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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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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06-4015室号

联系方式:17862919863

二、采购项目名称: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ZH-JNCG-202133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0216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人被执行人证明;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3日09时00分至2021年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卞工 联系方式:1786291986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021-9-13上午9:30招标文件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1).doc

目 录

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

福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ZH-JNCG-2021336

采购单位: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一、总 则 5

二、磋商文件 7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8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1

五、磋商 12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15

七、合同的授予 19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五章 附件 22

采购人: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06-4015室号

  联系方式:17862919863

二、采购项目名称: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ZH-JNCG-202133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0216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人被执行人证明;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2日 至 2021年9月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3日09时00分至2021年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卞工        联系方式:1786291986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SDZH-JNCG-2021336

3

采购人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采购预算

13.0216万元,投标报价必须在预算以内报价;等于或者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标书(废标)处理。

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

8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9

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10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10日

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

12

投标文件份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共分 1 册,分别为: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在2021年x月x日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

1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6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方式为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17

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19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采购与招标网)。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磋商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报价有效期

6.1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8.基础资料提供

8.1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采购与招标网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采购与招标网的通知为准(若在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5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0.6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供应商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报价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注:若无固定格式,则须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目录

商务部分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报价一览表;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以往前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磋商文件其它部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其它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包括:供货、修改、退换、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相关措施等;

报价货物说明:供应商应对拟投报的货物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说明、产品样册、检测报告等;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做出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3唱价密封袋

12.3.1为方便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唱标单》,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价密封袋”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唱价密封袋与报价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标。

13.报价说明

1)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供货范围内的产品详列清单,说明产品的名称、品牌、厂家、规格、单价、数量、合计等内容。

2)报价为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应包括产品、货物的检验、包装、人工、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等的全部费用。

3)“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

4) 磋商时,《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公开报价一览表》为准。

5)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7)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4.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2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3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报价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以A4纸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4.6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4.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报价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4.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报价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5.报价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报价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6.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10)

16.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

16.2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6.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条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报价文件原封退回

16.4如果报价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6.1款、16.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报价文件的提交

1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18.报价截止时间

19.1投标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

1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迟交的报价文件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20.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0.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0.4在报价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

21.开标会议一般规定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会议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会议时,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22.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未按本须知第16.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报价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则以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先后顺序为准,投标报价时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提交的报价人资料将被拒绝。

23.磋商小组

23.1开标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报价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4.1开标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磋商步骤: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规定密封的;

(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合格条件的;

(5)技术文件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9)逾期送达的;

(1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未参加磋商仪式的;

(11)扰乱磋商仪式会场秩序的;

(12)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13)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不保证接近基准值的供应商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

(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按最终得分确定中标或预中标人。

(2)磋商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

(3)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预中标人或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果中标人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则取消中标资格,然后确定得分第二名的投标单位成为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4)确定中标人的,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最终中标人。并按有关规定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考察中如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a供应商注册资金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虚假的。

b供应商相关资质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虚假的。

c供应商业绩有一例或一例以上虚假的。

d供应商业绩有一例或一例以上不良记录的。

e供应商售后服务有一例或一例以上不良记录的。

f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g其他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况。

评分细则

项 目

分值

评分细则

报价部分

4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技术

部分

(60分)

产品质量、

20分

结合投标人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所报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且设备较好的:16-2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细微偏差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11-1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一定偏差但尚能使用勉强能够被接受的:5-10分;偏差较大不能使用的:0-4分。

供货服务方案

10分

方案设计、保证措施,。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售后

服务

20分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打分。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对本项目自主承诺故障处理方案、售后服务维修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情况。好:16-20分;较好:15-8分,差:7-1分。

对投标文件评价

10分

标书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是否清晰、描述是否准确等打分,分三个等级,完全响应招标文件10-7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良好得6-4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差得3-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评审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寻求其他外部资料。

(2)本《综合评分法细则》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分数列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

(5)技术标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酌情打分;合格供应商技术标的有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F=(T1+T2+…+TN)/N,其中:F-为合格供应商技术标的汇总得分,T-为评委所给的分值,N-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6) 评委打分超出评分标准的为无效打分。

(7)本次评标办法涉及的打分须投标人提供原件作为评审依据的,原件单独递交,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的不予接收;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须保持一致,字迹清晰。

2、优惠政策

(1)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小微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有前述四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

七、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9.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

29.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息退还,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30.成交通知书

30.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成交结果。

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其他

32.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32.2本项目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2.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32.5无论中标与否,已领取标书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项目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3、交货地点:祥龙花园社区(后李家白龙汪村)

4、招标内容:涉及月饼、面粉、纯花生油、鸡蛋等内容,详见清单。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7、本项目最高限价13.0216万元;高于或等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清单内容说明:


2021年后李家白龙汪村村民中秋节福利采购清单

名称

技术要求和规格

品牌或生产厂家

数量(份)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月饼

特制一等植物油,五仁、水果

5斤/箱

397

面粉

特制一等小麦粉

10kg/袋

397

花生油

一级压榨花生油

5L/桶

397

鸡蛋

5kg斤/箱

397

合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 购 合 同

(货物类范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

(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人民币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于 日以前交货。

2、交货地点: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

1、设备到货后,甲方和乙方 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质量状况和数量,视为初验,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设备运行 个月后第一周进行中验,设备运行 个月后第一周进行终验,并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主张权利。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合同生效。

十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迟付货款,每迟交一天,按逾期应付金额每日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迟交一天,按延期交付货物总额每日1%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6、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

7、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提交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

1、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

2、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设备数量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成交时的单价。

十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采购代理机构2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第五章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报价文件数量。

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投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

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投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

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错、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

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七、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招标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

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贴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公 开 报 价 一 览 表

(本表除响应文件内包含外,另单独密封一式三份)

项目名称:

名 称

数量

报 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总 报 价

小写:

大写:

注:

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报价含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至最终用户);

3、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日

明 细 报 价 表

(本表无需单独密封,但需放入响应文件中)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厂家

规格

材 质 及 枝 术 要 求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注:

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报价含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至最终用户);

3、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驻临沂市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备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1)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总价

签订合同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