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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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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一、项目编号: JSTHCG2021-26

二、项目名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职工餐厅建筑面积2800平米,分布在三个楼层,一楼为厨房区域,二楼和三楼为餐厅区域。主要内容为: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配送、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不限 / 最终报价:6178590(元) 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坤路6-8号东面一楼 91320205557070882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职工餐厅建筑面积2800平米,分布在三个楼层,一楼为厨房区域,二楼和三楼为餐厅区域。主要内容为: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配送、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符合采购人考核规定 24个月 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英,钱晓静,汤丽娟,徐惠强,陈学东,杜娟,朱宏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标段中标价格为计费基数,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招标类费率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661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

联系方式:0510-81891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联系方式: 0510-882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飞飞(经办人)

电 话: 0510-88226300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公开招标文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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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开招标文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

附件下载: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JSTHCG2021-26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

五.合款(格式)

六.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JSTHCG2021-26

采 购 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3

项目概况: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职工餐厅建筑面积2800平米,分布在三个楼层,一楼为厨房区域,二楼和三楼为餐厅区域。主要内容为: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配送、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服务期限:24个月。(2021年10月-2023年9月);

服务地点: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服务费用:621.6万元;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餐饮业。

4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满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7:00时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0:00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9月3日16:00时,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投标单位。

7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09:0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0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09:30时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1

定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2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1正2副;暗标1正5副;另提供电子投标文档光盘一份(包含明标文件及暗标文件)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2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费飞飞

联系电话:0510-88226300

电子邮件地址:1522911808@qq.com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回函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投标人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明标、技术暗标两部分组成(分别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电子光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明标部分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③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⑥ 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⑦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 被授权委托人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 2月-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⑩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项目人员配备表

6、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投标人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暗标部分包括:(服务方案)

1、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及整体设想,管理服务体系,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

2、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3、日常管理流程图:(每个流程节点落实到人,人员配置及分布合理程度);

4、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

6、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

7、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8、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9、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0、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

11、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

(六)投标报价说明:

1、本项目总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服装、培训、福利、高温费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2、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明细的子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每一报价明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与暗标分开制作、各自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明标部分一正二副,暗标部分一正五副,光盘一份。投标人应将明标部分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部分正本”、将明标部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明标部分副本”; 技术文件(暗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标暗标部分正本”、将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技术标暗标部分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光盘”。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暗标编制、装订要求:

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暗标的封面、封底和装订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统一样品,封面和封底采用样品的格式 ,铁皮夹两长脚朝上靠左侧装订;

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网络图、平面图、进度表可用A3纸单面黑色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

10.投标费用自理。

(八)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资信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人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明显偏少(少于20页),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的。

38、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所投标段投标文件中的“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中标标段优先顺序必须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 开标、评标:

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2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开标工作程序

4.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4.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4.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4.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3 唱标

4.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4.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4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4.5抽取投标人暗标编号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封面上进行编号,技术标(暗标)正本不拆封。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5 评标工作程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5.1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1.2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1.3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5.2 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2.1 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2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明标部分签字确认,暗标部分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

5.4 比较与评价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5.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4.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收到询标内容后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4.3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正本不拆封,由专人保管。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5.4.4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人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人总分和最终排序。

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按投标人评价排列。

明标部分:

(1)投标报价 10分

(2)人员配置情况 19分

(3)投标人评价 15分

暗标部分:

(4)服务方案 56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明标部分:

(1)报价:(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备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a.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企业规模实行承诺制,由企业自行对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诚信确定自身企业规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证明其企业规模的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b.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注: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人员配置情况(19分)

以下人员填列到《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相关人员连续六个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或者提供的原件不齐全的不得分。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5分):现场项目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学历为大专(含)以上、并持有高级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持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加1分;同时持有高级营养配餐师证书的加1分;且具有8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加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学历证明、高级营养师证书、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经验证明材料。(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②厨师长要求(3分):厨师长持有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且具有8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验的得1分;同时持有高级营养配餐师证书的加1分;荣获市级及以上行政机关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有关的荣誉或表彰奖励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等。(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厨师要求(4分):持有三级(或高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持有二级技师厨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上述人员中同时持有营养配餐师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④点心师要求(4分):具有二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具有三级西式面点师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上述人员中同时持有营养配餐师的加1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⑤其他人员要求(3分)投标单位配置人员配有认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1名,并提供相应培训证书的得1分,如该内审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加1分;另投标单位配置的人员中有食品检验工且具有相应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评价(15分):

投标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①业绩(3分):2018年1月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的,有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或协议并附“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由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提供),所服务项目中有量化分级且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②体系认证(2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全部满足得2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荣誉(3分):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获得省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协会类)颁发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证明材料,得2分;获得市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协会类)颁发的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最多计取两个表彰,满分3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④应急能力(2分):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重大活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情况下与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由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提供),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⑤风险防范意识(3分):投标人近三年每年购买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⑥快速支持能力(2分):投标人在距服务地点合理范围内具有自主中央厨房运作的得2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与具备外送能力相配套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第二部分:暗标部分(服务方案) 56分

1、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8分);包括目标及整体设想,管理服务体系,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

2、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7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3、日常管理流程图(6分):(每个流程节点落实到人,人员配置及分布合理程度);

4、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分)。

5、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5分)。

6、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5分);

7、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5分);

8、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5分);

9、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3分)。

10、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4分)。

11、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4分)。

注: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偏少的(不少于20页),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2.所有证明材料做进投标文件,对于有原件备查要求的,同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转交给评标委员会,以备核实,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7. 评标说明

7.1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7.2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 在中标公示的同时,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

2.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履约,则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招标内容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招标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证。履约保证金应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退还,不计利息。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采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信用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标段中标价格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招标类费率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十七)其他:

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附件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投标人所报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 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报价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不得有负偏离:

一、项目基本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报价单位可对采购单位实地情况进行查看,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1.服务地点: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2.服务时间: 24个月。(2021年10月-2023年9月)

3.服务费用:约621.6万元

4.具体要求:

(1)名称:餐饮服务外包,开餐天数为工作日/年,周一至周五每天满足800人,合计约1100餐次(含早、中、晚餐左右)的就餐服务。

(2)人员要求:本项目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33名。其中,现场经理1人,厨师长1人,厨师6人,点心师2名,小餐厅服务员1名,服务主管1名,仓管兼文员1名,捞面师1名,切配领班1名,帮厨阿姨18名。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岗、定薪,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无锡最低保障工资。

(3)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税金、商业保险、福利费、高温费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不可竞争费用),须按项目总配置人数计算,投标总价不得低于上述相关费用的合计,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员工工资体系、绩效奖励体系。通过评价薪酬体系考评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内的工资水平标准而且具有可操性及合理性。

(5)岗位要求:所有人员持食品安全健康证上岗,实行现场经理负责制。

(6)报价单位中标后,采购方根据中标方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6)采购单位供应中标人员工用餐。不提供员工住宿、交通等条件。

(7)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8)中标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负有政治思想、日常表现、业务技术、健康状况的审核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并经过岗前专业培训,并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

(9)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人书面上报,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如中标人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0)厨杂、餐具等用品允许中标人每年有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中标方承担

(11)采购单位不承担中标人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报价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偏离请于服务偏离表中说明。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餐厅功能布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职工餐厅建筑面积2800平米,分布在三个楼层,一楼为厨房区域,二楼和三楼为餐厅区域。主要内容为: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配送、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

2.餐饮供应方式和供应时间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职工餐厅工作日供应早餐,中餐,晚餐,供应方式为套餐、自助餐。

(2)用餐时段

早餐:7:45-8:50;午餐:11:30-12:45;晚餐:17:00-18:30.

3.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包工管理和自行采购分离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单位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和餐费收取;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

4.餐饮销售方式

早餐提供中式早餐类和面食套餐,午餐提供分餐模式(如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开设售特色餐通道)。售卖对象为该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5.餐饮供应要求

开饭时间、餐标和菜肴规格统一。

品种要求:早餐为每日提供面条、粥(不少于2样),每日不少于共6个品种的点心和小菜,由就餐者按需自选。午餐、晚餐为大荤3种(三选二),小荤2种(二选一),蔬菜3种(三选二),粗粮1例,汤1例,每天水果和每天酸奶各1个,采购方如有需求可提前沟通增加相应的品种和数量。

三、采购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采购单位提供食物原材料、场地、餐厅及厨房硬件设施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厨房及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卫生保洁、手套、口罩、洗碗机洗碗液等工具用品,能源(水、电、蒸汽,燃气等)、厨房餐厅虫害控制等杂项费用。

采购单位提供中标单位项目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2间、食品仓库1间、非食品仓库1间的使用权。

.采购单位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中标单位进驻时,由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单位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食堂需维修、添置设施设备,由中标方书面上报,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如由于中标方人为损坏的由中标方承担。

采购单位保证工作所需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并对中标单位使用的水、电、气的进行管理和考核,中标方必须强化管理和监督,减少水、电、气等的浪费。

四、中标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报价人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报价人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服装、培训、福利、高温费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3.中标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 中标单位负责将泔水、废油放置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

5.中标单位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方验收、运输等工作。

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1.报价人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日两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就餐桌椅以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中标人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中标人管理人员每月到采购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8.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单位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受托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考核与服务费用的支付关系:中标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中标人应当于每月的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合同总价/24),采购单位最晚应当于次月的30日前付款。

10.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60分),采购方有权将中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

11.采购方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方后续单位到位前,中标单位必须保持不超过两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其他说明:

1.采购单位提供中标人员工用餐,采购单位不提供员工住宿和交通等条件。

2.报价方报价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3.中标人每周四必须按采购单所提供的用餐人数、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方上报下周菜谱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中标人必须保证餐厅每月收支平衡。

4.中标人对采购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人签收(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人可拒收,并向采购方出具书面说明。

5.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人书面上报,费用采购方承担,如中标人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中标人承担。

6.厨杂用品允许中标方每年有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8.中标方必须健全食堂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9.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分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10.在中标方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1.采购方不承担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12.中标方在采购方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方同意。如果采购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中标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必须更换到位。

13.报价单位中标后,采购方根据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费用按每月据实结算。

14.中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报价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15.付款方式:每月按(合同总价/24)结算一次外包服务费。

(二) 有关说明:

1、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报价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一、政府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

三、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服务期或完工期及质保期:

六、服务地点和方式:

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售后服务: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一份。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盖章) 供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户名:

供方开户银行:

供方账号:

见证方(公章):

日期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

根据 编号 采购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采购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关于 编号 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餐饮服务外包内容

采用服务外包(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甲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负责菜品质量检查和成本控制并进行全面考核;服务外包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充值售券等工作。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外包费。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名服务人员负责甲方的餐饮服务外包工作。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各项规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务外包单位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原材料质量把控及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并负责外包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服务外包单位各类材料进出库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

4、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餐饮服务外包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餐饮服务外包费用(   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合同,并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乙方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甲方指派服务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服务人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餐饮服务管理权,协助甲方作好餐饮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工作用房和全部档案资料等。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 见证后即生效。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5、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十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号)

政府采购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贵公司 项目的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 )投标。

一、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商务明标、技术暗标两部分组成(分别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电子光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明标部分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③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⑥ 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⑦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 被授权委托人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 2月-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⑩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项目人员配备表

6、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投标人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暗标部分包括:(服务方案)

1、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及整体设想,管理服务体系,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

2、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3、日常管理流程图:(每个流程节点落实到人,人员配置及分布合理程度);

4、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

6、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

7、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8、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9、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0、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

11、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

三、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五、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日期: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投标供应商名称)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

(采购人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

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总价

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一:项目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2

服务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细目报价表

细目报价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月)

报价(元/年)

备注

2021-2022年度

1

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

参照表(1)

2

服装费

自行列表说明

3

培训、体检等费用

自行列表说明

4

合理利润

5

税金

6

其他支出

小计: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补充完善;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3)本表所填内容和附件中列表内并不冲突,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及附件列表。

(4)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中分别按照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数配置

人员费用标准 (元/月)

合计费用(元/月)

合计费用(元/年)

备注

1

员工工资及福利

(1)

项目经理

(2)

XX人员

自行分行明确

(3)

加班费

(4)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5)

高温费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6)

其他员工福利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2

法定计提费用

(1)

养老保险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2)

医疗统筹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3)

失业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4)

工伤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5)

生育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6)

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

合计:

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高温费、意外保险、福利津贴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必须按照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计提和填写,如有漏报其报价分无效,视为0分;投标人不得将法定计提费用通过“先交后返”等方式进行减免或扣减,否则其报价分无效,视为0分);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附件六:项目人员配备表

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

人员配备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姓名

学历

资质或职称

专业

在本项目中的岗位

1

2

3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上表如需要自行延长。

2.附人员证书(如有)及社保社明。

附件七: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名称

采购要求

实报内容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承诺书

承诺书一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 (项目名称)进行投标。

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致: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三(廉洁承诺书格式)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部门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一:暗标(技术文件)格式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正本)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副本)


目 录

1、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 包括目标及整体设想,管理服务体系,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

2、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3、日常管理流程图:(每个流程节点落实到人,人员配置及分布合理程度);

4、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

6、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

7、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8、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9、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0、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

11、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

公开招标文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 公开招标文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