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LY-JY-2021-109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溧阳监狱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一:蔬菜类
供应商名称:溧阳市溧城跑得快农副产品销售中心
供应商地址:溧阳市溧城镇永平街道601号五区三幢112室
成交金额:下浮率16%
标段二: 咸菜类
供应商名称:溧阳市天目湖阳春百货商行
供应商地址: 溧阳市天目湖屏峰花园2#楼9—10房
成交金额:下浮率65%
标段三:豆制品类
供应商名称:句容市晓凡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句容市华阳镇华阳南路葛仙小区21幢
成交金额:65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类名 |
品名 |
需求量(公斤) |
单价 (元/公斤) |
豆制品 |
豆腐干 |
35000 |
5.8 |
油炸豆腐果 |
20000 |
9.4 |
|
百叶 |
35000 |
7.6 |
五、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薛风雨、洪正考、李林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代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溧阳监狱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社渚农场
联系方式:0519-8759339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华
电话:0519-87593394
江苏省溧阳监狱
2021年9月23日
江苏省溧阳监狱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交易文件
一、项目名称: 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Y-JY-2021-109
三、交易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经销资质;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五、项目概况及供货要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采购物资约为一年用量,详见附件1《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1、供货期限:一年,自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溧阳监狱本部监区和社渚监区两个关押点大伙房。
3、运输方式:供货方按采购人供货通知单要求按时送至各关押点大伙房,运费及运输风险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4、运输设备要求: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绿色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相关要求,运输冷冻、冷鲜、豆制品的设备应具备一定的制冷能力以及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每部车辆需有电子温度监测装置,运输时应当使用温度<10℃的密封专用冷藏车辆或者设施、并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使用敞篷车。
5、质量要求:投标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另行规定的质量要求,蔬菜类每批次品种需提供相关资质部门出具的农残检测检验报告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豆制品类、咸菜类提供相关资质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详见附件1《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6、送货品种、规格、送货数量以及送货时间等均以狱政管理支队下发采购通知单为准,蔬菜类原则上每周送货2-3次,咸菜类原则上一至两周送货一次,豆制品类原则上每周送货一次。
六、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江苏省溧阳监狱企管部孙明华,联系电话:0519-87593394。
七、报价要求:
1、蔬菜类每周定一次价,所有品种的蔬菜均以常州市凌家塘每周一的中间批发价为基准价格,报价统一按基准价格进行上浮或下浮确定;
2、咸菜类以溧阳大润发超市预包装类咸菜零售价为基准价,填报下浮率;基准价以狱政管理支队下发采购通知单日期的前一天溧阳市大润发门店所需物资零售价为准;
3、报价为含物资、运费、税费等的最终价格;
4、对报价单中所列的三类物资可以按许可经营范围选择一类或多类报价(其中若竞标标段三豆制品类,报价必须报全);
5、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八、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
4、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5、质量承诺书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及报价单位名称。
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9月22日下午3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单位:江苏省溧阳监狱企管部(社渚农场机关楼一楼108室,导航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社渚农场幼儿园)。
联系人:孙明华
联系电话:0519-87593394。
十、确定成交人办法:
1、蔬菜类以每周一凌家塘中间批发价为基准价格,具体以基准价格的上下浮率为评标依据,以下浮率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为每周周一凌家塘的中间批发价*(1-下浮率)或中间批发价*(1+上浮率)。
2、咸菜类以溧阳大润发超市预包装类咸菜(不含促销价)为参照价,以参照价的下浮率为评标依据,以下浮率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为狱政管理支队下发采购通知单的前一天溧阳大润发同类物资挂牌零售价*(1-下浮率);
3、豆制品类以最低总价确定供应商;
具体送货品种、规格、送货数量以及送货时间等均以狱政管理支队下发采购通知单为准。
十一、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4《合同主要条款》。
十二、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 20日前,根据上月结算总额,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按月结算,次月付款,发票抬头需与招标单位相符。
附件1《江苏省溧阳监狱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附件2《江苏省溧阳监狱2021年10月-2022年9月大伙房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附件3《质量承诺书》
附件4《合同主要条款》
溧阳监狱交易办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