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运动件部餐饮服务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标段名称:2021年运动件部餐饮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服务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地点(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一路以北)
2.3服务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止,期末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 分值≥90分自动顺延一年(见招标文件附件:餐饮外包服务评价及评分表),最多顺延两次。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管理费55%(预估人数600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国家或政府专门机构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的复印件)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018-2020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每年的利润总额均不得亏损;
2)投标人2020年的税务评级为B级及以上;
3)投标人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4)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2020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官方截图。(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承接的餐饮服务合同(单项合同含税金额300万元及以上)至少1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未注明总金额,须提供结算发票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证明合同金额的凭证,否则业绩无效。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后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至少提供姓名和团餐管理工作经验,以及2021年2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2)厨师至少三名持有专业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其中至少一名持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和2021年2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面点师至少一名持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和2021年2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4)现场配备至少一名营养师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和2021年2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5)提供不少于12个人的专业队伍,平均年龄不得高于45岁,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是作为总公司的授权代表履行投标义务。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2)分公司未能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独立投标且后期独立履约,中标后招标项目由分公司独立完成,履约行为等相关事宜与总公司无直接关系,在此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资质证明材料,仅可使用分公司本身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2 20:00:00至2021-09-27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4 08:30:00,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
7. 联系方式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40069178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乐东路99号
商务联系人:宋万里
电话:0510-85014990-8564,13665113422
技术联系人:李凯
电话:15948751366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史少华
座机号码:0431-80531660
手机号码:15261663792
8. 投标人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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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20212019/01 | 2021年运动件部餐饮服务项目 | 服务 | 2021-09-22 20:00 | 2021-09-27 20:00 | 2021-10-14 08:30 | 【我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