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武汉市优抚医院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食堂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WHXD-C093-F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97738-7307
3.项目名称:医院食堂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790.8
6.最高限价(万元):790.8
7.采购需求:1)提供职工早、中餐及患者早、中、晚餐(具备提供职工晚餐能力);2)提供每日陪护家属、陪护人员用餐服务;3)提供患者营养餐、治疗性饮食及送餐服务;4)接受职工、普通患者、每日陪护家属、陪护人员订餐;5)有提供会议餐、大型节假日及各项季节性活动餐饮安排的能力。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出具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的书面承诺;(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须出具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注: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至少线上线下各一种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 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3、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4、政府采购关于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5、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优抚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027-50160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方式:027-8279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盼、徐莉、王振宇
电 话:027-82790915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23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0914.docx
武汉市优抚医院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食堂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WHXD-C093-F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97738-7307
3.项目名称:医院食堂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790.8
6.最高限价(万元):790.8
7.采购需求:1)提供职工早、中餐及患者早、中、晚餐(具备提供职工晚餐能力);2)提供每日陪护家属、陪护人员用餐服务;3)提供患者营养餐、治疗性饮食及送餐服务;4)接受职工、普通患者、每日陪护家属、陪护人员订餐;5)有提供会议餐、大型节假日及各项季节性活动餐饮安排的能力。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出具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的书面承诺;(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须出具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注: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至少线上线下各一种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 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3、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4、政府采购关于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5、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优抚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027-50160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方式:027-8279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盼、徐莉、王振宇
电 话:027-82790915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23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0914.docx
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优抚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2.采购范围:提供食堂管理、餐饮服务;
3.项目地点:武汉市优抚医院;
4.服 务 期:暂定一年;
5.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二、项目预算及采购需求
1.预算经费:790.8万元/年。
1)医院职工(含聘用)490人,早餐进餐200人左右,中餐进餐200人左右,职工餐费600元/月/人,中餐提供小碗菜,明码标价,刷卡就餐,据实结算。
2)特殊患者750人(暂定),提供早、中、晚餐,餐费标准16元/天/人。
3)普通病房患者及患者陪护家属80人(暂定),就餐标准同医院职工或接受订餐,费用由就餐人员直接支付,不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2.采购需求:
1)提供职工早、中餐及患者早、中、晚餐(具备提供职工晚餐能力);
2)提供每日陪护家属、陪护人员用餐服务;
3)提供患者营养餐、治疗性饮食及送餐服务;
4)接受职工、普通患者、每日陪护家属、陪护人员订餐;
5)有提供会议餐、大型节假日及各项季节性活动餐饮安排的能力。
三、经营模式
(一)职工、普通患者及家属经营模式
1.早餐提供蒸煮、煎炸、粉面等20余品种供其选择自由消费。要求投标人提供明确菜单,种类不低于30种,常备品种:鲜肉包、素菜包、豆沙包、花卷、馒头、蛋糕、发糕、炒粉、炒面、豆浆、热干面、热干粉、煮(卤)鸡蛋、蒸玉米、蒸红薯、蒸南瓜、小炒、咸菜等;每天轮换搭配绿豆、红豆、意仁、黑米、小米、玉米羹等稀饭 1 款;每天轮换 1 款三鲜、炸酱、牛肉、元子、鸡蛋肉丝青椒等品种的面(粉)。
2.中餐供应小碗菜,青菜2-3元100g(不少于3种),次荤4-7元120g(不少于3种),主荤8-12元150g(不少于2种)。每个品类定价,同品类不同菜品定价相同。同时提供明确菜单及每个品类等级标准,以便招标人在同等级菜品中选择。菜单要求营养全面,搭配合理,每周更换不同菜单共招标人确定后实施。
3.中餐可另外提供小炒、粉面及饺子等,以满足个性化需求(售卖价格由采购单位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4.菜品荤素配比及份量
1)荤素配比不低于以下标准:
主荤荤素配比:8:2;
次荤荤素配比:3:7;
2)份量:荤菜≥150g,素菜≥100g。
5.投标人需具备晚餐定制、点菜、盒饭套餐等多样化服务的能力,每月或每周提前发出菜单,根据实际订餐情况供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做出明确承诺,且有经济处罚措施,无承诺做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会议餐、大型节假日及各种活动餐饮合理安排的能力,提供会议餐、大型节假日及各种活动供餐计划及方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做出明确承诺,且有经济处罚措施,无承诺做无效标处理。
7.传统节日,为职工提供节日特色食品加餐。如:端午节为职工提供粽子、咸蛋;中秋节提供月饼;元宵节提供汤圆;其他法定节假日酌情提供水果等。
8.每日向职工及时提供牛奶、酸奶,每月为职工提供预订卤制品等。日常可以售卖咸蛋、皮蛋、白糖、绿豆、水果、大米、食用油、饮料等,春节合理安排职工年货供应,售卖价不高于超市(中百仓储/武商量贩)价格。
9.普通患者及陪护家属、陪护人员就餐标准同医院职工,费用由就餐人员直接支付,不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10.根据病区需要,提供内科、外科、综合科住院患者营养餐,针对患者病情制定不同菜谱,服务细致周到,送餐到病区。
(二)特殊患者经营模式
1.精神科住院患者每人每天16元伙食标准,提供患者三餐专用菜单(早餐2元、中餐7元、晚餐7元)。早餐提供肉包、馒头、花卷、油饼、汤粉、汤面及稀饭等20多个品种,中餐、晚餐提供一荤一素。
2.每周一、三、五、六为精神科住院患者加餐4次,每月/每周首日提供当月加餐菜单,且每周提供饺子1次、肉丝面1次、水果1次,遇节假日提供加餐服务,平时为病员准备流食(汤面、稀饭等)。
3.为精神科住院患者春、秋游免费提供每人面包2个、鸡蛋1个。
4.为精神科住院患者(每人1份)免费提供:
(1)当月生日蛋糕(精神科病区报名单);
(2)端午节:粽子2个、皮蛋2个、咸蛋1个、芝麻糕和绿豆糕各2块;
(3)中秋节:月饼2块;
(4)国庆节(1天):当季水果;
(5)春节(3天):当季水果及瓜子、花生、糖等;
(6)元宵节(正月十五):汤圆。
(7)夏季7~8月份:每周提供防暑降温食品,如绿豆汤、西瓜、酸梅汤等。
四、基本设施设备
医院食堂现有设备,可免费提供中标人使用,中标人需保障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如需维修或增加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现有设备清单
购置日期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2014-01-04 |
蒸饭车 |
电汽两用 |
20164)3-25 |
消毒柜 |
双开门 |
蒸饭车 |
24盘 |
|
36盘 |
||
2017-07-17 |
冷柜 |
全铜钢管六门 |
2017-11-23 |
柜式空调 |
美的3P柜机 |
2018-07-06 |
两用切菜机 |
QCJ-150 |
2019-03-31 |
定制双门蒸汽蒸饭车 |
36盘 |
2019-08-31 |
和面机 |
HWJ (H) 100 |
2019-12-23 |
电磁炉 |
六头炉 |
食堂大冰箱 |
VCF-1.2D6MT-HB |
|
五格简易保温台 |
1800mm*700mm*800mm |
|
银鹰100公斤和面机 |
HWJ(H)100 型 |
|
银鹰切菜机 |
||
2020-04-08 |
环境消毒机 |
|
2021-04-19 |
伸缩帐篷 |
10*2*3 |
2021-05-08 |
节能燃气双炒单温灶 |
1800*1100*800 |
排烟系统 |
无 |
|
燃气大锅灶 |
1400*1500*800 |
|
燃气导热油桶 |
60#160L |
|
双门48盘燃气蒸彼柜 |
双门48盘 |
|
2021-06-07 |
食堂简易房 |
2层钠结构 |
五、食堂管理要求
(一)每日供应职工早、中、晚餐,职工采取刷卡进餐。提供职工、患者及家属订餐服务,提供点餐、送餐、小炒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以满足职工、患者及家属的用餐需求。
(二)精神科住院患者早、中、晚三餐由物业公司保洁员按规定在食堂取餐供应病区。
(三)每周五之前将下一周菜单交由采购人,经总务科审核通过后,需至少2个病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公布于食堂窗口,如因其它原因调整菜谱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四)病员加餐食材由采购人代表监督中标人采购,采购渠道正规合法、食品质量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中标人应提供免费服务,并将承诺函等交由采购人备案。
(五)中标人负责每日厨房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洁,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洁卫生死角、保持下水管道畅通,防止堵塞,确保厨房卫生达标。
(六)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七)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应守法经营,严格管理,如有违法行为产生的纠纷以及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八)中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切配加工、运输服务中心,所有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预包装食材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蔬菜须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肉类产品必须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大米、食油等产品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九)投标人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本着合理创收利润的原则,针对患者餐和职工餐分别制定出菜谱配置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未提供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保证饭菜质量、色香味俱全、花色品种齐全多样化,严禁经营变质、变味以及隔夜剩饭剩菜,确保就餐人员吃好、吃饱、营养丰富。
(十一)中标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考核细则。
(十二)中标人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用气、消防、卫生、环保、治安等法律、法规,配合医院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有关陈旧设备,做到安全经营,因发生安全事故而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十四)食堂项目经理管理要求:具有独立项目5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3年以上医院管理经验;不断创新餐饮品种,具有较高的认知,切实满足就餐人员需求;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标准;熟知餐饮相关的法律法规,带领团队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五)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凡患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疫情防控期间,配合医院要求,有明确的疫情期间防控标椎。
厨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包含但不限于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十六)烹饪、制作的各种菜肴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十七)食堂必须遵守医院规定,按时营业,正常开餐。
(十八)食堂经营应立足为医院职工和病人服务,保证质量、价格适当,及时处理医护人员、病人及其家属的投诉意见。
(十九)运营期间水、电、气费用由中标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