序
17.1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
17.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17.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17.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
17.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7.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17.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
18.磋商响应文件审查
18.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磋商小组须对各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具体审核内容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8.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审核内容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9.磋商
19.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说明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9.3磋商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4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19.5磋商小组依据审核结果,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如有需要可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0.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章的;
20.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0.5法律、法规和磋商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6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21. 最终报价
21.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开启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21.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须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且作为不变的最终报价。
21.3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2.评审
22.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2.2 综合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综合评价、行业经验、检测场地、采样车辆、人员配备、抽检服务方案、各项承诺、各项保障措施。
2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4评审细节
评审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
资格性审查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2 |
资质证书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3 |
纳税凭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4 |
社保缴费凭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5 |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6 |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7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 |
合格与否 |
|
8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合格与否 |
|
符合性审查 |
1 |
法人授权书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2 |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3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4 |
采购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5 |
报价是否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合格与否 |
|
6 |
抽检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
7 |
报价文件的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合格与否 |
|
8 |
报价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与否 |
评分标准及办法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做为评标基准,其分值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分。 注:属于享受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条件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0-10 |
2 |
资信商务 |
综合评价 |
标书制作规范,整体美观、整洁,内容符合要求、完整齐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制作,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各项问题做出积极响应,陈述主要内容条理性强、简洁明了、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
0-3 |
行业经验 |
截止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取得的抽检类行业经验,每提供一份合同计1分,最高10分。 开标现场带合同原件备查 |
0-10 |
||
企业资信 |
报价单位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计2分,满分6分。 开标现场带证书原件备查 |
0-6 |
||
报价单位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AAA级重质量守信用企业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AAA级重服务守信用企业、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计1分,满分6分。 开标现场带证书原件备查 |
0-6 |
|||
3 |
技术 |
人员配备 |
报价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1人计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有1人计2分;最高20分。 (注:人员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花名或其他证明材料) 开标现场带原件备查 |
0-20 |
检测场地 |
报价单位有满足检测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检测场地,面积在3000㎡(包括3000㎡)以上计5分;面积在1000㎡(包括1000㎡)-3000㎡的计3分;面积在1000㎡以下的不计分。(自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租赁房产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
0-5 |
||
采样车辆 |
报价单位配备充足的采样车辆,自有采样车辆2辆及以上的计5分,租赁采样车辆2辆及以上的计3分。(自有车辆须提供报价单位名称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0-5 |
||
抽检服务 方案 |
(1)报价单位应提供完成本次抽检任务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人员调配、工作流程、工作进度、设施设备、档案管理等内容(0-10分) (2)报价单位应提供完成本次抽检任务的实施方案,包括检验反馈、披露以及后续技术支持等方面(0-5分) (3)检测实验室布局合理,不同检验功能区域相对独立,样品储存区域与抽检量相适宜(0-5分) (4)本次抽检所需的采样设施设备齐全,具备满足本次抽检要求的实验设备(0-5分) |
0-25 |
||
各项承诺 |
(1)派驻检测人员承诺(0-1分) (2)服务时效性承诺(0-1分) (3)抽检结果真实准确承诺(0-1分) (4)样品快速送检能力承诺(0-1分) (5)检验方法合法合规承诺(0-1分) |
0-5 |
||
各项保障 措施 |
(1)采样保障措施(0-1分) (2)运输保障措施(0-1分) (3)储存管理保障措施(0-1分) (4)检验方法保障措施(0-1分) (5)应急响应措施(0-1分) |
0-5 |
22.5分值计算及排序:
(1)由磋商小组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
(2)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
(3)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单位。如遇综合得分相同时,最终报价低者成交;综合得分及报价分值都相同时,抽检服务方案优者成交。
22.6政府采购政策:
(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2)涉及正版软件的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
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
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评审结果得分排序确定各分包成交单位。
24.评审报告
24.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24.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采购项目的终止或取消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26.磋商过程保密
26.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成交人公示
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
28.成交通知书
28.1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线下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30.成交服务费
30.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若成交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0.2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与投标保证金不得互抵。
六、授予合同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补充和依据。
31.2 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1.3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改变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
七、保密和披露
32. 保密
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披露
3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4.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4.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4.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4.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4.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4.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4.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11)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12)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4.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磋商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产品、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第4、6包
2.采购内容:
第4包: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抽检服务
产品类别 |
产品细类 |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批次 |
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饮水口杯 |
外观、气味、稳定性(液体产品)、总活性物含量、pH、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1%溶液中以砷计)、重金属(1%溶液中以铅计)、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
GB/T 9985-2000 |
20 |
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一次性 餐饮具 |
异嗅、外观结构、容积、偏差、负重性能、跌落性能、盖体对折性能、耐温性能、漏水、性感官、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 |
GB18006.1-2009 |
15 |
建筑材料 |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
横肋高、肋间距、内径允许偏差、重量偏差、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伸长率、弯曲性能 |
GB 1499.2-2018 |
10 |
热轧光圆钢筋 |
直径及偏差、不圆度、重量及允许偏差、化学成分、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 |
GB/T 1499.1-2017(需提供牌号) |
10 |
|
合计 |
55 |
第6包:燃气灶具、儿童用品、婴幼儿服装抽检服务
产品类别 |
产品细类 |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批次 |
燃气灶具 |
家用燃气灶具 |
火焰传递、离焰、熄火、火焰均匀性、回火、熄火保护装置开阀时间、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一般结构、保温材料、外观(外形)、灶结构、灶脚、灶结构(锅支架) |
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 |
10 |
儿童用品 |
毛绒玩具 |
燃烧性能、活动关节的装配牢度、活动关节功能、缝纫拼缝及布绒牢度、缝纫质量、成品外表、破洞、露底布、表情装饰线、填充物 |
GB/T 9832-2007 GB 6675.3-2014 |
10 |
儿童服装 |
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 |
GB/T 31900-2015 FZ/T 73045-2013 |
16 |
|
婴幼儿服装 |
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 |
FZ/T 81014-2008 |
16 |
|
合计 |
52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XXX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组织了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条款
1、服务名称:
2、服务内容:
3、服务地点:
4、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价格条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本合同总价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成交金额的10%。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服务费用: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支付:
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履约进度将服务费支付至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第四条 服务考核验收
1、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4、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
5、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五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须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考核标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提供服务必需用品,与乙方负责人保持沟通,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2)组织服务考核验收,并及时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最终承诺服务,符合行业标准。
(2)保证服务的质量标准,严格依据磋商文件及合同相关承诺等执行。
(3)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服务期内保证人员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经考核后不达服务标准的,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0.5%-1%。
3、乙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如乙方所提供服务不达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处罚的,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5、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存档各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磋商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收款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须知条款规定的内容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否则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否则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封皮(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情况:第 包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资格文件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有效的营业执照
6.特定资质:
(1)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须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7.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9.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10.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2.投标保证金
商务及技术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
2.近三年内同类行业经验
3.人员配备
4.设备配置
5.检测场地
6.采样车辆
7.抽检服务方案
8.各项承诺
9.各项保障措施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属于)
3.账户信息函(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资格文件
磋 商 函(格式)
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关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的(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决定响应如下:
1.我们愿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时起至公布成交人之时止。如我方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4.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同意贵方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人名称及采购项目)采购事宜。签署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我 (姓名) 系 (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磋商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
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有效的营业执照
特定资质:
(1)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须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
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格式)
山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愿提供投标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做出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a报价单位在开标后撤销投标;
b.报价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附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注:汇款时请备注第 包保证金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及技术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 址: 电 话: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职工总人数:
(6)管理人员人数:
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近三年内同类行业经验(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简要描述 |
项目金额 |
项目合同起止时间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人员配备(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证书等级 |
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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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如本表不能满足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