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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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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国资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JHGQCG2021-07-12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

36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未列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17:00截止。

2、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该项目招标公告处自行下载,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20282304@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胡女士:15757159836)确认。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4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0月14日15:00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楼开标室3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13967012316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女士

十二、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9月2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答疑回复: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四、其他: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570-7024242)。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

    120.2 KB


国企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HGQCG2021-07-12

采购单位: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一、投标须知 6

二、招标文件说明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 处罚行为 11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12

八、废标的情形 13

九、开标和评标 13

十、授予合同 14

十一、法律责任 15

十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5

、其他 1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7

一、项目概况 17

二、 配菜需求及 要求 17

三、产品质量禁止性规定 25

四、 配送、验收及服务 25

五、 履约及违约 26

六、 投标报价要求 28

七、 货款结算与支付 29

八、 监督与管理 29

九、 安全责任 29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6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50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0

二、评标原则 50

三、注意事项 50

四、 评分标准 50

五、开评标程序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国资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HGQCG2021-07-12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

36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未列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17:00截止。

2、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该项目招标公告处自行下载,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20282304@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胡女士:15757159836)确认。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4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0月14日15:00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楼开标室3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业务咨询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3967012316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9月2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答疑回复: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其他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570-7024242)。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单位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

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

3

最高限价

36万元;注: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报价费率范围为80%-95%(含80%,95%)

4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费率报价;报价费率范围为80%-95%(含80%,95%);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9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1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副本分别装订,密封一袋)

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副本分别装订,密封一袋)

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分别装订成册:各部分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建议胶装。

原件同时提供: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不予接收。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1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楼开标室3号

15

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 楼开标室3号

17

履约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缴至采购人,金额为中标价格的5%,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18

投标报价

1.供应商应按此费率范围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费率范围,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报价应为提供本次采购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20

联系人

招标代理:王先生 13967012316

21

信息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一、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招标组织人”系指“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投标现场接受公证处身份核验。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8.特别说明:

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3▲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8.6▲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公告;

9.2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9.3 采购内容及要求;

9.4 合同主要条款;

9.5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6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招标组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招标组织人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质疑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公布澄清,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组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10.3不论采购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10.4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0.5若有必要,采购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胶装装订成册。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个密封件组成(下称投标文件)。

12.1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内 容

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

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上述1.2项已提供的。不再提供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承诺函:承诺具有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管理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未列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1)上述证明材料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

(2)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第二部分 商务资信技术部分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7)

(5)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

(6)技术支持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内容提供其余的相关评分所需资料

【注:⑴投标文件所提供带有二维码的证书或者电子证书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可不提供原件;⑵除前款规定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⑶未提供原件且在官方网站无法查询或者查询不到信息或者二维码扫不出信息的,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部分以无效处理,取消投标资格;评分项部分不作为评分依据】

12.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附件10)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

(5)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如有,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用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印刷体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5.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8.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投产品如与采购产品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有偏离或对产品配置有好的建议,应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否则认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应为提供本次采购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投标人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四、处罚行为

1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16.3.与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6.4.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6.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1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供应商发生《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不良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22.▲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分,二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5.2每包的外包装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χχ(指投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格式见第五章)、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2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手持)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投标提供身份证原件)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

27.2 供应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将上报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27.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8.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8.2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8.3 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8.4 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8.5 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中包含报价的;

28.6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8.7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8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8.9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8.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的情形

29.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9.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开标和评标

30.开标

30.1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30.2采购人按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格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若资格审查未通过,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报价文件不予拆封。

31.评标委员会

3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和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1.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3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2.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3.评标

33.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33.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2.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34.保密

3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34.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授予合同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成交候选供应商经查有违法违规现象的,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本次采购失败。

35.2经采购人确认,龙游县国资办备案后,确定成交人。成交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五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35.3经龙游县国资办备案后,由采购人签发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认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5.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成交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5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署合同协议,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鉴证人共同签订(合同上请标明采购编号)。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二份、成交人执二份,龙游县国资办、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国企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

37、履约保证金

37.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3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7.3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38.1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8.2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专家费(按实计取)、公证费(如有),由采购人支付。

十一、法律责任

3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9.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9.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40.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本办法)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0.1中小企业划分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0.2行业划型标准

40.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0.4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5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

(1)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相关规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3)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属于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41.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精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4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44、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其他任何方式或信息来源均无效。

通讯地址: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大道华昌大厦8楼)

联系人:王先生

答疑咨询电话:13967012316

公告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第%1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内容为每日为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提供鲜肉类、蔬菜类、禽蛋类、鲜活水产类、冻品类、豆制品类、米、油的统一配送和定点供应。供货地点为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配菜需求及要求

(1)冻品类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规格

光鸡(肉鸡)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光鸡(三黄鸡)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鸡腿小腿

(100个头)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鸡腿小腿

(90个头)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鸡腿小腿

(80个头)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鸡腿大腿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鸡边腿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

公斤

鸡碎肉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

公斤

鸡中翅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

公斤

鸭腿(55个头)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

公斤

鸭腿(40个头)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干冻,无注水

公斤

台湾烤肠

符合SB/T10279-1997标准

公斤

普通烤肠

符合SB/T10279-1997标准

公斤

鸡柳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公斤

鸡排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公斤

鱼排

符合GB16869-2005标准

公斤



备注



质量标准:表中所列标准如与最新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

本表未列明的蓄禽类和其他速冻食品等产品,投标人可作选择性投标,以便供招标人选购。

投标人可针对本表列明的品名作出更加具体和更有利于招标人选购的投标(如品牌、品种、产地等)。


2冷鲜肉类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规格

鲜肉类

前腿肉 (带皮)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表皮洁挣,膘厚不超过1. 5cm,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前腿肉(去皮)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膘厚不超过1. 5cm,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五花肉 (带皮)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表皮洁挣,肥瘦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五花肉 (去皮)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肥瘦不超过1. 5cm,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后腿肉 (带皮)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表皮洁挣,膘厚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后腿肉(去皮)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膘厚不超过1. 5cm,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大排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色泽正常,无异昧规格按发表方使用规格提供

公斤

小排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颈骨

公斤

肋排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色泽正常,无肥膘,无异昧,无注水

公斤

2:8肉丝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2:8肉片

符合GB2707-2005标准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公斤

鲜牛肉

牛柳

招标文件-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